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與槍

他們戴上了水手帽,穿上了運動衫。塔克把運動衫塗成了亮橙色,上面還有「馬林遊艇俱樂部」的標誌,他以前見過這傢俱樂部的船從身邊駛過。趁警衛沒看見,他們趕緊把小艇推下了水。出發之後,風速超過每小時二十英里,巨浪湧上了小舟。「這船一點都不漏水,」瓦勒說,「我們劃到澳大利亞都沒問題。倒霉的是浪太大了。我們好不容易劃到了q」——就是聖昆廷——「邊上,這破玩意兒竟然沉了。」

塔上有一名警衛看到他們抓著翻了的船,用腿蹬向海岸,上前詢問他們是否需要幫助。他們說沒事。麥吉克還抬起手腕喊道:「就是一對船槳沒了,我的天美時表還在正常工作呢!」彷彿要證明似的。警衛不知道有三名囚犯越獄,於是哈哈大笑,回到了崗位。

加利福尼亞很快發起了全州追捕。與此同時,得克薩斯州與俄克拉荷馬州也報告了幾起蹊蹺的搶劫案:作案手法出奇地一致,都是三四個人衝進雜貨鋪或銀行,亮槍要錢,然後開著偷來的車飛速離開。目擊者們眾口一詞,都說按劫匪的標準來看,他們都是爺爺級的。有一個似乎還戴著助聽器。警方將他們比作電影《三個老槍手》裡面的小偷,稱之為「爺爺幫」。

「我那時候真的很會搶劫。」塔克告訴我。他挺小心的,不會承認任何一樁具體的犯罪(「我不知道他們還有沒有司法管轄權」),也不會牽涉任何在世的同夥(「有些人還在外面」)。但是,他確實說過,到了六十歲的時候,他的搶劫技藝已經爐火純青了。

有一天,我們坐在監獄會客室裡,塔克身體前傾,開始教我搶銀行的技巧。「首先,旁邊要有高速公路,」他說著戴上了雙光眼鏡,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像在想象具體佈局,「然後要踩點——不能莽撞。你要熟悉它,就像對自己的家一樣。」

「以前的劫匪就像牛仔似的,」他繼續說,「他們衝進去就開槍,大喊大叫,讓所有人都趴下。但是,我覺得只有新手才那麼暴力。」在他看來,最優秀的劫匪就像舞臺劇演員一樣,能夠用純粹的人格力量掌控全場。有些人甚至會化裝,練習進入角色。「只要掌握竅門,搶銀行就是一門藝術。」塔克說。雖然他的形象一度比較浮誇,但他說,自己後來形成了一種更微妙、更「自然」的風格。

「對了,工具。」他進入了下一話題。他說,在理想狀態下,搶劫需要指甲油或強力膠(掩蓋指紋用的,「手套也行,不過在暖和的地方比較招眼」)、玻璃刀、手槍皮套、帆布袋(「要大的,裝錢用」)和一把槍(「.38左輪,半自動都行,看你能搞到什麼」)。他說,槍只不過是「道具」,卻是必不可少的。

他停了一下說,還有一件事。他稱之為「福里斯特·塔克牌」,也是爺爺幫成功的關鍵:助聽器。他說其實是警用掃描器,導線從襯衫裡穿出來,這樣他就能知道是否觸發了聲音警報器。

他從兜裡拿出手帕,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把開來的車在附近停好,開啟無線電,手上戴好手套或者塗好強力膠,然後走進去。直接去找大堂經理。說‘坐下’。不要把槍拔出來,亮一下就行。冷靜地跟他說你是來搶銀行的,最好不要惹出大動靜。除非有人開槍,否則不要從銀行裡往外跑,那樣會暴露。然後走到逃跑的車那裡,一定要冷靜,開到來的車旁邊。然後踩油門,趕緊跑。」

說完以後,他似乎很滿意。「我可是把搶銀行的秘籍都傳授給你了,」他說,他又想了想,補充了一句,「這門手藝沒法教,只能在實踐中學習。」

約翰·亨特,四十歲,是奧斯汀警局的一名警官。他被分派去調查神秘的爺爺幫搶劫案。「我幹了這麼多年警察,他們是我遇到過的最專業、最成功的劫匪,」亨特告訴我,當時為公安事業奉獻了三十年的他已經退休了,「他們搶劫的經驗比我們抓搶劫犯的經驗還豐富。」

