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警察局刑警支隊 清水徹之的話

啊,真是服了你了。榊原先生,你說你還特地跑過來找我,這讓我怎麼好意思啊……我跌跌撞撞幹了這麼多年警察,也多虧在剛工作的時候能認識你榊原,要沒你,我頂多也就幹個兩三年就辭了。

當時聽說你突然辭掉警察工作,我真的被嚇到了。不過,真不愧是榊原啊,竟成了孤膽偵探,實在是幹得漂亮,別人根本學不來你這套。我要是離開了警察組織,肯定就吃不消了。

嗯,北川亞矢名的案子,當時確實是我負責的,不過最後沒有立案,因為夠不上刑事案件。而且被害者的母親也鬧到我們這裡,說什麼也堅決不讓立案。

不過啊,現在和榊原你當時在的時候不一樣了。現在,訊息傳得特別快,一有什麼風吹草動,各種媒體就呼嘯而來,大寫特寫,生怕訊息傳不開。上面的領導也一直緊繃著那根弦兒呢。實際上,我們警局在以前就發生過資料洩露的事情。事到如今,你又要調查兩年前的案件,這要是被上面知道了,後果不堪設想。

案件資料實在是沒辦法讓你看,不過,只要是我知道,都可以告訴給你……還請你多多見諒啊。作為賠禮,榊原,你的委託人是誰,調查的目的是什麼,我一概不過問。你覺得怎麼樣?

北川亞矢名從自家陽臺墜樓死亡,發生在前年的三月底。北川亞矢名當時十八歲,她那時剛從都立三羽高中畢業,已經決定要去就讀成英大學的理工學部了。

成英大學的校區在大和原市,北川亞矢名從四月開始,就要搬去學生公寓。從身體狀況和平時的行為習慣來看,她和別的學生沒什麼兩樣。

嗯,是的。之後還要再跟你細說,她的家人可一點兒也不普通。

案發現場,是足立區潮南町四丁目的「西潮南高地」公寓的五層五〇一房間。這個公寓是三十五年前建成的五層小樓,五〇一房間的房東是一位叫小野田佐和的七十歲的孤寡老人。小野田的職業說是不動產中介,其實是她的名下有好幾套供出租的公寓,交給了中介公司打理而已,她本身只不過是一個家庭主婦罷了。

這個房子是小野田去世的丈夫,之前以出租為目的買下的。它的承租人——北川亞矢名的母親北川鬱江,是這個公寓的第四代承租人。第三代的承租人因為拖欠房租,被解除了房屋租賃合同。聽說那是個很奇怪的人,他違反租借的規定,在屋子裡養了三條狗,弄得整棟樓裡都有惡臭。因為房間被弄得太髒了,小野田在半年裡都沒有找到下家。

房間的總面積大約有六十五平方米,是個小三居。朝西,起居室和一個九平方米的西式房間對著陽臺,正門口的兩側分別有一個六平方米和九平方米的日式房間。除此之外,還有一間廚房和洗手間。北川一家一共四口人,分別是母親鬱江、二十歲的長男秀一郎、長女亞矢名和十六歲的次女由紀名。案發一週之前,他們才剛搬到「西潮南高地」公寓。

北川鬱江的丈夫已經去世了,之前是新宿區的街道醫生。鬱江一開始是做護士的,丈夫死了之後也就沒有再接著幹了,靠著亡夫的保險賠償金生活。聽起來好像是個顯赫的家庭,事實上卻好像不是這樣。除了死去的長女,長子和次女是名副其實的家裡蹲。

先說次女由紀名。從小學生時期開始,她就一直不去學校上學。我在墜樓事件之後見過她一次,她坐在靠近門口的房間裡低著頭,問她什麼都不回話。應該不是智力上有什麼問題,物件不同的話,她有時也會好好回話的。看起來,她像是小時候受過很大的心理創傷,一直沒有恢復過來。

