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去了一個半小時。屍體運走了,地面篩查過了,我的故事也已講了三四遍。我們坐在西洛杉磯警局當日副巡官的辦公室裡——連我一共四個人。警局大樓裡十分安靜,除了一間牢裡的一個醉漢不停地發出澳洲叢林裡的呼喊——他正等著進城,在清晨的法庭上受審呢。
玻璃反光罩裡的一盞刺眼的白燈照射著下方一張平整的桌面,桌上鋪著從林賽·馬里奧特的口袋裡取出的那些東西,它們如今就像它們的主人一樣死氣沉沉,無家可歸。桌子對面的那個男人叫蘭德爾,來自洛城中央兇殺重案組。他是個瘦削安靜的男人,五十歲上下,一頭光滑的米灰色頭髮,冷冷的眼睛,舉止拒人於千里之外。他打著一條帶黑色斑點的深紅色領帶,那些斑點不停地在我眼前跳啊跳。在他身後,在燈光的光錐之外,兩個魁梧的男人像保鏢一樣懶洋洋地倚在那裡,其中一個正盯著我的一隻耳朵。
我笨拙地用手指把一支香菸轉了個個兒,點上,結果發現我不喜歡它的味道。我坐在那兒,看著它在我的指間燃燒。我覺得自己像是已經八十歲了,而且還在迅速地衰老。
蘭德爾冷冷地說:「你的故事每多講一遍,它聽上去就顯得越蠢。為了付這筆贖金,這個叫馬里奧特的男人顯然已經和他們談判了有好幾天了,這時,就在距離最終的會面只有幾個鐘頭的時候,他打電話給一個徹頭徹尾的陌生人,僱他做保鏢,陪自己一同前往。」
「嚴格來講並不是保鏢,」我說,「我甚至沒有告訴他我有槍。只是讓我做個伴兒。」
「他是從哪裡聽說你的?」
「他先是說通過一個共同的朋友。後來又說是從電話簿裡隨便挑中了我的名字。」
蘭德爾輕輕地翻弄著桌上的那堆東西,然後抽出了一張白色的卡片,神情好似在觸控某種不潔的物品。他沿著木頭桌面把卡片推了過來。
「他有你的卡片。你的業務名片。」
我瞥了一眼那張名片。那是從他的皮夾子裡抽出來的,夾在一堆其他的卡片當中,我之前在普里西馬谷的那個坑裡沒有費神去檢視它們。不錯,這是我的名片。對於一個像馬里奧特這樣的男人來說,它顯得有些太髒了。名片的一角上有塊圓形的汙跡。
「沒錯,」我說,「我平時一有機會就會發這些東西。這是當然的了。」
「馬里奧特讓你拿著錢,」蘭德爾說,「八千美元。他對別人可真是信任啊。」
我吸了一口煙,朝天花板噴去。這燈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我的後腦勺也隱隱作痛。
「我現在沒有這八千美元了,」我說,「對不起。」
「你是沒有了。不然的話,你就不會在這兒了。你說呢?」他的臉上這時掛著一絲冷笑,但這笑容看上去是擠出來的。
「為了八千塊錢,我是願意做很多事情,」我說,「可我如果要用棒子打死一個人,那我最多隻用打他兩下——打後腦勺。」
他微微點了點頭。他身後的一個條子朝廢紙簍裡啐了一口。
「這的確是幾個疑點之一。這看起來像是外行乾的,不過當然了,也許他們有意要讓這看起來像是外行乾的。那筆錢不是馬里奧特的,對不對?」
「我不知道。我感覺好像不是,但那只是感覺。他不肯告訴我這件事涉及到的那位女士是誰。」
「我們對馬里奧特一無所知——目前為止,」蘭德爾慢悠悠地說,「我猜他至少有可能打算將這八千塊錢偷偷地佔為己有。」
「唔?」我心中吃了一驚。說不定這吃驚也寫在了我臉上。可蘭德爾那張光滑的臉上卻波瀾不驚。
「你數過那沓錢嗎?」
「當然沒有。他只是給了我一個包裹。包裹裡面有錢,看上去像是一大筆錢。他說裡面有八千大洋。他為什麼要從我這裡把錢偷走呢?畢竟在我出現之前他就已經拿到這筆錢了。」
蘭德爾看著天花板的一角,嘴角向下一撇。他聳聳肩。
