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不去半月灣的話,你就完了!」我這樣跟他保證,隨便他怎麼理解這個威脅。
當然,沒堅持幾分鐘他就拿錢走了。每回找他辦事都要先為開銷爭執一番,這是例行前奏。
豬仔走後,我靠回椅子,為這事兒抽了五六支法蒂瑪香菸。先是女孩拿了兩萬塊跑掉,然後詩人也走了,而且兩個都到了白色木屋——不管是不是長住。表面看來事情很明顯。女孩要潘本借用他姐夫的戶頭開張假支票,然後經過目前我還無法確定的步驟以後,他們一起逃跑了。
還有兩個沒有落實的細節。一是找到幫女孩寄信給潘本的同夥,女孩的行李也是他打理的,這件事巴爾的摩分社正在辦。二是我查到有人從女孩的公寓坐計程車到侯爵旅館,那人是誰?
第二點也許跟這件事無關,也許有關。要是我能找到侯爵旅館和白色木屋之間的關聯,或許就可以前後串出個名堂來。我翻了翻電話簿最後幾頁,找到了白色木屋的電話號碼,然後我就去了侯爵旅館。我到達時,認出在總機值班的女孩恰好以前和我有過交易。「是誰一直在撥半月灣的號啊?」我問她。
「老天!」她仰靠在椅子上,白裡透粉的手輕輕掠過她前額上抹過髮膠的大波浪紅頭髮,「我已經夠忙的了,怎麼可能記住每一個打進來的電話?這兒又不是出租公寓,我們一個星期可不止一通電話。」
「你們可沒有很多打給半月灣的電話,」我堅持道,一隻胳膊肘撐在櫃檯上,一張折起來的五塊錢鈔票在手裡若隱若現,「最近有過的話,你應該記得。」
「我看看吧。」她嘆了口氣,一副不抱什麼希望然而盡力而為的模樣。
她翻了翻手上的一沓紙條。
「這兒有一次——五二二號房打出去的,兩個星期前。」
「打什麼號碼?」
「半月灣五十一號。」
那就是白色木屋的號碼,我把那五塊錢遞過去。
「五二二的客人是長住嗎?」
「是的,科爾克斯先生,已經住了三四個月。」
「他是幹什麼的?」
「不知道。要是問我的話,我會說他是一個百分之百的紳士。」
「不錯嘛。他長什麼樣?」
「是個年輕人,不過頭髮開始白了。皮膚有點黑,很帥,像個電影明星。」
五二二房的鑰匙掛在架子上屬於它的位置。我在一個能看得著它的地方坐下來。大概一個小時以後,有個職員取下那把鑰匙,遞給一個人。這人長得還真像電影明星,三十歲左右,皮膚黝黑,頭髮黑亮,兩鬢有點發白。他足有六英尺高,穿著時髦,身材挺拔。
他拿了鑰匙便消失在電梯裡。
我當時就打電話到社裡,請老頭派迪克·弗利過來。十分鐘後,迪克到了。他是一隻加拿大小蝦米——不到一百一十磅。雖然我見過無數會盯梢的人,但他是我見過的最出色的。
「幫我跟蹤個傢伙,」我跟迪克說,「名叫科爾克斯,住五二二號房。你先到外頭轉轉,到時候我會把他指給你看。」我回到大廳,又等了些時候。
八點鐘時,科爾克斯下樓離開旅館。我跟了他半條街——遠到可以把他轉交給迪克——然後回家。以防萬一豬仔格勞想跟我聯絡,我一直待在電話旁邊。當晚他沒打電話。
第二天早晨我到社裡時,迪克正在等我。
「運氣怎麼樣?」我問。
「倒霉透了!」小個子加拿大人情緒不穩時,講話就像發電報一樣簡潔,這會兒他可真是惱了,「過兩個路口就把我甩了,只看到了計程車。」
「你說他發現了嗎?」
「沒有,腦子靈光,打保險牌。」
「那就再盯一次吧。最好準備一輛車,免得到時候他又耍那一招。」
迪克出去時電話響了。是豬仔格勞,打的是社裡沒登記的號碼。「挖到什麼了嗎?」我問。
