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坡上到半道的時候,我朝右看去,看見了他的一隻腳。她把光束打了過來。於是我看到了他的全身。我下坡的時候本該看到他的,但我那時正弓著腰,打著鋼筆手電筒,盯著地面,努力憑藉一塊25美分硬幣大小的光斑辨識胎痕。
「把手電筒給我。」我說完便把手伸向身後。
她把電筒放進我手裡,一言不發。我單膝跪地。地面又冷又溼,寒氣滲透了布料。
他癱倒在地,仰面朝天,靠在一叢灌木的腳下,那種好似一包衣服扔在地上的姿勢永遠意味著同樣一件事情。他的臉此刻是一張我這輩子從未見過的臉孔。他的頭髮被血染成了深色,那三級漂亮的金色臺階纏成了亂糟糟的一團,上面沾著血水,還有黏糊糊的灰色黏液,像是遠古的淤泥。
那姑娘在我身後發出沉重的呼吸聲,但她沒有說話。我用電筒照著他的臉。他已經被人打成了爛泥。他的一隻手以一種僵直的姿態伸在外面,五指蜷曲。他的外套半邊被他卷在身下,就好像他倒下的時候就地打了個滾。他的兩腿交叉。他的嘴角有一道黑如汙油的血跡。
「拿好電筒照著他,」我邊說便把電筒遞還給她,「如果這不會讓你感到噁心的話。」
她拿了電筒,一言不發地舉著,手穩得像一個兇殺重案組的老手。我重新掏出鋼筆手電筒,開始翻他的口袋,同時儘量不去挪動他。
「你不該這麼幹的,」她緊張地說,「在警察趕到前,你不該碰他。」
「沒錯,」我說。「然後,開巡邏車的小子們不能碰他,直到兇殺組的人趕到;而他們也不能碰他,直到驗屍官看過他,攝影師拍過他,指紋師取過他的指紋以後。你知道這些可能要花多久嗎?幾個小時。」
「好吧,」她說,「我想你大概是永遠正確的。我猜你一定是那種人。有人一定非常恨他,才會像這樣砸爛他的腦袋。」
「我覺得這不是私人恩怨,」我悻悻地咕噥道,「有人就是喜歡砸爛腦袋。」
「我不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什麼,所以我無從猜測,」她尖刻地說。
我翻遍了他的衣服。他一隻褲兜裡有些硬幣和紙鈔,另一隻褲兜裡有一隻手工壓花的皮鑰匙包,還有一把小刀。我還從他的左後褲兜裡摸出一隻皮夾子,裡面有更多的鈔票、保險卡、駕照,還有幾張收據。他的外套裡有散火柴夾,別在一隻口袋裡的一支金筆,兩條薄薄的細紡手帕,又細又白,如同粉末狀的幹雪。再有就是那隻琺琅煙盒,我之前見到他從裡面掏出那些金頭褐身的香菸來。這些是南美煙,蒙得維的亞產的。他的另一隻貼身口袋裡還有一隻煙盒,我之前沒有見過。這只是用刺繡的絲綢做的,兩面上各繡著一條龍,還鑲著一個輕薄得若隱若現的仿玳瑁邊框。我把搭扣撥開,看見裡面有三支特大尺寸的俄國香菸,用一根橡皮筋箍著。它們摸上去年代久遠、乾燥鬆軟,上面都有中空的菸嘴。
「他抽的是另外那盒煙,」我回過頭說道,「這些一定是給一位女性朋友的。這小子一定有許多女性朋友。」
姑娘彎下腰,她的氣息此刻正拂著我的脖子。「你不認識他嗎?」
「我今晚才見到他的。他僱了我做保鏢。」
「好一個保鏢。」
對此我一言不發。
「對不起,」她幾乎是在耳語,「當然,我並不瞭解情況。你覺得這些會是大麻捲菸嗎?我能看看不?」
我把那隻刺繡煙盒遞給她。
「我曾經認識一個抽大麻捲菸的傢伙,」她說,「三杯高杯酒外加三支大麻捲菸,你就得掏出扳手才能把他從天花板吊燈上砸下來。」
「手電筒拿穩了。」
一陣窸窣聲中,她沉默了片刻。然後她又開口了。
「對不起。」她遞還了煙盒,我把它塞回他的口袋裡。這些就是全部的物品了。它們只證明了一點:他沒有被扒光財物。
我站起身來,掏出自己的錢夾。那五張二十美元還在裡面。
「這些上流社會的小子們,」我開口道,「他們只拿大鈔。」
手電筒的光垂到了地上。我收好錢夾,把我自己的小手電別回口袋,然後猛地伸手去奪她手裡的那把小槍——她拿槍的手裡同時也握著手電筒。她的電筒掉了,但我拿到了槍。她猛地後退了一步,我伸手抓起電筒。我拿光束在她臉上照了片刻,然後啪的關上了電筒。
「你沒必要這麼粗魯,」她一邊說,一邊把兩隻手插進外衣口袋——那是一件毛糙的長外套,肩膀部位做成喇叭形樣式,「我認為你沒有殺他。」
我喜歡她聲音當中的那份冷靜和沉著。我喜歡她的膽量。我們就這樣站在黑暗中,面對面,一言不發地過了半晌。我能看到灌木叢和天空中的光亮。
我又把電筒光打在她臉上,她眨了眨眼。那是一張乾淨小巧、充滿活力的臉,臉上一雙大大的眼睛。皮膚下的骨骼把這張臉繃得緊緊的,就像一把克雷莫納小提琴。一張非常漂亮的臉。
「你頭髮是紅的,」我說,「看上去像愛爾蘭人。」
「我叫賴爾登。那又怎樣?把那電筒收起來。我頭髮不是紅的,是赤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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