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奇·亨德森,史上最偉大的偷壘手和第一棒打擊手。不久前的一個夏夜,他站在隊員席上,把球衣往前拉到了離胸口好幾英寸的地方。有些球員管這叫「孔雀開屏」。這是他上場前的固定儀式,從1979年加盟奧克蘭運動家隊,成為外野手新人以來從未改變。他在一堆球棒中尋覓,不住問著:「你們這些小混蛋,誰想來個安打?」他撿起一根握把纏著樹脂的球棒,驕傲地扛在肩上,等著想象中的發球,用第三人稱自言自語著。他的語速太快,連音很多,幾乎聽不清楚:「燃起來——裡奇加油——燃起來。」
對亨德森來說,擊敗對手是常態,在水平上碾壓對手也是常態。他為運動家隊、紐約洋基隊和其他七支球隊贏得了十次全明星,偷壘成功超過一千四百次——這被認為是一項不可超越的紀錄,就像喬·迪馬吉奧連續在五十六場比賽中擊出安打一樣。他奔跑得分的次數超過了泰·柯布、貝比·魯斯和漢克·阿隆。棒球統計大神比爾·詹姆斯寫道:「你隨便找五十個進了名人堂的球員,他們加在一起的紀錄也沒有他多,我絲毫沒有誇張。」用亨德森自己的話說:「我就是行走的紀錄。」
亨德森走上球場時,突然停住了。一股難聞的氣味從隊員席下面飄了出來。「這味道是哪裡來的?」他的一個隊友問道。幾名球員彎下身子,試圖找到氣味的來源。在此之前,球隊經理在體育場裡發現過一隻死老鼠。
「我覺得是從這裡來的,」一名球員說,「看見洞了嗎?」
亨德森試圖忽略騷動,繼續自己的全套動作。他悠閒地朝擊球位置走去,彷彿晚間散步一樣。對方球員注意到,他走到擊球位置用的時間比開車到體育館的還要長。他說過,緩步進場能讓他了解投手的想法;他的對手們則說,這不過是另一種吸引關注的手段罷了。抵達擊球位置,向世界宣告裡奇要做的事情以後,他再一次表現出隨意的樣子,抬頭看向觀眾:場上只有約六百名球迷,許多女人為「八十年代之夜」活動變了裝,衣服上有亮片,腿上穿著蕾絲長襪,就像《宛如處女》時期的麥當娜一樣。
之前,亨德森跟我坦白過:「昨天晚上,我跪在地上問主,‘你為什麼要這樣對裡奇?為什麼要把我放到這裡?’」
報告員拿著破舊的廣播裝置叫了他的名字:「聖地亞哥衝浪狗隊第一棒開球……亨德森·裡奇!」
這可是當年宣稱「我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球員」的男人。現在,四十六歲的他已經在打黃金棒球聯盟了。不是大聯盟,連小聯盟都不是。它是獨立的聯賽,大部分球員都從沒進過小聯盟,或者是被淘汰下來的。黃金聯盟於2005年開始運營,創辦者是兩名斯坦福商學院的畢業生,包括八支亞利桑那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的球隊,被普遍認為是墊底中的墊底。然而,亨德森卻為了區區三千美元的月薪淪落至此。打大聯盟的時候,他賣一件紀念品都不止這個錢。
「來吧,熱辣狗一狗,給我們看看你的本事!」一名球迷喊道。
亨德森跺了跺釘鞋上的灰塵,低下身子,緊盯著投手。對面的人二十四歲,慣用右手,是梅薩礦工隊的。幾周之前的一場比賽中,亨德森偷到了二壘,在一陣塵土中首先滑到壘位,引得球迷興奮不已。但是,這一次他為了贏,竟然把一名瘦弱的劃線員撞到了另一個二壘手身上。他朝隊員席走的途中,有人厲聲質問:「嗨,裡奇,你的輪椅呢?」
