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燦一臉驚慌的表情,看向我和周昊。
「看我!」大象抓住紀燦衣領,將他整個人拉向自己,「回答!」
「大象……」我伸手按住大象肩膀,想制止他。
「走開!」大象打掉我的手,「我警告你們,先別管。」
「是,」紀燦點頭,「是!我們有一個隱蔽的住所。」
「是公園北湖外的河道邊上兩棵香樟樹上搭的那個樹屋嗎?」大象問。
「嗯。」紀燦回。
「為了掩人耳目,你們會經常去樹屋中幽會,是嗎?」
紀燦流淚。
「你們不僅僅是朋友關係。你騙取周慕武的信任,讓他以為你愛他,是不是?」大象問。
「不是!」紀燦吼道,「我沒有騙慕武!」
「由於你跟周慕武身高體型腳碼差不多,你們會經常互換對方的衣物和鞋子,對不對?」大象問。
紀燦紅著眼,並不回答。
「回答!」大象用拳頭砸向桌面,筆和本子彈跳起來,一隻一次性杯子倒下,水在桌面溢開。
紀燦點了點頭。
「好,你先不要表態,聽我說完。」大象雙手撐在桌面上,俯視紀燦,「事發當晚,你讓慕武送你到醫院,在醫院裡,你用了一些理由讓慕武先去樹屋等你,之後,一點時分,你通過醫院的監控暗角,走樓梯溜出醫院,打車到了連線公園河道的某個位置,因為天熱,河道乾涸,你得以走入河道,去往樹屋方向,那時慕武已經在樹屋中。你爬上樹,進入樹屋,跟他幽會,因為經常互換對方的衣服,完事後你換了他的鞋子他也沒覺得異常——這樣河道上留下的鞋印就變作他的了。然後你們從樹屋跨入公園圍牆,你又說服慕武一起偷一隻遊船去湖面遊玩,為不被發現,你拿出事前準備的氣槍,將途經的監控裝置損壞。到了船上,你趁周慕武不注意,把他弄昏迷,接著開船到橋底作案,再開船到北湖處靠岸,翻牆從樹屋溜出,坐車回醫院。我疑惑的是,河道上留有去公園的腳印,但卻沒有離開的腳印,後來你離開的時候,並沒有再走河道,對不對?」
「沒有。」紀燦急忙搖頭,「那天晚上我一直在醫院裡,我沒有去公園!」
「事到如今,別再狡辯了!」大象直視紀燦的眼睛,「你怎麼解釋樹屋旁的河道上,有你的鞋印呢?」
「我不知道,不是我做的。」紀燦搖頭,流淚,「不是我做的。」
大象舉起右手,往紀燦臉上扇去。我看準時機,在扇到紀燦臉上的瞬間,我用雙手快速推開大象,使他往後退,失衡的身體碰到身後的椅子,仰倒,一個翻身,趴倒在地上。
「叫你別管!」大象站起,向我走來,衝我吼,「你以為你是誰?」
這是我第一次打大象。我攥緊拳頭,不由分說揍向大象左臉。我們扭打在一起。說實話,雖然我們身高差不多,但大象不是我的對手,當時我在氣頭,要不是周昊和外邊的警察進來拉架,我保證大象臉上會有比流鼻血更嚴重的傷。
「走開!」大象倚著房間的牆壁坐著,揮手趕走圍在身邊的人,眼睛佈滿血絲,喘息不止。過了一會兒,看向站在遠處的我,「你到底有什麼毛病?」
「你他媽到底有什麼毛病?」我不管在場的人,底氣十足地向他喊,「紀燦他絕對不是兇手!」
沒有憤怒的火支撐,大象臉上盡是失落,眼睛失焦,怔怔盯著地面,緩緩說道:「那你說說誰是兇手?」
八
「兇手是一個沒出現在嫌疑人名單中的人,是一個沒有留下什麼線索的人。」我說,「兇手是一個幽靈人。」
我將審問室的黑板拉到身旁,為大家演示我所做的案情分析。
解答紀燦案發當晚恰巧住院之謎。
——在周慕武死前幾天,連續給紀燦打的飯中偷偷摻入瀉藥,導致紀燦頻繁拉稀,身體虛弱,周慕武順勢將紀燦拉到醫院,給他做了全身檢查,掛需要等足至少三個小時的掛瓶,為的是給紀燦作不在場證明,以便自己死後,警察不會懷疑到離他最近的好朋友身上。但正因為「住院」的反常舉動,以及紀燦當晚在醫院欠缺堅實的人證和視聽資料,導致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並非無懈可擊。
解答周慕武離開醫院去向之謎。
——公園北部外圍的河道鞋印就是周慕武所踩,為了不被公園監控拍攝到,他通過河道,爬上樹屋,從樹屋翻牆進公園。
解答此案與以往同系列案件細節不同之謎。
——周慕武之所以在受害前手腳、嘴巴沒有被脅迫跡象,身體沒有擊打痕跡和中了迷藥的特徵,是因為他對於自己將死以及死法心知肚明。但又因為某種不得不做的原因,他如期偷偷進入公園,並且配合兇手,赴死。他用早先準備的氣槍中的顏料彈損壞公園五個關鍵的監控裝置,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任兇手捆綁擺佈,最後被巨石下拉的繩索勒斷脖子而慘死。期間沒有一絲反抗。
解答被損壞的拱橋監控之謎。
——東西橋堍的兩個監控裝置朝向橋亭,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橋上古建築而設立,視野微微朝上,並不投向湖中。兇手要隱蔽作案,只需損壞面向湖中的三個監控即可。損壞橋上的監控看起來是順手,實則是有意為之,因為在犯罪過程中,兇手必須經過拱橋。
解答巨石位置之謎。
