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那個大個子說,「你現在可以挪挪身子了。」
我睜開眼睛,坐了起來。
「到外面那間房裡去,哥們兒。」
我站了起來,依然感覺在夢中。我們走進了什麼地方,穿過了一扇門。然後我看清了這是哪裡——這就是那間四周全是窗戶的接待室。窗外現在已是一片漆黑。
那個女人還戴著那幾只不太對勁兒的戒指坐在桌子後面。一個男人站在她身邊。
「坐這兒,哥們兒。」
他一把將我按了下去。那是一把好椅子,靠背很直,但很舒服,只是我這時沒心情去體驗它。桌子後面的女人拿著一本攤開的筆記本,這時正大聲地讀著上面的內容。一個留著一撮灰色的小鬍子,面無表情的矮個子老人正聽著她念。
亞姆瑟站在一扇窗邊,背對房間,看著窗外大海那寧靜的線條——遠處,越過碼頭燈光,越過天邊。他看它的眼神彷彿是愛上了它。他稍稍轉過頭來,看了我一眼,我能看清他臉上的血已經洗掉了,可他的鼻子不再是我初次見到他時的樣子了,前後的尺寸差了不止兩碼。這讓我咧嘴一笑,嘴唇什麼的都跟著劈啪裂開了。
「碰著什麼好笑的了,哥們兒?」
我看著這聲音的來源——那個站在我前方,幫著我走到座位上的人。他是朵風摧的鮮花,體重約兩百磅,一嘴黃斑牙,嗓音圓潤如馬戲團門前拉客的活喇叭。他狠勇,他迅捷,他愛吃紅肉。沒人能擺佈得了他。他是那種每天晚上不做晚禱,而是朝大頭棒上啐唾沫的條子。可他有一雙幽默的眼睛。
他站在我面前,撇著一雙內八字腿,手裡拿著我敞開的錢包,右手的拇指指甲在皮革上刻著劃痕,一副他就是喜歡毀壞東西的模樣。毀壞小東西,比方說——如果他手頭只有小東西的話。但人臉也許會給他帶來更多的樂趣。
「愛偷窺的私家偵探,是吧,哥們兒?從滿是大壞蛋的城裡頭來的,是吧?玩兒了兩下敲詐勒索,是吧?」
他的帽子扣在後腦勺上。他長著淺棕色的頭髮,額頭上的汗水讓髮色顯得更暗。他那雙幽默的眼睛裡滿是斑斑點點的紅血絲。
我的喉嚨有一種剛被碾壓機碾過的感覺。我抬起手,摸了摸那裡。那個印第安人。他的手指就像工具鋼。
那個膚色淺黑的女人停止了朗讀,合上了筆記本。那個留著灰八字須的小老頭兒點點頭,走過來站在跟我說話的這個人身後。
「警察?」我邊搓著下巴邊問他。
「你說呢,哥們兒?」
警察的幽默。那小個子的一隻眼睛有點兒斜視,像是半瞎了。
「不是洛城的,」我看著他說,「要是在洛城,那隻眼睛就得讓他退休了。」
大個子把我的錢包遞給我。我仔細檢查了一遍。裡面的錢都還在。所有的名片也都在。每一樣原本屬於那裡的東西都在裡面。我很吃驚。
「說點什麼,哥們兒,」大個子說,「說點什麼能讓我們喜歡上你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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