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臥室裡,而他是從客廳過來的。他開門的時候動作肯定很輕,否則我不可能聽不到門響。我猜他八成很希望在這裡見到我。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整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
我正好站在一張床的床腳處,被他堵了個正著。有那麼一會兒的時間,他就站在那裡笑嘻嘻地看著我,似乎心情非常愉悅。
「好吧,亞瑟,」他說,「你應該等我的,不是嗎?」
「我正要回去。」真是蠢話,我想。不過估計這時候無論我說什麼,聽起來都高明不到哪兒去。
然後,他突然反手朝著我的臉扇了一巴掌。
力道大得猶如腳踹。
我的眼鏡被打掉在地,身子也踉踉蹌蹌地朝床退去。我抬起手來想自保,但他緊接著又揮起了另一隻手。等到我被打得站不住腳時,他把我拖了起來,繼續毆打,就像野蠻人一樣。
我再次被打倒在地,這次他總算沒有繼續。我的耳朵嗡嗡直響,眼前一片模糊,頭疼得好像要裂開,鼻子也開始流血。我掏出手帕捂住鼻子,以免弄髒衣服,同時在撒得到處都是支票的地毯上四處摸索我的眼鏡。我最終找到了眼鏡,有點兒變形,但是還沒有壞。我戴上眼鏡,看到他的鞋底離我的臉不過一碼遠左右。
他坐在扶手椅裡,身體後仰,就那麼看著我。
「起來,」他說,「注意別把血沾到地毯上。」
我爬了起來,他也迅速起身。我以為他會再次打我。但是,他只是抓住了我一側的夾克翻領。
「你身上有槍嗎?」
我搖搖頭。
他拍了拍我的口袋,我猜他是在確認,然後他將我推開。
他說:「浴室裡有紙巾,去弄乾淨你的臉,但是不要關門。」
我乖乖照做。浴室裡有一扇窗戶,就算從那裡逃走不會摔斷脖子,我也沒有想嘗試的念頭。因為他會聽見,而且,我能逃到哪兒去?他只要打個電話給夜間執勤人員,警察就會在五分鐘內趕到。而他沒有喊人,這至少已經意味著事情還有轉圜的餘地。或許,作為外國人,他並不想成為證人牽扯到案子裡。畢竟,他實際上也沒什麼損失。而且如果我等會兒能夠卑躬屈膝一些,甚至掉幾滴眼淚,他很可能會決定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尤其是在他把我打得那麼慘的情況下。我想得很好,但是我早就應該料到,像哈珀這樣的人,根本就不能指望他具備一般人應有的社會禮儀。當我從浴室出來的時候,我看到他已經撿起支票夾,正把它放入手提箱。而我撕下的支票卻仍然擱在床上。他拿起它們,示意我朝客廳走去。
「過去。」
我進了客廳,他越過我走到門口,然後插上了門。
客廳側壁處有一個大理石臺面的櫃子。櫃子上有一個托盤,裡面放著一個冰桶、一瓶白蘭地和幾個玻璃杯。他拿起一個杯子,然後看向我,說道:「坐那兒。」
他示意我坐在窗戶下寫字檯旁邊的椅子裡。我聽話地坐了下來,現在似乎也沒什麼別的辦法可想。我的鼻子仍在流血,頭也一陣陣發疼。
他在一個杯子裡倒了些白蘭地,然後放在我旁邊的桌子上。有那麼一瞬間,我感覺自己看到了希望。一般人如果想將一個人送給警察,是不會先讓他坐下來喝一杯的。也許哈珀只是想來一次誠懇的談話,只要我給他講一個不幸的故事,表現出悔不當初的樣子,他就會因為自己的寬宏大量相信我說的話,並且決定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種想法並沒有持續太長時間。
他給自己倒了杯酒,一邊往杯子裡放冰塊,一邊看向我。
「亞瑟,你是第一次被人抓住嗎?」
