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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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她說,「我一點兒也不……不在乎。」

「這可不是你在說話。是安眠藥的緣故。」

她向前倒下,我扶住她,帶她走到床前。她一下子癱倒在床上。我脫下她的鞋,鋪開一條毛毯給她蓋上,將她裹進毛毯裡。她立刻沉沉地睡去了。她開始打起鼾來。我走進浴室四處摸索,在架子上找到了一瓶寧比泰。它幾乎是滿的。瓶上寫著處方號碼和日期。日期是一個月前,藥店在巴爾的摩。我把藥瓶裡的黃色膠囊統統倒進掌心裡,數了數。有四十七粒,差不多把藥瓶裝滿了。當人們用安眠藥自殺時,他們會一口氣整瓶吞掉——除非他們會掉幾粒在地上,而他們幾乎永遠都會在地上掉幾粒。我把藥倒回瓶裡,又將瓶子塞進口袋。

我折返回去,又看了看她。房間裡很冷。我開啟電暖器,調到適宜的溫度。最後,我終於開啟了那扇法式落地窗,走到外面的陽臺上。外面冷得要命。這座陽臺大約有十二英尺乘十四英尺見方,前部有一道三十英寸高的護牆,從那兒延伸出一排低矮的鐵欄杆。你要跳下去還算簡單,但你從這裡意外摔下去就不可能了。陽臺上有兩張帶填充靠墊的鋁製露天躺椅,還有兩隻相同款式的扶手椅。與左鄰隔開的那面牆就像她告訴我的那樣朝外突出。我覺得,要是沒有攀爬用具,甚至連一個高空作業工人都沒辦法繞過這面突出的牆身。陽臺另一端的牆壁垂直升起,連著某處的邊緣,那裡肯定是樓頂上的一塊露臺。

兩張躺椅上哪一張都沒有屍體,陽臺地板上也沒有,哪兒都沒有。我仔細檢查著它們,看是否有血跡留下。沒有血跡。陽臺上沒有任何血跡。我沿著安全護牆走了一圈。沒有血跡。牆頭上沒有任何物體託舉翻越的痕跡。我抵住牆壁站著,伸手抓住鐵欄,將身子儘可能地往外探。我朝下方張望,看到自己正對著地面上的那道圍牆。牆邊生長著灌木叢,然後是一片狹長的草坪,接著是一條石板小徑,繼而又是一片狹長的草坪,再往後是一堵厚實的籬笆,周圍生長著更多的灌木。我估算了一下距離。從這個高度上目測距離並不容易,但我敢說,陽臺離懸崖肯定至少有三十五英尺遠。籬笆外,海水拍打著半淹沒的岩石,泛起一片奶油般的白沫。

粗略猜測一下,拉里·米切爾大概比我高半英寸,體重卻比我輕十五磅左右。能把一具一百七十五磅重的屍體拋過欄杆,遠遠扔進外面的大海里——這種人還沒有誕生呢。如果說一個姑娘家沒意識到這一點,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是幾乎不可能而已,千分之一的可能性大概還是有的。

我開啟法式落地窗,穿進去,關好它,然後走過房間,站在那張床前。她依舊沉眠不醒。她仍然鼾聲如故。我用手背輕觸她的臉頰。潮乎乎的。她微微挪動,鶯語呢喃。然後她嘆息一聲,又將頭埋入枕中。沒有鼾聲,沒有深度昏迷,沒有不省人事,因此服藥沒有過量。

