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照料我的朋友。記住,不管他們倆有誰回來,您都務必儘快送信到貝克街221b號我的住所。這些錢是給您的辛苦費。走吧,華生。靠在我身上。我好像聽見馬車過來的聲音……」
於是,那天的冒險經歷結束的時候,我們倆坐在火邊,我喝著一杯恢復體力的白蘭地加蘇打水。福爾摩斯一刻不停地抽菸。我花了一會兒工夫思索我們怎麼會走到這一步,我覺得距離我們最初想要追逐的目標似乎已經偏移了很遠。我們原本追查的是那個戴著低頂圓帽的男人,或那個殺死他的兇手的身份。他到底是不是羅斯在奧德摩爾夫人的私人旅館外面看見的那個人?如果是,男孩是怎麼認出他來的呢?不知怎的,那次偶然的遭遇使羅斯相信能給自己弄到一筆錢,從那以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他肯定把他的一些打算告訴過他姐姐,因為他姐姐為他感到害怕。看那情形,他姐姐好像知道我們會去。不然她身上為什麼帶著武器?還有她說的那些話——「你們是‘絲之屋’的嗎?」我們回來以後,福爾摩斯查了他的索引卡片和擺在架子上的各種百科全書,仍然弄不懂她那句話的意思。我們沒有再談論這件事。我已經精疲力竭,並且看出我的朋友沉浸在他自己的思緒中。我們只能耐下心來等待,看第二天會有什麼結果。
結果是來了一位警官,我們剛吃過早飯,他就來敲門。
「雷斯垂德調查官向您致以問候,先生。他在南華克橋,如果您能去的話,他將不勝感激。」
「什麼事情,警官?」
「謀殺案,先生。非常兇殘。」
我們穿上大衣,立刻出發,叫了一輛計程車駛過南華克橋,穿過從齊普賽街橫跨泰晤士河的三道宏偉的鑄鐵拱門。雷斯垂德在南岸等我們,他和一群警察一起站在那裡,圍著什麼東西,從遠處看像是一小堆被丟棄的破布。陽光燦爛,但天氣依然寒冷刺骨,泰晤士河從來沒有像此刻這樣嚴酷,灰色的水浪單調地拍打著河岸。街道一側有螺旋形的灰色金屬樓梯蜿蜒而下。我們來到下面的河岸,在泥濘和沙礫上行走。水位處於低潮,河水似乎往後退縮了一些,好像是對這裡發生的事情感到厭惡。不遠處有一個汽船碼頭伸向河面,幾個乘客在等船,搓著雙手,嘴裡的哈氣在空氣中凝成白霧。他們似乎跟我們面前的這番場景完全脫離。他們屬於有生命的世界,而這裡卻只有死亡。
「他是你們要找的人嗎?」雷斯垂德問,「旅館的那個男孩?」
福爾摩斯點點頭。也許他沒有勇氣讓自己開口說話。
男孩遭到過嚴酷的毒打。看著這些慘不忍睹的創傷,我立刻知道它們是逐一地從容有序地造成的。對羅斯來說,死亡是一場極為漫長的痛苦旅程。我以前見過屍體,不論是和福爾摩斯一起,還是當軍醫的時候,都沒見過這樣令人髮指的事情。一個人竟然能對十三歲的男孩下這樣的毒手,我覺得真是匪夷所思。
「手段很殘忍。」雷斯垂德說,「關於這個男孩,您有什麼可以告訴我的,福爾摩斯?他是您的僱員嗎?」
「他名叫羅斯·迪克森。」福爾摩斯回答,「我對他了解不多,調查官。您可以去問問漢姆沃斯的喬利·格蘭傑男生學校,但他們恐怕也不能提供更多的情況。他是個孤兒,有個姐姐不久前還在朗伯斯的釘袋酒館打工。您也許能在那裡找到她。屍體檢查過沒有?」
「檢查過了。口袋裡是空的。可是,有一件東西很蹊蹺,你們應該看看,天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它讓我感到噁心——我只能告訴您這麼多。」
雷斯垂德點點頭。一個警察蹲下身,抓起一條支離破碎的殘肢。襯衫的袖子滑落下去,露出一根白色的絲帶,系在男孩的手腕上。「絲帶是新的。」雷斯垂德說,「看樣子還是上好的絲綢。看——沒有沾上血跡或泰晤士河裡的任何垃圾。因此,我斷定,它是在男孩被殺害後繫上去的,作為某種標誌。」
「是‘絲之屋’!」我突然喊了起來。
「那是什麼?」
「您知道嗎,雷斯垂德?」福爾摩斯問,「您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不知道。‘絲之屋’?是一家工廠嗎?我從沒聽說過。」
「我聽說過。」福爾摩斯凝神望著遠處,眼睛裡充滿了恐懼和自責。「白色的絲帶,華生!我曾經見過。」他轉向雷斯垂德說,「謝謝您把我叫來,告訴我這件事。」