我擤了擤鼻子,讓血繼續流,然後回答道:「先生,我這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我不知道自己怎麼了。也許是因為和你一起喝了白蘭地,我真的喝不慣這種酒。」
他轉身瞪著我,一張臉突然讓人分辨不出年齡,那是一種病態的蒼白色,嘴巴也看起來怪怪的。我以前見過類似的臉,頓時做好了心理準備。旁邊的寫字檯上有一盞金屬燈,不知道在他撲過來前,我能不能先發制人。
但是他並沒有動,只是朝臥室瞥了一眼,而後又看向我。
「有些事情你最好搞清楚,亞瑟,」他緩緩地說道,「剛才在裡面不過是熱熱身。如果我真想修理你的話,你就只能躺在擔架上離開。而且除了你,沒人會在乎。我回來時正好撞見你偷東西。你想憑藉武力脫身,而我不得不進行正當防衛。這就是事情的經過。所以,別給我扯淡,好嗎?」
「對不起,先生。」
「把你口袋裡的東西全都拿出來,放到這張桌子上。」
我按照他的話做了。
他檢視了我所有的東西,包括我的駕照和證件,還挨個用手翻了一遍。當然,最後他在零錢包中找到了萬能鑰匙。我已經將鑰匙柄鋸短,而且還在末端割了一個槽,這樣用一個小硬幣就能轉動鑰匙,但是鑰匙仍然有兩英寸多長,而且還很重。正是鑰匙的重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好奇地盯著它看。
「你做的?」
「鑰匙不是。我只是把它鋸短了。」在這個問題上撒謊似乎沒有什麼意義。
他點了點頭說:「這樣好多了。好吧,讓我們重新開始。所以說,你是個小毛賊,一有機會就會溜進酒店客房偷旅行支票。那麼,復籤怎麼辦,你自己籤嗎?」
「是的。」
「也就是偽造簽名嘍。那麼,我再問你,你之前有沒有被抓過?」
「沒有,先生。」
「確定?」
「是的。」
「在警局有留過什麼案底嗎?」
「在雅典嗎?」
「我們可以從雅典開始。」
我猶豫了一下:「呃,也不能說是案底,交通違章算嗎?」
「你知道我的意思,少給我磨嘰。」
我打了個噴嚏,絕對不是存心的,鼻子又開始流血。他不耐煩地嘆了口氣,從托盤裡抓起一堆紙巾扔給我。
他繼續說道:「我從機場就看出你是個什麼人,但是我不認為你會這麼蠢。你為什麼要告訴基拉自己沒吃晚餐?」
我無奈地聳了聳肩:「這樣我才能過來。」
「你為什麼不說要給汽車加油呢?這麼說我還可能就信了。」
「這似乎並不重要。為什麼你會懷疑我呢?」
他笑了:「嗬,老兄!我知道你那輛車在這裡賣多少錢,我還知道油價是60美分每加侖。按照你的收費標準,永遠也別想賺回本來。對了,你可以從餐廳、夜店和妓院抽取提成,但它們加起來也沒有多少,因此肯定還有其他什麼東西。基拉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但是她知道有貓膩,因為你從她那裡兌現過不少旅行支票。」
「她跟你說了這個?」這真讓人惱火,本來至少還能指望一個妓院老鴇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的。
「她有什麼不能說的?你又沒有跟她說過支票是偷的,不是嗎?」他將杯子裡的白蘭地一飲而盡,繼續道,「我碰巧不喜歡花錢嫖娼,但我想了解更多你的事,於是就問了。而當她們明白我不會不付錢就閃人時,也都表現得非常友好,幫我叫了計程車,打點好一切。現在,我想你可以說了。」
我喝了一口白蘭地說:「好吧。我有過三次案底。」
「因為什麼?」
「三次起訴的罪名都是說我冒充正式導遊。事實上,我所做的一切不過是讓一兩個遊客脫離枯燥的考古學解說罷了。正式導遊必須背下那些玩意兒才能通過考試。遊客想知道他們在看什麼,但他們不喜歡無聊的東西。」
「然後怎樣?你坐牢了嗎?」
「當然沒有,只是被罰款了。」
