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你早就知道了,傻瓜。」

她眼睛睜得大大的,突然抬起一隻手作勢要遮住嘴巴,但到飛至半空又慢慢放了下來。這出演得不錯,不過還是露了餡,因為我對她已經有了一些瞭解。

「這事你是知道的,對吧?」她把要講的話輕呼了出來。

「我以為是鑽石。比如一隻手鐲、一對耳環、一個掛墜、三枚戒指,其中一枚戒指上還鑲著綠寶石。」

「一點都不好笑,」她說,「反應快都說不上。」

「項鍊是翡翠做的,非常稀有,每顆珠子有六克拉重,總共60顆,價值八萬美元。」

「你的棕眼睛真漂亮,」她說,「而且你還很自以為是。」

「好吧,這條項鍊是誰的?你是怎麼查出來的?」

「很簡單,我覺得城裡最大的珠寶商應該會了解情況,於是我就跑去布洛克珠寶店問了他們的經理。我對他說,我是個作家,想寫一篇關於珍稀珠寶的文章——你也知道套路。」

「所以他因為你的紅髮和美貌相信了你。」

她的臉紅到了耳根:「總之,他把情況告訴了我。項鍊的主人是一位闊太太,她住在灣城峽谷區的一座莊園裡,名叫魯溫·洛克裡奇·格雷爾。她丈夫是投資銀行家之類的人,極其有錢,身家大概有2000萬。格雷爾先生原先在比佛利山莊有個廣播電臺,叫,格雷爾太太當時就在那裡工作。五年前,格雷爾先生娶了這個金髮尤物。格雷爾先生年紀大了,患有肝病,當他成天待在家服用甘汞的時候,他太太則出去尋歡作樂。」

「這位布洛克珠寶店的經理,」我說,「還真是訊息靈通啊。」

「噢,這些情況當然不是從他一個人那裡打聽來的,傻瓜。他只說了項鍊的事情,剩下的都是吉迪·格迪·亞伯賈斯特告訴我的。」

我拉開抽屜,再次把酒瓶取了出來。

「你是打算把自己變成那種醉醺醺的偵探是吧?」她不安地問。

「為什麼不行呢?醉醺醺的偵探總破得了案,還不費吹灰之力。你繼續說吧。」

「吉迪·格迪是《紀事報》社交版的一名編輯,和我認識很多年了,他有200磅重,蓄著希特勒式的小鬍子。他在資料室裡找到了格雷爾的資料。給你瞧瞧。」

她從皮包裡掏出一張照片滑了過來,這是一張五比三尺寸光面相紙照片。

照片上是個金髮女郎,一個美得能讓主教在大教堂花窗玻璃上踢出個洞的金髮女郎。她穿著一套便服,在黑白照片上看不出顏色,帽子搭配過,神態傲慢,但又不過分。你渴望擁有的一切,你有幸擁有的一切,她都有了。這女人在30歲上下。

我趕快倒了一杯酒,忍著燒灼感灌下肚。「把照片拿開,」我說,「不然我要跳起來了。」

「幹嗎?我拿過來就是要交給你的。你是想見她的,對吧?」

我又看了一眼照片,然後把它放到記事本下面:「那今晚十一點怎麼樣?」

「聽著,我不是來跟你說笑的,馬洛先生。我跟她通過電話了,她同意見你——為了談正經事。」

「我們可以從正經事談起。」

她做了個不耐煩的手勢,於是我停止玩笑,皺起眉頭,換上一副身經百戰的表情:「她想見我幹嗎?」

「當然是項鍊的事情。過程是這樣的,我打電話過去,費了好大力氣才和她通上話。之後,我把之前用在布洛克珠寶店那位好心人身上的謊話又對她講了一遍,不過沒收到效果。她說話的聲音聽起來就跟還在宿醉似的。她的意思,大概是讓我有什麼事跟她的秘書說去,但我想辦法把她留住了,問她有沒有一串翡翠項鍊。過了一會兒她說有,我問她能不能拿給我瞧瞧,她問為什麼,我又扯了一遍謊話,但還是沒用。我能聽到她打著哈欠,責備外面的某個人不該把我的電話接通。於是我就說,我替菲利普·馬洛工作,她說‘那又怎樣’。就這些。」

「真不可思議,不過現在的名媛說話都像婊子了。」

「那個我不清楚,」賴爾登小姐甜甜地說,「可能有些是吧。於是我問她,她那裡有沒有無分機電話,她說這關我什麼事,有趣的是她一直沒結束通話電話。」

「她心裡惦記著項鍊的事,而且不清楚你打的什麼主意。另外她可能已經從蘭德爾那裡瞭解到了一些情況。」

賴爾登小姐搖了搖頭。「不,我打電話給蘭德爾了,項鍊主人的身份是我告訴他的。他知道我已經查到這些情況的時候,還挺驚訝的。」

「他會習慣你的,」我說,「恐怕必須習慣。然後呢?」

「於是我就問格雷爾太太:‘項鍊你還是想找回來的,對吧?’差不多就這樣。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辦法,但我得講點能打動她的話。我的話起作用了,她馬上給了我另一個號碼。我打過去說想和她見見,她好像很吃驚,於是我就把事情都告訴她了。她聽了之後並不高興,但又很奇怪為什麼馬略特沒對她講。估計她還以為馬略特已經卷款跑路了呢。我跟她約了下午兩點見面,到時我就會跟她講講你人有多好、心思有多縝密、你能幫她找回項鍊、願不願意僱你啊之類的事情。她現在已經有點動心了。」