——用來作案的巨石重達37斤,遊船是從南湖啟動駛向拱橋底,南湖旁泥地同樣也有很多相同重量和形狀的石頭,為何兇手要從距離800米的西橋堍特地搬過來一塊石頭呢?如果沒有非這塊石頭不可的原因,那對於兇手來說,就是更易操作的辦法。前面說到,這是一起合謀犯罪,兇手又「多此一舉」地損壞橋上的攝像頭,拱橋圍欄外的汙跡經勘測,有人踩踏、磨蹭的痕跡,但卻無指紋,結合來推理,可得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受害者周慕武單獨將遊船開到了拱橋底,而兇手將橋邊的巨石搬運到拱橋上,等船在拱橋下停穩後,兇手再將巨石遞給船上的周慕武,自己通過破損的橋欄缺口,跳到船上。
解答拱橋邊的顏料手套之謎。
——因為是合謀犯罪,所以兩人皆戴手套。但最後呈現的結果是一起謀殺案,周慕武必須在最後扮演受害者。所以,兇手在殺害周慕武時,將他的手套褪下,扔進湖裡,但由於手套的化纖材質較輕,防水,又被橋身所擋,案發後仍漂浮在附近。而兇手的手套,自始至終都戴著。支撐這個猜測的有力證據是:我跟周昊去了停放周慕武屍體的太平間,將物證手套套入死者的手上,大小剛剛合適。
解答案發時公園東北角那個未損壞的監控頭周圍有樹枝被掰斷之謎。
——監控頭為周慕武用氣槍擊毀,他既然熟悉公園環境,又常去東北角的遊戲區玩,難道不清楚那裡有個監控攝像頭會拍到北湖岸嗎?答案是:他不僅清楚,而且知道那個監控攝像頭投向北湖岸的視野被下方的樹枝遮擋。所以即便他接受了自己被謀殺的事實,但仍然想方設法給警方留下兇手的證據。在案發之前,他暗地將監控攝像頭前的樹枝掰斷,確保視野開闊。
解答兇手的逃脫之謎。
——犯罪之後,兇手有兩種可能逃脫的路徑。一個是翻過北湖圍牆,沿河道離開公園。但由於河道只有來的鞋印,沒有發現離開的鞋印,因此第二種推測就顯得更合理,作案後兇手仍待在公園內,開園後,作為當天的遊客離開。
「這一切看起來異常荒謬,你們會想,哪會有人願意配合兇手殺死自己?死者的自願死亡的動機是什麼?」我說出最後的猜測,「只有在一種情況下,這樣荒謬的謀殺案才可能成立,那就是,兇手一開始本來計劃殺死紀燦,因為某種原因被周慕武發現了,周慕武愛紀燦,在知道自己無能救紀燦的情況下,他跟兇手做了交易,心甘情願當了紀燦的替死鬼。」
紀燦聽到這個答案,身體不停顫抖。
「紀燦,你說你在住院的當晚,做了一個慕武死去的噩夢,」我轉向紀燦,「夢的素材都有根基,我問你,你在跟慕武的相處中,他有沒有向你表露過想死之心。」
「沒有。」紀燦稍做鎮定,說,「慕武從沒有跟我說過自己想死,會死,哪怕他曾經遭受過非常痛苦的傷害,他在我面前,卻總是笑,對我說一些很美好的話。但就是因為他太過於關愛我,我時時會有一種要失去他的感覺。我非常害怕這種感覺,非常害怕失去他。越害怕越想,所以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他自殺的噩夢,他爬上醫院的陽臺,跳了下去。」
「他曾經遭受過什麼傷害。」大象不知不覺從牆角站起,來到紀燦身邊。
紀燦看向桌面,隔了一會兒又說,「他跟我說,他曾經被學校的老師傷害過。」
「什麼樣的傷害?」大象又問,他臉上的氣色似乎恢復了一些。
紀燦看向我,我向他點了點頭,他說道:「強姦,還有……虐待,很殘忍的虐待,用尺子和筆,導致了他下面受了傷,在課堂上控制不住,出了糗,他說褲子上是又紅又黃的汙跡,被全校的學生當成笑柄,從此就沒再去過學校,從家裡逃跑。」
大象聽完,轉身準備離開房間。
「你去哪?」我喊住他。
「我太困了,我去睡覺。」大象開門,說道,「大家各忙各的,麻煩給我幾天時間,我去洗個熱水澡,睡個覺,重新梳理下案情,等我訊息。」
「阿雷,周昊,謝謝啦!」大象離開房間後喊道,「我答應你們,一定會抓到兇手。」
九
大象睡飽喝足後,用了整整兩天時間,一一探訪了周慕武在輟學前的相關人物。
他先去了周慕武位於昆明本地的家,因兒子周慕武的死亡,離異的父母重又複合。面對悲劇,他們悲痛的同時,言語之間透露的卻都是對周慕武的怨恨和指責,父親周字昌說,「一開始他不去上學,我們當然是不同意的,後來就離家出走了,我們報警啊,找回來了,還是不願去上,不知什麼原因,換個學校也不行,後來管教不來,就任他上街廝混了,有時一連幾個月沒回家,回家就是來拿錢,我們也不知道他去哪裡耍,後來是管不了了,打他都會還手。有時在家,莫名其妙就哭。帶他去醫院開了些藥,沒吃,今年四月又離開家,沒想到再聽到他訊息的時候,就是個死訊。也有跟他說社會險惡,不要跟一些不良分子混在一起,現在好了,被人殺死了,說實話,我都已經做好這個心理準備了,但還是沒有料到他會是這樣的死法。實在是不敢看那些新聞和照片。我們就一個希望,希望警方快速把案子破了,實在抓不到兇手,麻煩將慕武的遺體歸還我們,入土為安,我們也好離開這裡,徹底忘掉他和這件事。你不知道,因為他,因為他在家的作為,因為他的死,我們受到了鄰里多少議論。算作是我們父母的管教不當吧,給警察同志帶來麻煩,跟你們道歉。」
「他之前的成績怎麼樣?」大象問周字昌,「他有說不去上學的原因嗎?」
