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輕輕的叩門聲將我驚醒。聲音非常輕,卻一直響個不停。我的感覺是,它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十分緩慢地逐漸穿透我的夢境。我翻過身,聆聽動靜。有人試著擰了擰門把手,隨後叩門聲又響了起來。我瞥了一眼自己的腕錶。微弱的磷光顯示出,現在已是凌晨三點多了。我雙腳落地站起身,移向我的手提箱,彎腰從箱子裡掏出手槍。我走到房門前,把它拉開了一條縫。
一個穿著寬鬆長褲的黑乎乎的人影站在外面。好像還披著風衣。頭上還纏繫著一條黑色圍巾。是個女人。
「你想幹什麼?」
「讓我進來——快點。一盞燈都別開。」
原來是貝蒂·梅菲爾德。我拉開房門,她像一縷霧氣悄然滑進屋裡。我關上門。我伸手抓起浴袍拉到自己身上。
「外頭還有人嗎?」我問,「隔壁房間是空的。」
「不。就我一個。」她靠著牆,急促地喘息著。我拙手笨腳地從外套裡摸出一隻袖珍手電筒,用一束細小的光對著四周晃了一圈,找到了電暖器開關。我把這束細小的光線照在她臉上。她眨巴著眼睛避開,抬起一隻手遮擋。我把光束射向地面,順著光走到窗前,將兩扇窗戶都關緊,再拉下百葉窗,將葉片旋攏。接著我才走回去,擰亮了檯燈。
她倒吸了口氣,隨後沉默無語。她仍然斜倚著牆壁。她看起來似乎需要喝上一杯。我走出客廳來到小廚房間,往玻璃杯裡倒了點威士忌,然後將杯子遞給她。她搖手把它撥開,隨即又改了主意,抓起酒杯一飲而盡。
我坐下來,點上一支菸,這種一如既往的機械反應,在其他人也這樣時會變得十分無趣。然後,我只是坐在原處,盯住她,等待著。
我們的目光越過虛無的鴻溝撞在一起。過了一會兒,她緩緩地把手伸進風衣上傾斜的口袋裡,掏出了那把槍。
「哦,不,」我說,「別再來那套了。」
她低頭看著那把槍。她的嘴唇抽搐不已。她沒把槍指向任何地方。她將自己推離牆壁,穿過房間,把槍擱在我的肘邊。
「我見過它,」我說,「咱們是老朋友了。上次我看到它時,它還在米切爾手裡。所以——」
「所以我當時才把你敲昏。我怕他會朝你開槍。」
「那就會搞砸他的全部計劃——不管那些計劃是什麼。」
「好吧,可我不能確定。我很抱歉。很抱歉我打了你。」
「謝謝那些冰塊。」我說。
「你不看看這把槍嗎?」
「我已經看過了。」
「我是從卡薩酒店一路走過來的。我現在住那兒。我——今天下午才搬過去。」
「我知道。你坐計程車去德爾馬火車站,想趕上一趟夜班列車,然後米切爾在那裡截住了你,開車帶你回來。你們共進晚餐,一起跳舞,後來還鬧了點小別扭。一個叫克拉克·布蘭登的男人開著他的敞篷汽車送你回了那家酒店。」
她瞪著我。「我沒看見你在那兒。」她終於開口說,聲音聽起來像是若有所思。
「我當時就在酒吧裡。當你和米切爾在一起時,你正忙著挨耳光,並警告他下次來訪前要穿上防彈背心。後來你坐在布蘭登的桌子旁邊時背對著我。我在你離開之前就動身了,在外面等著。」
「我開始覺得你的確是個偵探了。」她輕聲說。她的目光又飄向那把槍。「他從未把槍還給我,」她說,「當然我沒法證明。」
「那意思是,你希望能夠證明。」
「這也許會幫上點忙。這也很可能幫不了我太多。等他們查出我的身份就不會了。我猜你知道我在說什麼。」
「坐下,別再磨牙了。」
她慢慢地移向一把椅子,在邊緣坐下,向前傾身。她凝視著地板。
「我知道有些事情得查個水落石出,」我說,「因為米切爾已經查到了。所以我也可以查出來——如果我去試一把的話。只要他們知道有事可查,任何人都能查得出來。我現在還不知道。別人僱我做的全部事情就是跟蹤和做彙報。」
她飛快地抬起頭。「你已經這麼做了?」
「我做過彙報,」開口前我停頓了一下,「當時我跟丟了。我提到了聖迭戈。不管怎麼說,他從接線員嘴裡也能知道這個。」
