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 白蛆溫泉

一邊是幾個人商量著怎麼把屍體拖出泳池,一邊是林濤的講話,我似乎都有些聽不清楚了,於是大聲說:「確定不是血嗎?」

林濤也不自覺地大聲道:「確定!」

正在拖屍體的大寶抬頭看看我,說:「你就不能過去和他說嗎?隔著個泳池喊,像是對唱山歌似的。」

「別動!」我見大寶和幾個法醫正準備將屍體強行拖離水面,大聲喊道。

大寶給我嚇了一跳,手一鬆,屍體本身就因為腐敗而非常滑,所以這一下屍體又重新滑入了水中,大寶的手上則抓著一大塊屍體的表皮。

「我可不和你對山歌,那麼大聲幹什麼。」大寶在岸邊,把手上黏附的屍體表皮蹭掉,說。

「屍體不能這樣拖上來。」我蹲在泳池邊,用手抹了抹池壁的稜角,說,「不然屍體表皮都會被池壁的稜角給刮沒了的。如果真的有損傷出血,那損傷容易被掩蓋。」

我的要求,無疑又是給打撈屍體增加了難度。徒手拖上屍體既然不行,只有下水打撈了。大寶自告奮勇,穿上橡皮衣,跳到了泳池壁伸出來的小臺子上。這樣大寶就不至於被骯髒的池水「誤傷」。不過,他周身的氣味可想而知。大寶幫忙在下面託,剩下的人在上面拉,終於將這具一百五六十斤的男性屍體懸空托出了水面,放在岸上的屍袋裡。

我正準備將大寶拉上岸,他卻叫了起來:「唉唉唉,我看著個東西,等會啊。」

水面一層油汙,加之水的顏色變黑,所以我們看不到池底的情況。可是大寶站在池內小臺子上,就容易發現池底的異樣。如今要等著把池水放光,要等好久,大寶二話不說,撲通一聲就跳下了水。泳池水深一米四,還沒有淹過大寶橡膠衣的領口,但是看著髒水四濺,濺到大寶的頭髮上,我的心臟還是抖動了一下。既然不能把頭埋在水下潛水,大寶則昂著頭、屏著氣,以奇怪的姿勢,用腳掌和池壁的夾合作用,費了半天勁把東西打撈了上來。那是一臺蘋果7plus手機。

「這應該就是死者的手機了。」年支隊長說。

「很有用。」我皺著眉頭,一邊看著屍體,一邊說,「屍體屍僵已經緩解了,說明死亡兩天以上,但是現場又是人為加溫、又是溫水浸泡的,所以死亡兩天以上到什麼程度,這個我不能確定。確定手機掉水裡就好辦了,看手機失去訊號的時間,應該就是死者的死亡時間了。」

「走吧?」大寶一邊脫去惡臭的膠皮衣,一邊說。

我點點頭,轉臉去找林濤,發現此時林濤不知道去了何處,於是叫道:「林濤,林濤,一起去殯儀館吧?」

「你們先去,等會我們去殯儀館會合。」林濤的聲音從那一排平房中傳了出來。

「這個,確實挺像在對山歌的。」喬法醫啞然失笑,「不過歌詞兒不太雅。」

殯儀館裡,排風設施開到了最大檔。有排風機和口罩的雙重作用,屍體發出的惡臭比在現場要輕了許多。

因為屍體腐敗膨脹,為了不損傷屍體,我們要把他那條非常緊的游泳褲頭脫下來,這也費了我們半天勁。大寶脫下死者褲頭後,仔細按規範進行屍表檢驗。

「頭部沒有損傷。」大寶一邊把屍體頭部翻轉過來,一邊說,「頸部皮膚、口鼻黏膜也沒損傷,可以排除有顱腦損傷或者捂壓口鼻、掐扼頸部造成機械性窒息的可能。」

隨著屍體頭部的翻轉,屍體的口鼻腔裡湧出了一些蕈狀泡沫。一般屍體腐敗,這種泡沫就會比較少見了。眼前的這具屍體仍然可以看到蕈狀泡沫,說明他肺中的泡沫是很多的。不用說,死者屬於溺死的死因應該錯不了。