「多著呢!」他誇口道。
「很好!你在城裡嗎?」
「在。」
「二十分鐘後在我房裡見。」我說。
這個長著一張白臉的線民走進來時一副飄飄然的樣子。他大搖大擺地穿過我沒鎖的門,邁著舞蹈般的步伐,總是在抽動的嘴角這會兒帶著冷笑,活像全能全知的所羅門王再世。
「小子,我幫你弄妥啦,」他吹牛道,「對我來說是小事一樁。我去了那裡,跟所有知道點兒什麼的人都聊過,能看的也都看了。我用x光掃描了整個賊窩,我可是——」
「嗯,」我打斷他,「恭喜恭喜,不過請問你到底發現了什麼?」
「我正要說呢。」他抬起一隻髒手,好像交警指揮交通,「不要急,我會一五一十全告訴你的。」
「當然,」我說,「我知道你很能幹,有你幫我辦事我真是幸運。不過請問潘本在那兒嗎?」
「我就要說到那裡了。我去了那邊以後——」
「你到底看到潘本沒有?」
「我正在說啊,我去了那邊以後——」
「豬仔,」我說,「你幹了什麼我他媽的才懶得管,你看到潘本沒有?」
「看到了,我看到他了。」
「好!告訴我你看到了什麼?」
「他在錫星那兒住。他,還有你給我的那張照片上的女人都在。她在那兒待了一個月了。我沒瞧見她,不過有個小弟跟我提起過。潘本是我親眼看見的。他們不常露面,老在他們住的地方待著不出來,那地方是錫星給他們住的。潘本從星期天開始就待在那兒了。我去了那邊以後——」
「打聽出那個女孩是誰了嗎?他們在那兒幹什麼?」
「沒,我去了那邊以後——」
「行了,今晚你再去一趟那邊。等你確定潘本還在那兒沒走,就打電話給我。別搞砸了,我可不想跑到那兒把他們嚇得溜之大吉。打社裡沒登記的那個電話,不管誰接,都說你要晚點兒才能回城——意思就是潘本還在那兒。所以你即使從喬普林的店打出來,也不會走漏風聲。」
「我還要現金,」他站起來時說道,「花費——」
「我會幫你填表申請的,」我答應道,「現在滾吧,今晚你一確定潘本在那兒,就通知我。」
然後我去了阿克斯福德的辦公室。「我看我找到線索了,」我告訴百萬富翁,「希望今晚能讓你跟他談談。我的人說他昨晚在白色木屋,也許就住在那兒。要是他今晚也在那裡,我就帶你過去——如果你想去的話。」
「為什麼不現在去?」
「不行,那地方白天死氣沉沉的,我的人在那兒晃太惹眼了,我不想讓你或者我自己冒任何風險。除非確定能面對面見到潘本,否則我們不去。」
「那你要我怎麼做?」
「今晚準備好一輛快車,我傳話過來就馬上出發。」
「沒問題,我五點半以後會在家。你準備好要走就打給我,我去接你。」
那天晚上九點半,我和阿克斯福德並肩坐在一輛大馬力進口車的前座上,一路風馳電掣開往半月灣。豬仔打過電話了。
一路上我們誰都沒怎麼講話,那輛怪獸般的進口車很快就把我們送到了那裡。阿克斯福德坐在駕駛座上,姿勢悠閒舒適,可我頭一次發現他有一個相當大的下巴。
白色木屋是棟很大的方形建築,用仿石材料建成。從公路上伸出的兩條弧形車道可以進入這裡,這兩條車道正好湊成一個半圓,公路本身是這個半圓的直徑。這個半圓形的中心是車棚,底下停了喬普林顧客的車子,周圍不是花圃就是灌木叢。我們開進這條半圓形車道的尾端,剛剛開始降低車速——
阿克斯福德猛踩剎車,龐然大物陡然停下,我們倆磕到了擋風玻璃——車子險些撞上一群突然聚攏過來的人。
