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際

我相信,每個人的一生都存在決定命運的那一天。那一天可能由坐在紡車邊、一邊紡織命運絲線一邊咕咕噥噥、淺吟低唱的命運三女神選中;或者,可能由雖然運轉緩慢,但無時無刻不在轉動的上帝的命運之輪決定。那一天可晴可雨,或暖或寒,很可能已經降臨,我們卻不自知,甚至要靠日後回想才有所察覺。

但不管怎麼說,我們每個人都有這麼一天。而如果結果令人悲傷,倒不如不去回想探究。你會發現任何事都會傷人,並且是無謂的傷害,因為事到如今,塵埃落定,什麼都改變不了。

我發覺這裡存在邏輯解釋不通的地方,接近神秘主義。當然,這一觀點會引來時髦的驅魔人或拿著水晶球唬人的半吊子的恥笑,而那些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及社會工作者會用獨特的專業術語告訴你,他們相信有辦法控制決定時間、地點、事件——每個人必然面對的那一天——的背後力量。但他們都錯了。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他們也都是事後才明白。

具體到這起案子——「案子」這個詞用在這裡十分恰當——是關於一個我三十五年未見的男人被謀殺了。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一九三二年夏日裡的某一天——確切地說,是一九三二年夏日裡的某一天傍晚,在布魯克林的大街上。那天之後我們便各奔東西,從此沒再見過面。

那時我們都才十二歲,我會清晰地記得那個日子,是因為第二天我們全家就搬去曼哈頓了。那是翻天覆地的大事。可怕的是,日後我仍清楚地記得道別時的場景,以及最後說的話。現在我明白了,那一天正是那個男孩的「命運日」。生死之際,正如人們常說的——儘管那枚要命的子彈三十五年後才爆炸。

我是從報紙的頭版頭條得知這起謀殺案的,當時我妻子正一邊看那份報紙一邊吃早餐。她舉著報紙,儘管有部分摺疊,但沒遮住頭版刊登的噁心照片,我看見了,一個男人倒在車內駕駛座上,滿臉鮮血,雙目圓睜,嘴巴微張,保留著與恐怖暴虐的死亡相抗爭時的樣子。

這幅照片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聳人聽聞的標題——球拍店老闆遭槍擊身亡——也一樣。實際上,我滿腦子想的都是吃吐司喝咖啡的時候是不是該看些更讓人開心的。

接著,我的視線被圖片下方的說明文字吸引,驚訝得差點兒把咖啡杯扔了。報道稱,死者名叫伊格內斯·科瓦奇,布魯克林區一家球拍店的老闆,昨晚——

我從妻子手中搶過報紙,貼近研究那張照片,妻子驚恐地看著我。不會有錯的。儘管我上次見到伊格內斯·科瓦奇還是小時候,儘管照片裡的他變成了一團血肉模糊的死人,但毫無疑問就是他。而最可怕的部分是,看上去他旁邊的坐椅上似乎放著一袋高爾夫球杆,這些高爾夫球杆將我的記憶帶回到曾經。

妻子的聲音又將我喚回現實。「哦,」她溫柔地抗議道,「我正看一篇有關沃爾特·溫切爾的報道,看到一半呢……」

我把報紙還給她。「抱歉,看到這張照片讓我大受打擊。我認識他。」

她的雙眼因為感興趣而亮了起來,發現自己身處——哪怕只是間接關係——某件醜聞的中心。「真的嗎?什麼時候的事?」

「哦,在我們一家還住在布魯克林的時候。我們是一起長大的孩子。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妻子又習慣性地挖苦道:「真不得了啊,我不知道你小時候還和問題兒童混在一起。」

「他不是什麼問題兒童。事實上——」

「別這麼較真嘛。」她不在意地衝我溫柔一笑,又回到有關沃爾特·溫切爾的報道上去了,很明顯,那篇報道比我說的話更新鮮刺激。「不管怎樣,」她說,「我不會太在意那件事的,親愛的,畢竟已經過去好多年了。」

確實過去好多年了。那是可以在大馬路上踢球的時代;一九三二年,布魯克林的郊區很少能看到汽車。而貝斯海灘,我們居住的地方,更是郊區中的郊區。對面是格雷夫森德灣,乘電車往東幾分鐘就是科尼島,要去戴克高地及其高爾夫球場更是隻要往西步行幾分鐘就到了,這幾處之間都隔著還沒被房地產開發商發現的荒蕪草甸。