父親去世之後,兄妹三人裡年紀最小的由紀名,被送給別人收養了。收養人好像是她媽媽的親戚——一對沒有生孩子的夫婦。收養由紀名的那對夫婦非常壞,聽鬱江說,由紀名受到了養父母很嚴重的精神和肉體上的虐待。簡直是太過分了,應該狠狠處罰他們才是,不過養父母已經死了,聽說虐待的事實也是那之後才浮出水面的。

養父母死後,由紀名的收養關係被解除,她回到了親生母親的身邊。但是,受過傷害的心靈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平復的,她到現在都克服不了內心的恐懼,害怕見陌生人,只是對幾個特定的人,能夠稍微說幾句話。亞矢名則在家裡教她學習,照顧她的生活。

長男秀一郎,一直到初中畢業為止,都還有去學校上學。不過,上了都立高中之後,他就開始不去學校了,最終不得不退了學。我在案發之後見過他,想問他一些話。就我的觀察來看,他的症狀應該遠比由紀名還要嚴重。跟他說話的時候,感覺他總是像丟了魂兒似的,沒有表情,眼神也很空洞。他每天不工作也不學習,成天就在家裡遊手好閒。

最開始的時候,秀一郎還不是完全不出家門,他有時晚上會去便利店買吃的,有時也會去外面轉一轉。從這一點來看,他應該是受到過什麼精神創傷吧。他的腦部器官沒有任何異常,有可能他就是一個啃老族吧。

然後是他們的媽媽鬱江。這個人古怪反常,是個非常難纏的偏執狂。她特別溺愛獨子秀一郎。案發之後見到她,她也是一個勁兒地「小秀,小秀」地喊著。她的兒子,總之像是有戀母癖的症狀。他一定是從小就被母親施了「魔咒」,被控制得死緊,到最後連自己的魂兒都沒了。

說到底,死去的長女亞矢名是兄妹三人裡唯一一個正常的。聽她媽媽說,亞矢名腦子聰明,是個「文體全才」。不論是學習還是體育運動,都積極參加……不過,父母說的話也不能都當真。亞矢名從港區立御山田小學畢業後,直升御山田中學,後來考入了名校都立三羽高中。聽說她已經獲得了重點大學的推薦入學名額,因此也不用複習考試。對了,她準備新年之後去駕校學車。

北川一家人為什麼要搬到「西潮南高地」?之前他們住的是港區的高階公寓,雖然也是三室一廳,但是遠比這裡要寬敞,居住環境也要好得多……不過房租似乎也要貴很多。

實際上,「西潮南高地」年久失修,物業管理也幾乎形同虛設,很多房間是閒置的。在我們管轄的片區,那一帶也算是相當陰森的地方了。總之,我覺得他們一定是沒錢了,才會搬到這個房租便宜的地方來住吧。

在案發現場的陽臺,不知道為什麼,扶手和護欄連線處的螺絲沒有了。案發當晚,失去平衡的受害者在抓住扶手的那一刻,陽臺的欄杆瞬間散了架。受害者也隨之墜落,重重地摔在了水泥路面,當場死亡。

案件的發生時間嗎?剛過半夜三點沒多久。再過不久亞矢名就要搬去學生公寓了,但是她暫時還住在家裡九平方米的日式房間。雖然她習慣早早地就把床被鋪好,不過可是個實打實的夜貓子,睡覺的話,總要到半夜三四點了。

事發當時,秀一郎也還醒著,在客廳一邊喝啤酒,一邊玩電腦。秀一郎看起來就像是個不折不扣的夜貓子,過著黑白顛倒的生活。不知道由紀名是睡著了還是醒著,但是她當時不在客廳。那天,由紀名好像也是在自己六平方米的小屋裡待著,一直沒有出來。

