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別等了,打電話叫警察吧。他們的反應肯定很激烈。」

他琢磨了一番,人沒動。他一臉怪相:嘴唇收攏,緊緊包住牙齒。「我還是不明白你意思。」他有點神經質地說。

「也許今天你運道不好。我認識你,馬爾斯先生。拉斯奧林達斯的柏樹俱樂部。給大款們提供豪賭的地方。當地的警局你都搞得定,洛杉磯那一路也早已買通。換句話說,有保護傘。蓋革乾的買賣也需要那個。既然他是你房客,沒準你會不時幫他一把。」

他嘴唇都白了,歪成殺氣騰騰的怪模樣。「蓋革幹了什麼買賣?」

「非法租售淫穢書籍。」

他逼視著我,足足有一分鐘。「有人鉚上他了,」他柔聲說,「這你也略知一二。今天他沒在店裡現身。他們不知道他在哪裡。打電話過來也沒人接聽。我過來看看出了什麼事。結果在毯子下面的地板上發現了血跡。還碰上了你和那個姑娘。」

「稍微有點站不住腳,」我說,「不過你這故事大概還是賣得出去,願者上鉤嘛。然而你漏掉了一小點。今天有人從他店裡把書運走了——就是他租出去的那些好書。」

他輕快地打了個響指,說道:「我應該想到這點的,當兵的。你好像知道真相。那你覺得是怎麼回事?」

「我覺得蓋革被人害了。我覺得那是他的血。書正在轉移出去,所以要先把蓋革的屍體藏上一陣。有人正在接管蓋格的買賣,需要一點時間做安排。」

「他們辦不到的。」艾迪·馬爾斯氣憤地說。

「誰說的?靠你和你外面車裡的那幾個殺手?我們這個城市現在變大了,艾迪。最近來了一些非同尋常的狠角色。這就是人口增長釀成的苦果。」

「你的話太他媽多了。」艾迪·馬爾斯說。他露出牙齒,急促地吹了兩聲口哨。門外有扇車門砰一下關上,接著是奔跑的步伐穿過樹障。馬爾斯一個輕巧的動作,又把槍拔了出來,指著我的胸膛。「開門。」

門把手一陣響動,有人在外面喊。我沒動。盧格爾槍的槍口如同第二街上的地道入口,但我沒動。我必須漸漸習慣一點:我並不是子彈打不透的金剛之身。

「你自己去開吧,艾迪。你憑什麼對我吆五喝六?態度好點兒,沒準我還會幫你一把。」

他僵硬地站起身,繞過桌子盡頭,走向門口。他開了門,眼睛卻始終盯著我。兩個男人跌跌撞撞進了屋,急匆匆伸手往腋下掏。其中一個小夥子顯然是打拳擊的,臉色蒼白,鼻子歪斜,一邊耳朵像塊小牛排。另外那個身材瘦長,頂著一頭金髮,面無表情,兩隻無神無色的眼睛靠得特別緊。

艾迪·馬爾斯說:「看看他身上有沒有帶槍。」

那個金頭髮的傢伙唰地拿出一把短管手槍,站在那兒,槍口對著我。那拳手慢騰騰側身走過來,仔細搜著我的口袋。我轉身任他搜,像個倦怠的美女正在展示一件晚禮服。

「沒有槍。」他粗聲粗氣地說。

「看看他是什麼人。」

那拳手伸手輕輕探進我的胸袋裡,把我的錢包抽了出來。他翻開錢包,端詳起裡面的東西來。「名叫菲利普·馬洛,艾迪。住在富蘭克林大街的霍巴特大廈。私家偵探執照,副職警銜徽章,還有些別的東西。是個探子。」他把錢包塞回我的口袋,輕輕拍了拍我的臉,轉身走了。

「走吧。」艾迪·馬爾斯說。

那倆打手又走出屋子,關上了門。傳來他們上車的動靜。他們發動馬達,重新讓它空轉起來。

「行。說吧。」艾迪·馬爾斯厲聲道。他兩邊眉毛的頂端彎成了兩個尖角,像兩座山峰抵著額頭。

「我還沒準備說出來呢。殺死蓋革來霸佔他的生意是個昏招,就算蓋革已經被人殺了,我也無法肯定事情就是那樣的。但我敢肯定,書現在到了誰手裡,誰就知道真相,我也敢肯定,準是發生了什麼事,叫蓋革店裡的那個金髮女郎嚇破了膽。至於誰得到了那批書,我有個猜想。」

「誰?」

「這就是我還沒準備說出來的那部分。我有個客戶,你知道的。」

他皺了皺鼻子。「那個——」他迅速掐斷了話頭。

「我還以為你認識那個姑娘呢。」我說。

「誰得到了那批書,當兵的?」

「還沒準備說,艾迪。我憑什麼要說?」

他把槍放到桌上,用張開的手掌心拍了拍。「憑這個,」他說,「我可以讓你覺得不吃虧。」

「這才像話嘛。槍就算了。錢的聲音一來,我耳朵總是最靈。你願意出什麼價?」

「你能為我做什麼?」

「你想要辦什麼事?」

他狠狠捶了一下桌面。「聽著,當兵的。我問你一句,你也問我一句。這樣就成兜圈子了。我想知道蓋革在哪裡,我自有我個人的理由。我不喜歡他的買賣,也沒有保護他。我正巧是這裡的房東。我又不是非得立馬知道真相。我相信,不管你知道了什麼,這一切肯定都還沒見光,要不然這鬼地方周圍早有一群警察在蹲點了。你沒什麼可以待價而沽的東西。依我看,需要一點保護的是你自己。所以老實交代吧。」

他猜得不錯,但我不打算讓他知道這點。我點上一根菸,把火柴吹滅後往圖騰柱上一彈。「你說得對,」我說,「如果蓋革出了什麼事,我就必須向警方兜底交代。這樣一來,一切都公之於眾,我自然沒什麼可以待價而沽的東西。所以你允許的話,我就告辭了。」

他久經曝曬的皮膚竟黑裡透出白來。有那麼片刻,他看起來卑鄙、狡詐而冷酷。他作勢要舉槍。我雲淡風輕地補充道:「順便問一句,馬爾斯太太這兩天可好?」

一度我都覺得這玩笑開得有點過頭了。他的手朝著槍猝然一動,顫抖著。僵硬的肌肉繃長了他的臉。「滾,」他的聲音非常輕,「你要去哪,去了之後準備幹嗎,我壓根不在乎。但聽我一句勸,當兵的。不管你有什麼打算,別來招惹我,否則你會寧可你姓墨菲,住在利莫瑞克。」

「啊,那倒是跟克朗梅爾離得不遠,」我說,「聽說你有個哥們兒就是打那兒來的。」

他俯身靠在桌子上,眼神呆滯,一動不動。我走到門口,開啟門回頭望著他。他的目光一直跟著我,但他瘦長的灰色身體並沒動。他眼裡透著恨意。我出了門,穿過樹障,一徑上山鑽進車裡。我調轉車頭,驅車翻過山頂。沒人朝我開槍。開過幾條街後我拐了個彎,熄掉火,坐了好一陣。也沒人跟蹤我。我往好萊塢開了回去。

luger:一種德國半自動手槍。

「墨菲」(murphy)是愛爾蘭常見姓氏,常帶有戲謔的貶義。後文的「利莫瑞克」(limerick)和「克朗梅爾」(clonmel)都是愛爾蘭的城市。


作者「雷蒙德·錢德勒」的其他小說

湖底女人》《找麻煩是我的職業》《謀殺的簡約之道》《小妹妹》《重播》《再見,吾愛》《高窗》《再見,寶貝》《漫長的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