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d.j.伊伯森
1951年4月19日
親愛的伊伯森先生:
你對菲利普·馬洛其人如此感興趣,真是有心了。他的出生日期不詳。我想他說過自己好像是38歲。雖然他說這話也已經有一陣子了,但現在看起來也並不比之前年長。這一點你不得不服。他的出生地並不是中西部的某個小鎮,而是加州一處名為聖羅薩的小城,從地圖上看,在舊金山以北大約50英里的地方。聖羅薩是路德·伯班克的家鄉,並因此聞名於世。此人是個園藝學家,擅長侍弄瓜果蔬菜,一度聲名遠揚。還有一點可能不太為人們所知,那就是希區柯克的電影《辣手摧花》也是以此地為故事背景的,大部分鏡頭都在此拍攝。馬洛從未提及他的父母,而且顯然也沒有什麼在世的親戚。需要的話,小說裡關於這個方面倒是可以改一改。他讀了幾年大學,要麼是在尤金市的俄勒岡大學,要麼是在俄勒岡科瓦利斯的俄勒岡州立大學。他究竟為什麼要來南加州,我實在搞不清楚,不過絕大部分人終究都會這麼做,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能待下來。他好像給一個保險公司當過調查員,之後又任洛杉磯縣地區檢察院調查員。這樣的職業經歷並不會讓他當上警官,也不能賦予他逮捕他人的權力。他丟了飯碗的原因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原諒我不能說得太細。你只要清楚一點就夠了,那就是每次他的手腳都太快,而他所在的地方管事的人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手腳太快。他的身高大約是6英尺多一點,體重約莫有13.8英石,髮色深棕,眼睛也是棕色的,單誇一句「長得還算帥」肯定沒法讓他滿意。我覺得他看起來一點兒都不兇。雖然他也兇得起來。如果我自己有機會選擇扮演他的男星,那我想最符合我心目中他的形象的應該是加里·格蘭特。他的穿著打扮可能沒多少看頭。很顯然,他沒什麼多餘的閒錢能花在衣服之類的東西上面。光憑戴著一副角質鏡架的太陽鏡,也不會讓他出多少風頭。尤其是在南加州,人人時不時地都架著一副太陽眼鏡。你說他總是穿著睡衣睡褲,就連夏天也不例外——我不清楚你究竟是什麼意思。有誰不穿嗎?莫非在你的印象裡,他得穿著男式長睡衣不成?又或者你覺得大夏天裡他都是光著膀子睡覺的?後者倒是有可能,雖然我們這兒到了晚上基本不會覺得熱。你對他吸菸的習慣猜得很準,雖然我不認為他只鍾情於駱駝牌香菸。他吸菸不認牌子。這裡用煙盒不像在英國用得那麼多。他絕對不會用書夾式火柴這樣的安全火柴,而是要麼用我們稱作「廚房火柴」的大型木製火柴,要麼是同樣型別、只不過小一點能裝在小盒子的火柴,隨便在哪裡一劃就能著,如果氣候足夠乾燥,在大拇指甲蓋上也能划著。在沙漠裡或是山區,很容易就能在大拇指甲蓋上把火柴給划著,但在洛杉磯氣候太潮溼了。馬洛飲酒的習慣也跟你說得差不多。不過我倒是不覺得他喜歡裸麥威士忌勝過波旁威士忌。只要這酒不甜,他就喜歡喝。但如果給他端上來的是「紅粉佳人」、「火奴魯魯」這樣的雞尾酒,或是薄荷威士忌甜酒,他會認為你是在侮辱他。是的,他的確很會煮咖啡。在這裡國家似乎每個人都是煮咖啡能手,而在英國則幾乎不可能。他喝咖啡喜歡加奶油和糖,不加奶。他也喜歡喝不加糖的清咖。他自己做早飯吃,因為很簡單,但是其他兩餐都在外面吃。他喜歡賴床,但有事的時候也會偶爾早起。我們不都是這樣嗎?我不敢說他的國際象棋是否達到了國際錦標賽水平。