他當年是個大煙槍,留著絡腮鬍子,啤酒肚微凸,沒日沒夜地追捕爺爺幫。隨著安保技術的進步,傳統銀行劫匪越來越少,大多是孤注一擲的癮君子,被抓之前能弄個幾千美元就開心得不得了。爺爺幫不僅是在逆年齡而動,簡直還是在逆時代而動。「他們每天起來就是搶銀行,」亨特說,「就像辛苦多年的焊工和作家一樣,他們會從自己的錯誤中吸取教訓。」

在一年的時間裡,爺爺幫在俄克拉荷馬和得克薩斯至少幹了六十票,僅達拉斯-沃斯堡一帶就有二十起。新墨西哥、亞利桑那、路易斯安那州的多起搶劫案也被認為是他們乾的。一篇報道的標題是老年公民捲土重來,另一篇是中年劫匪搞暈偵探。

1980年12月,亨特和至少來自三個州的四十名執法人員齊聚達拉斯,開會討論應對方案。「他們把槍舉在別人面前,不知道多少人的生命就此改變。」一名前聯邦調查局探員告訴我。

塔克似乎停不下來,不管已經攢了多少錢。他一生用過無數化名,包括羅伯特·塔克·麥克道加爾、鮑勃·斯通、羅素·約翰、拉爾夫·普魯伊特、福里斯特·布朗、塔克和裡奇·塔克。雖然沒有官方資料,但人們相信,他一生搶走了幾百萬美元、多輛運動跑車、一袋子日元,還有一枚桑博餐廳的木製代幣。1983年春天,他開始謀劃迄今為止最大膽的一次行動:光天化日之下搶劫馬薩諸塞州的一家安保完善的銀行。他和同夥要假裝是乘防彈車的警衛,要例行取款。塔克相信,這次計劃是「搶劫藝術的一次突破」。3月7日,就在防彈車預計抵達時,他們化好裝,戴上了假鬍鬚。由於不久前的一次大雪,他的假髮縮水了。但是,他們決定不要拖了,沒有假髮也要幹。

出納把他們放了進來。根據警方報告,就在他們進入地下金庫時,經理注意到「一個人的深色鬍鬚和另一個人的白色鬍鬚是假的」,於是,一名「警衛」拍了拍自己的槍說:「搶劫。」

塔克把經理和兩名出納鎖在金庫裡面,然後帶著四十三萬多美元逃之夭夭。但是,警方給出納看了一系列嫌疑人照片後,他們首次指認說,爺爺幫的首領就是三年前乘著自制小艇從聖昆廷監獄逃跑的犯人。

就在聯邦調查局、當地警方、縣治安官全力搜捕的時候,塔克又躲到了佛羅里達,每天和惡魔島的老兄弟泰迪·格林泡在一塊。6月的一天清晨,塔克走進格林的車庫,在裡面等著。他的朋友則徑直朝車走去。「我當時看著他,」塔克回憶道,「就在想,老天啊,他這身衣服真有派頭。」

一個人跳到塔克的車前面,大聲喊道:「聯邦調查局,不許動!你被捕了。」

車裡、樹叢裡,警探從四面八方走了出來。塔克對格林怒目而視。他相信是朋友「把自己賣了」。塔克堅持說自己從未擁有手槍,而且也確實沒有找到。但是,多名探員說看到過他持槍。「他有槍!」一名探員一邊蹲下一邊喊道。車庫裡滿是槍聲。子彈打碎了擋風玻璃和水箱。塔克雙臂和一條腿中了槍,躲在儀表盤下面,猛壓油門,從車庫裡衝了出去。他開啟車門,在街上蹣跚地走著,雙手和臉上都是血。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女人開著車朝他駛來。「我靠近的時候,」她後來做證時說道,「看見他身上的血更多了——滿身都是。我就想,這人真慘啊,被汽車給撞了。」