因此,正如我所說,你可以放心大膽地在大街上踢球,絲毫不用害怕汽車。黃昏降臨時,你可以看著街兩邊的煤油燈依次點亮,或者躲在位於第八大道的消防站後面,運氣好的話,就能看到消防車拉響高聲警笛,穿梭在大街上,水管迅速對準著火點,從碾壓輪噴嘴中噴出水柱。又或者,運氣好的時候,你可以高高跳起,跟著驕傲地劃過天際的雙翼飛機奔跑。

這些都是我夏日裡的活動,和伊格內斯·科瓦奇一起,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鄰居。他家是一幢兩層樓的木屋,外牆刷著樸素的油漆,和我家差不多。貝斯海灘的大部分房子都這個樣,房前有個小花園,房後有個小院子。在我們這個街區唯獨一幢例外,位於街角,外形招搖,屬於新搬來的羅斯先生。那幢房子很大且外牆刷著白漿,簡直是幢大樓,四周是寬闊的草坪,車道盡頭是刷了白漿的可容下兩輛車的車庫。

那條車道引發了我和伊格的無限遐思。上面不時停著羅斯先生的轎車,一輛灰色的派克,像磁石一般吸引著我們。那輛車不單遠看漂亮極了,走近看更是壯觀得如同火車頭,即便只是靜靜地停在那兒,也能讓我們感受到雷鳴般的震撼。後車座外有兩個踏腳板,一上一下,方便上車。說實話,就我們所知,這附近還沒有哪輛車像派克這麼氣派。

因此,一旦發現它停在車道上,我們就悄悄靠過去,妄想神不知鬼不覺地爬上踏腳板。但我們從未得逞。車邊總有人看著,不是羅斯先生本人就是車庫另一邊的住戶。每次都是順著車道走不到幾碼,房子裡或車庫裡的人就會推開一扇窗,接著就是嘶吼般的威脅。把我們嚇得轉身就逃,爭先恐後地跑出車道,才能逃離他們的視線。

這種事我們不常做。第一次看到這輛車時我們正在散步,發現它純屬偶然。加上本能地認為鄰居們都是好人,因此一開始沒能聽懂那些恐嚇的話。我們就站在原地,驚恐地看著羅斯先生,直到他突然從窗邊消失,接著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把抓住伊格的胳膊。

伊格試圖掙脫但徒勞無功。「放開我!」他恐懼地高聲尖叫,「我們什麼都沒做!放開我,否則我會去告訴我爸爸,那你可就慘了!」

羅斯先生似乎不以為然。他不停搖晃著伊格——這並不難辦到,在同齡人中伊格也算是又瘦又小的——我則站在原地,彷彿腳下生了根,移動不了分毫。

附近確實住著幾個暴躁的鄰居,如果我們在他們的房子前面弄出點噪聲,他們就會把我們趕走,但從來沒有人像羅斯先生這樣對待我們。事發時我曾猜測過,大概因為剛來此地,他還不知道這兒的人的行事習慣。如今回想,我認為事實八成就是這樣的。然而無論具體原因是什麼,這場風波都足夠把伊格嚇得又哭又叫,同時提醒我們以後再靠近派克時要小心謹慎。但車子的吸引力太大了,懾於羅斯先生的恐怖威脅,我們倆就像兩隻兔子,在狩獵期橫衝直撞。還好幸運女神大部分時候都站在我們這邊。

我不希望這些往事給大家留下我們倆曾是壞孩子的印象。對我來說,法律條款非常重要,並且很年輕時就明白對善良、愛好和平,同時腿腳不那麼靈光的人——這三點在我身上都有著誇張的體現——來說,最好的生存法則是不越雷池半步。而伊格的缺點是容易衝動、行事魯莽。他就像水銀一樣不穩定,不安分,愛搞惡作劇。

那時流行每週最後一天老師對每位學生的表現進行評估,然後根據得分重新分配座位——表現最好的學生坐在第一排,次好的坐在第二排,以此類推。我認為據此能最好地描述伊格這個人,他的座位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在第六排。大部分學生頂多移動一排;伊格則要麼衝到第一排,要麼淪為羞恥的第六排,然後下一週星期五又突然爬至頂峰,回到第一排。很明顯,科瓦奇先生在知道兒子這種糟糕的情況後採取了一些措施。