「沒有啊,有一天回來,說是不想去學校了。不管怎麼打罵勸說,班主任和同學也過來了,就是不去。他本來的成績很好的,這是我們想不通的。後來我們看他的行為,認為應該是神經出了問題,才會這麼做,不然就是中了邪,」周字昌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禿頭,一副苦瓜臉,43歲,看起來卻有60歲,「不然你說好端端的人,怎麼說不去學校就不去,打他不哭,但有時不打他,反而大喊大哭。」
「據說不去上學,是被學校的老師性侵犯了。」大象又說,「也就是強姦,你們有聽他提過嗎?」
「他一個男孩子,怎麼會受這種傷害啊,簡直是一派胡言。」周字昌眼神閃躲,顯示不想探討這類話題。
「慕武輟學的時候才13歲吧,那時他剛讀六年級,還是初一?」大象問。
「初一了。」周字昌臉上這時出現自豪神色,「當時他還是以全市第五名的成績考上的飛燕中學。」
大象來到飛燕中學,找到了周慕武初一的班主任郭娉,現在她在教初二的數學。聽說大象過來了解周慕武,在辦公室給他倒了一杯水,坐定後說道:「之前警察過來調查過慕武的情況,我能說的都說了,周慕武這個學生當時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朋友,據我所知,他理應沒有跟同學發生過爭端。」
「不是不是,我這次過來,並不是想了解周慕武與同學們的關係。」大象制止了郭娉的講述,「我是想來問問,你知道慕武為什麼輟學嗎?或者說他不來上課之前,發生了什麼事?」
「我記得開學不到兩個月,他就輟學了,因為他當時的入學成績是全班第一,我還選他當了班長,他精力旺盛,很愛表現,成績一直都很好,從我的角度來看,他其實是希望給同學們樹立一個好的榜樣,但效果適得其反,我發現同學私底下並不服從他的管理。後來他也跟我請辭了。說到輟學,他是在一次上課期間鬧肚子,提前回家,後來就沒過來了。當時不是我的課,細節什麼的我不清楚,但聽學生複述,當時他拉肚子,一褲子都是,發出了很難聞的味道。」郭娉喝了口水,「慕武這人愛面子,又做過班長、課代表,受不了這樣的恥辱,我想就是因為這個陰影,對學校和同學產生牴觸心理吧。事後我也去他家做過功課,還告訴同學不要再提及這個事,但他就是死活不過來。」
「他有跟你說在學校受過身體上的傷害嗎?」大象看向郭娉。
「身體上的傷害?」郭娉搖搖頭,「這個我保證沒有,我們是重點初中,我帶的那個班都是成績好的學生,縱使同學不太喜歡他,也絕不會有霸凌現象發生。」
「你還記得當時慕武拉肚子時,上的是哪位老師的課嗎?」大象問。
「是一位叫包朋宇的老師的課,他是教歷史的。」郭娉回憶道。
「謝謝,我去向包老師瞭解一下當時的情況,麻煩你幫我引薦下。」大象說。
「包朋宇現在不在學校任教了,」郭娉皺了下眉,向大象說道,「他之前是學校的教導主任,兼教政治和歷史,兩年前被調到了市教育局了。後來聽說貪汙,被判了刑,在監獄中去世的,也就是去年的事。」
「哦,這樣。」大象本來準備站起,聽郭娉說完又坐下,「慕武輟學前,是不是跟包老師走得最近?」
「慕武跟我請辭班長職務時,包朋宇就跟我提議,讓慕武當歷史課代表試試,按理來說,是跟包朋宇走得最近。」郭娉表情疑惑地看著大象,回答道。
「包老師當時作為教導主任,是有自己的辦公室?」大象又問。
「嗯?」郭娉說,「是有,但這個跟案件有什麼關係嗎?」
「沒有什麼關係,各方面都想了解一下,避免下次還來麻煩郭老師。」大象問,「慕武當歷史課代表後,表現怎麼樣?歷史成績怎麼樣?」
「挺積極的,但他一直都很有熱情,做班長時會經常跟我彙報情況,當了歷史課代表,也經常跑去包朋宇的辦公室。但後來這課代表沒做一個月,又來跟我請辭,我就想或許這孩子做事三分鐘熱度,讓他再鍛鍊鍛鍊,沒想到就不再來上學了。」郭娉一臉惋惜。
「好的,謝謝郭老師的幫忙,我問完了。」大象站起。
出飛燕中學,大象打車直奔市教育局,一開始出示證件,門衛不讓進,迫不得已,大象輾轉通知到了教育局局長,不一會兒,從大樓下來了一名叫張傳廣的青年。
「最近你們警方不是在查怡孟公園的命案嗎?這次過來也是因為這個事?」接待大象的路上,張傳廣問。
「有一點關係。」大象說,「我想來了解一下包朋宇的事,他曾經當過死者周慕武的老師。」
「包朋宇是負責招生辦部門的,我入職時,他剛出事,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當時他是主動自首的,事後在他一個銀行賬戶中查到一筆錢款。但後來一審時,律師在庭上還出示了包朋宇一段強姦影片,兩罪並罰,被判了十年,聽說是在監獄期間因一次群毆事件脊椎受了傷,去年九月在醫院死了。」在辦公室,張傳廣給大象出示了一些包朋宇相關資料,如實講道。
大象又來到法院,以查案的身份,看了當時包朋宇的判決書,在檔案室調了視聽物證,影片中,包朋宇在一間昏暗的房間內奸淫一名男孩。大象委託法院的工作人員跟當時案件的訴訟代理人蘇楠取得聯絡,「請問你在庭上說包朋宇的猥褻影片是你搜尋所得,我想了解一下,你是從哪些渠道拿到這些錄影的呢?」
「是一位證人給我發的這些郵件,說對案件有幫助,他說自己不方便出來,希望交給我這些證據。」蘇楠在電話中回答大象的問題。
「請問他有說是怎麼取得的這些證據嗎?」從錄影的拍攝角度看,無疑是偷拍。但問題是,「證人」是怎麼潛入這間高階酒店房間,並安裝了攝像頭的呢?他又是怎麼知道,包朋宇會來這間酒店?