車前燈打出的光圈照出一張張臉:蒼白的、飽受驚嚇的、鬼鬼祟祟的,還有帶著冷酷好奇心的。燈光逐漸照出一張張臉下面的肩膀和白色胳膊,然後是被暗淡的男人衣服映襯得很顯眼的亮色長袍和珠寶。
這是我的第一印象。等我把臉從擋風玻璃移開時,發現這堆人圍著一箇中心,那裡面有個東西。我站起來,想從眾人的頭頂看過去,可是什麼也看不到。
我從車道上跳下來,擠開人群穿過去。
有個男人趴在白色碎石路上,是個穿深色衣服的瘦子。就在他領子上頭,腦袋和脖子的交接處有個洞。我跪下去眯起眼睛看他的臉,然後又擠出人群,回到阿克斯福德剛剛下了車的地方——引擎還在轉。我說:「潘本死了——槍殺。」
阿克斯福德機械地脫下手套,摺好放進口袋。接著他點點頭,表示聽懂了我說的話,然後向詩人的屍體周圍的人群走去。我看著他消失在人群裡,於是到旁邊去找豬仔格勞。
我發現豬仔站在前廊上,背靠一根廊柱。我從他可以看到我的地方走過,繞到餐館側面比較隱蔽的地方。
豬仔在陰影裡走了過來。夜不涼,但他的牙齒在打戰。
「誰殺他的?」我逼問。
「不知道。」他發出哀聲,我這可是頭一回聽他承認自己什麼也不知道,「我在裡頭盯其他人。」
「什麼其他人?」
「錫星,還有個我沒見過的人,跟那女的在一起。我沒想到潘本要出去,因為他沒戴帽子。」
「這事兒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給你打了電話以後沒多久,那姑娘就和潘本從喬普林供他們隱藏的窩裡出來了,坐在前廊另一頭的一張桌子上,那邊挺黑的。他們吃了一會兒東西,然後另外那個男的就來了,和他們坐在一起。我不知道他叫什麼,不過我想我在城裡見過他,個子很高,打扮光鮮。」
應該是科爾克斯。
「他們聊了一會兒,然後喬普林也來了,他們圍著桌子一起聊天說笑。大概一刻鐘後,潘本站起來往裡走。我坐在一張桌子前盯他們,但那地方很擠,我怕我一走開桌子就會給別人佔了,所以我就沒跟那孩子。他沒戴帽子,我以為他不會上哪兒去。不過他一定是穿過房子從前頭出去了,因為沒多久就傳來了槍聲。我原以為是車子引擎逆火,接下來是車子突突開走的聲音,然後有人尖叫說外頭死了人,大家全往外跑去看,發現是潘本。」
「你確定潘本中槍的時候,喬普林、科爾克斯跟那個女孩都在桌旁?」
「錯不了,」豬仔說,「要是那個深色皮膚的男人叫科爾克斯的話。」
「他們現在人呢?」
「回喬普林的窩了。他們一看潘本被做掉,就回那兒去了。」
我對豬仔沒有幻想。我知道他有辦法出賣我,再為殺害詩人的兇手提供不在場證明。不過倒是有一點:要真的是喬普林、科爾克斯或者女孩聯手做掉了詩人,又買通了我的線民,那我絕不會有辦法證明兇案發生時他們不在酒店後面。喬普林有那麼一夥食客,他讓他們說任何話他們都會照辦,眼睛都不眨一下,所以後面應該會有十多個所謂的目擊者為他們作證。
所以我現在只能假設豬仔是忠於我的。「你看到迪克·弗利沒?」我問,因為是迪克在盯科爾克斯的梢。
「沒有。」
「去周圍看看,告訴他我上樓找喬普林談話了,讓他也上去。你別走遠了,萬一我想找你也找得到。」
我從一扇落地窗進去,穿過空空的舞池,上了通往錫星住處的樓梯。那個地方在後面的二樓,我知道路,以前來過。喬普林跟我是老朋友。
我這就上去嚇唬嚇唬他和他朋友,看看有沒有渺茫的機會問出什麼東西來——雖然我知道自己手上沒有他們的把柄。當然我可以從那個女孩下手,不過那就得對外宣告死掉的詩人偽造了他姐夫的簽名開了張支票,這可行不通。