他認同地點了點頭,說道:「艾爾瑪也是這麼想的。現在,你只需要像這樣老實交代就行了,那樣我們或許就不需要警察插手。你以前有在哪裡蹲過監嗎,我的意思是,入獄服過刑嗎?」
「我不明白為什麼……」
「好吧,先不說這個,」他打斷我的話,「土耳其呢?」
「土耳其?為什麼這麼問?」
「你去過那兒嗎?」
「去過。」
「在那裡有過案底嗎?」
「我在伊斯坦布林因為帶人參觀博物館被罰過款。」
「哪個博物館?」
「託普卡珀博物館。」
「你那時候也是假扮成正式導遊了嗎?」
「那裡的導遊必須有資格證,而我沒有。」
「你曾經從這裡開車去過伊斯坦布林嗎?」
「這屬於刑事犯罪嗎?」
「回答我,去過嗎?」
「去過幾次,一些遊客喜歡公路旅行。怎麼了?」
他沒有回答,而是從寫字檯上拿起一個信封,開始用鉛筆寫寫畫畫。我此時迫切地想來根香菸,但是又不敢真的點上一根,免得自己看起來太過悠哉。我確實很不安,也很困惑,但是我得確保自己看起來也是這個樣子。於是,作為代替,我喝了口白蘭地。
他總算停止了手裡的動作,抬起頭,說道:「好了,亞瑟。這裡有一沓白紙和一支筆。我來說,你來寫。不,不用廢話,就照我說的做。」
我完全不知道他的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只能拿起筆。
「準備好了?」
「好了。」
「開頭寫上,‘致雅典警察局局長’。明白嗎?繼續。‘我是住在’——寫上你的地址——‘的亞瑟·a.辛普森,特此供述,6月15日,我用萬能鑰匙非法進入布列塔尼大酒店沃爾特·k.哈珀先生的套房,偷走了價值300美元的美國運通旅行支票,支票號碼為……’」
他把手伸進口袋向外摸撕下來的支票時,我開始抗議:「哈珀先生,我不能這麼寫,我會被定罪的,我無法為自己辯護。」
「你想更快一點兒為自己辯護嗎,比如現在?要是這樣,我可以立馬給警察打電話,讓你好好解釋一下這把萬能鑰匙,」他頓了一下,復又更加耐心地說道,「看,大叔,也許你和我將會成為唯一看過它的人,也許一週後它就不復存在了。我只是給你一個贖罪的機會,你為什麼不心懷感激地接受呢?」
「你要我做什麼呢?」
「這個我們等會再說。你先接著寫,‘支票號碼為p89.664.572至p89.664.577,全部為50美元一張。我打算模仿哈珀先生的簽名,使它們非法兌現。我曾經以這種方式偷走、偽造並兌現過其他支票。’閉嘴,繼續寫!‘但是現在我發現自己做不到。哈珀先生擁有基督徒的慈悲心懷,而且在遊覽雅典期間對我非常友善,我覺得自己不能對他下手。因此,我現在通過這封信歸還自己從他那裡偷走的支票。作出這樣的決定,讓我有了離棄黑暗奔向光明的感覺。作為一個犯下大錯的罪人,我知道自己現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歸還竊款、坦白認罪,並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罰款。只有這樣,我才有希望在來生得到寬恕。’然後,簽上你的名字。」
我簽了名。
「日期是從今天算起的一週後。不,還是寫成23日比較好。」
我寫上了日期。
「給我。」
我交給了他,他來回看了兩遍,然後衝著我笑了。
「現在不說話了,亞瑟?」
「我已經按照你說的寫了。」
「沒錯。現在,你可以想想如果我將它寄給警察會怎樣。」
我聳了聳肩。