但不是身體上的懲罰。我曾問過伊格,他說:「不,他沒打我,只對我說別犯傻這類的話,還有,嗯——你知道的——」

我確實知道,因為我猜伊格對父親科瓦奇先生的態度和我差不多,是近乎狂熱的英雄崇拜。原因之一是,大部分朋友的父親都「在城裡工作」——貝斯海灘居民特有的說法,這意味著一週六天,每天早晨他們都要去第八大道的車站,乘坐布魯克林-曼哈頓列車前往位於曼哈頓的辦公室。科瓦奇先生是個例外,他是貝斯大街有軌電車上的售票員,體型魁梧,鑲有銅釦的藍色制服和帽子下的軀體孔武有力。跑貝斯大街線的車都沒有側壁,每排坐椅靠得很近,售票員必須穿梭於支在車外的狹窄平臺來收取車資。在我們看來,科瓦奇先生的工作十分有趣,能與之一較高低的,只有以前繞著康尼島旋轉木馬賣票的那個人了。

另一個原因是,大部分父親——至少到我現在這個歲數時——都不怎麼運動了,而科瓦奇先生的棒球打得非常棒。每週星期天下午,住在附近的年輕人都會聚集在海灘邊的小公園裡進行自選隊員棒球賽,在圈出的菱形場地裡打滿九局,科瓦奇先生每次都是眾人矚目的焦點。在我和伊格看來,科瓦奇先生既能像萬斯一樣接球,又能像扎克·維特一樣擊打,這樣就足夠了。輪到父親打擊時,伊格的表現很值得玩味。對方投手投球時他一直啃指甲,如果科瓦奇先生成功擊中,伊格就會尖叫著跳起來,聲音大得能要了你的命。

比賽結束後我們會拿著一盒爆米花擠到隊伍裡,然後大家圍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聊天。伊格就像他父親的影子;寸步不離地跟著,完全融入其中,和大家一起吃吃喝喝。而我則一個人遠遠地待著,因為我無法像伊格那樣找到自己的位置,便決定與他們保持一段距離。每個這樣的午後我回到家,都會越發覺得我的父親是那麼的平凡、臃腫,他總是習慣性地坐在門廊上,身邊堆著星期天的報紙。

剛得知我們全家即將離開這個地方搬去曼哈頓時,我完全傻了。曼哈頓是偶爾哪個星期六下午去的地方,盛裝打扮,陪母親逛沃納梅克百貨公司或者梅西百貨公司,運氣好的時候能在父親的帶領下去賽馬場,又或者參觀自然歷史博物館。我從來沒想過那裡也可以住人、生活。

不過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想法在慢慢改變,變得有些擔憂又有些激動。這終究是件頗為英勇的事——進入未知世界——附近的孩子們紛紛跑來打聽讓我更加揚揚得意。

然而,真正到搬家那一天我才發現之前的一切都毫無意義。家變了樣子,奇奇怪怪的,堆滿了大包小包;父母正煩惱不已;而我則因意識到改變已迫在眉睫——這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體驗搬家——嚇破了膽。

早早地吃完晚飯,我便帶著這樣的心情穿過隔在我家與科瓦奇家之間的樹籬,坐在他們家廚房門前的臺階上。伊格出來坐在我的旁邊,他能體會到我的心情,並因此不太舒服。

「喂,別像個小孩似的,」他說,「這很棒,住在城裡,想想你即將見識到的東西。」

我告訴他我什麼都不想見識。

「好吧,那就什麼都別見識。」他說,「想讀點兒東西嗎?我有一本新的《泰山》和《男孩聯盟在日德蘭半島》,你先選,剩下的給我。」

這提議真是大方得不得了,但我說我什麼都不想讀。

「好吧,可我們不能就這麼悶悶不樂地坐著吧。」伊格通情達理地說,「乾點兒什麼,你想幹什麼?」

這個問題代表了一連串不可能,相當於一種否定儀式——去游泳太晚,打球太熱,回房間又太早——我們必須想出個點子。我們按部就班地排除了種種可能,和往常一樣,最終還是伊格想出了點子。

「我知道了。」他說,「咱們去戴克高地摸高爾夫球吧。這個時候去正合適。」

他說得沒錯,摸高爾夫球的最佳時間正是夕陽西下時,球被打進球場的水障礙中,還沒被主人發現,這時球場上十分荒涼,但對摸球來說光線足夠了。摸球的通常步驟是,脫下球鞋和襪子,把燈籠褲挽到膝蓋上面,然後慢慢的、小心翼翼地走過池水邊的軟泥,用腳去摸索沉入水中的球。這活兒既有趣又有利可圖,因為第二天,你就可以把撿來的球以五美分的價格賣給隨便哪個要去打高爾夫球的人。我不記得是如何達成五美分這個成交價的了,不過這價格確實公道。打高爾夫球的人看起來很滿意,我們當然也是如此。