我們按照正規的解剖術式,對屍體進行解剖。死者內臟淤血,肺葉間可見出血點,雖然血液都已經變成了腐敗液體,但是從兩側心腔的顏色差異看來,死者各徵象,都符合溺死的特徵。也就是說,管鍾是溺死無疑。

除此之外,我們在屍體上幾乎一點其他損傷都沒有發現。

說是「幾乎」,是因為還是有一些小小的損傷的。屍體後背部的中央,是三條縱行的,帶有方向性的擦傷;屍體的腹部也有橫行的類似的擦傷,但是損傷程度更輕微,甚至不易被發現。雖然屍體高度腐敗,但我們覺得這些擦傷似乎還是有生活反應的。背部三條擦傷之間的距離,和現場地面貼的馬賽克磚的寬度是一致的。據我們分析,這裡的損傷,最大的可能是死者坐在泳池壁上的小臺子上,不知道什麼原因,滑落到池子裡,最終溺死。因為池壁突出的小臺子的存在,滑落的過程中,屍體和小臺子的邊緣刮擦而形成損傷。

發現這處損傷,我們還慶幸沒有把屍體直接給拖上岸來,因為如果那樣的話,後背表皮大面積剝脫,就看不到這些擦傷了。雖然我們不確定這些擦傷有什麼用,但好歹也算是一個發現。

開啟死者的腹腔以後,腐敗氣體充斥了狹小的解剖室,排風設施一時散味不過來,所以我們走到解剖室外,等待臭氣被慢慢排出。

「死者不是被死後拋屍入水的。」大寶說,「溺死罕見於他殺,現場又是隻有一米四深的水,死者沒有任何附加損傷,他殺可不容易。而且,剛才陳詩羽發來簡訊說這個管鍾以前是在水上作業的,水性好得很。所以,我們等於是費了好大的勁,處理了一個意外死亡的事件。」

「不管是他殺還是意外,既然是熱點事件,我們給網民一個交代也是應該的。」我說。

很多人認為水淺就不可能淹死人,其實並不是這樣。我曾經就遇見過在三四十釐米深的水中仰面自殺溺死的案例。因為各種外界條件和自身條件的不同,不能因為水淺就否定溺死的可能性。不過對於一個成年、水性好的男性來說,如果在一米四深的水中,不造成他任何損傷的情況下,他殺溺死,這個不太可能。

「我記得我在實習的時候,遇見過一個案例。」我說,「妻子給丈夫下了安眠藥,在丈夫昏迷之際,將其投入水中溺死,並偽造了丈夫下水打魚的假現場。如果當時只是簡單進行屍表檢驗,而沒有進行毒化檢驗的話,這個命案就永遠被隱藏了。」

「可是,管鐘沒有機械性窒息或者顱腦損傷致暈的相應損傷,可以果斷排除。如果再排除有藥物作用的話,那這肯定就是意外了。」喬法醫說,「比如死者在泡澡的時候突發心臟病或者眩暈症什麼的。」

「你說的是。屍體高度腐敗,已經無法提取血液了。所以我們首先應該提取死者的胃內容物和肝臟送檢,看有沒有能致人昏迷的藥物存在。」我說。

等到解剖室內的氣味消散,我們重新開始解剖工作,第一件事,就是開啟了死者的胃。又是一股濃郁的屍臭撲面而來,令人作嘔。

不過法醫的工作,是要面對更加令人作嘔的東西,比如胃內容物。死者的胃內有大量溺液,看不清裡面的食糜形態,所以我們只能用火鍋勺舀出一勺,放在紗布上,然後用清水慢慢沖洗。慢慢的,食糜的形態就顯現了出來。

「菜葉子,像是生菜葉子,這個小塊,應該是肉類吧,黏稠狀的,應該是麵粉製品。這,還有西紅柿皮。」我一邊擺弄著食糜殘渣,一邊說。

「看起來,像是漢堡、三明治之類的東西。」喬法醫說,「消化程度很輕微,甚至食糜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這說明是進餐後不久死亡的。」

