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四分鐘,」一個聲音說。「五分鐘,說不定是六分鐘。他們一定動作很快而且沒有聲響。他甚至都沒有叫一聲。」

我睜開眼睛,頭昏腦漲地望著一顆冰冷的星星。我正仰面朝天。一陣噁心。

那聲音又說:「也許更久些。說不定總共八分鐘。他們一定待在灌木叢裡,就在那輛車停下的地方。這傢伙很容易就嚇住了。他們肯定拿了盞小燈照著他臉,然後他就暈過去了——就是嚇的。這娘娘腔。」

一陣沉默。我爬起身來,一隻膝蓋跪地。疼痛從我的後腦勺一路湧到我的膝蓋。

「然後一個人鑽進了汽車,」那聲音說,「等著你回來。其他人又躲起來了。他們一定猜到了他不敢一個人來。或者是他的聲音讓他們起了疑心,就在他們給他打電話的時候。」

我頭暈眼花地用手掌撐著身子,仔細聆聽著。

「沒錯,大概就是那麼回事。」那個聲音說。

那是我自己的聲音。我正在稀裡糊塗地自言自語。我在下意識地試圖弄明白這件事情。

「閉嘴,傻瓜。」我說道,然後停止了自言自語。

遠處傳來引擎的突突聲,近處是蟋蟀的唧唧聲,還有樹蛙那特有的叫聲——一聲聲拖長了的「噫-噫-噫」。我想我以後再也不會樂意聽見這些聲音了。

我把一隻手從地面上抬起,努力甩掉上面黏糊糊的鼠尾草汁,然後在外套的一側上擦了擦。幹得不錯,值這一百美元了。我的手跳進大衣內側的口袋裡。馬尼拉紙信封自然是不見了。這隻手接著又跳進我自己的套裝裡。我的錢夾還在那兒。不知道我那一百塊錢還在不在裡面。估計是沒了。有樣東西抵著我的左肋,感覺沉甸甸的。是那把套在腋下槍套裡的槍。

這真是個周到的細節。他們沒動我的槍。周到得像什麼似的——就像捅完一個人以後,替他合上眼睛。

我摸了摸後腦勺。我的帽子還在。我把它摘了下來——這個過程可不太舒服,然後摸了摸帽子下面的腦袋。這是顆好腦袋,我頂著它有好些時日了。它現在有一點軟,有一點漿糊,另外疼得可不止一點點。不過這一記悶棒敲得還算挺輕。這頂帽子也幫忙了。這顆腦袋我還有用。至少我還可以再用一年。

我重新用右手撐地,然後抬起左手,扭動手肘,直到我能看清手錶。發光的指標顯示的是10點56分,其準確性取決於我的眼睛這時能夠聚焦的程度。電話是10點08分打來的。馬里奧特在電話裡說了大概兩分鐘。我們出門又花了四分鐘。當你真的在做某件事情的時候,時間過得非常慢。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在短短的幾分鐘裡完成許多動作。我的真的是這個意思嗎?我他孃的幹嗎要在乎我到底是什麼意思?行了,比我強的人也說過比這更沒意思的話。行了,我的意思是說,這時是10點15分,差不多吧。那地方距離我們大概十二分鐘的車程。10點27分。我下了車,走進那個坑,花了最多八分鐘的時間東遊西逛,然後爬上來讓人給敲了腦袋。10點35分。再給我一分鐘時間趴下,摔個嘴啃泥。我之所以摔個嘴啃泥,是因為我的下巴給刮破了。那裡很疼。感覺像是刮破了。所以我知道它給刮破了。我不需要去看它。那是我的下巴,我自己知道刮破了沒有。你大概是想小題大做吧。行了,閉嘴,讓我想想。想什麼?……

手錶現在顯示的是晚上10點56分。這意味著我暈了二十分鐘。

一覺睡了二十分鐘。不過是舒舒服服地打了個盹兒。在此期間,我搞砸了一樁生意,丟了八千美元。好吧,那又怎樣?在二十分鐘的時間裡,你可以擊沉一艘戰列艦,打下三四架飛機,執行兩起死刑。你可以死去,可以結婚,可以先被開除然後找到一份新工作,可以讓牙醫拔下一顆牙,可以做扁桃腺切除。在二十分鐘的時間裡,你甚至都可以起床了。你還可以在一家夜總會里喝一杯水——也許吧。

一覺睡了二十分鐘。真漫長。尤其是在一個寒冷的夜晚,睡在曠野裡。我開始發抖了。

我這時依然雙膝著地。鼠尾草的氣味開始讓我很不舒服了。這些黏糊糊的汁液,野蜂的蜜就是從這裡來的。蜜很甜,實在太甜了。我的胃裡一陣翻江倒海。我牙關緊鎖,勉強將那股酸水壓下了嗓子眼。我的額頭上滲出了大滴的冷汗,而我的身體卻依然在打戰。我站起身來,先是一隻腳,接著是雙腳,然後挺直了這時依然在微微搖晃的身子。我感覺自己就像一條被鋸下來的腿。