我簡直不敢相信那個夏天我們一共摸到了半打高爾夫球,每人三十美分,在那時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我大手大腳導致分到的錢很快就花光了;伊格則不同,他有一個大計劃。他無比想要一副高爾夫球杆,每省下一分錢他都會投到一個錫罐頭裡,那個罐頭盒頂部開了個洞,邊緣處綁著腳踏車鏈條。

他從沒開啟過罐子,只是時不時晃一晃,以此估算攢了多少。他認為等罐子滿了,就剛好夠買下他看中的擺在第八十六街的里奧的體育用品商店櫥窗裡的推杆了。一週三四次,他會叫我一起散步去里奧看那根推杆,路上我們就討論它的長度,分別展示應該怎樣握杆,然後在街道上動作誇張地用力一推。伊格內斯·科瓦奇是我所認識的第一個高爾夫球狂——之後我又結識了很多。但我認為他是最獨特的一個,因為當時年少的他甚至從未摸過球杆。

因此那天傍晚,考慮到他的心情,我一口應允,既然他想去摸球,我就奉陪好了。走去貝斯大街用不了多久;困難的部分在於進球場,我們要爬過幾座垃圾山——人們友好地稱之為「土坡」——才能越過邊界進入球場。天氣很熱,我們爬得氣喘吁吁,先是一片沼澤地,然後就是球場和水障礙了。

那天以後我再也沒去過那個球場,不過不久前我碰巧在某本雜誌上讀到過一篇有關戴克高地高爾夫球場的文章。照那篇文章所言,如今那裡已成為全世界最繁忙的大眾高爾夫球場。從黎明到黃昏,十八片精心護理的草地上總是擠滿了打球的人,要是你想週末去打一局,就不得不凌晨三四點去俱樂部排隊。

人各有愛,不過伊格和我去摸球的時候那裡還沒這麼熱鬧。原因之一是那時還沒有十八個洞,我記得好像只能打九洞。另一個原因是那裡總是很荒涼,不知是因為那時沒幾個住在布魯克林的人打高爾夫,還是純粹因為那個地方不吸引人。

真正原因是氣味。開發商想擴充套件球場,便往沼澤地裡填垃圾,垃圾裡未熄的陰火使整個地方都籠罩著一層黑霧。無論何時去,都會被髒兮兮的空氣包圍,過不了幾分鐘,你就會發現雙目刺痛,鼻腔裡都是辛辣味。

但伊格和我並不介意。我們將其視為周邊景色的一部分,就像偶爾駛過的馬克卡車,裝載著一車垃圾,沿著髒兮兮的小路轟隆隆地開到沼澤地邊,裹著鏈條的輪胎碾過,發出沉悶的響聲。唯一讓我們介意的是,爬過沼澤時腳下的垃圾很燙。我們從來不敢從俱樂部那邊進球場,有次我們在池邊被那裡的服務員抓到過,由於我們搶了他的戰利品,肯定被他記住了樣子。從後方進去雖然有點兒熱,但更加可行。

我們來到池塘邊時周圍已經看不到一個人了。那是個炎熱的傍晚,火紅的太陽正慢慢沉入地平線以下,我們馬上脫下球鞋和襪子——黑色的長筒棉襪——沒浪費一秒,直接鑽進了水裡。感覺好極了,腳踩下去,光滑細軟的河泥從腳趾縫中擠出來。我幻想身體裡住著漁夫的靈魂,真正有趣的不在撿到球的那一刻,而在於摸球的過程。

當然,撿到球是目標。方法是慢慢的、摸索著前進,一旦踩到什麼小小的硬東西就馬上停下來。我沒走幾步就興奮地發現正好踩到一枚陷進泥裡的高爾夫球,恰在此時,從旁邊髒兮兮的小路上傳來汽車的馬達聲。我的第一反應是又是垃圾車,帶著一車的垃圾準備往「土坡」上堆,但很快我就發覺這聲音不像馬克卡車。

我四處張望,想知道到底是什麼車,腳仍舊一動不動地踩著戰利品。然而池塘中的沙丘和小路擋住了視線。接著馬達聲突然停止了,察覺到這一訊號的我慌忙跳出水塘,對此伊格做出了同樣的反應。我們一把抓起鞋襪,直直地繞到最近的一塊土丘後面藏起來。然後不顧溼漉漉的雙腿,僅用五秒就穿好了鞋襪,準備好一旦有人靠近就馬上飛奔。

