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罐維柯丁止痛藥擺在浴室的洗臉檯上,瓶蓋不見了。媽媽的房間門關著。約翰尼嘎吱一聲開啟門,發現房裡一片昏暗,媽媽躲在被窩裡一動也不動。他聽到她嘶嘶的呼吸聲,除此之外,房間裡一片死寂。他關上門,然後走進自己房間。
他床底下有一個行李箱,箱子的皮面已經龜裂,鉸鏈已經氧化變黑,失去了光澤,而且皮帶斷了一條。然而,約翰尼一直收著那個行李箱,因為那是曾祖父留下來的。行李箱很大,四四方方,上面還有姓名首字母的圖案。雖然圖案已經磨損褪色,不過,如果從側邊斜斜看過去,約翰尼還能看得出圖案上的幾個字母是jpm。也就是約翰尼·潘德爾頓·梅里蒙。他的名字和曾祖父一模一樣。
他把行李箱從床底下拖出來,擺到床上,解開最底下那個皮帶扣,然後嘎吱一聲掀開箱蓋,讓箱蓋靠到牆上。箱蓋圓弧形的內側貼了十二張照片,還有一張拼貼畫。那些照片多半是妹妹的照片,不過有幾張是他和妹妹的合照。兩個人看起來真的很像雙胞胎,一模一樣的長相,一模一樣的微笑。他輕輕摸著其中一張照片,然後繼續看另外幾張。他爸爸的照片。斯賓塞·梅里蒙塊頭很大,牙齒很整齊,臉上帶著淡淡的微笑。他是營造商,手心的皮膚很粗糙,人看起來很沉穩,充滿自信,而且很有正義感。最後這一點最令約翰尼自豪。能夠當他的兒子,約翰尼感到很榮幸。他教了約翰尼很多東西,比如說,他教他學會開車,教他做人要抬頭挺胸,教他如何做出明快正確的決定。他爸爸讓他明白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教會他如何在這個世界安身立命。爸爸讓他明白,人世間什麼是值得相信的。爸爸告訴他,對某些事物要有堅定的信念。比如,對家庭,對上帝,對人群和社會。從爸爸身上,約翰尼學會了什麼叫作男人。這一切,都是他從爸爸身上學到的。
沒想到,最後爸爸竟然拋下他們走了。
如今,約翰尼不由得開始懷疑爸爸教他的一切。他曾經深信不疑的一切。他開始認為,上帝根本不在乎那些受苦受難的人,不在乎他們這樣的小人物。天底下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公理正義,沒有因果報應。碰到困難的時候,街坊鄰居沒有人會伸出援手,而且,脆弱無助的人根本沒有生存的餘地。爸爸教他的一切,全是狗屁。什麼教會,什麼警察,甚至媽媽——他們都沒辦法把妹妹找回來。他們根本沒有能力。這一年來,約翰尼對人生有了新的領悟。他終於明白了一個殘酷的道理:一切只能靠自己。
反正,人世間就是這麼回事。你曾經深信不疑的一切,到頭來卻化為泡影。力量是一種虛幻的想象,信仰純屬狗屁。但那又怎麼樣?昔日那個明朗燦爛的世界,如今變成了一個冷酷的世界,猶如一團令人窒息的迷霧。但那又怎麼樣?人生本來就是這樣。而且,約翰尼領悟到人生的新法則。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可以信任,除了他自己。所以,他的所作所為完全依循這個法則。這是他的人生道路,他的選擇,而且,永遠不要回頭。
他仔細打量爸爸那幾張照片。有一張是他爸爸坐在一部小貨車的駕駛座上,戴著太陽眼鏡,面帶微笑。另一張是他站在屋頂上,動作看起來很靈敏,腰上圍著一條工具腰帶,腰帶的一邊垂得特別低。他看起來好強壯:結實的下巴,寬闊的肩膀,滿臉濃密的絡腮鬍。約翰尼看著那些照片,心裡一直在想,自己究竟有什麼地方像爸爸。但他實在太瘦小,太蒼白,看起來一點也不強壯。不過,那只是外表。
他的心很堅強。
他告訴自己:有一天我一定會很強壯。
但他實在不是那麼有把握。所以,他就不再想了。他內心深處有一個很微弱的聲音在對他說話。一個小孩子的聲音。他刻意不去聽那個聲音。他用力一咬牙,又伸手去摸摸那幾張照片。他告訴自己,不要再看了。於是,他閉上眼睛。過了一會兒,當他再度睜開眼睛的時候,那種失落感已經消失了。
他並不孤單。
行李箱裡裝的都是阿莉莎最心愛的東西。如果有一天她回來了,她一定會急著要找這些東西。接著,他開始把那些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她的日記。他沒有偷看。兩隻動物布玩偶。那是從小陪她一起長大的。三本相簿。一本畢業紀念冊。幾張她最心愛的唱片。一個裝滿了小紙條的小箱子。那些紙條都是她在學校裡和幾個死黨傳來傳去的悄悄話,她寶貝得要命。
