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阿爾漢布拉吃過早飯,我給車加了油。我們駛出七十號公路,超過一輛又一輛卡車,進入綿延不斷的牧區。車是我在開。德加莫窩在一角,鬱鬱寡歡,雙手深深插在口袋裡。
眼前成排粗壯筆直的橘樹飛掠過去,猶如疾轉的車輪輻條。我聽著輪胎磨地的嘎嘎聲,感到又累又倦,畢竟睡得太少,情緒波動又太大。
我們到了聖迪馬斯南邊的坡腳下,開上那條漫漫長坡便是山脊,下山就到波莫納市了。這裡是多霧地區的最盡頭,往後便是半沙漠區域,那裡早上的太陽明亮、乾澀得一如陳年雪利酒,中午則如火爐般灼燙,到了晚上溫度驟降,好比磚頭倏地從天而落。
德加莫嘴角插了根火柴,簡直是嗤笑著說道:
「韋伯昨晚讓我吃癟了。他說他在跟你談話啥的。」
我不作聲。他看看我,又看向別處了。他一隻手朝外揮著。「這鬼地方白送我我都不要住。大清老早的,空氣已經臭了。」
「很快就到安大略了。等轉上山麓大道,你會看到全世界最美的五英里銀樺樹。」
「看到的全是消防龍頭我也分不出來。」德加莫說。
我們到了城中心,在歐幾里得大街向北轉,沿著那條美輪美奐的幹道行駛。德加莫對那些銀樺樹一頓奚落。
片刻之後他說:「那湖裡淹死的是我的女人。自打聽說她死了,我腦子就一直是亂的。眼前盡是血紅。要是切斯那傢伙落到我手裡——」
「你惹的麻煩夠多了,」我說,「她殺了阿爾默的老婆,可你不抓她。」
我直視著擋風玻璃。我知道他的頭動了一下,眼睛死死盯著我。我不知道他的手在幹嗎。也不知道他臉上的表情。過了良久,他開口了。他的話從嘴角的牙縫裡擠出來,一邊擠一邊在鬧彆扭似的。
「你是有點瘋了還是咋的?」
「沒有,」我說,「你也沒瘋。你再清楚不過,弗洛倫斯·阿爾默並沒有下床走到車庫去。你知道她是被人抱去的。所以塔列才偷走她的舞鞋,那隻鞋從來沒有沾過水泥地,這些你都知道。你也知道阿爾默在康狄的賭場裡給他老婆胳臂上打了一針,那一針剛剛好,絲毫沒有過頭。給胳臂打針他拿手,好比你揍起流落街頭的窮光蛋來駕輕就熟。你知道阿爾默沒有用嗎啡殺妻,而且就算他想殺她,最不可能採取的辦法就是打嗎啡。但你知道殺她的另有其人,阿爾默只是把她抱進車庫放在地上——嚴格說來,人還活著,還能吸進一氧化碳,可從醫學上講,跟死了沒氣兒了沒啥區別。你統統知道。」
德加莫輕聲說道:「老弟,你是靠什麼本事才活這麼久的?」
我說:「靠的是不常上當受騙,也敢跟職業流氓叫叫板。只有小人才會像阿爾默那樣心狠手辣,只有心事重重、嚇破膽的小人才見不得日光。嚴格說來,他甚至很可能有謀殺之嫌。我看問題始終沒解決乾淨。真要他證明她當時已陷入無可救藥的深度昏迷的話,那可有的他好受了。但至於誰是實際意義上的真兇,你知道是那個姑娘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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