「好吧,我來告訴你會怎樣。首先,他們會認為你是個瘋子,可能還會以為我也是個瘋子,但是他們不會對我感興趣。而我也不會露面。另一方面,因為支票,他們不會輕易放過此事。300美元!足夠他們上心了。因此,他們首先會同美國運通公司聯絡,找出所有能追溯到雅典銀行賬戶的偽造支票。然後他們就會把你抓起來拷問。你能怎麼辦,亞瑟?告訴他們我的事還有發生的一切嗎?這樣做很蠢,不是嗎?他們會給你最嚴厲的處罰。不,你那麼聰明,肯定不會這麼做。你懂得隨機應變,這麼一來,你就真得為自己辯護了——主動認罪、賠償或真誠悔改。我敢打賭,只要一句套話你就能脫身,也就關個不到一年吧。」
「真是謝謝了。」
他又笑了,揮舞著我寫的那張紙和支票道:「不用擔心,亞瑟,什麼事都不會發生。這只是個小小的保險。」他拿起酒瓶,重新在我的杯子裡倒滿白蘭地,同時說道:「你看,我有一個朋友想託你保管點兒貴重的東西。」
「什麼?」
「一輛車,你要開著它去伊斯坦布林,報酬是100美元,其他費用另算,就只是這樣而已。」
我成功被逗笑了:「如果只是這樣,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勒索我。這樣的工作,這樣的價錢,我每週都樂意做。」
他看上去一副受傷的樣子:「勒索?什麼勒索?我說的是保險。那是一輛價值7000美元的林肯,亞瑟。你知道它現在在土耳其值多少錢嗎?」
「14000。」
「所以,問題很明顯不是嗎?如果你開著它進了第一家修理廠然後轉手把它賣掉怎麼辦?」
「那可不是這麼容易能辦到的。」
「亞瑟,今晚只為了300美元,你就能鋌而走險。現在有14000塊,鬼知道你能做出什麼事來。成熟點兒吧!這樣一來,我就不需要擔心了,我的朋友也不需要擔心。只要我得知汽車安全抵達,這頁小小的供認書就會被撕毀,而支票也會重新回到我的口袋裡。」
我沉默了,他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相信。他也知道,可他不在乎。他就那麼看著我,一副很享受的模樣。「好吧,」我最後說,「但是我有幾個問題。」
他點了點頭說:「正常。但是,亞瑟,這份工作的唯一要求就是不該問的別問。」
這個回答也算在我的意料之中:「好吧,我什麼時候出發?」
「明天,你開車去薩洛尼卡要多長時間?」
「六七個小時吧。」
「讓我想想。明天是星期二,如果你中午出發,晚上就可以在那裡過夜,然後週三晚上到埃迪爾內。等到伊斯坦布林的時候應該是星期四下午,時間上可以,」他想了一會兒,繼續道,「我告訴你怎麼做。你今天晚上收拾一下行李,明天早上乘計程車或電車過來。10點在樓下等我。」
「我在哪裡取車?」
「明早我帶你去。」
「你說了算。」
他開啟門說:「那就這麼定了。現在收好你這些破爛兒走吧。我得睡一覺。」
我把自己的東西裝回口袋裡,然後朝門口走去。
「嘿!」
我轉過身,有東西砸到我的胸膛,繼而落到我的腳下。
他說:「你忘了你的萬能鑰匙。」
我撿起鑰匙就走了,沒有說晚安或其他什麼。他並沒有在意,自顧自地喝完杯子裡的酒。
上學時最糟糕的事情莫過於杖責。而關於杖責還有一套固定的流程。首先朝你發火的老師會停止咆哮,如果是平日就比較沉默的老師,則會鬆開他咬緊的牙關,然後說:「去找校長批張條。」這就代表著你要捱揍了。紙條的內容都一樣,請求允許體罰,後面跟著老師的姓名縮寫;但是在交給你之前,老師們總是會摺疊兩次,不希望你看到裡面的內容。我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因為必須徵得許可讓他們感到很不爽。
