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田皓吉的供述
唔……我是八田廣吉,今年四十二歲,本籍在大阪市阿倍野區松蟲街三丁目十三,目前的住址是世田谷區太子堂町四五二,最近才剛從麻布町遷入,因為我從事房屋中介行業。大阪並無親人,妻子病逝,目前單身。什麼?名片上的名字是皓吉?那是因為需要好兆頭,做生意時所使用的名字,而且兩者的讀音相同。
內人千代大約在四年前過世,不過還留下雙親。是的,就住在千住的川野家,我答應內人要照顧她的雙親,到現在,每個月我都還固定匯給他們生活費用。我這個人最重視人情義理,絕對不會做出違揹人性的事……這次事件真的是令人痛心!元晴是千代唯一的弟弟,是的,應該已經三十歲了。在我和內人結婚的七年前,他是個水電工人,雖然看起來非常認真生活,其實卻是個無可救藥的傢伙,你們也都知道了,只會為父母帶來困擾。
不,我雖然從事房屋中介行業,其實是住在求售的房子,加以改建後再出售,因此必須經常搬家,很少有時間住在千住的家裡。昨天(二月二十八日晚上),我本來打算與往常一樣匯款,可是轉念想到這麼久了也應該露個臉,所以前往一看,結果發現包括遮雨窗什麼的都被釘子牢牢釘住,屋裡一片靜寂。試著問鄰居,他們也說像這種情形已經有四天了。所以我覺得奇怪,撬開門進入一看,岳父岳母都不在,於是在屋裡繞了一圈,以為是有強盜侵入,不久,在裡面的六張榻榻米房間發現了疑似血漬的痕跡,我心裡發毛,慌忙衝向派出所。
兩位巡佐跟我一起過來,我們進入後四處搜尋,在壁櫥下層尋獲岳父被殘殺後裹在棉被裡的屍體。岳母雖然到了今天早上才發現,但你們也知道,都已經是死亡多日的屍體,實在令人慘不忍睹。
後來這件事也造成了轟動。如果是竊盜殺人,事後的收拾也未免太整齊了,何況這裡的位置很偏僻,應該不可能有竊賊上門。只有那個混賬東西,雖然已經多年未回家,而且完全不知道他住哪兒,但最近卻經常偷偷回來向岳母榨取零用錢……是的,鄰居們也時而會看到他。
所以警方立刻發出通緝令。不過,我今天早上回家一趟……不,不是太子堂的家,坦白說,我在三宿還有一間小事務所。什麼?對不起,我沒告訴警方,因為我認為與事件無關。我一回到那兒,也不知道是誰、從哪裡得知我的電話號碼,馬上打電話過來……好像早就在等我了,連我都感到不可思議……說是元晴住在本鄉動坂的黑馬莊公寓裡,化名為鴻巢玄次。是的,是女性的聲音,但我完全想不出到底是什麼人。該不會是那傢伙的情婦吧?可能是在一起膩了,沒說出名字,只聽得出聲音有些沙啞。我懶得拖延時間,聽完之後就一口氣跑到本鄉,也沒通知警方,真的很抱歉。但畢竟只是那種女人打來的一通電話,無從確定元晴是否真的在那兒,總覺得如果真找到人了再通知警方也還來得及……是的,對不起,我太沖動了。
我找到他的房間衝入時,他正在和一個長相猥瑣的男子喝酒。不過,那男的一見到我,馬上就偷偷溜走……我想,大概不是他的同夥吧!錯了嗎?不,那就好。反正,我進去之後,立刻大聲怒罵他:「你這個可惡的弒親兇手,快站起來,至少要像個男人那樣去自首。」剛開始,他完全推稱一無所知,最後才終於俯首認罪。然後……我現在回想起來都還覺得可怕呢!他開口說:「乾脆連你也一起殺掉!」說完就站起身。我當然不甘認輸,馬上回答說:「有十幾個警察在外面監視,你有膽就動手!」想不到,他隨手抓起桌上的威士忌酒杯,仰頭一口喝光,然後立刻就撲倒在地……這……酒杯在哪一邊?管他是右邊或左邊,還不都一樣?也許他是在喝的瞬間摻入毒藥的吧?不,我倒是沒看到。
接下來就是翻白眼、痛苦掙扎。我也拼命喊叫「他喝下毒藥了!真糟糕,快來人呀」,同時提著我自己的鞋子衝出門外,直接跑向派出所。因為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恐怖的情況。
什麼?走廊上有人看到,說我大喊「他喝下毒藥了」之後並沒有跑出那個房間嗎……呵呵,我一直在房裡,沒有從房門出來……哪有這種白痴啊?我可是直接跑到派出所的呢!那個人一定是聽錯了,不,是沒看到,因為我大叫之後就馬上衝出去,所以他沒看到……
伊豆金造的供述
……因為他急著要用那匹布料向我借錢,所以我拒絕了。但是,接下來他馬上說我搜過他的房間……是呀,根本沒這回事:我當然不認輸地反擊,回答說:「因為覺得你的房間怪怪的,所以才會到你房門前,結果被你攔住了。」他卻威脅說:「只要借錢給我,我就不追究!」但我仍然說:「雖然很遺憾,但我還是拒絕。」於是他才調變了那兩杯威士忌。
是這樣沒錯,當時他是打算殺我的。因為,警察先生,像我這種不隨便妥協的人,等於是那種傢伙眼睛上的毒瘤……是的,一開始就冒出氰酸鉀的異味,就算我從來沒聞過,也可以馬上知道是那種味道。是的,我坐在進入房間後的左邊椅子,那傢伙坐在廚房邊的椅子。是這樣吧!警察先生,那傢伙是喝了左邊的威士忌而死的吧?啊,真是可惡的傢伙!他一直要我喝,還好我沒聽他的話。什麼?衣櫃抽屜裡有氰酸鉀?你在開玩笑吧?我怎麼可能摻入氰酸鉀……
是的,雖然我沒說出來,卻真的很想告訴他:「有誰明明知道摻了氰酸鉀還喝下去的?如果你真的打算殺我,就直接動手吧!」因為到了那種地步,我絕對會豁出去的。那傢伙好像也稍稍退縮了。就在這時候,那個胖「姐夫」來了……沒錯,在此之前從來沒見過的人。川野元晴那傢伙也嚇了一跳,還問道:「你怎麼會知道這裡?」
真是的,早知道那傢伙這麼可惡,我至少會協助警方儘快抓到他。因為,警察先生,你也看過今天早上的報紙吧?上面的照片和本人一點兒都不像。不只我,公寓裡的住戶也沒人注意到。是的,四五天前他確實出過門,雖然沒聽說他去什麼地方,一直沒回來的確是事實,到了昨夜似乎很晚才回來。在那之前,好像行動有點鬼鬼祟祟的。不過話說回來,像這種有案在身的傢伙,本來就都是這樣的。所以,他對我總是看不順眼。
呃……像他那樣的傢伙嘛……有一兩個情婦也不足為奇,但我倒是沒有注意到他曾經帶過女人回來睡覺。不,我不知道。信件?警察先生,寄給別人的信件我不可能會偷看,一方面是,我一向不在乎別人的事,另一方面,我也討厭背後批評別人或是閒言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