「這個他沒有說,後來我跟他再聯絡,就沒有再回復了。」蘇楠說。
「如果當時沒有這些證據的話,按照包朋宇受賄的款項,他會判多久?」大象又問。
「因為受賄的錢款不多,又是自首,如果沒有猥褻兒童罪,判刑最多三年。」蘇楠思索後說道,「但讓人想不通的是,包朋宇當時受賄的錢款,都是一些學生家長以現金或者匯款方式零散賄賂給他的,這種情況其實不自首的話,是很難核查出來的。」
大象最後去了包朋宇生前關押的監獄,從一名獄警口中得知,「犯猥褻兒童罪進來的犯人基本是獄中最底層的犯人,很少有好下場,但凡懂得察言觀色,適應一段時間就過去了,大家也不會總盯著你欺負,估計是大家看不慣他的官架子吧,說是群毆意外,其實很大可能是衝著他去的。」
十
上午八點,大象打電話給我,讓我和周昊通知負責這起案件的同事們,到怡孟公園會合。
「阿雷兩天前分析案情的時候,大家基本也都在場,當時阿雷初步指定了兇手,但由於兇手沒在現場留下什麼線索,事後又順利溜走。我們掌握的唯一證據,也就只剩下案發當時遠處監控拍到的一個模糊身影。」利用警察和公園工作人員疏散公園遊客的間隙,大象對我們說道,「但這個身影給出的資訊有限,我們只知道兇手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間,體型偏瘦,以此推算出體重大概在120斤上下。」
「這些資訊過於寬泛,並沒有什麼用。在犯罪中,兇手幾乎不露馬腳,又因現場的封閉狀態,喜歡推理小說的人都知道,這可以算是一起典型的‘密室殺人’案。」大象說,「‘密室殺人’的特點,在於兇手利用環境條件完成犯罪,那破解一樁‘密室殺人’案,在我看來,自然就要重新還原犯罪的過程,以阿雷推理的版本,我們來演示一遍。」
大象指著南湖岸邊停靠的一艘遊船,說道,「案發時兇手使用的遊船,事後被偵查人員拖出湖面,作為證據停放在公園的辦公樓大院。為了形成參照,我特意跟遊船主人借用一艘一模一樣的遊船,來做犯罪演示。這裡請大家注意,這是船主特地從他的倉庫拿出來的全新船,也就是說,這艘船從沒有下過水。」
「周慕武身高一米七一,體重114斤。兇手身高一米七上下,體重120斤上下。我需要兩位身體條件差不多的同事來幫忙。」大象讓舉手的同事出列,分別過稱,挑出兩位符合的人選。
這時公園的遊客已經疏散完畢,整個湖面空空蕩蕩,由於氣候炎熱,外河道水量劇降,導致公園內的湖水流動變慢,湖面佈滿斑駁綠藻,雖然每天都有環衛工打撈,仍抵擋不了藻團的瘋長。一眼望去一副死水景象,似在渲染命案後彌散的不祥氣息。
船下水,「受害者」進船,船開向拱橋洞。「兇手」來到西橋堍,將一塊30斤的石頭搬運到拱橋上,等船到達橋下,船裡的人伸手接過橋上的人遞下的巨石,之後「兇手」鑽過橋上缺損的圍欄——磨蹭橋面灰塵——跳入船內,用那把消音射釘槍在橋洞內部的牆體上打入三枚掛釘。
「好,現在將繩子綁著的石頭推入湖裡。」大象在橋上用喊話器向船裡的人喊,「不用綁人,麻煩你直接抓住掛鉤上的繩子吊著就行。」
石頭應聲入湖,一位同事垂掛在橋洞繩索上,遊船滑到北岸,「兇手」上岸。
大象通過拱橋跑向公園東北角的一間平房,向廁所裡喊話:「請問有聽到落水聲嗎?」
「沒有聽到。」氣槍攤販的妻子劉女士從女廁中走了出來,回答大象,「這次一點聲音都沒有聽到,會不會是周圍太吵了。」
「好,麻煩你再聽一下,等我示意。」大象說完,劉女士再進廁所。
大象跑到拱橋上,這次他將綁著繩索的石頭放在拱橋圍欄外邊,推移進湖裡,發出「咚」的一聲。
「對,當晚我在廁所裡的時候,就是聽到這個聲音,一模一樣。」面對大象的再次詢問,劉女士確認道。
大象召集我們到北湖岸空地,那裡已經提前放著一塊白板。此時已經是上午十點半,陽光曝曬,我們頭上冒汗,大象跑前跑後,身穿的t恤已經溼透。他大喝一口水,開始他的推理。
「阿雷前天的推理幾乎解答了案件所有的謎題,唯獨留有一個時間之謎未解。那就是案發當時的公園北部監控錄影,顯示了兇手是在凌晨三點十一分靠岸。而案發後我們對氣槍攤販的妻子劉女士的口供調查顯示,她明確表示,起床上廁所的時間看了一眼家裡的電子鐘,那時顯示的是三點三十三分,凌晨三點半她去上廁所,聽到石頭落水聲。在監控裝置和電子鐘都完好的情況下,這裡出現了一個矛盾。」