過了巔峰期還堅持比賽的棒球明星不只他一個。四十歲的魯斯在最後一次參加大聯盟賽季時為波士頓勇士隊效力,安打率只有0.181。但是,亨德森竟然決定加入衝浪狗隊,這還是引發了一陣驚歎。這支球隊的前任公關自己都承認,人們經常以為這是一支女子壘球隊。他最後一次亮相大聯盟是2003年,效力於洛杉磯道奇隊,安打率只有0.208,偷壘成功三次。(他表現最好的賽季是在1999年。)道奇隊管理層的結論是:時間已經打敗了當年的「偷壘之神」。於是不動聲色地將他解聘了。他總共打過三千零八十一場比賽,在整個棒球史上也是名列前茅。他當時四十四歲,大部分球迷都以為他會按照常理退休,等待進入名人堂。然而,他於2004年賽季加盟了紐瓦克黑熊隊,參加了獨立的大西洋聯盟比賽,之後又去了黃金棒球聯盟。曼尼·拉米雷斯是波士頓紅襪隊的強擊手,2002年曾與亨德森同臺競技。他說,亨德森肯定是「瘋了」。一名體育作家宣稱,要想搞清楚他是怎麼想的,非得用「一隊精神病學家不可」。艾利克斯是他的三個女兒之一,就連她也在問:「爸爸,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跟礦工隊那場比賽之前幾個小時,我看見了亨德森。他坐在衝浪狗隊更衣室的一把金屬椅子上,襯衫已經脫了。他堅持說自己跟聯盟裡的其他人沒有區別:只想打進大聯盟。但是,他似乎也對自己的狀態感到震驚,這是年齡的魔咒。用他的話說:「有些謎團裡奇還在想辦法搞清楚。」
他站著穿好了球衣。他身高五英尺十英寸。像火箭女郎舞蹈團的演員一樣,他的腿特別長,他稱之為「我打比賽的關鍵」,於是,他的軀幹顯得特別小,感覺總是往前凸出,彷彿是從賽馬比賽的起跑門柵裡擠出來的。他的眼睛中流露出了情緒的變化——先是不悅地眯起來,繼而愉悅地張大——在比賽期間,他經常戴上摺疊墨鏡,把眼睛藏起來。他套上白色藍袖運動衫,把褲子提到臀部上面。戴上帽子後,只有從前額和嘴角的皺紋中才能看出,他已經跟不少隊友的爸爸一般年紀了。他一邊拉伸胳膊一邊說:「你看我。我不會受傷的。我眼睛沒問題,膝蓋也很好。就有一樣,屁股有點疼。不過用冰塊就能搞定了。」
亨德森知道,他只有幾個月時間向球探展現實力,證明自己有能力參加最高層次的比賽——大聯盟賽季10月就結束了。他告訴我,他加盟紐瓦克黑熊隊後不久,就給奧克蘭運動家隊的總經理比利·貝恩打了電話。亨德森的大部分成就,包括第一枚世界棒球大賽指環,都是在1989年取得的,當時他效力的就是運動家隊。他不止一次跟本恩講,自己最想回歸的就是運動家隊。「也算善始善終。」他說。貝恩回答說,運動家隊正在最後關頭,分分必爭,沒有位置給他。不過,亨德森還是說:「我沒有放棄希望。我知道,只要看到我上場比賽,他們就會明白,裡奇還是裡奇。」
他會提前幾個小時到賽場,把發球機速度調到每小時八十五英里,然後反覆練習擊球,揚聲器裡放著衝浪狗的隊歌:「是誰把狗狗放出來了?汪汪汪!」有的時候,他會一大早在露天看臺上下跑動。何塞·坎賽科是亨德森當年在運動家隊的夥伴,對大聯盟興奮劑醜聞的曝光他也出過一份力。他談起亨德森時說:「他絕對不用類固醇!」
