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帶她過來——除了一個計程車司機。」接待員說。不過他心裡很清楚我的意思。
交換機姑娘露出一絲微笑。「他不是那個意思,傑克。他是說那個替她訂房的人。」
傑克說:「我差不多也猜到了,露西爾。我沒那麼笨。」他突然從桌上拿起一張卡片放在我面前。一張訂房登記卡。角落上傾斜地寫著拉里·米切爾這個名字。一種十分不同的筆跡在恰當的位置上籤著:貝蒂·梅菲爾德(小姐),紐約州西查塔姆鎮。然後在左上角,仍然是用拉里·米切爾的筆跡填著日期、時間、房價和號碼。
「你真是太好心了,」我說,「這麼說,她改回她的孃家姓了。當然,這是合法的。」
「任何名字都是合法的,只要不是存心詐騙。您想住在她隔壁嗎?」
我睜大了雙眼。或許它們還亮了一下。從未有人像我這樣盡力讓它們灼灼閃光。
「聽著,」我說,「你們真是對我太好了。但是你們不能這麼做。我不會去惹任何麻煩,但誰也說不準。如果我惹上了麻煩,你們就要丟飯碗了。」
「沒關係,」他說,「總有一天我得學習長進嘛。我看您這個人不壞。只要別跟任何人說就行。」他從筆筒裡取出鋼筆遞給我。我簽了名,留了一個地址:紐約市東61號大街。
傑克看了一眼。「那兒離中央公園很近,對吧?」他隨意地問。
「三條街再過去一點,」我說,「在列剋星敦大道和第三大道中間。」
他點了點頭。他知道那個地方。我順利過關。他伸手去拿鑰匙。
「我想先把行李放在這兒,」我說,「然後去找點吃的,或許再去租輛汽車。你們能幫我把行李放進房間裡嗎?」
沒問題。他可以輕易幫我辦到。他把我領到外面,抬起手指向一片小樹林。只見一幢幢小別墅被木板上下覆蓋,白牆綠瓦。它們都有帶欄杆的走廊。他透過樹叢給我指出我的房間。我向他道過謝。他正要走回辦公室,這時我說:「聽著,還有一件事。她知道後也許會馬上退房。」
他微微一笑。「當然。我們對此也無能為力,馬洛先生。許多客人只住一晚或兩晚——除了在夏天。我們不指望酒店在一年中的這個時候客滿。」
他繼續前行,走進了辦公室別墅,然後我聽見那個姑娘對他說:「他挺討人喜歡,傑克——但你不該那樣做。」
我也聽見了他的回答。「我討厭那個叫米切爾的傢伙——就算他是老闆的朋友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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