大象畫出湖的輪廓,在湖中間畫了一座橋,用箭頭表示遊船從南湖岸到拱橋洞,再從拱橋洞到北湖岸,「兇手三點十一分在北湖岸靠岸,那時理應完成了犯罪,為何在三點三十三分之後,劉女士又聽到湖面響起石頭落水聲呢?——剛才的演示表明,從船上推入湖中的石頭,幾乎不會發出聲響。能發出讓劉女士聽見的‘咚’的聲響,是因為石頭是從橋上的高度落下的。」
「這說明了什麼,說明我們很可能被騙了。被兇手所騙,犯了思維慣性的錯。我們會認為,兇手從南湖岸乘船通過拱橋洞再到北湖岸,已然是連貫、完整的犯罪過程,實際上,這只是兇手做出的障眼法。」大象用箭頭從北湖岸又畫了一個圓弧,顯示兇手下船後又繞到了西橋堍,「兇手在北湖岸靠岸後,又跑到西橋邊,將那塊作案的石頭搬運到拱橋上,最後將石頭推下湖裡。這才是整個犯罪過程。」
「我之所以做出這樣的犯罪過程的推理,還有另外一個口供佐證。」大象對我們說,「案發後,一位發燒的流浪漢說道,那晚他在睡夢中迷迷糊糊聽到遊船開動的聲音,聽了很久,直到這個聲音消失。遊船開動的聲音他都聽得見,卻沒有提到石頭落水聲,這說明了,石頭落水時,他很可能已經睡過去了。也就是說,從聲音上的順序分析,船從南岸開到北岸停靠,時間三點十一分,船聲消失,流浪漢睡著,三點三十三分以後,又發出石頭落水聲,被視窗朝湖的廁所裡的劉女士清清楚楚地聽到了。」
「兇手乘船過橋洞靠岸再繞橋上的意圖何在呢?想通了這一點,整個命案的面目基本就會明晰。」大象在湖的周圍用紅筆標了五個叉,是案發時被損壞的監控頭,接著他在公園東北角再畫一個圓,表示完好的監控頭,「阿雷在前面分析過,這個監控頭投向北湖岸的視野被一部分樹枝遮擋住,而這些樹枝恰好被人為掰斷了,在這個犯罪當口發生這樣的事不太可能是巧合,為此阿雷認為,這是知道自己將死的周慕武為了給警方提供事後的證據而掰斷的樹枝。這是一個非常精準的答案,只是還是未能解開兇手詭異的走位之謎。於是我大膽地想到了另一種結論。」
「如果這些樹枝是兇手折斷的呢?」大象說,「兇手這樣做,是要確保留下自己的身影,留下這個身影到底為了什麼?第一個,誘導偵查人員以為此時兇手已經完成所有的犯罪,完美靠岸。第二個,說出來大家可能難以置信。」
大象停頓了一下,說道,「特意留下身影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相信,這是一起純粹的謀殺案,一起有兇手存在的謀殺案。」
「如果有可能,我們會用所有人的身形去比對監控錄影中出現的兇手身影,但唯獨對最相似的那個原形視而不見,也就是說,我們不會用死者的身形去比對案發時出現在監控錄影中的兇手身影,哪怕在各項資料上高度一致的情況下。這也是為什麼,死者周慕武當天所穿衣褲、所戴手套皆為黑色的原因,因為他要將自己徹底融入黑夜中,只出現一個人影。我們不會給出這樣一個論斷,因為這看起來違反常識,但事實上,兇手就是周慕武本人。」
十一
「一位戶主打電話報警,說自己家中的財物被盜,一般情況下,警方自然不會將他列為犯罪嫌疑人。因為‘偷自己的錢’顯然是一個悖論,如同一個人抱起自己一樣荒謬。」大象全然不顧我們的震驚反應,話鋒一轉,聊到了「盜竊」上。
「現在要將報案的‘失竊者’跟‘盜竊者’之間的畫上等號,有沒有可能?」大象看向我們,自問自答,「有,當這個‘失竊者’損失的財物並不屬於自己的情況下,這個等式就可以成立。符合這樣的‘失竊者’身份的有當鋪店長,銀行行長或者某位合夥公司的董事,他們失竊的財物嚴格來說不全屬於自己,但因為他們既是報案人又是受害方的身份,我們容易形成一種思維誤區,排除掉他們的犯罪嫌疑。」
「同理,一樁謀殺案中的‘兇手’和‘死者’是對立關係,那有沒有可能將這兩者之間畫上等號呢,在一種情況下,這種現象會發生,」大象說道,「當這個‘兇手’是恐怖、邪教分子的情況下,兇手也可能是死者,比如’911事件’,恐怖分子作案的真正動機,是傳播恐懼,假如自己的死亡會帶來這種恐怖效應,他們會毅然赴死。拱橋命案最奇特的地方,在於犯罪全程只有一個人,他既扮演兇手,又扮演死者,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如果只是呈現自殺,會大大削弱恐怖效應,所以,此案中的兇手周慕武,必須千方百計將自己的死亡,佈置成一樁謀殺案。」
一樁密室殺人案,一定存在兇手嗎?