然後,呃,就得去找「豬鬃」了。當然,他有時候會在自己的辦公室裡,但更多時候,他會給六組上三角函式或拉丁語的課。這時候,你就得走進去站著,直到他想注意到你。有時候,你不得不等上個五到十分鐘,這要看「豬鬃」的心情。「豬鬃」長得又高又壯,一張紫紅色的臉,手背上佈滿了黑色的毛髮。他上課時語速飛快,一會兒嘴角處就濺滿白色的沫點兒。如果「豬鬃」心情不錯,基本上你一進去,他就會中斷,並開始打趣道:「啊,好學生辛普森,或者我們應該說不夠好的學生辛普森,要我們為你做點兒什麼呢?」不管他說什麼,六組的孩子都會爆發出一片笑聲,因為他們笑得越厲害,他浪費的時間就越多。「你犯什麼錯了,辛普森,你又犯什麼錯了?請講講。」這時候,你就要說自己幹什麼或者沒幹什麼了,比如沒寫完作業了、撒謊了或是濺墨水了,而且必須實話實說,以防他之後找老師求證。等他調侃夠了,就會在紙條上簽字,然後你就可以走了。在「銷魂」事件之前,我認為他還是相當喜歡我的,因為即使我要捱打,也常常假裝忍俊不禁,為他的笑話捧場。而當他心情不好時,通常會稱呼你為「先生」,我一直認為這有點兒蠢。「得,先生,你又幹了什麼?在桌子下面抄作業?可恥,先生,真是可恥!趁著白天好好幹吧!現在出去,別浪費我的時間。」
等你回到自己的教室,把簽了字的紙條交給老師後,他就會脫下長袍,鬆開手臂,然後從桌子裡掏出教鞭。教鞭都是一樣的,大約30英寸長,非常結實。一些老師會把你帶到外面的衣帽廳責罰,但是也有老師會當著其他同學的面責罰。你必須彎下腰,用手去勾自己的腳趾,然後他會拿出要打斷教鞭的氣勢狠狠地抽打你。你會感覺後背像被烙鐵燙過一般火辣辣地疼,如果同一個位置碰巧被打中兩次,那感覺就像是粗重的棍棒上長了鉤一樣。此時最重要的事情是不能哭喊或吵鬧。我記得曾經有一個男孩被打得尿了褲子,不得不被送回家。還有一個孩子被打完回到教室後吐了一地,結果老師不得不讓人去找學校門房來清理。(有男孩嘔吐的時候,老師們總會去找門房清理,而每次門房拿著水桶和拖把進來時,總會說上同一句話:「就這些嗎?」好像很失望沒有見血一樣。)不過,大多數男孩被打後,會紅著臉走回自己的位子,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這不是驕傲,而是獲得同情的唯一方式。男孩子這時候哭喊,很少會有人替他感到難過,只會因為他的丟臉而感到尷尬,還有就是厭惡,因為老師們會覺得這樣做很有效。在科勒姆,我學到的最寶貴的事情之一就是如何憎恨,是教鞭教會了我。我從來沒有忘記自己所受的杖責,而且從來不打算寬恕,除非我能以某種方式讓打我的老師來分擔我的痛苦。如果他已婚,我會給他的妻子寫匿名信,說他是個變態,一直試圖騷擾年輕男孩。如果他是個單身漢,我會寫類似的信作為警告寄給其他同學的父母。當然,這些信大多沒有後續。但是至少有兩次我聽說有學生的父母問過他們的孩子,還將我的信轉交給「豬鬃」。我從來沒跟別人說起過這件事,因為我不想讓人抄襲我的創意。因為我非常擅長偽造筆跡,所以老師們一直不確定是誰做的。只要讓他們心有疑慮,而又無從證實,我就很滿足了。因為這意味著他們知道我可以反擊,知道我不僅可以當一個好朋友,還可以當一個好敵人。
現在,我對哈珀的態度也是這樣。他給了我一頓「杖責」,如果換作其他人,很可能會自怨自艾,但是我不會,我開始思索反擊的方法。
顯然,只要他有「供認書」,我就不敢輕舉妄動。但我知道一件事:他是個騙子。雖然我還不清楚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騙子,但我已經隱隱約約有了些概念,遲早會弄明白。然後,等到安全的時候,再趁機在警察面前揭開他的偽裝。
我回到公寓的時候,妮基已經上床了。我原本希望她已經入睡,因為被哈珀打過的臉一側很紅,而我又不想做無謂的解釋。但是房間開著燈,妮基正在翻看某本法國時尚雜誌。
「哈囉,老爹。」她說。
作者「埃裡克·安布勒」的其他小說
《恐懼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