「他們都瞞著我,」亨德森說,「我倒希望他們跟我講。老天啊,你能想象裡奇用類固醇嗎?小子,注意看!」他大笑著,看上去平易近人:「要是他們沒用藥,我在球隊裡或許還能有位置。大家總是問我,你為什麼還要繼續比賽啊。但我只想知道,為什麼沒人肯給我一個機會。我好像被蓋上了一個戳:‘名人堂。你的時代結束了。就這樣。’奇恥大辱啊。」
亨德森跟我說話時,他的一個隊友走了過來,頭髮亂糟糟的,看上去十八歲左右,手裡拿著一個棒球和一支鋼筆。他對亨德森說:「我知道有點搞笑,不過你能給我籤個名嗎?」
亨德森微微一笑,在球上籤了名。
「謝謝你,裡奇。」年輕人說道。他小心地拿著球縫線的地方,免得弄花了字跡。
亨德森轉身對我說:「我跟你說實話,我什麼都可以不要——紀錄、名人堂,都可以——只要再給我一次機會。」
偷壘手經常被視為一個獨立的人格型別:膽子大,以自我為中心,甚至是個瘋子。羅恩·勒夫萊在蒙特利爾博覽會取得了偷壘成功九十七次的成績,後來犯了持槍搶劫罪;泰·柯布被經過他授權的傳記作家稱為「神經病」,經常故意用穿著釘鞋的腳底狠踢二壘手的小腿;洛·布洛克沒那麼野蠻,但他也相信,自己最大的本領之一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傲慢。不管怎麼說,亨德森都是一個天生的偷壘手。羅伊德·莫斯比是他兒時的玩伴,曾效力於多倫多藍鳥隊。他在《體育畫報》的採訪中說:「裡奇從小就這樣。還沒學會走路就會耍帥了。他就是為聚光燈而生的。」
亨德森從小就泡在棒球裡面。他兩歲的時候,爸爸拋妻棄子,後來,他媽媽又去了加利福尼亞找工作。於是,他和四個兄弟被留在阿肯色的派恩布拉夫鎮,由外祖母照料了幾年。1976年,亨德森十七歲,被奧克蘭運動家隊第四輪錄取,然後進了旗下一支小聯盟球隊,主場是愛達荷州博伊西。從一開始,他就是個有主見、脾氣大、愛炫耀的傢伙。有的時候,他擊球不漂亮就不跑壘,讓經理錯愕不已。但是,只要他覺得時機成熟,速度就無與倫比。1977年,加州弗雷斯諾的一個夜晚,他偷了七次壘,創下了單場比賽的紀錄。兩年後,奧克蘭運動家隊在賽季中間決定讓他去打大聯盟。
有了這筆錢,亨德森就請了一群偵探去找自己的父親。「我不在乎他是好人還是壞人,」亨德森告訴我,「我就是想認識他。」偵探把情況告訴了他媽媽,她就跟亨德森講:「你爸死了。幾年前出了車禍。」然而,1980年的時候,亨德森不可思議地在比利·馬丁身上找到了父親的感覺,後者是運動家隊的新任經理。馬丁是個出了名的酒鬼,至少狠揍過手下隊員一次。但是,他和亨德森在賽場上走的都是強悍路線。馬丁在辦公室牆上掛了一幅海報,上面寫著「不經風雨怎能見彩虹」。他們共同發明出了一種狂野的打法,「比利球」,令人恐懼,但同樣令人血脈僨張。用亨德森的話說:「比利是比利球的出版商,而我是作者。」
運動家隊並非強手雲集,不能指望三分本壘打和滿壘,必須分段跑,儘可能創造機會。亨德森擔任開場擊球手,是混亂局面的催化劑,或者用他自己的話講:「創造者」。他力量驚人(他有兩個賽季的強擊比例超過了馬克·麥奎爾),但是他的主要任務是騷擾——「不管用什麼辦法,跑到壘上就行」,然後大鬧守隊。