美國推理小說家卡爾在「密室講義」的第四項型別中提到:這是自殺,但刻意佈置成像是謀殺。
一樁密室殺人案,不一定存在兇手。但一樁謀殺案,必須是兇手和死者的組合。
「這就是周慕武要給我們看一個模糊身影的原因。他要讓我們篤定一個事實,就是這起命案中,存在一個兇手,他靠岸了,逃跑了,這是一起駭人聽聞的謀殺案。而且我們警方費了老大勁也不可能抓到這個幽靈人,可想而知,這起案件會成為歷史懸案,成為我推理生涯的滑鐵盧,而它自身所具備的恐怖效應會在社會中一圈圈放大。事實上,要不是阿雷和周昊的啟發,我可能一條道走到黑,甚至釀出冤案,逼迫紀燦承認犯罪——在那種心遭摧殘的境況下,紀燦完全有可能認罪,一了百了。還好,我沒有這麼做。」大象將水瓶剩下的一點水仰頭灑向面部,又擰開一瓶水,喝了一口,對我們說,「你們有什麼疑問,現在可以提。」
人群發生騷動,不一會兒,有聲音響起:「按照你的推理,周慕武一個人是怎麼做到捆綁自己並使自己死亡的呢?」
「這是周慕武乘船靠岸後返回拱橋上的原因,也是為什麼會發出石頭落水聲的原因。」大象回答,「關鍵在那塊三十多斤的石頭上。他從南湖開船到拱橋洞,在牆上打釘,將繩套固定在橋底的釘上,然後再把繩子甩上拱橋。靠北岸後,他跑去西橋邊搬運巨石,來到拱橋上,先把繩子做出寬鬆的繩套,再把石頭綁牢,之後將一個繩套套在脖頸上,再反手反腳將四肢鑽進四個聯結的繩套中,這時他是一個躺倒的狀態,他先把手上的手套褪出,扔進湖中,之後推石落湖,重量將他拉下,瞬間手腳上的繩套被捆緊,脖子被勒斷,完成殺死自己的犯罪。」
「這也是為什麼要用改裝火藥射釘槍的原因,因為市面上最好的射釘槍,也很難將掛釘射進這麼厚的大青石中,而且還要承受從高處墜落的一個人加一塊石的拉力,釘子必須確保穩固。死者周慕武右側身上沾有較多的灰塵,起初我們以為是他躺於船內所致,現在答案已經很明顯了,這是他死前在拱橋圍欄外的空地磨蹭所致。昨天我去太平間仔細嗅聞屍體身上灰塵中的味道,裡面有細微的巧克力味,而拱橋圍欄外面的地上有一根雪糕棍,是曾經有遊客吃完巧克力雪糕隨手扔下的,這個味道輾轉沾到了周慕武身上。」
「但我實在無法想通周慕武這樣做的動機,製造和傳播恐怖,他完全可以殺害別人,為什麼要自殺呢?」又有一人發問。
「阿雷前面的推理,說兇手一開始本來計劃殺死紀燦,後來被周慕武發現,挺身而出,跟兇手做了交易,充當紀燦的替死鬼。」大象回答,「這就是真正的動機,只不過在我的推理版本里,我將兇手和周慕武合併為一個人。我們來回看周慕武跟紀燦一開始的認識,發現是周慕武主動先去認識紀燦的,那個時候慕武其實是在搜尋獵物,而紀燦是他綜合考量後合適的犯罪目標:孤兒、流浪少年、人際關係淡薄。只不過在交往過程中,他愛上紀燦,捨不得將他殺害,但迫於要麼是必須犯罪的大局使命,要麼是自己無力違抗的犯罪命令。在犯罪期限到來時,他如期上陣,將自殺佈置成疑團重重的謀殺案。死前為了不讓紀燦被警方懷疑,還將他弄到醫院去,實在難得。」
「這些,」負責這起案件的隊長問大象,「你有證據支撐嗎?」
「我希望有。」大象回身指著湖中剛才演示的遊船,「證據在那艘船上,麻煩大家幫我把那艘船拉上岸。」緊接著大象又吩咐其他同事去園中辦公樓大院搬來另一艘作案遊船。
日光下,兩艘一模一樣的遊船一前一後擺放在北岸的空地中。大象蹲下身細細檢視船身,站起,說道,「在案發前幾天,天氣暴熱,滋生了湖面綠藻,我問過公園的環衛工,他們是6月17日開始打撈綠藻,哪怕每天打撈六小時,也制止不了水藻瘋長的局面。遊船行湖,這些綠藻會沾上船身,形成吃水刻度。我們來對比案發時和犯罪演示的這兩艘遊船,可以很明顯地看到,案發船的綠藻線比演示船低了大約兩釐米,這兩釐米的差別,就是載一個110斤的人和載兩個110斤的人和一塊30斤的石頭的重量差別。也就是說,案發時所使用的遊船,上面自始至終只有一個人,也就是周慕武。為了謹慎起見,我再向船主借一艘一模一樣未下水的遊船,讓一位110斤的同事從南湖到北湖走一趟,再對比這三艘船的綠藻線。」
三船身的藻線對比表明,案發時所用遊船,確實只有一人所乘。
十二
自大象在審問室跟我打了一架後,回去睡了一個大覺,過兩天,他召集我們到怡孟公園,在我的推理基礎上,整合線索,放大細節,新添拼圖,點亮盲區,最後真的如他所承諾,親自抓到了兇手——同時也是死者的周慕武。
