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某些另類的古文獻愛好者也許會願意花上一點時間,一頭扎進20世紀20到30年代風靡一時的通俗偵探雜誌故紙堆裡,搞清楚這些一度流行的推理小說究竟是何時、怎樣一步步從精雕細琢的尤物淪落為「下里巴人」的。做這件事的人需要有敏銳的目光和開放的頭腦。通俗小說從不會奢望自己萬古流芳,其中多數現在肯定已經變成了髒兮兮的棕黃色。檢視這些東西的人必須有著無比開放的思想,才能透過花哨的封面、蹩腳的標題和難以忍受的廣告看清這類小說真正的力量之所在:儘管已經虛假造作到了極點,但它們還是讓同時代多數別的小說讀起來就像是在只有老處女才願意去的小飯館裡喝半涼不熱的清湯。
我不認為這種力量完全來自於暴力,雖然在這些小說裡死了太多人,而且對於他們的辭世,總是以過度的熱情來描繪細節以示紀念。但這種力量也絕不來自於精妙的寫作手法,誰敢嘗試著這麼寫,就會被編輯無情地用藍鉛筆劃去。力量的源泉也並非情節或人物設定上的奇思妙想,因為大部分情節都十分平庸,多數人物也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角色。也許,這些小說之所以飽含力量,是由於讀者能從中嗅到故事營造出來的恐懼的氣味。人物身處的世界出了岔子,在這樣一個世界裡,遠在原子彈發明之前,文明就已經創造出了自掘墳墓的機器,學用的時候還像初次學耍機關槍的小流氓一樣傻樂呵著。利潤和權力操控著法律。比暗夜還要黑的東西彌散在街道上。推理小說的主題和人物變得越來越冷酷和悲觀,但是對自己試圖營造的效果和營造效果使用的手法卻並沒有失去信心。有一小撮不同尋常的批評家彼時就意識到了這一點,除此之外你還能奢望什麼呢?如果碰上一般的批評家,東西送到眼前也看不出好來,只會在其名聲遠揚之後跟在後面做個解說罷了。
標準的偵探小說的情感基調向來都是「兇案終將敗露,正義得以伸張」。技術基礎相對而言總是顯得無關緊要,除非到了大結局的時候。在此之前的,或多或少都只是些墊腳石而已。只有大結局才能擺平一切。《黑色面具》雜誌上那些小說的技術基礎則恰恰反其道而行之,總是場景大過情節,其用意在於「能造就好場景的情節便是好情節」。最理想的推理小說,就算沒有結尾也叫人讀得下去。我們這些試圖寫出這樣的小說的人抱著和電影工作者同樣的理念。當我初到好萊塢工作的時候,一位智慧的製片人告訴我,想把推理小說成功地改編成電影是不可能的,因為整本小說最出彩的部分在大銀幕上只需要幾秒鐘就可以演完,這點時間只夠觀眾伸手摘個帽子。他錯了——但只是錯在沒選對小說。
至於硬漢派小說的情感基礎,很明顯,這種小說才不會相信「兇案終將敗露,正義得以伸張」——除非有個人鐵了心要把這件事攬在自己身上,親歷親為,伸張正義。這類小說寫的就是這樣的人。他們往往不苟言笑,而且他們乾的活兒——不管他們被稱作警官、私人偵探或是新聞工作者——也都十分艱險。落在他們手上的活兒總是這樣,俯仰皆是,至今未變。難怪關於這些人的小說總有精彩的故事元素。事情的確要發生,但是進度不應該太快,裡面的角色並不需要組織關係緊密,邏輯框架也並非如此嚴謹刻板。但如果要追求連續性的話,這些往往就無可避免了,因為你一停下來思考就會跟不上趟。卡殼的時候,就寫「一個男人從門外進來,手裡舉著一把槍」。這樣做也許傻透了,但似乎無傷大雅。身為一名作家,如果懼怕玩過了火,就跟不敢犯錯的將軍一樣沒用。
回顧自己的小說,要是說我不曾希望它們能寫得更好一點,那簡直荒謬。但假如一開始寫得太好,也發表不出來。倘若規則稍微鬆動一點,當時就有更多作品能夠倖免於難。我們中有些人使盡渾身解數,想要打破規則,但是通常都會被抓個正著、打回原形。既要衝破規則的限制,卻又不能將其摧毀,這可是每一位雜誌作家的夢想,只要他還不算是個無可救藥的僱傭文人。在我的小說裡也有些東西我想改掉或是統統去掉。這麼做看似簡單,但只要一試你就會發現自己根本無能為力——既不會帶來明顯的改善,又會毀了原本好的地方。因為當時的心境和一派天真的狀態已再難找回,而以前一無所有的時候那種單純原始的熱情現如今也少了很多。作家寫小說的手藝或是技法多一分,寫作的需求或是慾望就會少一分。到了最後,他縱然一身本事,卻什麼也寫不出來了。