「我本來指望您會給我們一些啟發。說到底,這可能是您的過錯。」
「過錯?」福爾摩斯似乎被蜇了一下,猛地轉過身。
「我警告過您不要跟這些孩子混在一起。您僱用了這個男孩,派他去追蹤一個知名的兇手。我認為您說得有道理,他可能有自己的想法,這些想法可能會給他帶來滅頂之災。然而,這就是結果。」
我不知道雷斯垂德是不是故意刺激福爾摩斯,但他的話對福爾摩斯產生的影響,我在返回貝克街的路上都看在了眼裡。福爾摩斯縮在馬車的角落裡,幾乎一直沒有說話,並且躲避著我的目光。他的皮膚似乎緊繃在顴骨上,臉色比任何時候都顯得憔悴,似乎染上了某種致命的疾病。我沒有試圖跟他說話,知道他不需要我的安慰。我只是在一旁註視,等待著他用卓越的智慧來應對命運的可怕轉折。
「也許雷斯垂德說得是對的。」他最後說道,「確實,調集我的貝克街偵探小隊是草率、欠考慮的。我覺得讓他們在我面前排起隊來,給他們一兩個先令,是一件挺有趣的事,但我從未真的把他們置於危險的境地,華生。這你是知道的。然而我被指責淺薄浮躁,我必須承認自己有罪。維金斯、羅斯和其他男孩子在我眼裡什麼都不是,正如這個把他們丟棄街頭的社會不把他們當人。我從未想過我的行為會導致這樣可怕的後果。不要打斷我!如果是你的或我的兒子,我會讓他在黑夜裡獨自一人站在一家旅館外面嗎?所發生事情的內在邏輯是不容忽視的。那孩子看見了兇手走進旅館。我們都看見了他為此感到多麼恐懼。儘管如此,他仍然覺得可以利用這件事為自己撈到好處。他這麼去做了,卻死於非命。因此,我認為自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絲之屋’在這個謎裡起了什麼作用,我們怎麼理解男孩手腕上的這一截絲帶呢?這是問題的關鍵,我又一次覺得自己應該受到責備。我得到過提醒!這是事實。真的,華生,我有很多次問自己是不是應該放棄這個職業,到別處去碰碰運氣。有幾篇專題論文是我一直想寫的。我還幻想著去養蜜蜂。說實在的,根據我對這個案子迄今為止的調查成就,我根本不配被稱為偵探。一個孩子死了。你看見了他們是怎麼對待他的。這叫我有什麼臉面繼續活下去?」
「我親愛的朋友……」
「什麼也別說,我必須給你看一件東西。我預先得到過警告,本來是可以防止……」
我們回到住所。福爾摩斯一頭鑽進房門,一步兩個臺階地上了樓。我慢慢地跟在他身後——我雖然什麼也沒有說,但前一天受的傷比當時疼得厲害多了。我走進客廳,看見他探著身子,手裡抓著一個信封。這也是我的這位朋友的許多奇異稟賦之一,雖然他周圍的環境特別凌亂,甚至混亂,到處堆滿了信函和檔案,但他總能不假思索地找到他要的東西。「在這裡!」他大聲說,「從信封上看不出什麼。信封正面寫著我的名字,但沒有地址。是專門派人送來的。寫信的人沒有刻意地掩飾自己的筆跡,下次我肯定能辨認出來。你會注意到‘holmes’裡的‘e’是希臘體。我不會輕易忘記這個不同尋常的花飾字母。」
「信封裡是什麼呢?」我問。
「你自己看吧。」福爾摩斯回答,把信封遞給了我。
我開啟信封,帶著一種無法抑制的戰慄,抽出一截短短的白色絲帶。「這是什麼意思呢,福爾摩斯?」我問。
「我收到時也問過自己同樣的問題。現在回頭想想,這似乎是一種警告。」
「是什麼時候送來的?」
「七個星期前。當時我在調查一個奇異的案子,跟一個名叫傑貝茲·威爾遜的當鋪老闆有關,他曾應邀參加——」
「紅髮會!」我插言道。我清楚地記得那個案子,並且有幸目睹了它的結案。
「一點兒不錯。如果真的存在需要花費三鬥煙的工夫來思考的難題,那就是一個。所以,這封信送來時,我的心思在另外的地方。我看了信封裡的東西,試著解出其中的含意,但是腦子被別的事情佔據,就把它放到一邊,忘記了。現在,你也看到了,它回來糾纏我了。」
「然而,是誰把它送給你的?又是出於什麼目的呢?」
「我不知道。為了那個被謀害的孩子,我一定要弄個水落石出。」福爾摩斯伸手拿過我手裡的絲帶,把它繞在他自己那瘦骨嶙峋的手指上,舉到面前,仔細端詳,如同端詳一條毒蛇。「如果這是對我的一種挑戰,那麼我現在接受挑戰。」他說。他用拳頭攥緊白色絲帶,擊打了一下空氣。「告訴你吧,華生,我一定要讓他們後悔把這個東西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