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讓我在門口等著,自己忙著換衣服或者脫衣服。我看見她把衣服堆在一把椅子上。帽子和大衣在最底下。汗衫在最頂上,還有體溫呢。她說她在睡覺,實際上沒有。她抓皺了床單,但褶皺沒有壓平。」
斯佩德拿起姑娘的手,拍了拍。「你是個偵探,親愛的,但是——」他搖搖頭,「邁爾斯不是她殺的。」
艾菲·佩林抽回手。「那個蕩婦想嫁給你,薩姆。」她酸溜溜地說。斯佩德用腦袋和一隻手做個不耐煩的手勢。她皺起眉頭,追問道:「你昨晚見過她嗎?」
「沒有。」
「實話?」
「實話。甜心兒,你別像鄧迪似的。不適合你。」
「鄧迪來找你麻煩了?」
「嗯哼。他和湯姆·波爾豪斯凌晨四點來討酒吃。」
「他們真的認為是你打死了那個誰誰誰?」
「瑟斯比。」他把菸頭扔進黃銅菸灰缸,開始卷另一支菸。
「他們真的這麼認為嗎?」她不肯放棄。
「天曉得。」他盯著手裡在卷的香菸,「他們確實有這個意思。我不知道我說服他們放棄了幾分。」
「看著我,薩姆。」斯佩德望向她,呵呵一笑,喜悅一時間沖淡了她臉上的憂慮。「你讓我擔心,」她說,臉色恢復嚴肅,「你總以為你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但你太滑頭了,對自己不好,總有一天你會吃苦頭的。」
他裝模作樣地嘆息,用面頰蹭蹭她的手臂。「鄧迪也是這麼說的。親愛的,你幫我擋住愛娃,剩下的麻煩交給我解決。」他起身戴上帽子,「取掉門上的‘斯佩德與阿切’牌子,換上‘薩繆爾·斯佩德’。我一個小時就回來,回不來也會打電話。」
斯佩德穿過聖馬克旅館紫色調的長形大堂,找到前臺的紅髮時髦小子,問溫德利小姐在不在。紅髮小子轉過去看了看,轉回來搖頭道:「她今天上午退房了,斯佩德先生。」
「謝謝。」
斯佩德走過前臺,來到大堂旁的一間凹室。有個胖乎乎的男人坐在一張紅木寫字檯前,男人的年紀介於青年和中年之間,穿一身黑。寫字檯邊緣面對大堂之處擺了個紅木鑲黃銅的三稜柱,上面刻著「弗利德先生」。
胖男人起身,從寫字檯後面走出來,向斯佩德伸出手。「聽說阿切的訊息了,斯佩德,我感到萬分抱歉,」他的語氣訓練有素,能夠隨時隨地表示同情,不給人半分唐突的感覺,「我剛在《呼聲報》上看到訊息。他昨晚來過這兒,你知道的。」
「謝謝,弗利德。你和他說過話嗎?」
「沒有。傍晚比較早的時候我來上班,他坐在大堂裡。我沒停下和他打招呼。我猜他很可能在辦事,我知道你們這些人工作時不喜歡被打擾。這些事情和他的死有什麼關係嗎?」
「我不這麼認為,但現在還不清楚。無論如何,只要能做到,我們就不會把旅館牽連進來。」
「謝了。」
「應該的。能給我一點某位前房客的訊息嗎?然後忘記我曾經問過。」
「那還用說?」
「有一位溫德利小姐今天上午退房離開。我想知道詳細情況。」
「跟我來,」弗利德說,「看看能查到點什麼。」
斯佩德沒有動地方,他搖頭道:「我不想露面。」
弗利德點點頭,走出凹室。他在大堂裡忽然停下,回到斯佩德面前。「昨晚值班的保安主管是哈里曼,」他說,「他肯定見到了阿切。要我提醒他別多嘴嗎?」
斯佩德從眼角看著弗利德。「最好不要。只要看不出情況和這個溫德利有關係,說不說都無所謂。哈里曼為人沒問題,就是有點多嘴,我更不希望他覺得這裡有什麼名堂,我們存心要他閉嘴。」
弗利德又點點頭,轉身離開。十五分鐘後他回來。「她上週二住進來的,登記寫的是來自紐約。她沒有行李箱,只有幾個拎包。沒有電話費記在她的房間上,信件就算有,似乎也不多。大家只記得她和一個男人一起出現,男人個子很高,膚色挺黑,三十五六歲。她今天上午九點半出門,一小時後回來,付賬,請服務生把行李搬上一輛車。搬行李的小夥子說是一輛納什旅行車,多半是租的。她留了個轉寄信件的地址——洛杉磯的大使飯店。」
斯佩德說:「感激不盡,弗利德。」然後離開了聖馬克旅館。
斯佩德回到辦公室,艾菲·佩林正在打一封信,她停下來,對他說:「你的朋友鄧迪來過。他想看一看你的槍械。」
「然後?」
「我說等你在的時候再來。」
「好姑娘。要是他再來,就讓他看好了。」
「還有,溫德利小姐打過電話。」
「也該打來了。她說什麼?」
「她想見你。」姑娘拿起桌上的紙條,讀出用鉛筆寫的備忘內容,「她在加利福尼亞街的寶冠公寓,1001房間。說你找勒布朗小姐就行了。」
斯佩德說:「給我。」然後伸出手。她把備忘紙條給他,他取出打火機,打出火苗,湊到紙條上。他拿著紙條不放,直到它除了一個角全都變成了捲曲的黑色灰燼才扔在油氈地毯上,用鞋跟碾碎。姑娘不滿地看著他。他咧嘴笑笑,說:「就得這麼處理,親愛的。」然後又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