大寶皺著眉頭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說:「呀,這人喝酒了,你說會不會是因為喝醉了,意外溺死的呢?」

我提取了屍體的胃內容物,正在用剪刀準備剪下一部分胃壁組織和肝臟組織送毒物檢驗,聽大寶這麼一說,於是說道:「大寶說的有道理,可是隻送檢胃壁、肝臟組織和胃內容物只能定性不能定量。」

簡單說,毒物檢驗中,有定性和定量兩種結論。檢查死者是否服用毒品或者毒物,服用的是什麼毒品或者毒物,這叫作定性。死者服用了多少毒品或者毒物,則是需要定量了。一般常規毒物檢驗,只需要定性就可以對案件進行明確了,但是比如醉駕之類的案件,則是需要知道究竟是多少量。一般提取胃壁組織和肝臟進行的檢驗,都只能定性,但要知道死者在死之前喝了多少酒,則需要提取血液進行檢驗。

可是,眼前的屍體因為腐敗,已經無法提取血液了,而胃壁組織和肝臟是不能進行定量的。

「我們必須得搞清楚他喝了多少酒,才能知道是不是酒後意外事件。」我沉吟著說,「提玻璃體液吧。」

在屍體無法取血的情況下,這是法醫經常使用的辦法。用注射器插入死者的眼球,抽取眼球中的玻璃體液,也能達到檢測酒精含量、血糖含量等等檢驗的目的。

好在管鐘的屍體雖然巨人觀了,但眼球還是沒有萎縮的,我們成功地取到了兩管子玻璃體液。

屍檢就這樣結束了,從法醫的角度來看,怎麼看都不像是一起命案,而更像是意外事件。但是我們最近連發的幾起案件,似乎看上去都不像是命案,最終的結論卻都是命案。用大寶的「同類案件一起發」的理論,這起案件我們也是不敢掉以輕心的。更何況,死者身上唯一的輕微損傷——背、腹部的擦傷,到目前為止,在我的腦海中,還沒有得到一個完全合理的解釋。

安排喬法醫將檢材送往市局連夜進行檢驗之後,我回到了賓館。本來約好在殯儀館會合的林濤,此時卻在賓館蹺著二郎腿看電視。

「你放我鴿子嗎?不是說好在殯儀館會合的?」我說。

「啊?我明明說的是在賓館會合好不好?」林濤狡辯道。

我懶得和他再掰扯這個事情,於是問道:「你那邊有什麼發現嗎?」

林濤坐直了身子,換了一臉嚴肅的表情,說:「有,有重大發現。」

原來,在我們離開現場之後,林濤和市局的技術員重點對死者管鍾在這近七天內生活的區域進行了勘查。也就是,對那一排平房進行了勘查。畢竟不是在主樓內部,這一些平房幾乎是沒有防盜措施的,無論是熟人從大門、後門進入,還是生人翻牆、翻窗進入,總之這個現場進入起來是非常容易的。這對於刑事案件偵破來說,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

這一排平房看起來是有生活氣息的,畢竟這小山附近也沒有什麼商業區,外賣更是送不來,所以管鐘的飲食應該都是自己解決的。不過,這個即將開業的會所,那可是完全不缺各種食材的,所以解決起來也並不麻煩。

但是,問題並沒有出現在吃飯的區域,而是住宿的區域。林濤在勘查管鍾日常居住的房間時,發現了他在泡澡之前脫下的外衣和外褲,問題是,外衣和外褲的口袋都有明顯的反捲痕跡。脫衣服自然不會反捲口袋,那麼這種跡象就非常可疑了。對現場的物品進行清點之後,林濤發現,現場居然連一分錢現金都沒有。雖然偵查部門也沒能調查出來管鍾是不是有現金在身,但通過對管鐘的電子支付工具進行勘查,確定管鐘不是一個習慣於電子支付的人。那麼,這樣的人身邊一分錢現金都沒有,就是疑點了。