這是一起非典型的刑事案件,似乎只有在推理小說中才會發生的命案,出現在現實中,出現在暴曬的日光下,真相實在讓人難以置信。而更加難以置信的是,這個異想天開的犯罪情節,在大象的推理和驗證中,最終變作無可辯駁的事實。
換作別人,基本不會考慮這個解題死角,因為在我們對一樁謀殺案的認知中,不會做出將「死者」等同於「兇手」的無用功。要不是在法術犯罪中浸淫多年,獲知紅鬼所要達到的犯罪目的,掌握每樁同類命案背後那些錯綜複雜的要義,大象不可能撥開綠藻湖中蒸騰而出的濛濛水汽,伸手牢牢抓住幽靈殺手。
到底是什麼讓大象敢於做出這個大膽的假設呢?不是現場、口供、物證、錄影、氣味、嫌疑人或這些因素的綜合,而是死者本人。以紅鬼為頭,延展出來的同類案件中,兇手無一例外都符合兩個犯罪前提項:一,絕望或絕症者;二,仇人遭受慘痛報應。自從在紀燦口中聽到周慕武曾經有過性侵的傷害,大象靈光乍現:「周慕武會不會自殺?」基於此,大象開始著手調查周慕武的身世之謎,最後發現,周慕武有個罪大惡極的仇人。
包朋宇。
在飛燕中學任教期間,包朋宇利用師長身份,以關照之名頻頻性侵周慕武,致使周慕武在課堂上大便失禁,同學厭惡的眼神和嘲笑,與被傷害的記憶纏繞一起,變作周慕武心中的夢魘,學校成為了地獄,他再也不敢跨入一步。在家中,父母的打罵和誤解,成為二次傷害。在送往醫院的路上,他看到父母臉上一閃而過的嫌惡,意識到自己被當作精神病人。他嘴唇發白,家並不是避難所,是更小的地獄。
於是他逃跑,流竄,居無定所,在風雨中躲藏,為生存所累,以此忽略那些如影隨形的陰霾。
直到紅鬼找上他,跟他做了犯罪交易——我可以幫你狠狠地處罰仇人,讓他生不如死,減輕你心的苦痛。作為交換,你願不願意也為我殺掉一個人?
當然願意。周慕武生無可戀,有一顆千瘡百孔的心,仇恨老師、同學、父母、路人,他仇恨整個社會,他想著是時候實施報復了,哪怕被抓住,大不了一死了之。活著才是折騰呢,但他要報復。
紅鬼真的如他所願,殘酷地「懲罰」了包朋宇。根據大象調查的資料,顯而易見,那位匿名給律師發包朋宇的猥褻影片的證人,就是紅鬼或其手下。他跟蹤包朋宇,掌握了他的行蹤,在他入住的酒店裡面事先安裝了監控攝像頭,錄取影片證據之後,他只需拿出來威脅包朋宇:「要麼自首自己貪汙受賄的罪行,要麼我將這些影片公佈出來。」包朋宇當然聽從指示,面對影片裡的惡行,自己的受賄簡直不值一提。自首後,影片照樣被公開,在監獄中,包朋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紅鬼替周慕武完成了一起殺人不見血的報復。
周慕武開始了犯罪之旅。他在怡孟公園搜尋到了合適的獵物,然而紀燦的美好,讓周慕武決定停止自己的殺戮計劃。但紀燦的美好不等同於世界的美好,事實上,兩個流浪兒,在公園內仍然處處遭受遊人的白眼。周慕武還是要如期實施自己的報復,順便了斷自己卑微的生命,一舉兩得。
他完美地完成了紅鬼交代的犯罪。
我事後時常琢磨,為什麼周慕武這樣一個優秀的少年,會被兩個魔鬼選中,最終走向萬劫不復之地。最終得出的最貼近的答案是:他過於優秀,在成長過程中,一路過關斬將,卻在父母面前得不到應有的回應。在家中,他將一摞獎狀和獎盃連同舊物一同藏在儲物間裡,父親周字昌對此回憶,「並不支援他去參加什麼比賽,浪費錢,成績優秀又怎麼樣呢?」父母沒有填補他的期望,致使周慕武在學校中越發熱情高漲,他另尋舞臺,他需要源源不斷的目光和掌聲來彌補自己的期待缺失,卻不料表現過度,適得其反,引起了同學的反感。
「是我們跟老師說要重選班長的。」他的一位初一同學向我說道。
而包朋宇,恰恰利用了他這個性格弱點,積極地給予周慕武高於預期的支援和獎勵。本來處處碰壁,如今在一人面前獲肯定,慕武在包朋宇身上嚐到甜頭,形成依賴,不可自拔,條件反射機制形成,更加熱切地在包朋宇面前表現,直到包朋宇在放學後的辦公室內,以身體的侵犯替代了物質和口頭上的獎勵,還美其名曰獎勵升級。周慕武飲鴆止渴。
「當時周慕武在包老師的課堂上站起,滿臉都是淚,渾身發抖,跟老師說自己控制不了,嘴裡一直胡亂唸叨,爸爸,對不起,爸爸,怎麼辦?整個課堂瀰漫著一股臭味。」周慕武當時的同桌跟我回憶道,「我看到包老師臉色很差,過了一會兒對周慕武吼,滾,立刻從課堂上給我滾出去。我們都很詫異,平時包老師很照顧慕武,我認為老師的這個做法是導致他不來上課的原因之一。」