我們之所以逃得這麼快,是因為還不確定我們的摸球行為是否合法。伊格和我就此事討論過無數次,每次他都激烈地堅持我們這麼做完全合法——理由是球就在那裡,遲鈍的看守們卻發現不了——但他也贊成不去以身試法,而是私下裡避人耳目地完成交易。我敢肯定車子停下的那一刻他心裡想的和我心裡想的一樣,我們被發現了,審判之手終於伸到了我們這裡。

於是我們決定靜待,屏息蜷縮在長滿雜草的土堆後面,直到伊格等不下去了。他膝蓋和雙手撐地爬到土堆邊緣,窺視小路那邊。「天哪,看那邊!」他低語道,聲音裡帶著敬畏,邊說邊揮手叫我過去。

我的視線越過他的肩膀看過去,驚訝地發現一輛灰色的派克,那輛有兩個踏腳板,一上一下,這輩子我只見過一次這樣的車。不會有錯的,站在車邊的正是羅斯先生,他身邊還有兩個男人,羅斯先生正和較瘦弱的一個說話,邊說邊憤怒地做著手勢。

如今再回想,我認為那一幕看起來那麼詭異,原因出在背景上。我們身處空曠的高爾夫球場,周圍的一切都那麼原始,沒有一絲城市的氣氛,且全被夕陽染成了深紅色;而在這一切之中停著那輛閃閃發光的車,旁邊站著三個頭戴草帽、外套夾克、打著領帶的男人,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更吸引人的是他們所散發的危險味道。儘管我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麼,但我能看到羅斯先生的表情,和在他家車道上逮到我和伊格時一樣。他身邊的大塊頭男人幾乎未發一語,但和羅斯先生對話的小個子搖了搖頭,準備回應,卻突然慢慢地後退,羅斯先生不得不跟著他。接著小個子突然轉了個圈,直直地朝我和伊格藏身的土堆跑過來。我們倆趕緊往後縮,但他已經跑得很近了,就在他即將越過池塘的時候大塊頭追上並一把抓住了他,羅斯先生拿著帽子跟了過來。這一刻我們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逃離,但我們沒有。我們就像被施了咒,縮在原地,眼睜睜地看著從未料想過的場景——幾個成年人正在我們面前上演只有在電影裡才能看到的一幕。

正如我剛才所說,那年夏天我僅有十二歲。可以說,正是那一刻讓我明白電影與現實的區別,因為電影裡那些激烈的情節絕不會真實發生,沒有湯姆·米克斯、胡特·吉布森或任何一位我喜歡的英雄,這就是我看著那個小個子男人所遭遇的一切時的想法。我想伊格的感受應該更強烈,因為他那麼瘦小,每當他試圖強硬地與人對峙時,都會由於力量或體重不足而敗下陣來。想必伊格的心都飛了過去,看那個小個子被大塊頭抓住,粗暴地反扭過雙手,牢牢地按在背後,然後羅斯先生不停地往他臉上甩巴掌,同時嘴裡叫罵著,伊格肯定感同身受。

「你這個卑鄙小人,」羅斯先生咆哮道,「你以為我是誰?你以為我是那些粗俗、蠢笨的三流走私販嗎?竟敢背叛我,是以此為樂嗎?我讓你看看我是誰!」小個子男人開始悲鳴,亂踢亂撞,羅斯先生見狀揮舞著拳頭,重重地打向男子的腹部和臉,直到悲鳴聲和掙扎都突然停止了。接著羅斯先生朝池塘點了點頭,他的手下便舉起小個子男人扔了過去,小個子倒栽蔥跌進池塘,草帽飛出幾英尺遠,隨著水面的起伏上上下下。

他們站在原地盯著水面,直到看到小個子男人在水裡手腳並用地撲騰,不停吐出骯髒的池水,並迷迷糊糊地甩了甩頭,兩人才不發一語地朝車子走去。我聽見關車門的聲音,接著傳來馬達的轟隆聲,漸漸的,聲音消失了。

那一刻我只想趕緊離開這裡。剛剛目睹的一切超出了我的理解範圍,甚至不像是真的;那感覺就像從噩夢中驚醒,卻發現那不是夢,而是真實發生的。我只想回家。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但還沒等我尖叫著跑回安全的家,伊格已從後面抓住我的襯衫,力氣大得差點兒把我拉倒在他身上。

「你要去哪兒?」他激動地低聲質問,「你打算去哪兒?」

我掙脫他的手,也低聲回應:「你瘋了嗎?難道打算整晚上都待在這兒?告訴你我要去哪兒,我要回家。」

伊格面如死灰,鼻翼微張。「可那個人受傷了。你就放任不管嗎?」

「是的,我就打算放任不管。這關我什麼事兒?」

「你都看到了。你覺得那樣痛打一個人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