秀一郎說,從母親大約十一點半回房休息之後,亞矢名一直在客廳一邊看著電視,一邊把罐裝啤酒和果味酒兌著喝。她穿的是毛衣和牛仔褲,沒怎麼和秀一郎說話,兩人在客廳裡各幹各的。秀一郎說,他知道亞矢名在半夜三點左右晃悠著去了陽臺,但是沒看到她是怎麼掉下去的。

啊,你說酒是吧?亞矢名當然還是未成年人,不過她好像平時就經常在家裡喝酒。這也不算是不良少年吧,現在抽菸喝酒的年輕人簡直多得像山一樣。亞矢名再過不久就要上大學了啊……唉,也不是說非得兄妹一起喝酒交流感情才行,但是,媽媽和哥哥其實根本就沒有對她上過心吧。

據秀一郎交代,那天晚上,亞矢名把啤酒兌著果味酒,最少也喝了有四五罐。實際上,從被害者的血液中酒精濃度來看,她當時明顯已經處於醉酒狀態了。

如果秀一郎的證言為真的話,那麼,從陽臺發出慘叫開始,到樓下傳來物體撞擊地面的聲音為止,大約是亞矢名去到陽臺之後過了一分鐘左右。秀一郎說,他慌忙地衝向陽臺,看到陽臺護欄的一部分損壞了。當他顫抖著身子向下看時,發現亞矢名躺在樓下的水泥地上。街燈雖然很昏暗,但是亞矢名穿的白毛衣能被很明顯地認出來。

睡在客廳隔壁的母親,比起亞矢名的動靜,她是被秀一郎的叫喊聲驚醒的。她的屋子直接連著陽臺,知道女兒從陽臺墜落之後,她回到屋內用手機打了報警電話。

是的,你沒有聽錯,她打的是報警電話,不是急救電話。

關於這一點,驅車趕來的警察也問她了。她回答說,從五層樓高的公寓掉下去,肯定沒救了,她在上面看到女兒歪著脖子,知道女兒已經死了。實際上也確實是這樣。與其說鬱江是冷靜,不如說她不像個做媽媽的……以前,她做過護士,估計是見慣了交通事故之類的死傷者吧。

但是,這位母親表現得非同尋常之處在於,從打報警電話,到女兒的遺體被運走,她一直聲稱自己的女兒是被人害死的。

她說的被人殺害,可不是指被誰從陽臺上推下去了。她認為是房東忽略了陽臺護欄的損壞,亞矢名才死了的。她怒氣衝衝地說,要我們把房東抓起來,還要以殺人罪起訴她。

她哭紅了雙眼,還不時抽泣著:「你們當下要緊的是仔細調查,留證據,拍照片,離我的女兒遠點兒!」不過,能看出來她對陽臺的扶手很是在意。又說,「要是等到了第二天房東過來動些手腳的話,證據很有可能就沒有了。」

至於陽臺的扶手,我之前也說過,因為扶手和欄杆處的螺絲缺失,體重施加到扶手上時,欄杆在一瞬間就散架了。不用說,這肯定是人禍。但是,作為刑事案件,該追究誰的責任,這可是一個不小的難題。

從案件發生當初,她媽媽鬱江就一直說是房東殺死了自己的女兒。殺人罪暫且不談,以「過失致死罪」和「業務上過失致死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倒還真有不少先例。但是,像忘記擰緊欄杆的螺絲,這種因施工的過失需要追究施工方責任的,則要另當別論了。當然,必須得拿出證據來才行。如果嫌疑人是房東的話,該依據什麼法律條文呢?