她提出載他一程,於是他就上了副駕駛座。然後,她從後視鏡裡看到有人端著一把步槍。她六歲的兒子喊道:「罪犯!」她正猶豫著,塔克一把抓住方向盤,厲聲說道:「我有槍——趕快開!」她的兒子抽泣了起來。開了半英里,他們進了一條死衚衕。塔克小聲說了句「好吧」。趁此機會,女人趕忙從車裡出來,把兩個孩子拽到了安全的地方。接著,塔克自己也從車裡走出來,昏倒在地。

《邁阿密先驅報》的一篇專欄如是總結了長期逃犯兼爺爺幫首腦被捕一事:

塔克身上有一種模糊的吸引力……老人一般不會被人跟大案聯絡在一起……塔克從舊金山的聖昆廷監獄逃脫,這樁奇遇必定會引來崇拜。當然,我承認,這是一種扭曲的崇拜……塔克可以把逃獄壯舉的故事高價賣給好萊塢,然後找個地方躲起來。然而,他卻選擇繼續追求自己的事業……他是老年版的劫富濟貧羅賓漢,當然,被劫的人十有八九會有保險公司料理的。

終於,塔克的故事成為了炙手可熱的「罪犯神話」。壞掉的rub-a-dub-dub小舟已經被捐贈給馬林遊艇俱樂部,後來放置於一家監獄博物館。奧克蘭兒童醫院即將舉辦一場浴缸划艇比賽,請求批准塔克擔任活動的總指揮。在喧囂中,聯邦調查局前往佛羅里達州勞德希爾的一家高檔退休社群,據說塔克曾居住於此。一名五十多歲的女士開了門。探員問她福里斯特·塔克的事,她說從沒聽說過此人。她的丈夫名叫鮑勃·卡拉翰,是一名事業有成的股票經紀人。前任丈夫去世後不久,兩人相遇並很快結婚。探員跟她解釋說,鮑勃·卡拉翰的真實身份是四年前越獄的福里斯特·塔克。這時,她的淚水奪眶而出。「我跟他們說‘你們說的我一個字也不信’,」時隔近二十年後,她回憶道,「但他們把他抓住了,他被打中了三槍。」

她是一家小搬家公司的財產繼承人,小時候長得有點像夢露。她記得第一次遇到塔克是在奧克蘭公園大道的一家名叫「鯨魚與海豚」的私人俱樂部裡。她從沒見過這樣有騎士風度的男人。「他走過來請我共舞,就這樣。」她告訴我。

她回憶起探監的情境(「還有點暈」),不知道該說什麼,做什麼。她看著他躺在那裡,血跡斑斑,面色蒼白。她沉浸在對這個男人——她已經知道,他從十六歲起就是慣犯了——的愛戀中。他求她寬恕自己時,她對我說:「我只想抱住他。」

起初,塔克在邁阿密等候出庭期間嘗試過越獄,用手鋸弄開了牢房的一根窗條,然後用自制的鉤鎖爬上了房頂。但是,他妻子不顧親友的錯愕,承諾只要他改過自新就不離不棄,於是他發誓要好好改造。「我告訴她,從今以後,我只在腦子裡想越獄的辦法,」他說,又補充道,「一百萬個人裡也沒有一個她這樣的人。」

他回到了聖昆廷監獄,得了一個綽號「老大」。在那裡,他看似堅不可摧的體格第一次顯出了衰老的跡象。1986年,他做了四重旁路手術。為了防止他逃跑,門口還有警衛站崗,但他現在真心覺得自己就是個違法亂紀的人。多年以前,他在惡魔島提請上訴,最終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那裡。他成功地證明,在判決時,法官不應該考慮被告之前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被定的罪。(「就這個案子而言,我們應該現實一點。」哈利·a.布萊克曼在一份憤怒的抗議書中寫道。)現在,考慮到身體狀況,塔克又不斷提出上訴,最後將刑期減了一多半。「感謝你,」他在給一名法官的信中寫道,「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獲得減刑,也是最後一次。」

