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進貢的禮物

古特曼親自開門,喜悅的笑容點亮了他的胖臉。他伸出手,說:「啊哈,先生,快請進!謝謝你來見我。快請進。」

斯佩德和他握手,走進房間。年輕人跟著他進門。胖子關上門。斯佩德從口袋裡取出年輕人的雙槍,遞給古特曼:「拿著。你不該讓他帶著這些東西跑來跑去。他會傷到自己的。」

胖子歡快地大笑,接過槍。「哎呀,哎呀呀,」他說,「這是什麼?」他的視線從斯佩德轉向年輕人。

斯佩德說:「一個瘸腿報童從他那兒搶走的,不過我幫他要回來了。」

臉色慘白的年輕人從古特曼手裡拿過手槍,裝進衣袋,他一言不發。

古特曼又放聲大笑。「我的老天,先生,」他對斯佩德說,「你這個人太值得結交了,真是了不起的性格。請進,快坐下。把帽子給我。」

年輕人從大門右手邊的那扇門離開房間。

胖子請斯佩德坐進桌邊的一把綠色長毛絨座椅,塞給他一支雪茄,舉著打火機點菸,調變威士忌兌碳酸水,一杯酒放在斯佩德手裡,自己拿著另一杯,坐進斯佩德對面的椅子。

「我說,先生,」他說,「希望你能允許我道歉,為——」

「不必介意,」斯佩德說,「咱們還是談談黑鳥吧。」

胖子的腦袋向左歪了歪,用寵愛的眼神打量斯佩德。「行啊,先生,」他同意道,「咱們談談。」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保證你這輩子都沒聽過這麼驚人的事情,先生,我敢說在你這個行當裡,你這麼能幹的人肯定見識過一些非常驚人的事情。」

斯佩德有禮貌地點點頭。

胖子皺起眉頭,問:「先生,你知不知道耶路撒冷聖約翰醫院騎士團?後世也稱他們為羅得騎士團或其他名字。」

斯佩德揮揮雪茄。「沒怎麼聽說過——只記得學校歷史課上說的那些——十字軍還是什麼的。」

「非常好,所以你也不記得1523年他們被蘇萊曼大帝趕出羅得島了?」

「不記得。」

「那好,先生,被他趕走後,他們來到克里特島安頓下來。他們在那兒待了七年,直到1530年說服查理五世皇帝賜給他們三塊領地,」古特曼伸出三根胖乎乎的手指,一一計數,「馬耳他、哥佐和的黎波里。」

「然後?」

「然後,先生,但是有三個條件:他們每年要向皇帝進貢一隻」——他豎起一根手指——「鷹,以承認馬耳他依然在西班牙治下,一旦他們離開,這個島就重歸西班牙所有。明白嗎?他把那裡賜給他們,但僅限於他們使用,禁止他們將它贈予或賣給其他人。」

「好的。」

胖子扭頭掃了一眼三扇關閉的房門,把椅子朝斯佩德挪了幾英寸,然後壓低聲音,用嘶啞的聲音耳語道:「你能想象騎士團當時擁有多麼無法估量的巨大財富嗎?」

「要是我沒記錯,」斯佩德說,「他們過得很不賴。」

古特曼寵溺地笑笑。「說得好,先生,儘管說得有點輕描淡寫。」他的聲音變得越發低沉,喉音越發濃重,「他們在錢堆裡打滾呢,先生。你沒法想象。咱們任何人都沒法想象。他們吸撒拉森人的血不知道吸了多少年,掠奪了天曉得究竟有多少的寶石、貴金屬、絲綢、象牙——東方的精華之中的精華。這是歷史事實,先生。我們都知道,聖戰對他們和聖殿騎士團來說,大體而言都是劫掠手段。