確實,作為房屋出租人的房東,有給承租人提供安全可靠的住宅的義務。比如說,房東在明知房屋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的行為,在知道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前提下,仍出租給別人的,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沒什麼好辯駁的。不過,如果房東不知道的情況呢?民事糾紛的話,出租房屋的裝置存在安全隱患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法律規定房東有損害賠償的義務。但是,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不一樣的。

就算是房東,也並不能完全掌握出租房屋的情況吧,一般來說,都會相信施工方的。而且從肉眼上來看,根本發現不了螺絲有明顯的危險隱患。房東忽略了陽臺扶手螺絲的缺失情況,把房屋出租給別人的,應不應該追究刑法中規定的過失責任,這在司法實務上是要打上一個大問號的。

而且說到底,在那起案件中,螺絲是什麼時候、怎麼沒的根本沒人知道。說得更清楚一些的話,要有證據能夠證明,在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之前,螺絲就已經掉落了的,才能追究房東的責任。北川一家雖然才搬來「西潮南高地」不到一個禮拜,但是螺絲在這一週之內裡掉落的可能性,也不能說就是絕對沒有的。

是的。之前的承租人走了之後,房東小野田和不動產公司的老闆來確認情況。由於房間被之前的租客弄得亂七八糟的,他們一起做了大掃除,把內部重新裝修了一遍,還換了新的日式隔窗門。但是,因為陽臺護欄看起來不像是有什麼問題,他們就沒有特地去做強度測試。

當然,那個護欄本來就已經很老舊了。在案發之後的搜查中,不論是陽臺還是樓下的地面上,都沒有發現固定扶手的螺絲。所以,事實上,欄杆的螺絲很有可能是在案發之前就沒有了的。

嗯,案發現場的陽臺護欄,除了損壞的部分之外,都完好無損。我們也調查了「西潮南高地」的其他房間,都沒有發現陽臺護欄螺絲缺失的情況。

在民事訴訟中,因為實際的損害已經產生,法官會推定陽臺的扶手事先存在缺陷。但是,在刑事訴訟中,檢方是要承擔百分之百的舉證責任的。因此,我們勸北川鬱江放棄刑事訴訟,提起民事訴訟。但是,無論我們怎麼說,鬱江都是堅持要我們逮捕和起訴房東。我們說什麼她都聽不進去。提出控告書之後她還不放心,連著好多天跑來我們警察局。

本來我們把她趕走也沒什麼問題,但是,你也應該知道,近些年來警察組織被曝光了不少不光彩的事情。一有什麼風吹草動,媒體就全都爭先恐後地報道。「被害者家屬的訴求,警察竟然置之不理」這樣的新聞標題要是出來了的話……所以,儘管她三番五次的很煩人,我們也不敢怠慢。

鬱江還特地去到房東小野田佐和的住處,每天晚上都在她樓下反覆喊著「我女兒是被你殺的,還我女兒」,以示抗議。被鬱江認為是加害者的小野田後來實在是受不了了,到警察局向我們哭訴求助。

即使是被害者,如果一天打少則幾十通,多則上百通騷擾電話威脅別人,或者像右翼團體的激進分子那樣,拿著擴音器在別人家門口大喊大叫的行為,確實是違法行為。但是,像鬱江這種每天只打兩三次電話,晚上去別人家門前喊叫洩恨的,確實不好處置。我覺得,鬱江這個女人像是很有經驗一樣,她想通過持久戰把房東的精神搞垮。

最後,北川撤回了對房東的訴訟請求,與小野田私下和解了。

和解的內容嗎?榊原你應該知道的,警察對民事案件是不介入的。我不清楚他們談了些什麼條件。不過,房東小野田似乎讓步了非常多,幾乎是任由鬱江漫天要價。

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像這個案子裡的受害者一樣,是剛過十八歲準備上大學的孩子的話,賠償標準大概是死亡撫慰金兩千萬到兩千四百萬日元、損害賠償金四千萬日元,加在一起的話要超過六千萬日元了。當然,除此之外,還要再算上喪葬費,考慮加害人是否存在過失的前提……話雖如此,小野田最終支付給鬱江的賠償金好像超過了一億日元。