他將全部精力投入到了他眼中犯罪生涯的巔峰——好萊塢大片之中。塔克看過各種有共鳴的片子,包括《逃亡》《逃出亞卡拉》和《博妮與克萊德》。他最後的願望,就是看到自己的故事成為美國經典,長留人們心間。他把事蹟公佈在報紙上,每次五頁。「外人是寫不出惡魔島的內幕和真相的。」他寫道。《惡魔島:真實的故事》已經長達二百六十一頁,他的下一部作品《越獄者》的野心還要更大。在書中,他把自己的行為描述成對「高智商、非暴力的威利·薩頓式犯罪」的迴歸,還是一位反抗宏大的、壓迫性的制度的落魄英雄。「塔克對自由和逃脫的執念已經自我轉化為一種遊戲精神,」他寫道,「他一生都在被追捕,這就是他保持精神健全的方式。每次新的‘越獄’都是一場遊戲,一場與當局的智鬥。」

1993年,七十三歲的他出獄,搬進了龐帕諾灘的一處桃紅色房子。這是他妻子為兩人買的養老房。他在家裡整理手稿,還開了一間音樂室,開薩克斯管和單簧管課,收費每小時二十五美元。「我們日子過得很好。」他妻子說。塔克回憶道:「我們經常去跳舞。她會盛裝打扮,我目送她出門。」他還為她創作了音樂。「他很有才的,這麼多年來都浪費了。」她告訴我。他不時去當地的爵士俱樂部裡演奏。「我習慣了自由的生活。」他說。他本來以為人們會對手稿產生興趣,但實際上並沒有——「我給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秘書打電話,她卻說‘除非你有經紀人,否則他不會看的’。」——《越獄者》的作者覺得越來越憋屈,淪為了一個平凡的老頭。

終於,1999年的那一天到來了。七十八歲的塔克塗上指甲油,臉上纏好白絲巾,帶著槍衝進了共和安全銀行。「他不是為了錢,」他妻子說,「我們有新車,房子也不錯,都付過錢的,還有漂亮的衣服。他什麼都有。」

「我覺得他就是想成為傳奇,博妮與克萊德那樣的。」齊恩警長說道。前不久,據信他在佛羅里達一帶實施了四次搶劫,最後一次終於被齊恩警長抓獲,這段話就是他當時說的。一名法庭心理專家為塔克做了檢查,他指出:「我看過許多自我誇大型的人,想要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的印記……但是,我必須承認,除了在電影裡,我還沒聽說過哪一個人真想靠搶銀行名留青史。這已經超出了心理學預測的範疇。」

塔克被捕後,警方把他半隔離了起來,害怕七十八歲高齡的他還會試圖逃跑。雖然律師提出他的客戶可能在這種狀況下死去,但保釋還是被駁回了。「一般來說,我覺得一個七十八歲的老人不會逃跑,也不會危害社會,」地方法官說,「但是,事實證明,塔克先生不是一般地機敏。」2000年10月20日,預定的開庭日期已經很近了。這時,他在妻子身邊認罪了。他被判處了十三年有期徒刑。

我見過一份管教部門的報告,裡面詳細敘述了塔克的一生。報告連篇累牘地列舉了他驚人的搶劫和大膽的越獄行動,結語卻另有一番風味:

被告不瞭解女兒的情況。他說自己沒有為撫養女兒長大出過力……被告不瞭解兒子的情況。被告沒有參與撫養這個孩子。

我追蹤到了裡克·貝婁的訊息。他在內華達州生活,開了家列印店。「我本來以為他出車禍死了,」他在電話上跟我說,「我媽媽是這麼跟我講的,是為了保護我吧。」他說自己直到二十歲出頭才知道真相,當時塔克正要被假釋:「我媽媽害怕他在街上碰到我,然後把我嚇壞。」

他說,父親被帶走以後,警察把傢俱和東西全都沒收了,因為它們都是用偷來的錢買的。母子二人只好搬去跟外祖父母同住,他媽媽當女工養家。「他什麼都沒給我們留下,」他說,「我們的日子全被他毀了。」