發現這個疑點之後,林濤試圖對平房地面和各物品進行勘查,可是地面材質不佳,不具備留下足跡的條件,各物品經過勘查,也沒發現可疑的指紋。

無奈之下,林濤想起了之前在泳池旁邊茶几上發現的紅色斑跡。那不是血跡,會是什麼呢?根據對平房的勘查,林濤認為,最有可能性的紅色斑跡,是紅酒。

現場的儲物間內,有一件紅酒被開啟了,少了一瓶。在擺放高腳杯的櫥櫃處,林濤也通過擺放痕跡,確定少了一隻高腳杯。這樣,林濤基本確定茶几上應該是有高腳杯和一瓶紅酒。這一點和我們對屍體的檢驗結論是吻合的。管鍾在死亡之前,應該是在飲酒。

可是,酒瓶和酒杯去哪裡了呢?

考慮到大寶在泳池裡發現了手機,所以林濤安排人將泳池內的髒水放幹。在他剛剛回到賓館之前,泳池內的水已經放幹了,並沒有酒瓶、酒杯或是玻璃碴。

因此,看起來像是在看電視的林濤,其實正在思考著問題。

「綜上所述,我們痕檢勘查完現場的結論是,這是一起侵財殺人案件。」林濤似乎是漫不經心地說道。

「這個結論和我們法醫屍檢的結論是相悖的。」我皺起了眉頭,說,「在聽你說完這些之前,我還一直認為這只是一起意外發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不過,現在我感覺我很快就會將這種想法給推翻。」

4

「你真的準備因為痕檢的結論,就確定這是一起命案?這完全說不通啊!死者是溺死,沒有中毒,沒有顱腦損傷,沒有窒息,不會暈厥,又會游泳。若不是那些疾病導致的昏厥,他怎麼可能在那麼淺的水裡淹死?」大寶說。

清晨,在汀棠市局毒物檢驗實驗室的門口,我和大寶拿著毒物檢驗報告發呆。

「可是從死者器官的大體結構來看,他並沒有什麼疾病,身體好得很。」我說。

「既然因為腐敗,做不了組織病理學檢驗,那就不能否定一些潛在的、肉眼發現不了的疾病導致暈厥啊。」大寶說,「不然,你告訴我,兇手是怎麼作案的?」

眼前的報告排除了所有常規毒物中毒的可能性。

「死者的血液酒精含量才七十多!」大寶接著說,「醉駕的標準都夠不上!而且,屍體腐敗會產生醇類含量的增高,實際上,死者血液酒精含量更低。這麼低的酒精含量,又不可能導致意識喪失。」

確實,這麼低的酒精含量,也否定了「被人灌醉、推入水溺死」的可能性。

一時之間,我也不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了,腦子裡亂成一鍋粥,完全想不出哪一種可能性。

「胃內容物還有剩的,你們是取回去,還是放這裡儲存?」汀棠市公安局的毒化科周科長從實驗室門口伸出頭來,問我們。

「肯定是放你這裡儲存啊。」大寶說,「我取回去做什麼用?」

一席話,似乎給了我巨大的提示,我立即拿出手機,撥通了林濤的電話,說:「林濤,你昨天看廚房的時候,有沒有碗碟少了的痕跡?」

林濤沉默了半晌,說:「這個,我還真是沒注意。不過,冰箱裡有成包的生菜葉、火腿腸和吐司,都開封了。哦,還有西紅柿。」

屍體胃內容物裡的殘渣模樣在我腦海裡浮現出來,我說:「死者是自己製作三明治吃的!那既然去泡澡,不可能把食品拿在手上吃,肯定是需要用容器裝的呀!」

「嗯。」林濤說,「不過我確定,現場沒有酒瓶、酒杯,也沒用使用完畢未清洗的碗碟。」

掛了電話,我又陷入了沉思。

大寶則在一旁不解地問道:「你打了雞血一樣,這是發現了啥?」

「你想想看啊。」我對大寶說,「假如,我們假如有那麼一個殺人的兇手。他在殺完人以後,把手機扔進了池子裡,卻把餐具都給帶走了,這是什麼行為?」

「呃,對啊,餐具又不值錢,手機倒是值幾個錢。」大寶一臉茫然。

「既然林濤認定是侵財,兇手不拿走手機的行為可以解釋,因為他沒有銷贓渠道,或者知道手機銷贓存在危險。」我說,「但是依舊不能理解拿走餐具的行為。唯一的一種解釋,就是死者的死,是和餐具有關的。兇手的行為,是在隱匿自己的殺人手段。」