我慢慢轉過身去。那輛車不見了。空無一人的土路綿延著爬回矮丘,通向那條鋪了路面的街道。左邊,那道刷著白漆的四乘四路障在一片黑暗中白得惹眼。在那道灌木叢組成的矮牆外,天空中顯現出一片蒼白的閃光,那一定是貝城的燈火了。再向右看,貝爾維迪爾俱樂部的燈光就在近前。

我走到剛才停車的地方,從口袋裡掏出一支鋼筆手電筒,用那道微弱的光束指著地面。這裡的土質是紅土,在乾燥的天氣裡非常硬實,不過今天的天氣並非幹得冒煙。空氣裡這時有一點霧氣,這點水分粘在地表上,足以顯示出剛才停車的位置了。我可以看到那些vogue重型十層輪胎留下的胎痕,雖然這痕跡非常細微。我用手電筒照著它們,彎下腰來,一陣疼痛讓我頭暈目眩。我開始追蹤這道車痕。它筆直地向前延伸了十幾英尺,然後突然拐向左邊。它沒有轉彎。它直奔白路障左端的那道空隙而去,然後就消失不見了。

我走到路障邊,用那道小小的光束照著灌木叢。剛剛折斷的樹枝。我鑽過空隙,沿著那條打彎的小路繼續往下走。這裡的土質更鬆軟。更多的胎痕,重型輪胎的。我繼續往下走,拐過那道彎,來到了淺坑的邊緣,四周被灌木叢所環繞。

沒錯,它就在那裡,鉻邊和亮閃閃的噴漆甚至在黑暗中也發著微光,尾燈的紅色反光玻璃反射著鋼筆手電筒的光束。它就在那裡,靜悄悄的,車燈全熄,車門緊鎖。我慢慢地走上前去,每走一步都緊咬牙關。我開啟一扇後門,把光束投進車裡。裡面空無一人。前排也是空的。發動機熄火了。鑰匙用一根細鏈條掛在鎖裡。椅套沒有撕破,玻璃沒有裂痕,沒有血跡,沒有屍體。一切都井井有條。我關上車門,繞著車身緩緩地走了一圈,尋找著蛛絲馬跡,但卻一無所獲。

一個聲音突然讓我怔住了。

引擎的震動聲在灌木叢邊響起。我跳開一步,步伐不到一英尺。我手裡的電筒滅了。一支槍自動滑進了我手裡。接著我看到兩道車頭燈的光束先是斜向上指向天空,接著又斜向下指向地面。根據引擎的聲音判斷,這似乎是輛小汽車。空氣裡此刻含著溼氣,引擎因此發出似乎是心滿意足的咕隆聲。

光束這時向下壓得更低了,燈光也變亮了。一輛汽車正順著土路的彎道下來。它走了三分之二的距離,然後停住了。一盞探照燈啪的一聲亮了,燈光掃向路邊一側,在那兒停留了許久,然後又滅了。汽車繼續駛下山來。我把槍摸出口袋,蹲在馬里奧特這輛車的引擎後面。

一輛外形和色彩都沒有什麼特別的雙座小汽車滑進了淺坑,然後拐了個彎,它的車頭燈把這輛大轎車從頭到尾掃了一遍。我急忙把頭低下。燈光就像一把劍一樣從我頭上掃過。小汽車這時停了下來。馬達熄火了。車頭燈滅了。一陣沉寂。然後一扇車門開了,一隻輕盈的腳落在了地上。又是一陣沉寂。甚至連蟋蟀也噤了聲。這時一道光一下子把黑暗斬斷了大半截,光束與地面平行,離地只有幾英寸高。光束橫掃而來,我的腳踝根本沒時間躲閃。光束停在了我的腳上。沉寂。接著光束抬起,將引擎蓋又掃了一遍。

一陣笑聲。那是姑娘的笑聲。聲音很緊張,繃得像曼陀林琴絃一樣緊。在這樣一個地方,這聲音顯得很奇怪。那道白光再一次射向轎車下方,然後落在我的腳上不動了。

那聲音說話了,音調不算太尖利:「行了,你呀。從那兒鑽出來,舉起手,手裡給我乾乾淨淨的。我的槍瞄著你呢。」

我一動不動。

那道光有一點兒搖晃,就好像舉它的那隻手這時也有一點搖晃似的。光束再次沿著引擎蓋緩緩掃過。那聲音又一次逼向了我。

「聽著,陌生人。我手裡拿著一支十響的連發槍。我槍法也準。你的兩隻腳都有危險。你打算怎麼著?」

「把槍舉起來——不然我就把它從你手裡轟掉!」我咆哮道。我的聲音聽上去就像是有人在猛地扯開雞舍的板條。

「噢——一位硬漢先生。」她的聲音中有一絲顫抖,一絲微妙的小小顫抖。然後這聲音又一次堅定了起來。「你出不出來?我數到三。看看我給了你多少機會吧——十二根粗粗的氣缸,說不定是十六根。不過你的腳可是會疼的。踝骨要好多年、好多年才能長好;有時候它們永遠也長不好——」

我慢慢地直起身來,直視手電筒的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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