「然後呢,查理皇帝將馬耳他島賜給他們,他要求的租金僅僅是每年一隻微不足道的鳥兒,只是走個形式罷了。有錢得無法估量的騎士團會挖空心思來表達謝意,這難道不是非常自然的反應嗎?很好,先生,他們就是這麼做的,他們想出一個皆大歡喜的好點子,第一年進貢時獻給查理的不是一隻微不足道的活鳥,而是一隻燦爛奪目的金鷹,從頭到腳鑲嵌著他們金庫裡最精緻的寶石。而你要記住,先生,他們有很多精緻的寶石,全亞洲最精緻的。」古特曼不再壓低聲音說話。他狡猾的黑眼睛琢磨著斯佩德的面容,而斯佩德毫無表情。胖子問:「好了,先生,你有什麼看法?」

「我說不上來。」

胖子沾沾自喜地微笑。「這些是事實,歷史事實,不是課本里的歷史,不是威爾斯先生的歷史,然而依然是歷史不假。」他湊近斯佩德。「從12世紀開始的騎士團檔案還在馬耳他島上。並非完好無損,但不少於三種文獻,」——他豎起三根手指——「提到的東西只可能是這隻鑲嵌寶石的鷹。德拉維·勒魯的《聖約翰騎士團檔案》裡提到過它——很隱晦,但畢竟提到了。還有保利《騎士團之起源和組織》的未出版補遺,未出版是因為作者去世時還沒寫完,裡面就清楚和毫無疑義地陳述了我告訴你的這些事實。」

「很好。」斯佩德說。

「很好,先生。大團長維利耶·德·里爾-勒當命令土耳其奴隸在聖天使城堡製作了這隻高一英尺的珠寶金鷹,然後派人送給身在西班牙的查理。他派遣了一艘戰艦護送這隻鷹,戰艦指揮官是騎士團的一名法國騎士,姓科米埃或科維略。」他再次壓低聲音,「但鷹沒能抵達西班牙。」他抿著嘴唇微笑,問:「你知道巴巴羅薩,也就是‘紅鬍子’海雷丁嗎?當時著名的海盜首領,以阿爾及爾為大本營為非作歹。很好,先生,他搶了騎士團的戰船,劫走那隻鳥。鳥去了阿爾及爾。這是歷史事實。法國曆史學家皮埃爾·丹從阿爾及爾寄出的信件之一提到了這個事實。他寫道:鳥在阿爾及爾待了一百多年,後來被弗朗西斯·維爾尼爵士帶走,那是一名英國探險家,和阿爾及爾海盜廝混過一陣子。也許沒被帶走,但皮埃爾·丹相信被帶走了,這對我來說也就夠了。

「弗朗西斯·維爾尼夫人在17世紀寫的《維爾尼家族回憶錄》裡沒提到這隻鳥。我查過。1615年,弗朗西斯爵士死於墨西拿的一所醫院,鳥當時肯定不在他身邊。他破產得一文不名。可是,先生,不可否認的是鳥確實去了西西里,它待在那兒。1713年維克托·阿瑪迪斯二世登基後,它落在了他手上,他退位後在尚貝里結婚,鳥是他送給妻子的禮物之一。這也是歷史事實,先生。《維托里奧·阿瑪迪奧二世統治史》的作者卡魯蒂本人為它作保。

「阿瑪迪奧嘗試撤銷退位令時前往都靈,他和妻子也許把它帶在了身邊。無論是不是真的,總之它再次現身時已經落在一個西班牙人手上,他在1734年攻克那不勒斯的軍隊之中,他的兒子是唐·何塞·蒙尼諾-雷東多,也就是弗洛裡達布蘭卡公爵,查理三世的首相。沒有證據表明它流出了這個家族,直到1840年卡洛斯戰爭結束。然後它出現在巴黎,當時巴黎到處都是不得不離開西班牙的卡洛斯擁護者。鷹肯定是其中某個人帶來的,然而無論此人是誰,他對它的真實價值恐怕都一無所知。它被塗上油漆或鍍上琺琅,無疑是卡洛斯紛爭期間採取的預防措施,因此它看上去僅僅是一尊挺有趣的黑色雕像而已。在這層偽裝之下——怎麼說呢——它在巴黎被踢來踢去長達七十年之久,那些私人收藏家和古董商都過於愚蠢,看不出外表底下隱藏著什麼。」