「有關又能怎樣?」大寶還是不解,「死者體內沒有毒物是可以確定的,酒精也是可以檢測出來的,就是把酒瓶子拿走,又能說明什麼?」

「除了酒瓶子,還有碗碟。」我若有所思地轉頭問周科長,「請教一下週科長,如果死者的體內只有藥物,而沒有毒物,那麼剩餘的這些胃內容物可以檢測出來嗎?」

「那可比較麻煩。」周科長說,「因為常見毒物我們都是有對照物標準品的,所以可以進行比對。但是藥物可是有成千上萬種的,我們沒有對照物,又如何能檢測出來?」

「那如果我給你提供對照物呢?」我問。

「那我倒是可以試一試。」周科長說。

我微微一笑,對周科長說:「雖然您熬了一夜,但您最好能等我一會兒,再做完最後一個實驗,你一定能睡個好覺。」

說完,我拉起大寶就走。

「喂喂喂,你這是去哪?」大寶叫喊著,「你不是要拿我做實驗吧?」

不一會兒,我們來到了市局旁邊的藥店,我氣喘吁吁對藥師說:「能引起雙硫侖反應的藥,每樣給我來一盒。」

藥師一臉茫然地看著我。

我愣了愣,說:「頭孢類的,有多少種來多少種,還有,甲硝唑……」

「行了,明白了。」藥師反應了過來,擺了擺手,開始在藥櫃上拿藥。

「啊?不會吧?這個太扯了吧?」大寶知道了我的用意,驚訝道。

很多人都知道吃頭孢不能喝酒,但具體的原因就不知道了。其實,主要的問題就是頭孢菌素類、硝咪唑類等藥物在與乙醇聯用時可抑制肝臟中的乙醛脫氫酶,使乙醇在體內氧化為乙醛後,不能再繼續分解氧化,導致體內乙醛蓄積而產生一系列反應。輕則視覺模糊、頭頸部血管劇烈搏動或搏動性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等,重則心肌梗塞、急性心衰、呼吸困難、驚厥甚至死亡。

我知道大寶沒有表達出的是什麼意思,於是打斷他,說:「這也是我大膽的猜測,出結果了才有意義,我帶你來是讓你付錢的。」

「你為什麼不能付?」大寶瞪大了眼睛。

我心想我這個月的零花錢還沒發,這種事情我怎麼會告訴你?於是說:「別管那麼多,反正報銷,你別怕。」

大寶顫巍巍地交了幾百塊藥錢,把發票仔細疊好放進內衣口袋裡,說:「假如你猜錯了,你也得說服師父簽字啊。」

三個小時之後,我們來到了專案會議室。

年支隊長一臉嚴肅、正襟危坐。顯然,林濤已經向專案組彙報了痕跡檢驗部門的勘查結果,並對案件性質已經有了傾向性的推斷。

所以我也不繞圈子,直接開門見山地說:「我們法醫部門,支援林科長的推斷。」

「哦?」年支隊長說,「可是你們屍檢完了,喬法醫還和我說估計是意外?」

我點點頭,說:「確實,我們開始確實覺得是意外。因為死者在沒有任何抵抗的情況下,入水溺死,確實不像是他殺。而且,死者也沒有任何被致暈的跡象。不過,經過毒物檢驗,我就不這麼認為了。」