作為自己策略的一部分,他發展出了史上特色最鮮明也最招人憤恨的擊球姿勢之一。擊球手都有一個揮棒範圍,大致是從胸前到膝蓋。亨德森卻把身子壓得很低,肩膀幾乎和膝蓋平齊,因此擊球區出奇地小。一名體育記者打趣道,它只有「希特勒的心臟」那麼大。因此,投手就很難投出好球,而亨德森保送的機會就大得多了。(2001年,他打破了貝比·魯斯的保送紀錄,現在仍然是第二名,居於巴里·邦德之後)即使保送不了,他也能狠狠擊中球——史上只有二十五名棒球運動員的擊球次數超過三千,而他就是其中之一。上壘之後,混亂就開始了:他經常會接連偷下二三壘,還有四次偷到了本壘。第一年完整打完大聯盟賽季,他就打破了泰·柯布1915年創下的美國職棒賽季偷壘總數紀錄,九十六次。兩個賽季之後,他又打破了洛·布洛克的大聯盟紀錄,一百一十八次。《華盛頓郵報》的托馬斯·博斯威爾寫道:「自從貝比·魯斯在1920年完成五十四次本壘打、超過之前紀錄三十次以來,棒球的進攻戰術從未受到如此大的威脅,以至於需要被重新定義……一名球員單槍匹馬挑戰整個棒球運動的一塊基石,這或許還是史上第一次。」
只要他上了跑壘道,場上眾人就會心神不安。分神的內場手紛紛犯錯,投手也集中不了精力。前洋基隊隊長唐·馬丁利說過:「他能把整支球隊嚇壞。」他以快取勝,還沒等大家看清楚就得分了:先是保送,然後偷二壘,藉著滾地球到三壘,最後憑藉一個普通外野高飛球回到本壘,按規則高飛外野。換句話說,整個過程零安打。
但是,有些因素是亨德森控制不了的。全隊的成敗繫於偷壘手一身,如果他決定跑壘,卻被封雜出局,全隊的本壘打機會就破滅了。1982年,亨德森不僅創造了偷壘成功紀錄,也創下了偷壘失敗的紀錄(四十二次)。為他帶來光榮的特質——無畏、狡詐、蔑視一切——同樣讓他受到鄙夷。1982年對底特律老虎的一場比賽中,他只差一次就能打破布洛克的紀錄,他站在一壘,但由於二壘的跑壘手慢了半拍,他毫無偷壘成功的機會。比利·馬丁打破比賽常規,讓二壘手往前挪動很長一段,甚至有被牽制出局規的危險。現在,亨德森前進的障礙已經掃除,他出發了,也穩穩站上二壘。但是,裁判卻把他罰下了場,據說裁判嘟囔了句:「你活該。」
棒球對一邊倒的比賽有一套不成文的規矩。人們普遍認為,亨德森在本隊碾壓對手時還慣於偷壘,這是不符合體育精神的。2001年,亨德森代表聖地亞哥教士隊迎戰密爾瓦基釀酒人隊,教士隊在已經領先七局的情況下,依然在第七局起跑偷壘。釀酒人隊經理戴維·羅泊思——他當年是風格最勇猛的偷壘手之一——被激怒了。他衝到場上,大聲喊道,亨德森下次再拿棒,投手就要「教訓教訓」他了。這顯然不是鬧著玩的,於是亨德森被從場上換了下來。「我們都是守舊的人。」羅泊思後來說。
亨德森惹惱傳統人士的還不只是跑壘。1985年,他轉入洋基隊。當時有人問他,在喬·迪馬吉奧和米奇·曼託踏足過的賽場上打球是什麼感覺,而他的回答是:「我不在乎他們……現在是裡奇的時代。」完成本壘打後,他都會停下來,看著球飛到觀眾席上,然後浮誇地繞著一壘轉圈跑,一隻手肘像鳥的翅膀似的張開。他不是簡單地把球接下,而是會把它打飛。「我討厭跟這個爛人一塊比賽。」前金鶯隊捕手裡克·丹普賽說過。有一次,多虧裁判阻攔,他才沒跟亨德森打起來。
