法醫

十二鏡面 張墨愛吃魚 第1頁,共2頁

「死亡時間是二十一點到二十一點三十分之間,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是謀殺。」秦歌聲音冷冰冰地對旁邊負責記錄的實習生說道。他穿著一身白大褂,戴著口罩和手套,眼神冷漠地望著面前一具肥碩的男性屍體,似乎那並不是他的同類,而是一頭被宰殺的豬。屍體的胃部被切開,全是尚未消化的食物,除了腐蝕了一半的烤肉,一坨纏繞在一起的白色金針菇外,更多的是無法辨認的食物殘渣。

拿著本子記錄的實習生是個年輕的姑娘,昨天剛由主任安排,被硬塞到秦歌手下實習,據說是法醫系大四的學生。秦歌沒問過她的情況,無關緊要的事情,他不想知道太多,只要知道她叫蔣雪兒就夠了。秦歌早就習慣了單幹,不習慣帶學生,對主任多次申述無效後,也只好認了這個被他稱作「拖油瓶」的女人,做她實習期間的師父。

以男人的角度來看,蔣雪兒長得眉清目秀,說不上多漂亮,但還算比較耐看,在學校裡最起碼也是班花級別。然而她此刻正皺著眉,強忍著胃裡的翻騰,堅持記錄著屍檢報告的模樣,並不那麼美觀。

秦歌用手指著門口的垃圾箱,冷冷地說道:「那裡有垃圾桶,想吐就去那裡吐,別把房間弄髒了。」

蔣雪兒倔強地搖搖頭:「我能忍住!」

秦歌淡淡地看她一眼,在心裡又給她貼了個標籤:逞強。

蔣雪兒不肯放棄任何能夠學習的機會,來之前她就聽說過秦歌的「難纏」,「但是有大本事」等等形容,不過此刻她卻有幾分疑惑,有些話想說又不敢說。

秦歌注意到她的神情:「沒人在你嘴巴上貼封條,想說什麼就說。」

蔣雪兒心裡有些犯難,但還是決定把想法說出來。「根據警方提供的資訊,死者生前留有遺書,而且被發現的時候屍體懸吊在房樑上,房間整齊無爭執痕跡,怎麼看都應該是自殺而不是謀殺,而且死者在二十二點又叫了一份蛋炒飯的外賣,胃裡也的確找到了蛋炒飯的殘渣,說明他是吃過之後才自殺,算上吃飯的時間,死亡時間應該是在二十二點十分之後。」她說完之後緊緊捂住嘴巴,不知道是覺得自己說得太多,還是害怕下一秒會噁心地吐出來。

秦歌微閉著眼,過了一會兒才緩緩說道:「要做法醫,腦子是樣好東西,下次解剖的時候別忘了帶出來。」

蔣雪兒的臉「唰」地變得通紅,為他的言語感到絲絲惱火,又不敢太表現出來,不知道自己的分析哪裡有問題。

「哪裡錯了嗎?」

「案情再跟我說一遍。」

蔣雪兒趕緊翻翻筆記,很快找到了記載的那頁:「今天早上警方接到死者妻子報案,在現場發現死者吊在房樑上,並且在妻子的手機上發現電子遺書,疑為自殺。死者妻子稱自己前一天晚上因為跟丈夫發生爭執,於當晚二十一點離開房間,去看通宵電影,電影院的工作人員可以證明,但晚上因為手機沒電,沒有接到遺書。警方調查死者的通話記錄,最後一則電話是在二十一點三十五分撥出,通話物件是一家小飯館,得到飯館負責人證實,死者臨死前點了一份蛋炒飯,由他親自送到死者手上,到達時間為二十二點左右。」

蔣雪兒越說越得意,分明自己的判斷才是符合實際的。

秦歌不帶情感地說道:「這是我給你上的第一課,人會撒謊,但屍體不會,法醫只和屍體對話。」

蔣雪兒放下了記錄本,詫異地問道:「誰在撒謊?」

「還不夠明顯嗎?如果這都看不出來,我覺得你不適合做法醫。」秦歌的話,再次讓蔣雪兒臉色發燙,他指著屍體脖子上的傷痕,說道,「自縊者的索溝方向應該是著力處水平,兩側斜行向上提空,他卻是全頸項呈環形水平狀,而且勒溝很深,表皮剝脫嚴重,邊緣不整齊,腦膜瘀血明顯。臉色青紫腫脹,眼瞼有出血點,種種跡象都表明他不是自縊身亡,而是被人用繩子勒死。」