「有毒物?」年支隊長顯然還沒有得知毒化結果。

我搖了搖頭,說:「沒有毒物。不過,我們在死者的胃內找到了頭孢菌素類藥物的成分,而且,死者死亡之前正在飲酒。」

「頭孢加酒?」年支隊長驚訝道,「醫生都說不能這樣配,但我也沒見過誰吃頭孢喝酒以後死掉的。」

「是的。」我說,「雙硫侖反應發不發生、發生的嚴重程度,是和個人體質有關的,並不是絕對會發生,更不是發生了就要死人。」

「可是,如果真的是你說的那個雙什麼的反應,不就更加證實這是一場意外了?」年支隊長問道。

我搖搖頭,說:「關鍵是,現場勘查並沒有在現場發現任何頭孢菌素類藥物以及藥物外包裝,死者的胃內也沒有發現膠囊碎片。也就是說,死者胃中的頭孢菌素類藥物,是外來的。」

「現場該有的東西沒有,不該有的東西卻有了,這一切都說明有外人的侵入。」林濤說道。

「是怎麼下藥的呢?」年支隊長問道。

「根據我們的推斷,現場茶几上應該有酒瓶、酒杯和碗碟,但是不見了,這就說明兇手有意在藏匿和管鍾死亡有關的物品。」我說,「這種藏匿行為恰恰說明了藥物是被兇手下在管鐘的食品中的。畢竟無論是膠囊內的藥物粉末還是藥物片劑,放進酒裡不可能立即溶解,下在食物中是比較穩妥的做法。」

「這就比較麻煩了。」年支隊長說,「現場沒有任何線索,如何去排查?」

「不,有線索。」我說,「我們不要把兇手的動機單純地放在侵財上。我倒是認為,兇手的作案可能是激情殺人,而侵財只是附帶的行為。」

「何以見得?」年支隊長說。

「因為雙硫侖反應的發生機率小,能直接導致人意識模糊、失去抵抗能力的機率就更小了。」我說,「如果是預謀作案,完全可以選用其他的毒物或藥物,用這種不確定的方式讓人暈厥,作案風險太大,成功機率太小。這不符合預謀殺人的心理特徵。反而,如果兇手是激情殺人,那就有可能一怒之下,拿出隨身恰好攜帶的藥物投毒。」

「會所還沒有開業,那麼激情殺人的,肯定就是死者的熟人嘍?」年支隊長問道。

「是。」我堅定地說,「兇手可以在那麼空曠的院子裡,從容下藥,雙方又沒有肢體衝突而導致的損傷,一定是熟人。兇手來到現場之後,管鍾並沒有換裝的動作,說明是非常熟悉的人。這個人可能在事發之前恰好去藥店買了藥,而且這個人思維縝密、有反偵察意識。這個範圍,應該不大了吧。對了,死者的死亡時間,通過手機確定了嗎?」

「確定了。」年支隊長似乎正在思考著什麼,隨口回答我道,「手機訊號是在9月26號中午12點17分失去訊號的,應該就是死者的確切死亡時間了。」

「通往現場只有唯一一條公路,雖然現場周圍沒有監控,但這條路上,總是有監控的吧?既然很可能是激情殺人,那兇手去的時候肯定不會躲避攝像頭。把時間再往前推個一兩個小時,找那些公路上的熟人,就可以破案了。」我自信滿滿地說。

剛說完,我就看見了坐在會議桌一角,漲紅了臉的程子硯。

「子硯,你是有什麼發現嗎?」我問道。

「我可能發現了嫌疑人。」程子硯小聲說道,「只有一個條件和你說的不一樣。」

「什麼條件?」我回憶了一下自己剛才的推測,給出的條件並不多啊。

程子硯說:「有反偵察能力。」

「你怎麼知道你說的那個嫌疑人沒有反偵察能力?」

「因為她是剛上初三的學生,只有15歲。」程子硯說道。

「你是說,管鐘的女兒?」我問道。

程子硯點了點頭,說:「之前我們就已經對公路上的監控進行了篩選,確定了管鐘的15歲女兒管寒曾經騎著共享單車經過這條公路,但她並沒有引起我們的注意。」

一名負責外圍調查的偵查員說:「根據對管鍾周圍人的調查,我們也明確了管鐘的前妻可能是生病了,9月26號早晨,由管寒陪著,去社群醫院就診。」

我沉思了一會兒,說:「那,審吧。」

「審訊,不合適吧?」陳詩羽插話道,「如果她只是一時的惡作劇,那就是過失致人死亡,她剛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過失?」我苦笑著搖了搖頭,說,「即便是這樣,不審也是不行的。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就行了。」

