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點起一根香菸,看著我喝酒。
「安托爾是個心狠手辣的傢伙,」我說,「但我不認為他是珠寶搶劫團伙的頭目。當然,也可能是我錯了。我覺得,假如他真以為我抓住了他的把柄,那他絕不會讓我活著走出那家精神病醫院。不過,他心裡肯定有鬼,比如,在我胡扯了一通什麼隱形文字之後,他的態度突然變得強硬起來。」
她平靜地看著我:「真有隱形文字?」
我咧開嘴笑了:「就算有我也沒看見。」
「這些關鍵資訊藏得可真奇怪,你不覺得嗎?放在香菸過濾嘴裡,那別人怎麼發現得了?」
「我認為有一種可能,比如馬略特在害怕什麼事情。如果他遭遇不測,那些名片能被人找出來,警察肯定會把他兜裡的東西仔細捋一遍。但這也是讓我比較困惑的地方,因為假設安托爾是個壞人,他肯定不會留下尾巴。」
「你是說,假設馬略特是安托爾殺的,或者是他指使別人殺的,這就解釋不通了,對吧?但馬略特所掌握的有關安托爾的情況,不一定就和謀殺有直接關聯啊。」
我向後靠到椅背上,喝光了剩下的酒,假裝自己在思考這個問題。我點了點頭。
「但珠寶搶劫案和謀殺案有關聯,而我們又假設了安托爾和珠寶搶劫案有關聯。」
她眼裡透出淘氣的神色。「你肯定累壞了。」她說,「要不要到床上躺著?」
「你說在這裡?」
她的臉紅到了耳根,下巴也拱了起來:「我就是這個意思。我又不是小孩子,誰管得著我在什麼時間、地點該做什麼。」
我放下玻璃杯站起來。「有些不妥,我難得有這種念頭。」我說,「如果你不嫌累的話,能不能幫我叫個計程車?」
「你這個白痴!」她生氣地說,「你被人打到皮開肉綻,又被注射了天曉得多少種麻醉藥,所以我覺得你現在應該好好睡個覺,明天起個大早,以偵探的模樣重新走出去。」
「我想晚點睡覺。」
「你現在應該去醫院,蠢貨!」
我聳聳肩。「聽著,」我說,「我今晚腦袋不太靈光,而且覺得自己不應該在此逗留過久。我手上還沒有任何證據可以對付那幫人,但他們好像已經不喜歡我了。我在這裡說的一切,都可能被當成違抗法律的呈堂證供,而且這座城市的法律系統好像不那麼幹淨。」
「這座城市沒那麼糟糕,」她尖厲地說,呼吸有些急促,「你不能單憑這個就下判斷——」
「對,這座城市沒那麼糟糕,芝加哥也是,你可以在這裡住上很久都見不到衝鋒槍。對,這座城市沒那麼糟糕,它可能沒有洛杉磯那麼壞。至少在大城市,你的財力始終有限,因此只能買下一小塊地方,但對這種小城市來說,你的財力卻允許把它連帶包裝整個買下來。這就是區別,這就是為什麼我想趕快離開這裡的原因。」
她站起來,對我噘著下巴:「你現在就躺到床上去,我還有一間客房,你可以馬上——」
「你保證會把自己的門鎖上嗎?」
她紅著臉,咬住嘴唇。「有時我覺得你是個萬里挑一的能人,」她說,「但有時又覺得你是我見過的最可惡的渾蛋。」
「不管我是哪種人吧,你能不能把我送到可以打到車的地方?」
「就給我待在這兒,」她不假思索地說,「你是個病人,身體還很虛弱。」
「我還沒病到不能自己拿主意的程度。」我粗暴地說。
她飛快跑出房間,在客廳和走廊之間的兩級臺階上絆了一下,之後在便服上套了一件長長的法蘭絨大衣,沒戴帽子,披頭散髮、怒氣衝衝、大步流星地回來了。她摔開一扇側門,撞了下門板,腳步急促地走上車道。接著,隱約傳來車庫門被開啟的聲音,一扇車門被開啟又關上。啟動裝置點著火,發動機響起,車燈透過客廳那扇敞開的玻璃門射進來。
我從一把椅子上拿走帽子,關了幾盞燈,出門時注意到玻璃門上用的是耶魯鎖。關門之前,我回頭望了望。這間屋子還不錯,很適合穿著拖鞋住在裡面。
關上門後,那輛小車開了過來。我從後面繞了一圈爬上車。
她把我送回了家,但一路上都賭著氣,默不作聲。車被她開得飛快。我在公寓樓前下車時,她冷冷地道了句晚安,然後在馬路中央掉了個頭,趁我從兜裡掏鑰匙時離開了。
公寓樓大門十一點就鎖了。我用鑰匙開啟門,穿過散發黴味的大廳,爬上臺階,來到電梯跟前。我乘電梯來到自己那層。走廊裡亮著暗淡的光,服務部門前放著一些牛奶瓶,紅色的消防門隱約可見。慵懶的氣流從一扇敞開的紗窗吹進來,和走廊裡散不出去的烹飪氣味混合在一起。我到家了,這是一個處於睡夢中的世界,它安全無害,就像熟睡中的貓。
我用鑰匙開啟房門,走進去聞了聞味道。我背靠門站在原地,沒有馬上把燈開啟。一股家的味道,灰塵和菸草的味道,一股男人生活在這裡而且還會繼續生活下去的味道。
我脫下衣服,爬上床。我冒著汗從噩夢中醒來好幾次,但到第二天早上又變回了一條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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