作為警察,我建議被害者和加害者的律師坐下來談談。不過,鬱江卻回我說,她沒錢請律師。小野田雖然是個有錢人,但是,鬱江威脅她「要是你敢找律師和我打官司,那我也和你幹到底,咱們之間絕對沒有和解的可能性,我陪你告到最高法院去!從今往後的這後半輩子,我都要揹著我女兒的怨靈,到死都不會放過你。你做好覺悟吧」。被鬱江這樣恐嚇,小野田也害怕了。

每天都被受害者的母親用這樣的話威脅苛責,任誰都會精神崩潰。特別是像小野田佐和這樣的獨居老人,她被逼得已經神經衰弱了。如果能用錢來解決的話,她肯定希望能儘早從這種被折磨的苦痛中解脫出來。除了這個「西潮南高地」,她還有兩三間出租公寓,把那些公寓賣了之後,總算湊夠了給鬱江的賠償金。

由於被鬱江嚴重警告,小野田到最後都沒有聘請律師。不過,自己一個人的話,她覺得還是心裡不踏實,所以後來去和不動產中介的老闆商量了一下。老闆告訴她必須要讓鬱江把放棄訴訟作為對等的條件,否則就不同意和解。和解順利結束之後,小野田總算能睡一個安穩覺了。那晚,她忍不住哭了。作為警察,看到這個麻煩的案子終於告一段落,我覺得鬆了一口氣。但是作為個人來說,我總覺得這個案子有蹊蹺,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兒。

是的。和解的時候,為了能使己方佔上風,很多當事人都會用「起訴」或者「不起訴」作為談判的條件。對於警察來說,雖然有民事案件不介入的原則性規定,但是如果案件有涉及刑事的內容,那麼警察就必須受理起訴。即使是民事案件中那些厚著臉皮三番五次否認、反悔的人,也肯定不願意接受警察的審訊。因此,受害方要是想盡快逼迫加害方達成和解的話,越快提起刑事訴訟效果越好。

所以,我也不是想否定把起訴作為條件,用在和解談判中的這種做法。在這個案件中,我覺得我們警察完全是被那個女人給利用了。要是房東請了律師,按照流程走民事訴訟的話,肯定不會賠那麼多錢給那個女人。我話說得難聽點,那個女人就是用起訴作為幌子,在強行奪取房東的錢財吧。

不過,我也不是不能理解鬱江的心情。畢竟在三個孩子裡,死去的長女是唯一可靠的,剩下的那兩個都是不折不扣的啃老族。她對未來的恐懼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即便不是那樣,父母也會覺得死去的孩子是最好的。以前,我辦過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者的父母二人都異口同聲地說,被撞死的孩子是自己這幾個孩子裡最優秀的。如果可以的話,甚至想用自己其他的孩子來替他去死。我聽到這話時真的驚呆了。手心手背都是肉,那幾個孩子要是聽到了自己爸媽這麼說,該多傷心啊。

鬱江不愧是鬱江,雖然沒說想讓由紀名替亞矢名去死,不過還是直誇說亞矢名是個成績優秀又孝順的好孩子。還一直說「那個孩子死了,我以後可怎麼辦啊」。

北川亞矢名的葬禮?他們家沒有辦守夜和公開的告別儀式,家裡人私底下辦的非公開葬禮。雖說叫「家族葬禮」,但是我不知道北川亞矢名的弟弟和妹妹是否參加了。說的也是,在舉行葬禮的時間節點,和解還沒有達成,他們家裡應該也沒錢辦那種聲勢浩大的儀式吧。不管怎麼說,人沒了就是沒了。

自殺的可能性?啊……榊原,你是不是從剛才就一直在想著這個了?