畢竟審訊室的氣氛肅殺,陳詩羽顯然是不忍心讓一個小姑娘坐在審訊椅上,所以在商量之後,我們決定由陳詩羽負責訊問,訊問地點不放在審訊室,而在辦公室裡。

因為管寒的母親生病在家臥床,管寒在她班主任的陪同之下來到了市公安局。在訊問之前,班主任一直在強調管寒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年級前三名每次都有她的名字,她是不可能犯罪的,希望我們可以抓緊時間工作,不要影響她的學習,十一期間初三也是要補課的,畢竟她是考上省重點高中的種子學生。

管寒真是人如其名,15歲的她已經長得亭亭玉立,卻一臉寒霜地坐在陳詩羽的對面。

在訊問完基本資料,並告知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之後,陳詩羽開門見山:「特定的時間,你出現在了特定的場所。而且,因為你母親疑似患了肺炎,你在藥店購買的頭孢曲松鈉,恰恰和你父親胃內的藥物成分一致。經過下一步的檢驗,甚至可以做出你購買的藥物批次成分的吻合程度。還有,我剛剛接到前線的電話,偵查員已經根據你的活動軌跡尋找到了你扔掉的酒瓶餐具,並且在上面提取到了你和你父親的指紋。這已經是鐵的證據了,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管寒沒有立即回答,似乎現在發生的一切,她都已經有了充分的心理準備,臉上沒有任何驚訝或者是恐懼的表情,這和她的年齡完全不吻合。

過了好一會,管寒咬了咬嘴唇,說:「扔掉那些東西,只是因為我害怕。我只是惡作劇一般想讓他試一試母親天天吃的藥的滋味,並沒有想殺掉他的主觀故意。」

聽到「主觀故意」這個詞,我知道眼前的這個女孩實在是不簡單。顯然,她在作案之後,上網找了很多法律知識,用於逃避罪責。

「他吃了頭孢,喝了酒,在游泳的時候淹死了自己,不能完全怪我吧?」管寒平靜地說道。

她只是一個初三的女孩,別說是她親生父親,就算是描述一個陌生人的死亡,也不應該是這種態度。

「你聽過屍體會說話嗎?」我問道。

女孩轉頭看了看我,眸子之中仍是平靜。她沒有回答我,又轉過頭去看著陳詩羽。

「你父親的屍體上,有一些擦傷。」我說,「我們知道,如果是意外滑落,只會在身體一側形成和泳池邊緣摩擦造成的損傷。然而,你父親的後背正中和腹部都有擦傷,且方向不一致。那麼,只有一種可能才能形成。先拖行屍體,造成後背的損傷;拖到泳池旁邊後,翻滾屍體入水,造成腹部的損傷。」