胖子停下來微笑,懊喪地搖搖頭,然後繼續道:「七十年哪,先生,這個奇妙的物件成了——怎麼說呢——巴黎陰溝裡的一個皮球,直到1911年,一位叫查理勞斯·康斯坦丁尼斯的希臘古董商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裡發現了它。查理勞斯沒過多久就搞清楚了它是什麼,然後把它買下來。琺琅再厚,他的眼睛和鼻子也能認清它的價值。對,先生,正是查理勞斯查明瞭它的大部分歷史,辨認出了它究竟是什麼。我收到風聲,最終從他嘴裡問出了大部分歷史,不過我後來自己也加上了一些細節。

「查理勞斯並不急於把他的發現變成金錢。他知道這東西價值連城,它的真實性一旦得到確認,就能賣出高得可怕的一個價碼。他很可能打算和騎士團的當代繼承人做生意——耶路撒冷聖約翰英國騎士團、普魯士聖約翰騎士團、馬耳他騎士團的義大利或德國分支——各個有錢的騎士團。」

胖子舉起酒杯,看見杯子空了,不禁莞爾,起身給自己和斯佩德斟酒。「開始稍微相信一點了?」他問,拿起蘇打水瓶。

「我沒說過我不信。」

「對,」古特曼哧哧笑,「但你的表情這麼說。」他坐回去,大口喝酒,用白手帕按按嘴唇。「然後,先生,在探究其歷史的過程中,為了確保安全,查理勞斯又給鳥上了一層琺琅,它於是變成了現在的樣子。他得到鳥後整整一年的那天,也就是我逼他向我坦白後三個月左右,我在倫敦拿起《時報》,讀到他的住所被盜,他本人遇害。第二天我趕到巴黎。」他悲傷地搖搖頭,「鳥不見了。老天在上,先生,我氣瘋了。我不相信還有其他人也知道它是什麼。我不相信他除我之外還告訴了其他人。被盜物品為數眾多。我據此認為盜賊並不知道那隻鳥是什麼,只是連同其他物品一起拿走了。原因很簡單,我向你保證,假如盜賊知道它的價值,就肯定不會浪費力氣去拿其他東西了——是的,先生——頂多只有皇冠寶石能夠相提並論。」

他閉上眼睛,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之中,露出得意的笑容。他睜開眼睛,說:「那是十七年前了。唉,先生,我花了十七年尋找那隻鳥,但我終於找到了。我想得到它,我這種人呢,假如想得到什麼東西,就不太容易灰心喪氣。」他的笑容愈加燦爛,「我想得到它,而我找到了它。我想得到它,我必定會擁有它。」他喝光酒杯裡的酒,擦乾淨嘴唇,把手帕放回口袋裡。「我追尋它到了一名俄國將軍的住所,他叫凱米多夫,住在君士坦丁堡城郊的一個小鎮上。他對鳥一無所知。鳥對他來說僅僅是一尊鍍琺琅的黑色雕像,我向他出價購買,但他的乖張天性——或者說一名俄國將軍的乖張天性——使得他拒絕了我。也許都怪我過於急切,有點忽略了說話的技巧——當然也不至於太過分。不過我很清楚我想得到它,我擔心這個愚蠢的大兵會開始調查自己的所有物,甚至刮開上面的琺琅質。於是我派了幾個——啊哈——代理人去搞到它。哎呀,先生,他們得手了,但我卻沒有拿到。」他起身,拿著空酒杯走向桌子,「但我必將會得到它的。你的酒杯,先生。」

「所以鳥並不屬於你們之中的任何人,」斯佩德問,「而是屬於那位凱米多夫將軍?」

「屬於?」胖子喜滋滋地說,「嗯,先生,你應該說它屬於西班牙國王才對,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你如何能承認任何人有資格擁有它,頂多只是佔有罷了。」他彈個響舌,「這麼一個價值連城的物品,通過如此手段在人與人之間換手,顯然誰得到它,它就是誰的財產。」

「所以它現在是奧肖內西小姐的了?」

「不,先生,她僅僅是我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