不,自殺是百分之百不可能的。關於這一點,我們警方人員的意見也早就達成了一致了。因為,她是頭部撞地身亡的。如果是自殺的話,人站在高處時內心會有恐懼,雙腳先著地的才是大多數。

事件發生之前,一直和亞矢名待在客廳的秀一郎的證言也提到,不管怎麼想,亞矢名根本就沒有自殺的動機。當然,她也沒有寫遺書……畢竟,亞矢名即將要從氛圍凝重的家庭中解放出來,開始自己的新生活。亞矢名難道不是應該對以後的生活充滿嚮往才對嗎?而且,她住的九平方米的日式房間裡,堆著一大摞還沒拆封的紙箱,不論怎麼看,那些紙箱都像是為了搬家打包用的。

要是她想自殺的話,那麼直接越過陽臺護欄,跳下去不就行了嗎?那個陽臺護欄的高度,可是誰都能輕鬆越過去的。扶手欄杆處的螺絲不見了,應該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她一個踉蹌沒站穩的時候,急著用手使勁去抓欄杆,結果把螺絲已經鬆動的欄杆和扶手給拽了下來。亞矢名當時喝醉了,在陽臺上沒站穩的可能性很高。

不過啊,榊原,你沒有看到過案發現場,所以也不怪你在這裡瞎猜了。那裡也根本不可能是我們這位可憐的少女會去選擇的自殺之地。那個問題陽臺,地面黑乎乎的非常髒,扶手的油漆也都起皮脫落了不少。而且,她掉下去的地方是一條散發著尿騷味的陰暗小路。就算是真的走投無路的人,也不會選擇在那種地方了結自己生命的。何況亞矢名根本就不是這樣的絕望,更不可能會選在那裡自殺。

但是,案發當時被響聲驚醒的人,還是有的。也許是「西潮南高地」太破舊了的原因吧,空著的房間非常多。五〇一號房和它隔壁的五〇二號房,以及正下方的四〇一號房,在當時都沒有人住。再下一層的三〇一號房,住的不是租客,而是「西潮南高地」的所有者,一對七十多歲的老夫婦。他們聽到了一聲巨響和時長很短的慘叫聲。這和秀一郎的證言完全吻合。要是真的做好了自殺的準備,跳下去的時候應該不會慘叫吧?

夫婦二人聽到聲音後,立刻跑到陽臺去看,發現是一位女性墜樓了。實際上,那對夫婦打了急救電話,叫了救護車來。

我覺得應該還有其他人也聽到聲音了。不過亞矢名墜樓之後,秀一郎和鬱江馬上就開始大喊大叫,巡邏車和救護車也來了,總之現場周邊非常混亂。最後,住在樓裡的大多數住戶都被吵醒,聚到外面來了。鬱江一家剛搬來「西潮南高地」不到一個禮拜,大部分住戶根本不知道有這麼一家人住在這裡。

我第一次去到現場,是案發後的第十天。那時候,「西潮南高地」的住戶們都恢復了平靜的生活,亞矢名墜落地點的那條路也已經允許行人通行了。

啊?什麼!你說是謀殺嗎?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啊。榊原,你到底在想些什麼?

謀殺的話,犯人那就是家裡人了吧?家人之外的人,想在那個場合殺她不太可能。你想說是鬱江殺的嗎?還是秀一郎?當然,也有可能是二人合謀吧……嗯,但是啊,果然,我還是覺得不可能。

因為,根本就不存在作案動機啊!當時亞矢名馬上就要去上大學了啊。對於一個都快要離開家裡的女兒來說,家人有什麼理由必須要殺她?要是有的話,也只能是錢了吧。但是,就算是再怎麼缺錢,親媽會做到殺死自己的女兒才罷休的地步嗎?況且為了養兩個只會「家裡蹲」的孩子,殺死唯一正經的好好上學的孩子,這叫什麼事?

還是說,榊原,你通過調查,有發現什麼謀殺的疑點嗎?比如說亞矢名的行為舉止和品行有問題?或者是兄弟姐妹之間確實存在矛盾?……不過也是,這一家子人真的太奇怪了。不管發生些什麼,都是有可能的。要是你真的發現了什麼,一定要告訴我啊。本來,那起墜樓案件的搜查也早在多少年前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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