貝婁知道塔克最後一次被捕的訊息後,第一次給他寫了信。「我要知道他那麼做是為了什麼,」他說,「為什麼要犧牲一切。」

雖然塔克從來不能給他一個滿意的答案,兩人還是開始通訊了。在一封信裡,塔克告訴了他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貝婁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姐姐,名叫蓋勒·塔克,是一名護士,住在佛羅里達。「我給她打了電話說,‘你坐穩了嗎?’我說,‘我是你失散多年的弟弟。’她說,‘我的天啊。’」姐弟兩人後來見面了,研究彼此長相的相似點,希望拼湊出一個他們基本不認識的男人的樣貌。

「沒有什麼不快的感覺,」他女兒告訴我,「我什麼感覺都沒有。」

有一次,貝婁給我讀了塔克最近寄來的一封信:「事情變成這樣,我很抱歉……我從來沒有帶你去釣魚,看棒球比賽,或者看著你長大……我不奢求你的原諒,畢竟失去的東西太多了。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希望你好好的。愛你。你的爸爸,福里斯特。」

貝婁說,他不知道還要不要繼續跟他通訊。不是因為塔克對他怎麼樣,而是因為對他媽媽做的事。「他把我媽媽的生活毀了,」貝婁告訴我,「她再也沒結婚。她以前經常給我唱一首歌,叫《我和我的影子》,主題是孤獨和憂鬱。她後來患了癌症,沒多少日子了。我當時很崩潰,她就給我唱這首歌。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苦樂。歌裡唱的就是她的一輩子。」

2002年春天,我去龐帕諾灘看望塔克的第三任妻子。她似乎還沒有緩過來。她七十多歲,個頭不高,打扮得很精緻,做過好幾次手術,現在一個人住。「福里斯特走了,沒有人能修補裂痕,」她說道,然後停頓片刻,掃了一眼以前擺放樂器的書房,「孤寂是最難熬的。」她給我看了一張兩人的合影,是認識不久後拍的。他們並排站著,胳膊碰在一起。他穿著紅襯衫,打著領帶,鬈髮整齊地梳向一邊。「天哪,他以前是那麼俊美,」她說,「我遇見他的時候,他簡直像個人偶。」

她把塔克的照片放在手裡翻來覆去。「我等了這麼多年,」她送我出去時說道,還擦著眼淚,「我以為餘生就能在一起了。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在最後幾次去監獄裡跟塔克見面時,他有一次顯得特別虛弱。臉部肌肉鬆弛了,雙手也在顫抖。入獄之後,他多次中風發作。一名心血管醫生的結論是,血凝塊正在逐漸切斷他的大腦供氧通道。他女兒直截了當地跟我說:「他會死在監獄裡的。」

「每個人都說我聰明,」塔克對我說,「但是,我在人生選擇上並不聰明,否則怎麼會幹出這等事來。」除了被捕後引起了一陣關注,他很快就被遺忘了。「我死的時候,沒有人會記得我,」他說道,聲音幾乎像是耳語,「我多希望有一份真正的事業,比如搞音樂。我真後悔沒有安心工作,好好養家。別的事我也後悔,不過這一件事就夠讓人受不了了。到了深夜裡,躺在監獄的硬板床上,你就會琢磨,你失去了什麼,你是什麼人,你本來能幹成什麼。然後就是後悔。」

他說,妻子正在考慮賣掉房子,搬到一個人氣更旺的社群。雖然兩人還會定期說話,塔克對我講,但她的身體已經太虛弱了,沒法來看他。

「我最痛心的是……我知道自己對妻子的辜負有多深,」他接著說,「沒有什麼能讓我更痛心了。」

他起身離開時,從後褲兜裡拿出一張紙。「我昨天晚上給你做的。」他說。

紙上列出了他所有的越獄經歷,列印得很整齊。最底下是「第十九次」,比實際越獄多了一次,後面沒有內容。警衛把輪椅推來時,他抬手讓警衛走開。「我用不著這東西。」他說。接著,他彎著腰、靠著牆穩住身形,後面站著警衛,慢慢地沿著走廊離開了。

——2003年1月

銀行的一種反搶劫裝置,放置在紙幣堆裡,被劫後不久就會把紙幣永久性染色標記。

「裡克」是「理查德」的暱稱。

原書名為ecanopene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