「你跟丟了,」她乾巴巴地重複道,「不管那人是誰,他肯定很器重你。」接著,她咬咬嘴唇:「對不起。我不是有意那麼說的。我正在想辦法對某件事做出決定。」
「不用著急,慢慢來,」我說,「現在才凌晨三點二十呢。」
「你在嘲笑我。」
我望向牆壁上的電暖器。它什麼動靜也沒有,但屋裡的寒意似乎有所減弱,至少沒有變得更冷。我決定自己也需要來上一杯,便走出客廳來到廚房,倒了一點酒。我把酒杯放下,又多倒了一些,然後回到房中。
現在她手上拿著一隻人造革材質的小皮夾。她把它亮給我看。
「我這裡有五千塊的美國運通旅行支票——每張面值都是一百。五千塊能讓你幹上多長時間,馬洛?」
我呷了一口威士忌。我思索著,露出一副法官似的公正表情。「假設按照正常情況下的支出速度,這筆錢可以僱我全職幹上好幾個月。前提是,如果我碰巧有空接生意的話。」
她拿那隻小皮夾在座椅扶手上輕拍幾下。我能看見她的另一隻手幾乎要把自己的膝蓋骨扯下來了。
「你可以接下這樁生意,」她說,「而且這還只是一筆定金。我出得起大價錢。我手上的錢多得你連做夢都想不到。我的前夫曾經很富有,富有得都叫人覺著可憐。我從他身上撈了足足五十萬。」
她換上一副冰冷生硬的嘲諷表情,還給了我充足的時間去適應它。
「我接手的話,不用幹掉任何人吧?」
「你不用幹掉任何人。」
「我不喜歡你說這話的口氣。」
我從側面看了看那把槍,到現在為止,我連一根手指頭都沒碰過它。她可是大半夜裡從卡薩酒店一路走來,把它帶給我的。我沒必要碰它。我盯著它看。我彎下腰來嗅了嗅它。我還是沒必要碰它,但我知道我馬上就會這麼做了。
「那顆子彈在誰身上?」我問她。房間裡的寒氣滲進我的血液裡。它像冰水一樣流動著。
「只有一顆子彈?你怎麼知道的?」
我拿起了槍。我滑出彈夾,看了一眼,又滑回去。它在槍托裡發出啪的一聲。
「好吧,也可能是兩顆,」我說,「彈夾裡有六顆。這把槍一次可以裝七顆。你可以先往槍膛裡上好一顆子彈,然後再往彈夾裡補填一顆。當然,你也可以把所有子彈都打光,然後再往彈夾裡裝六顆。」
「我們這只是在隨便聊聊,不是嗎?」她緩緩地說,「這件事我們誰都不太想挑明。」
「好吧。他在哪兒?」
「在我房間陽臺上的一張躺椅裡。那一側所有的房間都帶陽臺。它們中間有堅實的混凝土牆,而那些端牆——在客房或套房之間,就是說——都是朝外傾斜的。我猜,一個高空作業工人或者登山運動員有可能繞過其中一堵,但揹負重物的話就不可能了。我住在十二樓。再往上,除了頂樓的地板以外,什麼也沒有。」她停下話頭,皺了皺眉毛,然後用剛才一直緊壓著膝蓋的那隻手做出一副無能為力的姿勢。「這聽起來一定感覺有點老套,」她接著說,「他只有進了我的房間才能到那兒去。可我沒讓他進我房間。」
「但你確定他已經死了?」
「相當確定。他死透了。像石頭一樣冷冰冰的。我不知道這事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我沒聽見任何聲音。我的確是被某種動靜吵醒的。但那根本不像是槍聲。不管怎樣,他當時已經死了。所以我不知道是什麼吵醒了我。我沒有立即起床。我只是躺在那兒,想著事情。我再也睡不著了,所以過了一會兒我就開燈起床,在周圍走來走去,還抽了支菸。接著,我注意到,霧氣散了,月光傾灑進來。不是照在樓下的地面上,而是灑在我房間的地板上。當我走出房間來到陽臺上時,我還能看見樓下依然瀰漫著霧氣。真是冷得要命。星星看上去很大。我就在那堵牆邊站著,站了好一會兒,而在此之前我甚至都沒看見他。我猜這聽起來挺老套——或者不像是真的。我無法想象警察會認真聽我說這些話——甚至從一開始就不會。而以後呢——好吧,姑且就這麼說吧。我連一丁點兒的機會都沒有了——除非有人能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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