「爸爸」的稱呼,並不是胡亂唸叨,而是包朋宇與周慕武私底下的情慾暗語。但在那個時刻,包朋宇臉色鐵青,害怕事情敗露,露出了本來的魔鬼面目,終於使周慕武如墜萬丈深淵。嚴格來說,摧毀周慕武的最後一根稻草,並不是包朋宇在他身上實施的性虐待,而是他的偽善和利用。周慕武意識到,自己自始至終,只是包朋宇的一個玩物,遭用完即棄的命運。
大部分被揭露的性侵事件,受害者往往是孤僻、沉默的人,他們事後會使出渾身解數爆發。反而是那些前期過於熱情、積極、愛表現的受害者,一旦被迷惑,甘願把自己無保留地奉獻給對方,隱忍甚至形成依賴,緘口不言。他們如同嗜糖螞蟻,「自投羅網」。如果被壞人利用這個心理弱點,將支援和獎勵當作觸發反應的條件,極容易牽制受害者的心,進而掌控他。
世間萬物符合守恆定律,人生也是。你在童年因為期待個個落空,成長過程中,就會貪婪地在別處尋求補償,以此來維持自己人生的平衡。提及條件反射理論,我們自會聯絡巴甫洛夫的狗,但如果有意以人生守恆為根據,人有時會比一隻小獸更易於掌控。越戰後倖存計程車兵會在夢中驚醒,911事件後美國民眾對恐怖組織有了一個具象的認識,從而對相關群體帶有偏見式的敵對情緒。這就是群體性的應激障礙,是一種群體性的條件反射。當犯罪披上邪教或恐怖主義外衣,在社會上接二連三地爆發,藉以媒體吸睛的調性來輻射,極容易就能造成群體性創傷,產生穩固、深遠和嚴重的後果——如果始作俑者一直逍遙法外,那恐怖感持續的時間和程度會再翻幾倍。
這是紅鬼犯罪的深層動機。
透過周慕武,我同時明白了大象對期待的恐懼,其實也來源於人生的不守恆。大象的父母都是高學歷的文化人,對於兒子成長過程中的優異表現,他們習以為常。他們聽從大象的意願,並不干擾,給予了大象自由生長的空間,但由於大象身處在中國教育的環境中,周圍同伴考一個好成績,就從父母處獲得了自己夢寐以求的東西,他對於自己的優秀所應得的父母的回饋的心願一直沒有獲得滿足,轉而在學校尋求補償。
他低調,其實渴望大家自動來發覺他的厲害。他壓抑自己的好勝心,裝作漫不經心的樣子,在每一次考試中「輕易」考出好成績,不以為意地接受了老師和同學的讚賞,並不斷髮掘自己隱藏的潛能,重新整理自己的優秀,來給予周圍人驚喜,以此獲取欣賞的眼光、掌聲和閃光燈。
在高二暑假,他啟用了自身的嗅覺能力,抓住了學校殺害貓的兇手,無數的讚譽讓他的好勝心得到極大的滿足。在大學期間,他積極表現,當選了偵探社社長,並大大提高了入社的門檻,並在一樁意外發現的命案中,身先士卒,以縝密的推理能力,親自破獲了疑案。名聲大振,風光無兩,他被負責案子的李隊長看中,在一隻腳已經踏入警隊之際,面對光明的未來,大象突然恐慌了。
他恐慌自己一路走來,不自覺地被自身弱點操控,成為傀儡。因為在理智的聰明的父母面前遭受了太多的期待落空,他貪婪地去吸取別處的熱量。他不斷更新自己的極限,近乎表演地反哺人們對他更上一層的期待。直到他站在一個能容納三千人的禮堂演講,他才慢慢意識到自己身體對此顯露出來的不適,一個閃光燈的亮起,摁掉了他身體中的社會人格開關,他隨即暈倒了。
醫學上給不出合理的解釋,大象對此也不明所以,只是從此將自己隱起。「紅衣男孩」案簡直就像是為大象量身定做的謎題,誘導他體內隱藏的神探人格再次出山,「破獲我吧,這是你的使命。你會得到前所未有的精神滿足。」
在大象身邊越久,我越疑惑他追兇的純粹:到底有幾分是出於偵探的職責,有幾分是來自戰勝對手從而獲得公眾讚譽的渴望。越靠近紅鬼,後者的成分越大,大象太迫於想要抓住這個兇手,為求快速,甚至不惜踐踏中間灰色的人性地帶。還好在這樁命案的最後,我跟周昊順利將他扳回,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事後,警方聯絡了紀燦的親屬,準備送他回家,臨走時,大象跟紀燦說,如果實在不想回去,可以跟我們一起走。這個14歲少年沒有多想,答應隨我們同行。我們給紀燦辦理了入學,先讀了六年級,到初中之後,紀燦慢慢融入同學之中,終於從周慕武的慘劇中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