「我們稍稍往前倒推一下,」他說,「有人搶劫了馬里奧特和一位女士,拿了這串翡翠項鍊還有別的東西,之後又提議以相對於珠寶的應有價值而言微不足道的開價把項鍊賣回給他們。馬里奧特負責贖回珠寶。他考慮過一個人去交接,我們不知道另一方是否對此有明確的要求,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提到過這一點。通常來講,在處理這類情況時,他們都會很不厭其煩的。不過馬里奧特顯然認定,帶上你也沒有問題。你倆都覺得,你們是在跟一個有組織的團伙打交道,而且他們會遵守行規,按理出牌。馬里奧特很害怕。這很自然。他需要陪同。你就是那個陪同者。可你對他來說是個徹頭徹尾的陌生人,你只是某個未知的第三方——據他說是一個共同的朋友——遞給他的一張名片上的一個名字。然後,到了最後一分鐘,馬里奧特決定讓你拿著錢,和他們對話,而他自己則躲在車裡。你說這是你的主意,可他也許正巴望著你這麼說,如果你沒有說出來,他也會自己想出這個主意的。」
「他一開始不怎麼喜歡這個主意。」我說。
「他裝作不喜歡——可他還是妥協了。所以,最後他接了個電話,然後你們就出發去了他說的這個地方。這一切都是從馬里奧特嘴裡說出來的。這當中沒有一件事是你單獨得知的。你們到了那兒以後,發現四周好像一個人也沒有。你本應該把車開進那個坑的,可那裡的空間似乎不夠一輛大轎車通過。事實也確實如此,因為車子的左側後來被嚴重刮傷了。所以你就下了車,步行下到那個坑裡,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聽見;你等了幾分鐘,又回到了車子邊上,這時車裡的某個人照著你的後腦來了一下。現在,假設馬里奧特想要這筆錢,想要讓你當替死鬼——他實際的行事方式難道不正應了這樣的假設嗎?」
「這理論真不錯,」我說,「馬里奧特一棒子打悶了我,拿了錢,然後他後悔了,就把自己的腦子砸了出來,在此之前還先把錢埋在了一叢灌木下面。」
蘭德爾木然地看著我。「他當然有一個同夥。你們倆本該都挨一悶棍的,然後這個同夥可以卷錢跑路。只是,他出賣了馬里奧特,把他殺了。他不需要殺你,因為你不認識他。」
我用欽佩的眼神望著他,把我手裡的菸屁股在一隻木菸灰缸裡掐滅——這隻菸灰缸曾經有一層玻璃襯裡,可如今玻璃已經不見了。
「這假設符合事實——就我們掌握的事實而言,」蘭德爾說,「它不比我們目前能夠想出的任何理論傻。」
「它不符合一個事實——我被人從車裡打了悶棍,對不對?這就會讓我懷疑是馬里奧特打昏了我——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儘管我後來沒有懷疑他,因為他被殺了。」
「你被人打悶棍的方式是最符合這理論的,」蘭德爾說,「你沒有告訴馬里奧特你帶著槍,但他也許看出了你腋下鼓出了一塊兒,或者至少他懷疑你有槍。那樣的話,他就會在你沒有疑心的時候對你下手。而你是不會懷疑汽車後排的任何情況的。」
「好吧,」我說,「你贏了。這是個很好的理論,你總是假定那錢不是馬里奧特的,而且他打算偷走這筆錢,而且他還有一個同夥。所以,他的計劃就是:我倆醒來後,頂著一頭的包,發現錢不見了,我倆說聲真糟糕,然後我打道回府,把整件事忘個一乾二淨。這就是結局對嗎?我是說,他預計這件事會如何收場?這結局必須在他看來也還不錯,對不對?」
蘭德爾苦笑了一下。「我自己也不喜歡這個假設。我只是在對它進行測試。但它與事實吻合——就我們掌握的事實而言,而我們掌握的並不是很多。」
「我們掌握的東西根本就不足以用來進行理論假設,」我說,「為什麼不假定他說的實話呢?他也許認出了其中一個劫匪。」
「你說你沒有聽見打鬥聲和叫喊聲?」
「沒有。但他也許當即就被抓住了喉嚨。或者說,他們襲擊他的時候,他也許嚇得叫不出聲來。假設他們躲在灌木叢裡觀察我們,看見我走下坡去。我走了有一段距離,你知道的。一百多步呢。於是他們走上前來,朝車裡張望,看見了馬里奧特。有人拿槍指著他的臉,讓他出來——悄無聲息地。然後他就被人用棒子砸倒了。可他說的某句話——或者是他的某種姿態——讓他們覺得他認出了某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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