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哈米什·漢密爾頓
加利福尼亞州拉由拉市濱海路6005號
1950年11月10日
親愛的傑米:
為什麼人們會想看傳記材料?有什麼要緊?為什麼作家需要談論他自己這個人?一切都叫人生厭。我出生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鬼知道已經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得我希望從沒跟別人提起過到底是什麼時候。我的父母雙親都是貴格派教徒出身,但也只是嘴上說說。我母親出生於愛爾蘭沃特福德,此地曾有一所知名的貴格派學校,也許現在還有。我的父親來自於賓夕法尼亞州的一戶農民家庭,也許是跟著威廉·潘恩遷居此地的那批人中間的一個。我七歲的時候在一家旅店裡患上了猩紅熱,能活下來實屬萬幸。對於康復期,我只記得冰淇淋和把鬆脫的皮膚扯下來的快樂。我在達利奇住了五年,隨後好些年又輾轉法德兩國。當時我被認為是英國人,因為我的母親在我還未成年的時候恢復了英國國籍。所以當我回到美國的時候,資料顯示我被當作是英國人。經過了漫長的鬥爭,甚至最終起訴了美國司法部長,我的國籍才被改了過來。法律聲稱未成年人是不允許放棄原國籍的,我真不明白為什麼他們就是不肯接受這一點。我花了一大筆錢才把他們擺平。我在倫敦當了好多年庸庸碌碌的自由撰稿人,給老的《學術》雜誌寫書評、散文等,也給《威斯敏斯特公報》寫綜述和詩歌,雜七雜八的短文見於各處。「大戰」期間我於加拿大遠征軍第一師服役,之後加入英國皇家空軍,但是直至停火都還沒有完成飛行訓練。直到這時,我在寫作方面顯現的天賦都十分有限,然而就是這麼一點微乎其微的天賦,還要被知識分子的臭架子所拖累。我來加州的時候,只有一個精美的衣櫃和一副公立學校的口音,賴以謀生的真本事卻半點沒有。我當時心裡是瞧不起本地人的,而且很遺憾的是,一直到今天,多少還是如此。為了餬口,我可是過了一陣苦日子。我曾經在一個杏園工作,每天要幹10個小時,一小時才掙20美分。我還在體育用品商店裡穿過網球拍線,每週要幹54小時的活兒,只能賺12塊半。我自學了記賬之後,收入才像個頭兒躥得飛快的紅杉樹一樣猛增起來。我著實討厭做生意,儘管如此,最終我還是在好幾家獨立石油公司中擔任過主管或是負責人。大蕭條的到來結束了我的公司職業生涯。那段日子裡沒人請得起我。開著汽車在太平洋海岸區來回晃盪的日子裡,我開始讀通俗文學雜誌,因為這些雜誌很便宜,扔了也不心疼,況且我又絕對不願染指那些被稱為「女性雜誌」的東西。《黑色面具》雜誌那個時候風頭正健(如果我可以稱之為「風頭正健」的話),我見其中一些文章雖然未經雕琢,卻寫得既有力度又有誠意,不禁吃了一驚。我覺得可能給這家雜誌投稿不失為學寫小說的好辦法,而且與此同時還能賺上幾個小錢。我花了五個月時間,才寫出一篇18000字的小說,只掙了180美元。雖然舉目望去,前路坎坷,可我從此就踏上了一條不歸路。《長眠不醒》我只用了三個月時間寫就,但是其中很多素材取自好幾個短篇。主體已經有了,但寫出來仍非易事。我總是手腳很慢。在有史以來狀態最好的一個月中,我寫了兩個各有18000字的中篇,還給《郵報》寫了一個短篇。這點東西對加德納來說,幾天工夫就能寫出來,但是對我而言可謂皇皇鉅製,在此之後再也不曾有這般產量了。1943年,我去了好萊塢,與比利·懷爾德共事,創作《雙重保險》。那是一次極端痛苦的經歷,很可能折了我的壽。但我從中盡我的學習能力學到了一些劇本創作方面的東西,雖說我的能力十分有限。在那之後我又和派拉蒙簽了合同,為他們創作了幾個電影劇本,包括一個原創劇本:《藍色大麗花》。這部小說是我從零寫起的(並沒有故事原型),只拍了20周就殺青了。當時有人告訴我,這重新整理了大製作電影的一個紀錄。我所有的書,除《小妹妹》之外,全都被拍成了電影,有兩部還被翻拍過。像所有或是幾乎所有投奔好萊塢的作家一樣,我一開始也堅信,一定可以在電影工作中發現什麼方法,不至於讓人們碰巧擁有的某些創造性天才被消磨殆盡。但就像我的前輩一樣,我也發現,這只不過是一個夢。這不是任何人的錯,只不過是這個產業結構的一部分。太多人想對作者的工作指手畫腳。作品不再屬於作者。過了一陣子,作者自己也不在乎了。也許他曾經有過激情,但稍縱即逝,還沒等綻放就毀於一旦。那些提筆不能言的人偏要來告訴他該如何寫作。他是遇見了一些機靈、有趣的人,也許和其中一些交上了朋友,但這只不過是他正規寫作工作的附屬品。文藝點兒說,聰明的劇本作者「只穿他第二好的西服」,凡事都不怎麼走心。他應該帶著一絲憤青範兒,但也只是一絲罷了。純粹的憤青對好萊塢而言是個廢物,對他自己而言更是如此。他應該在不費半分力氣的前提下,儘量做到最好。他應該對自己的作品持有小心翼翼的坦誠態度,但千萬別指望別人也會同樣一絲不苟地報之以坦誠。想都不要想。等到混夠了的那一天,他應該在道別的時候帶上微笑,因為他知道,自己未嘗不想再回來。
