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因為我想到了他那身行頭。他不是去殺人的,要殺人不會穿成那樣。馬羅伊跑去那裡,是為了找一個叫魏爾瑪的女孩。她在馬羅伊搶劫銀行被捕之前是馬羅伊的情人,而且原來在這個現在叫弗洛裡安——或者之前還是白人地盤的時候,叫別的什麼名字——的地方上班。馬羅伊也是在那裡被捕的。你肯定能逮到他。」

「對。」納爾蒂說,「憑他那副體格和那身行頭,要找到他很容易。」

「他可能還有別的行頭,」我說,「可能還有車子、藏身處、錢和朋友。但你肯定會逮到他的。」

納爾蒂又往字紙簍裡啐了一口。「對,我會逮到他的,」他說,「等我老到戴上假牙的時候。你說有幾個人在辦這件案子?答案是隻有我一個。聽好了,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這種案子沒機會見報。有一次,五個黑人在東八十四街的一間屋子裡砍到血肉橫飛。其中一個人已經死了,傢俱上、牆上,甚至天花板上都是血。我從那棟房子出來時,碰到一個紀事報的新聞記者,當時他正走下門廊,準備上車。他對我做了個鬼臉,說了句‘噢,見鬼,又是黑人’,就鑽進車走了,連門都沒進。」

「馬羅伊可能是保釋期逃走的犯人,」我說,「這一點也許可以幫到你。不過,你去抓人之前可要計劃好,否則他會把巡邏車鋼架拆掉的。到時候案子就有機會見報了。」

「要真那樣也輪不到我辦這案子了。」納爾蒂嗤之以鼻地說。

納爾蒂桌子上的電話響了。他接起電話,露出沮喪的微笑,放下話筒,在便籤本上寫了寫。這時,他的眼珠上泛起一絲微弱的光芒,像那種從飄滿灰塵的走廊盡頭透過來的亮光。

「見鬼,他們查到了。電話是檔案管理處打過來的,他們找到馬羅伊的指紋、照片和其他在案資訊了。老天,總算有點頭緒了。」他對著便籤本讀道,「老天,這傢伙還算是人嗎?身高六英尺五英寸半,淨重264磅。老天,他可真是個大傢伙。不過讓他見鬼去吧。我們已經把他的名頭在電臺裡通報過了,估計是放在待查案件清單的最末尾。現在除了等,沒什麼可做的。」說完,他把雪茄煙扔進了痰盂。

「你可以查查那個女人的下落,」我說,「魏爾瑪。馬羅伊在找她,她是案子的起因。你可以試試這條線。」

「你去找吧。」納爾蒂說,「我有20年沒進過娛樂場所了。」

我站了起來。「那好吧。」說著,我朝門口走去。

「喂,等等。」納爾蒂說,「剛才跟你開玩笑呢。你不是很忙吧?」

我在指間轉動著香菸,站在門口瞧著他,等他把話說完。

「我是想說,你有沒有空去找一下這位女士。你剛才的推斷挺有道理的,或許你還真能查到點什麼,畢竟你們辦事不受條條框框限制。」

「查出來對我有什麼好處?」

他悲傷地攤開發黃的雙手,微微一笑,滿腹心機像壞掉的捕鼠夾。「你和我們部分人關係鬧得很僵。別否認,好幾個人都這麼說。以後多交幾個朋友,對你沒壞處。」

「好處又是什麼?」

「聽著,」納爾蒂規勸道,「我不太會說話,但我覺得局裡隨便誰都能給你帶來好處。」

「這是說我能得到你們的愛,還是說你們會付錢給我?」

「沒錢付給你。」納爾蒂皺皺他憂傷的黃色鼻頭,說道,「但我亟須提升業績。警局上次整頓之後,日子有點難過。我會感激你的,朋友,會一直感激的。」

我看看手錶。「行,如果我查到什麼情況,會告訴你的。拿到照片後找我,我會幫你指認。平時午餐後和我聯絡。」和納爾蒂握完手之後,我穿過泥黃色的走廊,走下樓梯,來到大樓正門,自己的車子跟前。

現在距離駝鹿馬羅伊手持柯爾特軍用手槍走出弗洛裡安已經過去了兩小時。我在一家雜貨店吃過午餐,買上一品脫波本威士忌,驅車朝東開至中央大街,又順中央大街北上。我的直覺模糊得像人行道上翻滾的熱浪。

我插手這樁案子純屬好奇。但老實說,我已經一個月沒接活兒了,因此接一份分文不取的差事,對近況也算是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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