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收起電筒。「那你的名呢?」

「安。別叫我安妮。」

「你在這裡做什麼?」

「晚上我有時候會開車出來。就是坐不住。我一個人住。我是個孤兒。我對這個街區瞭如指掌。我剛才碰巧開車經過這裡時,注意到那個坑裡有光閃爍。對小情侶來說,這天好像有些太冷了。再說他們也不開燈,對不對?」

「我反正從來不開。你冒了個很大的險,賴爾登小姐。」

「我想我剛才對你說過一模一樣的話。我有槍。我不害怕。沒有哪條法律禁止我到這兒來。」

「嗯——哼。除了自我保護的法則。這個給你。今晚不是我腦子最好使的時候。我猜你是有持槍許可的。」我把槍遞還給她——槍把朝前。

她接過槍,塞進口袋。「想想也挺奇怪的,有時候人就是這麼好奇,你說是不?我偶爾寫點東西。特寫文章。」

「有錢嗎?」

「少得可憐。你剛才在找什麼——翻他口袋的時候?」

「沒什麼特別的東西。我可喜歡到處亂翻了。我們帶了八千美元,打算替一位女士贖回一件被盜的珠寶。我們被打劫了。至於他們為什麼要殺他,我不明白。我覺得他不像一個會激烈反抗的傢伙。而且我也沒有聽到打鬥聲。他遇襲的時候我正在下面那個坑裡。他在上面,坐在車裡。我們本該把車開進坑裡的,但那裡好像沒有在不把車刮傷的條件下停車的空間。所以我就步行下到那裡去,他們一定就趁這個時候把他給劫了。然後其中一個人鑽進汽車,把我打暈了。當然了,我那時以為他還在車裡呢。」

「聽上去你也沒有表現得特別笨。」她說。

「這筆生意從一開始就有些不對勁兒。我能感覺得到。但我缺錢。現在我得上警察那兒去忍氣吞聲了。你能開車送我去蒙特馬爾維斯塔嗎?我把我的車停在那兒了。他住在那裡。」

「沒問題。可是難道沒有人跟他同住嗎?你可以開我的車——或者我可以去叫警察。」

我看了下手錶。發著微光的指標顯示,現在已接近午夜。

「不用。」

「為什麼?」

「我不知道為什麼。只是一種感覺。我一個人來玩兒吧。」

她什麼也沒說。我們沿著原路走下山坡,鑽進她的小汽車,她把車發動起來,掉轉車頭——不開車燈,然後按原路開上山坡,小心翼翼地從路障邊駛過。車子開出一個街區的路程後,她這才啪地開啟車燈。

我的腦袋生疼。我們沒有說話,直到我們的車駛上那段鋪了路面的街道,與那裡的第一棟房子齊肩。這時她說道:

「你需要喝一杯。為什麼不回我家來一杯呢?你可以在那兒給警察打電話。反正他們得從西洛杉磯趕過來。這兒只有一座消防站。」

「你只管一路開到海岸就好。我來唱獨角戲。」

「可為什麼呢?我又不怕他們。我的描述可以幫你的忙。」

「我不需要任何幫助。我得想想。我想要一個人待一會兒。」

「我——好吧。」她說。

她喉嚨裡含糊不清地咕噥了一聲,然後拐上了大道。我們來到海岸公路上的那座加油站,接著轉而朝北開進蒙特馬爾維斯塔,並且找到了那家路邊咖啡店。店裡面燈火通明,如同豪華遊輪一般。姑娘把車停在了路肩上,我鑽出汽車,扶著車門站在那兒。

我笨手笨腳地從錢包裡摸出一張名片遞給她。「哪天你需要一條壯漢的時候,」我說,「聯絡我好了。不過如果是腦力勞動,就別給我打電話了。」

她拿著名片在方向盤上叩了叩,然後幽幽地說:「你可以在貝城電話簿上找到我。第二十五街819號。哪天過來坐坐,在我身上別一個橡皮獎章,以此嘉獎我不管閒事吧。我猜你腦袋上挨的那一下敲得你現在還糊里糊塗呢。」

她飛快地把車在公路上調個頭,我目送著那輛車的一雙尾燈消失在黑暗之中。

我走過拱門和路邊咖啡店,進入停車場,鑽進了我自己的車。一家酒吧就在我的正前方,而我這時又在發抖了。不過此刻,走進西洛杉磯警局似乎是個更明智的作法——二十分鐘後我也正是這樣做的;我身上冰涼得就像一隻蛤蟆,臉綠得就像一張嶄新美鈔的背面。

這確實是一個愛爾蘭姓氏。


作者「雷蒙德·錢德勒」的其他小說

湖底女人》《找麻煩是我的職業》《謀殺的簡約之道》《小妹妹》《長眠不醒》《重播》《再見,吾愛》《高窗》《漫長的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