在場外,亨德森也經常惹出亂子。他跟球隊總經理談合同時很苛刻。「我要確保能拿到錢。」他會說,或者用約吉·貝拉的風格說的話,就是「我要的就是我想要的」。有一次,他要離開體育場時找不見自己的豪車了,有人就聽見他說:「裡奇找不到裡奇的豪車了,裡奇不高興。」1989年,運動家隊跟他簽了金額高達一千兩百萬美元的四年合約,於是他成了業內薪金最高的球員。但是,合同簽了不到兩年,又有幾名球員的合同超過了這個數額,於是他就要求重籤。古斯·戈薩奇是一名投手,在運動家隊裡和亨德森共事過。他就講:「亨德森為自私自利設立了新的標杆。跟他一比,何塞·坎賽科簡直就是個社工。」大聯盟生涯接近尾聲時,亨德森被認為是史上最優秀的球員之一。但是,在許多運動員和體育作者看來,他還有著「貪婪」「自大狂」的特質,他是「熱帶風暴裡奇」「經典的棒球賞金獵人」「唯我獨尊的王」。換句話說,誰都不會覺得他竟然會加入黃金棒球聯盟。
「我可不能誤了飛機。」亨德森說。
他正在洛杉磯機場,等候飛往亞利桑那尤馬縣的早班機。為了迎接7月份與蠍子隊的比賽,黃金棒球聯盟正在那裡舉辦「裡奇·亨德森之夜」活動。(前一千名到場的觀眾將獲得裡奇·亨德森搖頭娃娃一件。)聯盟主辦方意識到,亨德森對他們的地位有好處,於是給了他各種簽約特權,去遠處比賽也不用像其他人一樣坐大巴,而是安排了商業班機。他的隊友們要坐五個小時大巴去尤馬縣,而亨德森卻只需收拾好行李,登上飛機。他穿著優雅的褐色襯衫和配套長褲,手戴鑲鑽勞力士金錶。在他的職業生涯中,僅薪金一項就入賬四千多萬美元。他有幾十處出租房產,在優勝美地國家公園附近還有一片一百五十英畝的牧場,賽季外他就跟妻子和女兒們住在那裡。他還有一輛保時捷、一輛勞斯萊斯、一輛賓利、一輛寶馬、一輛賓士、一輛凱迪拉克、一輛通用卡車、一輛福特雷鳥和一輛法拉利:「我跟所有的大聯盟俱樂部說‘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我不要錢’,」亨德森說,「這跟我的投資策略沒關係。」
等候飛機滑行至跑道的時候,他開啟手機,看經紀人有沒有大聯盟那邊的訊息。「沒有。」他說。那麼多年來,他一直壓在俱樂部總經理頭上。現在情況反過來了,他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他甚至考慮過參加科羅拉多洛基隊的高中生/大學生選拔賽。他知道,由於自己的名聲,他不太可能當上教練或替補。「大家總是會擔心,裡奇會願意隱退嗎?」亨德森說,「我會的。只要你讓我穿著大聯盟隊服退役,我一個字都不會說。」亨德森經常看大聯盟球員負傷或轉隊的新聞報道,希望開啟突破口。
「洋基隊打中場那個新人是誰?」亨德森問我。
「託尼·沃馬科。」我說。
「沃馬科,是吧?」他說道,接著一臉挫敗地又說了句,「老天啊,你是說我連他都比不過嗎?」
他拿手機撥通了電話,在引擎轟鳴聲中開始了交談。空乘看上去特別緊張,直接叫他把手機關了。他說關機可以,但她要好聲好氣地跟他說。沒過一會兒,保安就上飛機把他請出去了。
「到底怎麼回事?」他問道。
「那不是裡奇·亨德森嗎?」一名乘客問道。
「看他那慘樣,」另一個人說道,「我聽說他都做不了臥推了,只能做俯臥撐和仰臥起坐。」
「請跟我們走一趟。」一名工作人員對亨德森說。
我起身和他一起下了飛機,工作人員問我是誰。
「他是我的傳記作家兼律師。」亨德森說。
乘客們開始大喊:「不準把裡奇帶下去!」但是,空乘不為所動,哪怕亨德森說願意為冒犯了她而道歉。飛機飛走了,我們不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