至於這些小說的文學水平,既然已由聲名卓然的出版商付梓,那麼我便有權假設自己無需過分謙虛到令人生厭的地步了。我雖然是一名作家,卻從不曾被那種極度的一本正經所附體,這可是寫作這門手藝中令人難以忍受的特性之一。而且幸運的是,我並不覺得「前人的娛樂文學是文學,今人卻只應寫啟智文學」,這也太勢利了。在漫畫的單音節幽默和貧血文人的欲言又止、猶抱琵琶之間,還有一片廣闊天地,而推理小說有可能(也有可能不會)成為矗立其中的重要里程碑。有些人對任何型別的推理小說都「愛無力」。也有一些人只愛看俊男靚女的愛恨情仇(「瓊斯太太,多迷人的女人!誰能想到她會拿肉鋸把老公的腦袋割下來!她老公多帥啊!」)。有人覺得暴力和虐待可以互換。也有人認為偵探小說只能算是亞文學作品,僅僅是由於它沒有習慣性地把自己繞在附屬從句裡出不來,或是亂用標點和虛擬假設語氣。還有人只在疲憊和生病的時候才看偵探小說,而且從他們買書的數量來看,肯定絕大多數時間要麼累著要麼病著。有人是推理迷(我在之前的文章裡專門討論過這種人),還有人滿腦子都是男歡女愛,燒得滾燙的小腦袋壓根兒無法相信,小說裡的偵探只是有幾分魅力罷了,但絕不是什麼卡薩諾瓦。前一種人需要的是一整張格雷斯洛普莊園的平面圖,書房、軍火庫、大廳和樓梯間都標示一清,當然還要標出通往陰森小房間的過道:正是在那個小房間裡,嘴唇薄薄的男管家一言不發地擦拭著喬治王時代的銀器,耳邊傳來死亡的低吟。而後者認為兩點間最短的距離是從金髮美人到床榻。
任何一個作家都無法取悅所有的讀者,也沒有這個必要。這本書裡的小說絕對沒想過在10到15年以後還能討讀者喜歡。推理小說不是那種需要顧影自憐活在過去的作品,對經典作品的狂熱擁躉也敬謝不敏。也許在世的作家裡沒有幾個能寫出比《亨利·埃斯蒙德》更好的歷史小說,或是比《黃金時代》更好的兒童文學作品,也寫不出比《包法利夫人》更為犀利的社會小品文、比《波英頓的珍藏品》還要簡潔優美的意識流作品和比《戰爭與和平》或《卡拉馬佐夫兄弟》還要壯闊、豐滿的組圖式作品。但要寫出比《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或是《一封失竊的信》真實可信一些的推理小說卻並非難事——應該說時至今日,要想寫得不比它們好都難。並不存在犯罪和偵查的「經典作品」,一部也沒有。在其參考範圍內,評判一部作品是否「經典」的唯一標準,就是看它是不是窮盡了所屬文體的一切可能性,其他作品再難出其右。推理故事或是小說中能做到這一點的尚無其一,就連線近這個標準的也寥若晨星。這也是那些自詡理智的傢伙仍在繼續攻打咱們的大本營的主要原因之一。
加利福尼亞州拉由拉市
1950年2月15日
《黑色面具》(iblackmask/i)是創立於1920年的美國通俗文學雜誌,雷蒙德·錢德勒本人的第一篇短篇小說《勒索者不開槍》(iblackmailersdon’tshoot/i)也於1933年發表於該雜誌上。
卡薩諾瓦(casanova,1725-1798),義大利冒險家,風流浪子。
《亨利·埃斯蒙德》(ihenryesmond/i)是英國小說家威廉·梅克比斯·薩克雷(williammakepeacethackeray,1811-1863)寫於1852年的歷史小說,以18世紀初英國對外戰爭和保王黨的復辟活動為背景。
《黃金時代》(ithegoldenage/i)是英國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kennethgrahame,1859-1932)出版於1895年的兒童文學作品。
《包法利夫人》(imadamebovary/i)為法國19世紀現實主義文學大師福樓拜的成名作和代表作。
《波英頓的珍藏品》(ithespoilsofpoynton/i)為美國小說家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1843-1916)代表作之一。
《戰爭與和平》(iwarandpeace/i)是俄羅斯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leonikolayevichtolstoy,1828-1910)的代表作之一,自問世以來,一直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之一。
《卡拉馬佐夫兄弟》(ibrotherskaramazov/i)是俄羅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mikhailovichdostoyevsky,1821-1881)創作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常被認為是他一生文學創作的巔峰之作。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ithehoundofthebaskervilles/i)是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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