我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搞來了那本萊比錫出版的有關國際象棋錦標賽的軟面小書。但是他很喜歡這本書,因為他更喜歡用歐陸法標註棋格。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歡打牌,壓根兒就沒想過這茬兒。你說「他還算是喜歡動物」是什麼意思?如果你也住在公寓房裡,你再喜歡動物,至多也只能是「還算喜歡」。在我看來,你似乎傾向於把我偶爾提及的東西詮釋成某種固定喜好的象徵。比如你說他對女人的興趣「沉湎於肉體」,這可是你的話,不是我的。
馬洛可分辨不出什麼是布林茅爾口音,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這碼事。他那麼說只不過是指代某種驕傲自負的說話方式罷了。我覺得他可能也分辨不出古董傢俱究竟是不是真貨。而且請允許我懷疑一下眾多專家在這方面的鑑別能力——如果贗品做得足夠好的話。關於愛德華時代的傢俱和拉斐爾前派畫家的作品我就不加贅述了,我都記不清你說的這些出處是哪裡。但我覺得馬洛對香水的品鑑能力也許並不僅限於香奈兒五號。香水只是一個符號,代表了某種昂貴卻又相對內斂的東西。他喜歡所有微帶辛辣的香水,但並不喜歡氣味過甜或是過雜的。也許你已經注意到了,他自己也是微微帶點兒辛辣味兒的那種人。他當然知道索邦神學院,也知道它在哪兒。他自然也明白探戈和倫巴、康茄和桑巴之間的不同之處。他甚至還知道桑巴和曼巴兩者之間有何不同,雖然他不相信曼巴能幹倒一匹飛馳的駿馬。不過我覺得他可能不知道有一種新舞也叫「曼巴」,因為好像近期才被髮明或是演化過來。
讓我們看看,說到哪兒了?哦,你說他經常看電影,只是不喜歡歌舞片。你說對了。他也許是奧遜·威爾斯的粉絲。尤其是奧遜參演由別人而非他自己執導的影片。馬洛的閱讀習慣和音樂愛好對我而言也是一個謎。如果我順嘴胡謅,只怕會把他的愛好和我自己的混為一談。如果你問我,為什麼他要去當私家偵探,其實我也答不上來。很顯然,有時候他寧願自己不是個私家偵探,就像我有時候希望自己當什麼都好,就是別當個作家。小說裡私家偵探這個形象被塑造得活靈活現,言談舉止就像確有其人。他幾乎在任何方面都可以像個真人,除了一點:在真實的生活中,這樣的人是不可能去當私家偵探的。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依然有可能發生的,但只能是機緣巧合的結果。通過將他塑造為一名私家偵探,我也就不用費心為他的冒險奇遇自圓其說了。
他的住處:在《長眠不醒》和幾篇早期的作品裡,他顯然是住在一間單人公寓裡的,房間裡有一張壁床,可以收折到牆裡,床下有一面鏡子。隨後他又搬到了另一處公寓房裡,和《長眠不醒》中一個名叫喬·布羅迪的人物住的地方差不多。也許就是同一間公寓,因為這房子之前發生過謀殺案,所以租金特別便宜。雖然不太肯定,但是我想這處公寓房應該在四樓。房間一進門就是客廳,客廳對面是裝飾陽臺,裝著法式落地窗。這種陽臺只是好看,並不能走出去坐在裡面。玄關右手邊靠牆擺了一組沙發,左手邊靠近公寓門口的這一側是通往內室的門,再遠一點靠牆放著一張橡木的活動翻板桌,還有一把安樂椅之類的傢俱。更遠一點的地方,是一處拱形入口,通往廚房和小餐廳。美國公寓房裡的小餐廳,或是不管什麼檔次的加州公寓房裡的小餐廳,其實只是用拱門或是瓷器屋櫥從廚房裡分隔出來的一塊區域,很是狹小,其實廚房本身也很小。穿過通往內室的走廊,從客廳走進來,右手邊就是盥洗室的門,再筆直往前就到了臥室。臥室連帶一個衣帽間。這種公寓樓裡的盥洗室,淋浴裝置就安在浴缸上方,還圍著一圈浴簾。所有的房間都不大。這麼一套帶傢俱的公寓房,馬洛搬進來的時候月租大約是60美元。天知道現在已經漲到什麼價位了。我想都不敢想。也許90美元還打不住。或者更高。