蔣雪兒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秦歌不客氣地說道:「我說過,你嘴巴上沒封條,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別浪費時間。」

蔣雪兒說道:「但警方到現場的時候,根本沒有發現掙扎搏鬥過的痕跡,以死者的身材來看,怎麼可能有人在他毫不掙扎的情況下勒死他?這個跟你的推斷有些不符吧?」

「我說過屍體不會說謊,答案都寫在屍體上。」

「在哪裡?」

「死者的體重是多少?」

「兩百多斤吧?」

「是一百一十七公斤,如果以正常的手段,當然不可能在他不掙扎的情況下勒死他,」秦歌指了指死者的後腦勺,有明顯的磕傷,「這個就是答案。注意看死者的脖子處有什麼?」

「兩個並排像痦子一樣的小黑點。」

「電擊能夠使人瞬間失去戰鬥能力,就算兩百多斤的體重也瞬間變成一堆爛肉,後腦的磕傷就是他跌倒過的證明。兇手趁他處於昏迷狀態,將繩索套在他的脖子上把他勒死,就算他半途醒過來也已經徹底失去了反抗能力。死亡時間就是在晚上二十一點到二十一點三十分,那個時間段只有他妻子在身旁,所以他妻子就是兇手。」

「不可能呀,如果妻子是兇手,丈夫死了,那晚上的外賣是誰點的,又是誰吃的?那個時候妻子應該已經在電影院了吧?」

「誰說兇手只有一個?」秦歌仰著下巴,聲音倨傲,「死者的妻子最多六十公斤,單憑她自己絕對無法將死者的屍體吊在房樑上,所以她需要一個幫手,那就是外賣店的老闆。注意死者的胃相對於他的體積來說,其實很小。只有長期節食減肥的人,才會出現這種極端情況,而案發當天,死者的胃裡填滿了食物,說明他在那一天放棄了節食,因為他失去了減肥的動力。再說最後一碗蛋炒飯,雖然大部分在胃裡,但還有小部分附著在食道上,而且食道有嚴重損傷。這是因為,最後一碗飯,根本不是他自己吃的,而是有人用外力強制塞進他的胃裡,目的就是營造死亡時間是在二十二點之後的假象!外賣老闆對警方說,親手將飯送到死者手上,根本就是在說謊!而說謊的原因就是他是幫兇。通知警方,逮捕死者妻子和外賣老闆,他們是兇手。」

秦歌分析結束後,再不多說,脫下白大褂後,在蔣雪兒詫異的目光下離開。

他下班了。

第二天,蔣雪兒一臉崇敬地看著秦歌,看得秦歌心裡發毛,忍不住問道:「有時間看我,不如多看看書?」

蔣雪兒興奮地說道:「師父,你太厲害了!昨天警方根據你的判斷,把死者妻子和飯店老闆都抓到警局審訊,那個女的一口咬定丈夫的死是自殺,跟她無關,但外賣老闆是個慫包,被唬一唬就什麼都招了。原來那個死者的妻子一直嫌棄丈夫太胖,就在外面跟外賣老闆悄悄好上了,虧著她的胖丈夫還心心念念著她,決心要為她減肥,連續一個月只敢吃水果,主食都不敢吃。案發當天,丈夫意外發現妻子偷情的事情,惱火之下去自助餐店一頓胡吃海喝,回到家裡,卻想不到妻子對他動了殺心,面對丈夫的質問,妻子乾脆掏出她改裝過的防狼電棒,一下子電暈丈夫,再用繩索勒死丈夫。幹完之後,她就給老闆打電話處理屍體,自己則跑去了電影院,偽裝不在場的假象。老闆帶著蛋炒飯到現場,用死者的電話給自己撥號,然後用一根長管從死者的嘴巴伸進去,將米飯搗碎,塞進死者的胃裡,然後又把他吊在房樑上,偽裝成自殺的假象!你全猜對了!」

秦歌輕輕哼了一聲,道:「不要以為法醫只是負責解剖屍體,法醫還要有自己對案情的判斷,屍體永遠不會撒謊。」

蔣雪兒眼睛放光,渾身上下充滿了幹勁,現在她對秦歌佩服得五體投地,就算一點點小毛病也全部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