我一聲不吭地盯著她,她看起來有點委屈:「又怎麼了?我做得不對嗎?」

「你就是不明白這事現在已經歸警察管了,是吧?他們警告過我別多管閒事。」

「格雷爾太太有權僱你,如果她本人願意的話。」

「僱我幹嗎?」

她不耐煩地反覆開合著自己的皮包。「噢,我的天哪——那樣一個女人——長得那麼美——你難道看不出——」說完,她突然閉上嘴,咬起了嘴唇,「馬略特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不太瞭解他,但我覺得他有點娘娘腔。我不怎麼喜歡他。」

「他對異性而言有吸引力嗎?」

「對某些女的有,剩下的只會反感。」

「好吧,不過看起來他對格雷爾太太來說挺有吸引力的,畢竟他們經常在一起約會。

「她可能在和上百個男人約會。另外,現在想要找回項鍊已經很難了。」

「為什麼?」

我走到辦公室一頭,用手掌使勁拍打牆壁。隔壁房間的打字機消停了一會兒,但很快又噼裡啪啦響了起來。我望望窗外我這棟樓和豪宅酒店之間的井道,咖啡店的氣味濃得能在上面蓋車庫。我回到桌子旁邊,把威士忌酒瓶放進抽屜,然後關上抽屜坐下來。我第八次或第九次點燃菸斗,從沾著灰塵的玻璃板上方,看著賴爾登小姐嚴肅而誠懇的小臉。

你會很喜歡這張臉的。嫵媚的金髮女郎千千萬,唯有這張臉蛋最耐看。我對它露出一個微笑。

「聽著,安,殺死馬略特是個愚蠢的錯誤,在背後策劃這一切的罪犯是絕對不會那麼幹的。我猜,那可能是團伙裡某個毒蟲昏了頭闖下的禍,當時馬略特肯定是做錯了什麼,惹得那傢伙把他打翻在地,而這一切發生在一瞬間,誰都來不及阻止。對方是一個有組織的團伙,瞭解珠寶的情況和女主人平時的行蹤。他們索要的贖金數額不算過分,而且願意合作。可是,這樁陋巷謀殺毀了這一切。我的看法是,無論兇手是誰,都在幾個鐘頭以前石沉太平洋海底了。所以一種可能是,項鍊和兇手一起沉入海底了。另一種可能是,他們意識到項鍊的價值,然後把它藏到了某個地方,等著多年以後再找機會拿出來兌現。或者還有一種可能:這個團伙勢力很大,能讓項鍊在世界的另一頭出現。如果他們知道項鍊的真實價值的話,那8000塊贖金就太少了。但是,項鍊現在很難出手。總之,有一件事我很確定:他們一開始並不想殺人。」

安·賴爾登全神貫注地聽著我說話,嘴巴微張,就像看著西藏活佛似的。

她慢慢閉上嘴巴,點了一下頭。「你真棒,」她輕聲說,「但你是個瘋子。」

她站起來,拿上皮包:「你會不會見她?」

「如果邀請是她本人發出的,蘭德爾也沒辦法。」

「好的,我過會兒要去見另一個社交版編輯,看能不能再挖出點格雷爾家的料。關於她的感情生活,你覺得她是有戀愛物件的吧?」

她那棕紅色頭髮裹著的臉龐上一副惆悵的表情。

「誰還沒有呢?」我不屑地說。

「我就沒有過,沒真正有過。」

我抬起手捂住嘴巴。她狠狠瞪了我一眼,朝門口走去。

「你忘了東西了。」我說。

她停下來轉過身。「什麼東西?」她掃視著辦公桌的桌面。

「你自己知道。」

她走回來,誠懇地探過桌子:「既然他們不打算殺人,那為什麼還要把殺死馬略特的人幹掉呢?」

「因為那個人日後肯定要被抓進局子,而且到時候肯定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假如警方沒收了他的毒品的話。總之,我的意思是說,這幫人不會殺自己的顧客。」

「你為什麼那麼確定兇手吸毒?」

「我並不確定,只是隨便說說。大部分混混都吸毒。」

「噢,」她直起身子,點了點頭,微微一笑,「我猜你指的是這個。」說完她迅速把手伸進皮包,拿出一個紙巾小包裹放在桌上。

我把包裹拿過來,小心翼翼地取下橡皮筋,把它鋪開。放在裡邊的是三根帶紙質過濾嘴的粗長俄國香菸。我瞧著她一聲不吭。

「我知道不該擅自把它們拿走的,」她幾乎屏著呼吸說,「但我知道這是大麻煙。之前大麻煙都是用最普通的紙來卷,只是最近在灣城才出現這樣的包裝,我見過幾次。我覺得讓別人在可憐的死者兜裡發現大麻煙,對他而言也太殘酷了點。」

「你應該把煙盒也拿走的,」我平靜地說,「不然裡面留下的碎屑會引起懷疑。」

「我不能啊,因為當時你也在場嘛。我——我後來差點就回現場把它拿走了,但我不敢。這給你惹麻煩了嗎?」

「沒有,」我撒謊道,「為什麼會惹麻煩?」

「那就好。」她惆悵地說。

「你幹嗎不把這三根菸扔掉?」

她一邊想,一邊緊緊抓著身側的皮包。那頂滑稽的寬邊帽子朝一側傾斜,遮住了她的一隻眼睛。

「我猜一定是因為我是警察的女兒,」她終於開口說,「我不能把證據隨便丟掉。」她露出一個勉強而心虛的微笑,臉上紅彤彤的。我聳了聳肩。

「那麼——」這個字眼懸在了空中,就像密室裡的煙霧。她開口之後嘴巴一直沒合上,我沒有接話,她的臉變得更紅了。

「真是太抱歉了,我不該這樣做的。」

我還是沒說話。

這時,她開啟門迅速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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