說到馬洛的辦事處,我得找個時間再去看看,鞏固一下記憶。我記得好像是在面北的一座樓裡的第六層,他的辦公室窗子是朝東的。但是我不太確定。就像你說的,辦事處裡有個接待室,有一半也是辦公室模樣。也許就是拿角落裡那個辦公室的一半地方裝修成了兩個接待室,不過各有各的入口,左右各有一扇門。馬洛有一間自己的辦公室,和他自己的接待室打通。有個連線裝置,接待室門一開,他的辦公室就會響起鈴聲。不過鈴聲可以用撥鈕開關關掉。他現在沒有、以前也從沒用過秘書。其實訂購一個電話應答服務是很簡單的,但是我不記得小說裡寫到過。我也記不清他的寫字檯上有沒有玻璃面板了,也許提到過吧。他在辦公室喝的酒放在寫字檯的檔案抽屜裡——在美國辦公室裡,這種檔案抽屜是標配(也許在英國也是一樣),有兩層普通抽屜那麼深,本應用來放資料夾,但很少有人這麼做,因為多數人都把資料夾放在檔案櫃裡。我的腦子裡總是會有很多這樣的細節一閃而過。他有好些種類的槍。一開始他用的是一把德國魯格自動手槍。他好像還有過好幾把柯爾特自動手槍,但是口徑大小都不超過0.38英寸。最後一次我聽說他配備了一把史密斯·威森點38左輪手槍,槍管也許是4英寸的。這種槍威力很大,雖然不是有史以來最猛的,但比用鉛彈的自動手槍好,就算跌落在堅硬的表面,也不會卡殼或是走火。而且近距離射擊的時候,威力不輸0.45英寸口徑的自動手槍。雖然6英寸槍管更棒,但是帶起來太不方便。其實就算是4英寸的攜帶也不怎麼便利,警局偵探科的警察通常只帶2.5英寸槍管的手槍。我目前所能告訴你的就是這些了,如果你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再給我來信。問題是,你對菲利普·馬洛其人似乎瞭解得比我還要多,也許提問的人應該是我,而不是你。
致以最誠摯的祝願,
你永遠的
d.j.伊伯森(d.j.ibberson)為一位英國的「大偵探馬洛」迷。
路德•伯班克(lutherburbank,1849-1926),美國園藝學家、植物學家、農業科學先驅。
《辣手摧花》(ishadowofadoubt/i)為英國懸疑驚悚片導演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1943年的知名作品。
約1.83米。
約87.6公斤。
加里·格蘭特(carygrant,1904-1986),原名阿奇博爾德·亞歷山大·裡奇(archibaldalexanderleach),英國舞臺劇演員,後成為好萊塢知名電影演員,並加入美國籍。他曾擔綱出演數部希區柯克電影,並因口音英美混雜、風度瀟灑及英俊逼人而聞名。
常以辛辣金酒、蛋清、石榴糖漿、君度酒及檸檬汁調配。
常以朗立可朗姆酒、檸檬汁、紅石榴汁、菠蘿汁及檸檬片調配。
索邦神學院(sorbonne)為巴黎大學的前身。
曼巴(mamba)為一種非洲樹眼鏡蛇,有劇毒。
奧遜·威爾斯(orsonwelles,1951-1985),是集演員、導演、編劇、製片人等多種角色於一身的美國電影天才。
作者「雷蒙德·錢德勒」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