女孩的眼眸中閃過了一絲驚慌,似乎想要說什麼來打斷我。

我搖搖頭,說:「我們已經在現場躺椅附近的地面,提取到了你父親的潛血痕跡,說明,他是從躺椅旁邊被拖到五米開外的泳池邊的。這,證實了我的推斷。」

女孩沉默了。

我繼續說道:「下藥,並不是管鐘的死亡原因。溺死才是。即便你下藥沒有殺死他的主觀故意,但拖著一個昏迷的人下水,是有殺死他的主觀故意的。」

這個發現,我甚至沒有告訴陳詩羽,所以此時陳詩羽驚訝的表情甚至超過了管寒身後的班主任的。

過了好長一會,女孩突然歇斯底里般地大叫了起來:「法律不懲治惡人,難道還不允許我自己動手嗎?外面都在說什麼他淨身出戶,放屁!他在和我媽離婚之前,就把所有的存款給轉移了!讓他自己在外面逍遙快活!我們留著一套破爛房子,還得有地方住吧?他和那個老女人鬼混在一起好久了!我媽媽都在忍受、忍受,最後呢?最後他還是絕情地帶著我媽媽辛辛苦苦攢下來的存款跑了!我媽媽一個人,幫人家開晚班計程車維持我們的生活,白天還要去打小工賺錢,不僅累,還有危險,過得有多苦你們知道嗎?兩年來,我每天晚上都是一個人在家,我有多害怕你們知道嗎?而他呢?別提有多逍遙快活了!我媽媽得肺炎了,社群醫院要她去大醫院診治,她怕花錢,不去。社群醫院給她開藥吊水,她怕花錢,不弔。讓我去外面的藥店買藥,說是可以便宜點。我想來想去,買完藥就去了管鍾那裡,問他借錢給媽媽住院。結果呢?結果他躺在那裡,一臉愜意的樣子,對我和我媽冷嘲熱諷!你們說,我還要忍嗎?原本我只是趁他不注意,給他下點藥,結果他吃完以後居然倒下抽搐,讓我打120。剛才還在說我媽虛張聲勢、怕死,身體不舒服就要去醫院,沒錢去什麼醫院?現在自己就遭了報應。我本來想一走了之,不理會他。但是他看見我要走,居然說要報警抓我,說我見死不救!呵呵,見死不救,我不僅不救,我還要他死。是,確實是我把他拖到水邊推下水的,但是你們警察真的善惡不分嗎?」

管寒一口氣說了許多,把全部的作案動機和作案過程其實都交代得差不多了。但是此時的我們完全沒有了破案的成就感,這次輪到我們沉默了。

過了良久,我對兩眼通紅的管寒說:「你不是在幫你媽媽出氣,你是在你媽媽的心口,又捅了一刀。」

聰慧的管寒意識到了我的意思,伏在案上痛哭了起來。已經驚訝得合不攏嘴的班主任此時走到了管寒的身邊,撫摸著她的後腦,也流淚不止。

我拉著陳詩羽走出了審訊室,見門外的四個人此時也都在沉默著。

班主任見我們走出了審訊室,也追了出來,問道:「這,你們會怎麼處理?」

「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會減輕處罰。」我說。

「那她,還是要坐牢?」班主任紅著眼睛問道。

我點了點頭。

班主任忍不住哭泣起來。

「老師您好,能加個微信嗎?」韓亮走過來問道。

陳詩羽以為韓亮在這種時候,還要去調戲年輕漂亮的班主任,於是怒目圓瞪。

「我給你打兩萬塊錢,麻煩你幫忙通過社群交給她母親。」韓亮說,「肺炎可大可小,希望她可以好好治病、好好生活,等她的女兒出來,還有很多坎要過。」

陳詩羽的表情柔和了下來,默默走到了一邊。

「這孩子走上歪路,是讓她父親給逼的。」大寶說,「就和我們之前辦的那一起前妻燒房子的案件一樣,都是不負責任的父親惹的禍。」

「是啊,即便離異了,也不代表對子女的責任和義務終結了,也應該繼續對自己的子女負起責任、保持關愛。」林濤說,「婚姻是自由的,但是責任是永恆的。」

見《法醫秦明:天譴者》「消失的兇器」一案。

見《法醫秦明:無聲的證詞》「嬰兒之殤」一案。

紫紺是指人體缺氧時,血液中還原血紅蛋白增多而使皮膚和黏膜呈青紫色改變的一種表現,也可稱為發紺。

見《法醫秦明:天譴者》一書。

金三銀五不過十,是指命案發案後,破案的最佳時限是在三天之內,如果超過了十天,破案難度就會非常高了。

見法醫秦明系列永珍卷第一季《屍語者》「自殺少女」一案。

見《法醫秦明:天譴者》「火光裡的悲鳴」一案。


作者「法醫秦明」的其他小說

屍語者》《燃燒的蜂鳥》《逝者證言》《法醫秦明:天譴者》《偷窺者》《法醫秦明:第十一根手指》《法醫秦明:玩偶(法醫秦明之玩偶)》《守夜者3:生死盲點》《守夜者2:黑暗潛能》《法醫秦明:清道夫》《倖存者》《守夜者4:天演》《守夜者:罪案終結者的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