好幾次,媽媽問約翰尼箱子裡裝的是什麼東西,可是約翰尼不敢告訴她。要是哪天她吃錯什麼藥,哪根筋不對,他實在不敢想象那會有什麼後果。那些東西可能會被她拿去丟掉,或是拿到後院一把火燒掉,然後像殭屍一樣愣愣地站在旁邊看,或是聲嘶力竭地大叫,說看到那些東西,想到阿莉莎,太痛苦了。她曾經出現過那樣的反應。有一次是她看到幾張爸爸的照片,有一次是她看到妹妹房間裡那些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後來,過了一個晚上,東西忽然都不見了,彷彿被黑夜吞噬了,彷彿被媽媽內心的暴風雨席捲而去。
箱子最底下有一個綠色的檔案夾,裡面是薄薄的一疊地圖,還有一張阿莉莎的照片。約翰尼把照片擺到旁邊,把那些地圖拿出來攤在床上。有一張是本縣的大比例尺地圖,顯示出這座小城在北卡羅來納州東部各縣中的地理位置。小城的位置不完全在沙丘地帶,不完全在山麓地帶,也不完全屬於平原。小城距離首府羅利市有兩小時的車程,距離海邊大概一小時。本縣北部是一片荒野:森林、沼澤,還有一條長達三十英里的狹長花崗岩地形。有人曾經在那裡挖金礦。有一條河從北邊一路向南延伸,把整個縣切成兩半,其中有一小段流經小城,長度大約幾英里。小城西邊是肥沃的黑土區,很適合栽種葡萄和穀物。東邊是沙丘地,有一大片新月形的狹長地帶被開闢成高檔的高爾夫球場。再過去,一路上會接連經過幾個小鎮。那些小鎮貧窮荒涼,幾乎快看不到人煙了。約翰尼曾經路過其中幾個小鎮,印象中,那裡雜草叢生,到處都是廢棄的工廠、小酒館、排水溝,有些穿著破破爛爛的人坐在陰涼的地方,從牛皮紙袋裡拿出酒瓶,仰頭就灌。過了最後一個小鎮,再走五十英里就到了威爾明頓市。那是一個緊鄰大西洋的古老城市。
約翰尼把那張大地圖塞回檔案夾裡。其他幾張都是小城的地圖,上面畫了詳細的街道。有幾條街用紅墨水圈起來,某些特定門號上還畫了小小的x記號。地圖邊緣還有他手寫的標記。有些地區他還沒去過。有些地區他已經地毯式地清查過。他看著地圖上的小城西區,心裡想,不知道剛剛傑克說的是哪個部分。待會兒一定要找他問清楚。
約翰尼又看了一會兒地圖,然後把地圖折起來丟到旁邊。接著,他開始把阿莉莎的東西一樣一樣放回箱子裡,把箱子塞回床底下。然後,他拿起那張妹妹的大照片,把一支紅筆塞進褲子後口袋。
他走出門口,正要鎖門的時候,忽然看到那輛小貨車從馬路轉進他家的車道上。車子的引擎蓋上有好幾塊大小不一的油漆剝落的痕跡。右前輪的擋泥板破破爛爛鏽痕累累。車子開上車道的時候,整個車身震得很厲害。約翰尼忽然感到一陣厭惡。他立刻轉身,把地圖摺好塞進後口袋,和紅筆塞在一起。不過,照片還拿在手上,因為他怕照片會變皺。小貨車一停好,約翰尼看到車窗上閃了一下藍光,接著窗玻璃就降了下來。車裡的人滿臉浮腫,臉色蒼白。
「上車。」那個人說。
約翰尼走下門前的小斜坡,走過一小片草地,走到車道前端的盡頭。「什麼事,史蒂夫?」
「你應該叫我史蒂夫叔叔吧?」
「你不是我叔叔。」
這時車門嘎吱一聲開啟了,那個人跳下車。他穿著一套藍色的連身制服,肩頭有一塊金色的補丁,腰帶是黑色的,看起來很重。「我是你爸爸的堂弟,可以算得上是一家人了,更何況,你從三歲的時候開始不就一直叫我叔叔嗎?」
「如果是叔叔,那就是一家人了。所謂一家人,意思就是要互相幫助。我們已經整整六個禮拜沒看到你了,更早那一次隔了整整一個月。說是一家人,你人在哪裡?」
史蒂夫大拇指扣在腰帶上。塑膠材質的腰帶繃得很緊,被他的大拇指一壓,嘎吱嘎吱響了幾聲。「約翰尼,你媽攀上了一頭肥羊,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啦。」他揮揮手,「住的房子不用錢,不必工作,嘿,小子,人家男朋友都已經幫她打點好了,還用得著我嗎?人家可是比我強一千倍。購物中心是他開的,電影院也是他開的,我們這個小城大概有一大半是他的資產。老天,我才不會那麼不識相,破壞人家好事。」
「破壞人家好事?」約翰尼簡直不敢相信他堂叔會說出這種話。
「我不是——」
「我不知道你這麼怕他。」約翰尼口氣很不屑。
「我拿的是人家的薪水。他手底下養了四百個人,我也是其中之一。假如說他對你媽媽動粗或什麼的,那還有話說,問題是,他不是花錢在供養你媽嗎?既然如此,我幹嗎不識相,破壞人家的好事?你爸爸一定明白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