她總算跟我說了一次實話,而對其他的事情,她還是諱莫如深。

我在梳妝檯最上層的抽屜裡找到了她的皮包。它的背面有一個拉鏈口袋。我把她的那沓旅行支票放進去,然後檢查其中的物品,尋找資訊。拉鏈口袋中有一些挺括的紙幣、一張聖菲縣的列車時刻表、那隻先前放車票的小皮夾、火車票的票根,以及普爾曼式豪華列車的訂座單據。從華盛頓特區到加州聖迭戈,她一直住在第十九節車廂的e號臥房裡。沒有信件,沒有任何東西能確認她的身份。大概是被鎖在行李箱裡了。皮包裡則主要都是些女人攜帶的物品:口紅、粉盒、零錢包、幾枚銀幣,還有幾把鑰匙,跟一隻黃銅做的小老虎掛在一個鑰匙圈上。一包看起來裝得滿滿的香菸,封口卻已經開啟了。一片火柴紙板,上面的火柴只用了一根。三條沒有繡上姓名首字母的手帕,一小包指甲砂銼,一柄美甲表皮刀,還有某些描眉用品,一把裝在皮套裡的髮梳,一個裝指甲油的小圓罐,一本小型通訊簿。我急切地抓起那本通訊簿。裡面一片空白,根本沒有用過。皮包裡還有一副鑲金邊的墨鏡,裝在一隻眼鏡盒裡,盒子上沒有名字;一支自來水筆,一支金色的小鉛筆,總共就這些了。我把皮包放回當初我找到它的地方。我走到桌前,拿了一張酒店的信紙和一隻信封。

我用酒店裡的鋼筆寫道:「親愛的貝蒂:非常抱歉,我還不能死呢。明天再跟你解釋。拉里。」

我將紙條裝進信封裡封好,在信封上寫下貝蒂·梅菲爾德小姐的名字,然後把信丟在地上,扮成像是從門底下塞進來的樣子。

我開啟門,走出去,關好門,回到消防樓梯上,然後大喊一聲:「見鬼去吧!」再摁鈴叫電梯。電梯沒來。我又摁一次,而且摁住不放。電梯終於上來了,一個睡眼惺忪的墨西哥小夥子開啟電梯門,衝著我打了個哈欠,然後朝我抱歉地咧嘴一笑。我也咧咧嘴,回以微笑,但什麼都沒說。

面對電梯的櫃檯前空無一人。那個墨西哥人坐在一張椅子上,我還沒走出六步遠,他就又睡著了。每個人都昏昏欲睡,只有馬洛除外。他夜以繼日地幹活,甚至連費用都不收。

我驅車開回朗齊奧·戴斯坎薩多,在那兒也沒瞧見有人醒著。我眼巴巴地瞅著床鋪,卻還繼續收拾行李——把貝蒂的槍壓在最下層——拿十二塊錢放進一隻信封,出去時將信封連同我的房間鑰匙一起塞進了辦公室的門縫下面。

我把車開到聖迭戈,還掉了租來的汽車,在車站對面的一家小館子裡吃了早飯。七點十五分,我坐上一列掛有兩節車廂的內燃機車,一路馬不停蹄地直接趕往洛杉磯,剛好在早上十點整到站。

我乘計程車回到家,颳了鬍子,衝了個澡,又吃了一頓早餐,還一邊瀏覽了早間報紙。大約十一點鐘,我給辦公室打電話找克萊德·安姆尼先生,那位律師。

他親自接了電話。弗米利耶小姐可能還沒起床。

「我是馬洛。我在家裡。現在我能過來一趟嗎?」

「你找到她了?」

「沒錯。你給華盛頓打過電話了嗎?」

「她在哪兒?」

「我想當面告訴你。你給華盛頓打過電話沒?」

「我要你先告訴我情況。今天我會非常忙。」他的嗓音尖厲刺耳,缺乏魅力。

「我半小時內就到。」我趕緊掛機,然後給我那輛奧茲所在的地方打電話。

帕卡德(packard):美國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著名的豪華汽車生產商。

寧比泰(nembutal):戊巴比妥鈉(pelltobarbitalumnatricum)的商標名,是一種安眠和鎮靜藥物。

聖菲縣(santafe):位於美國新墨西哥州中部的一個縣,縣治及州首府是聖菲市。該名出自西班牙語,意為「神聖的信仰」。

奧茲(olds):奧茲莫比爾(oldsmobile)的簡稱,美國著名汽車品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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