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已是黃昏。車道兩側簇擁著新近吐芽的灌木,車道也就嵌在它們投下的陰影裡。我把車停進車庫,聽著《奇蹟》的最後一句歌詞,希望自己來生能成為另一個格蕾絲·斯里克。直到最後一個音符淡去,我才注意到地下室的門開著,本來以為自己離開前關上了呢。我停好車,熄滅引擎,走進屋子,心裡惦記著廚房裡那瓶還沒開的葡萄酒。我一上樓,就驚呆了——所有的櫥櫃門全都大大敞開,有幾扇還晃盪著幾乎要掉下來,吧檯上滿是瓷器碎片,抽屜也全都開著,餐具扔得到處都是。我平日裡歸置好的一沓報紙散亂地堆在地上,上面壓著拖把笤帚。食品櫃也被翻空,湯罐頭散落,底下是壓爛了的麥片盒。
我迅速掃了一眼這混亂的狀況,隨即跑進起居室。沙發基座有幾處被劃破,坐墊被人掏空,變成了一團破布和填充物。茶几翻倒在地。我那幾件高檔銀器被甩到角落裡。我突然驚覺——入侵者可能還在房裡!
隨即飛奔出門,跳進車裡,倒退著開出車庫,停在街區盡頭。我用手機按下911,雙手都在顫抖。警方的調配員讓我留在原地不動,並且無論如何都不要進屋——這點他們大可放心。我抓緊方向盤。要是蕾切爾沒跟巴里在一起可怎麼辦?要是事發時她在家裡,獨自一人,那會怎樣?我吞了吞口水。
幾分鐘後,兩輛巡邏車閃著燈開過來,慢慢停在我家門口。一男一女兩位警官手按槍套跳下車來。看著他們閃身進屋,我努力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隨著不同房間的燈光次第亮起,我密切注意著屋裡的情況。沒有槍聲。
兩位警官出來,走到沃爾沃前。我搖下車窗。
「屋裡沒人,夫人。」那位年輕的男警官說道。他的警徽上寫著「諾斯警官」。「你可以回去了。」
我把方向盤抓得更緊。
「你現在可以回去了,」他重複道。「屋裡什麼都沒有。」
我點頭,依舊待在車裡。
那位女警官的警徽上寫著「弗萊徹」,她伸手來開車門。「你得看看丟了什麼。我們還要問幾個問題。」
我強迫自己下了車。
我們一間間屋子檢視;我努力回憶著有什麼不見了,同時卻覺得自己與這景象間有一種奇異的距離感,好像有一層凝膠般的幕布落在眼前。然後,我坐在樓梯上,諾斯問我什麼時候離開的,去了哪,什麼時候回來的。他問我是否知道有誰可能會這麼幹。我搖搖頭。
「最近沒跟什麼親戚起過爭執?」
「沒有。」
「沒跟同事鬧過矛盾?」諾斯問。
「我是自由職業者,就在樓上工作。」兩位警官交換了一下眼色。「那麼,你做什麼的?」
我跑上樓。辦公室裡,檔案櫃的抽屜都被扯了出來,東西散了一地。剪刀,筆,磁碟。電腦開著,屏保是一系列名家攝影的靜物圖,此刻正不懷好意地閃動。
「我關了電腦的。」我說。「那臺電腦,早晨還是關著的。」
「你確定嗎?」弗萊徹眯眼看著我。「現在大家都習慣開著電腦。」
「非常確定。」
她檢查了一下鍵盤和滑鼠。諾斯下了樓,拿了一個帆布包回來。「我們可以提取一下指紋,」她說——但不是對我,而是對她的搭檔。
諾斯掏出一臺相機開始拍照。他從所有角度拍攝了工作間,然後示意弗萊徹「都是你的了。」他回到樓下,起居室傳來他走動的聲音。
弗萊徹從包裡拿出一個小盒子,開啟並取出一個毛刷和一罐好像黑色粉末的東西。她戴上乳膠手套,開始用毛刷細掃我的鍵盤和滑鼠。「這些不是物證科的工作嗎?」我問道。
「我發誓,再有一個人說我得像電視裡演的那樣幹,我就把工作讓給他。其實大部分警察要自己做。」
「怎麼會?」
「除非是在大城市,我們沒那麼多人力和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