1946年我混夠了,就搬到了拉由拉。在那之後我已經寫出了兩個劇本。寫其中一個的時候,我偶爾還去片廠幾趟,談一談劇情。寫另外一個的時候,我壓根兒沒去過片廠。我也許還會繼續寫劇本,而且也知道該怎麼寫。但我始終不會披肝瀝膽,掏心掏肺。
我在1924年成了家,並無子嗣。別人叫我「硬漢派」作家,但在我看來並沒有什麼意義,只不過是一種投射罷了。我個人其實非常敏感,甚至有些羞怯。有的時候我會顯得異常刻薄,咄咄逼人,但其餘時間裡又特別感性。我不是個擅長交際的人,因為總是很容易感到厭倦,平淡無奇在我看來就是乏善可陳,不論是人還是其他東西。我工作也是間歇性的,沒有固定的時間段,只在想寫的時候才動筆。而且我總是驚訝地發現,寫東西的時候顯得那麼易如反掌,但寫完了以後卻精疲力竭。身為推理小說作家,我想我有點兒異類。因為美國流派的推理小說作家多數都只是粗通文理罷了,而我寫的東西不僅文從字順,還很有思想,雖然我並不喜歡這麼說。乍一看,經典文學教育似乎並不能教你該怎麼寫出「硬漢派」小說的行話來。但我偏不苟同。只要受過經典教育,你就不會寫出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來,而眼下多數小說都充斥著這樣的東西。推理小說作家在這個國家裡不受待見,只被當作二流文人,因為他寫的是推理小說,而不是具有社會重要性的廢話。而在經典學派看來——哪怕是再不濟的經典學派——這種態度只不過是暴發戶缺乏安全感的體現。人們有時候會問我為什麼不嘗試著去寫嚴肅小說,我從不跟他們理論。我甚至也不會反問「你覺得什麼才是嚴肅小說」,因為問了也沒用,他們根本就搞不清楚。他們這麼問只不過是鸚鵡學舌罷了。至於什麼才是重要的文學作品,我還是留給像埃德蒙·威爾遜那樣叫人討厭的肥佬來解答吧。此人獲譽無數,但在我看來其中最值得推崇的就是(見《赫卡特縣編年史》)能把通姦寫得像列車時刻表一般無趣。
我又讀了讀這封信前面的一些內容,從字裡行間嗅出了些傲慢的氣息。我擔心別人看了可能會不大舒服,但很遺憾,事實就是如此。寫得都還算恰如其分。我這個人,從許多方面來說,的確是個驕傲自大的傢伙。文如其人,也就不足為奇了。也許就是因為這一點激起了像約翰·迪克森·卡爾和安東尼·布徹之流鼠輩的無名火吧。
你永遠的,
雷
貴格派(quaker)是基督教的一個教派,又稱教友派或者公誼會,是基督教新教的一個派別。該派反對任何形式的戰爭和暴力,不尊敬任何人也不要求別人尊敬自己,不起誓,主張任何人之間要像兄弟一樣,主張和平主義和宗教自由。
威廉•潘恩(williampenn,1644-1718),英國房地產商、哲學家、貴格派初創期主要成員之一,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創立者,該州即以他的姓氏命名。
此處指雷蒙德·錢德勒當年就讀的達利奇學院(dulwichcollege),是英國著名的私立寄宿男校,位於倫敦市郊,創立於1619年。
《學術》(itheacademy/i)是一本關於文學及其他一般性話題的雜誌,1869年創刊於倫敦,後幾經改版及合併,於1916年停刊。
《威斯敏斯特公報》(ithewestminstergazette/i)1896年創刊於倫敦,是一份頗具影響力的自由黨報紙。
即第一次世界大戰。
厄爾·斯坦利·加德納(erlestanleygardner,1889-1970),美國作家、律師。以偵探小說《梅森探案系列》(iperrymasonseries/i)聞名。
比利·懷爾德(billywilder,1906-2002),猶太裔美國導演、製作人、編劇家,是美國電影史上最重要的導演之一。
《雙重保險》(idoubleindemnity/i)是比利·懷爾德的導演代表作之一,雷蒙德·錢德勒參與編劇。屬於經典黑色電影。
《藍色大麗花》(ithebluedahlia/i)電影劇本由雷蒙德·錢德勒本人改編自自己的同名小說,獲1947年第19屆奧斯卡最佳原創劇本提名。
《小妹妹》(ithelittlesister/i)是雷蒙德·錢德勒代表作「大偵探馬洛」系列中的第五部作品,出版於1949年。
指的是埃德蒙·威爾遜代表作之一《赫卡特縣回憶錄》(imemoirsofhecatecounty/i),1946年出版後被列為禁書,1959年解禁。
約翰·迪克森·卡爾(johndicksoncarr,1906-1977),美籍推理小說家。卡爾是推理小說「黃金時期」一位重要作家,和阿加莎·克里斯蒂、艾勒裡·奎因並稱「黃金時期三巨頭」。
安東尼·布徹(anthonyboucher,1911-1968),美國科幻、推理小說作家,評論家,編纂家。
作者「雷蒙德·錢德勒」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