「進來。」當我輕輕地敲了敲喬普林客廳的門,一個熟悉的深沉聲音說道。我推門而入。
錫星喬普林站在地板中間。他是個大塊頭,前任慣偷,肩膀厚實得超乎尋常,還有一張毫無表情的馬臉。他後頭坐著科爾克斯,一條腿搭在桌角。在他英俊的黑臉上,那抹玩味的微笑後面藏著機警。房間另一頭的應該是珍妮·迪蘭諾,那姑娘坐在一張大皮椅的扶手上。詩人說她很美,的確沒有誇大其詞。
「你!」喬普林一認出我,就馬上厭惡地吼道,「你他媽的想要什麼?」
「你有什麼?」
不過我的腦子可不在這種文字遊戲上,我在研究那姑娘。她看來好像有些眼熟——可我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也許我沒見過她,也許是看了太多次潘本給我的照片,產生了似曾相識的感覺。照片是會產生這種效果的。
與此同時,喬普林說話了:「我可沒時間浪費。」
我說:「要是你能把以前各個法官判你的刑期都省下來,加在一起可有不少時間呢。」
我以前在哪兒見過這女孩。她身材窈窕,一身發亮的藍袍,前胸、後背和胳膊都露了很多,也確實值得一露;橢圓臉蛋是標準的粉紅色,深棕色長髮垂下來。她眼睛分得很開,帶著一抹灰色,詩人比喻說像擦亮的銀器上的陰影,不是完全沒有道理。我研究起那個女孩來,她平靜地回望我,可我還是想不出來在哪兒見過她。科爾克斯還在桌角上耷拉著腿晃盪。
喬普林開始不耐煩了。「拜託你不要再死盯著她。說,你到底想怎樣?」他嚷道。
女孩笑起來,諷刺的微笑,露出小小的虎牙的一角,如剃鬚刀般尖利。看到那笑容,我認出來了!
她的頭髮和膚色騙了我。我最後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她的時候,她的臉像大理石一樣白,頭髮比較短,顏色像火焰。她跟一個老太太、三個男人和我,在土耳其街的一棟房子裡玩過捉迷藏——為的是某銀行小弟的兇殺案和價值十萬的失竊債券。因為她使了手腕,她的三個同夥當晚都死了,而第四個——那個中國人——後來也在福爾瑟姆監獄上了絞刑架。她當時的名字是艾薇拉,從她逃離那座房子的那個晚上起,我們搜遍了每一條邊境,甚至邊境以外,都沒有結果。
雖然我竭力掩飾,眼裡想必還是洩露了我認出她來了,因為這會兒她蛇一般迅疾地滑下了椅子扶手,朝我走來。她的眼睛現在看起來更像鋼而不是銀。
我掏出槍。
喬普林向我邁出半步。「你想幹什麼?」他吼道。
科爾克斯滑下桌子,一隻黑瘦的手在領帶上頭游移。
「想幹這個——」我告訴他們,「我認為兩個月前的一宗謀殺案和這姑娘有關,而且也許——我不確定——還包括今晚的。總之,我這就——」
我身後的電燈開關啪地響了一聲,房間頓時暗下來。
我動起來,朝哪個方向動無所謂,只要能離開熄燈前我站的那個位置就好。
我的後背碰到一堵牆,於是我停住腳,蹲下來。
「快,孩子!」從我覺得應該是門的地方傳來嘶啞的耳語。
但我認為這房間的兩扇門都是關著的,要是開著的話,應該會露出灰色的長方形。大家都在暗中跑,不過沒有一個擋在我跟灰暗的方形窗中間。
我前面有個什麼東西咔嚓響了一聲。那咔嚓聲好像太輕了,不像是手槍開啟保險,不過有可能是開彈簧刀的聲音,接著我便想起了錫星喬普林對這種武器有偏好。
「走吧!」嘶啞的耳語像拳頭一樣打破了黑暗。
腳步聲;被捂住了,聽不分明……有個聲音在不遠處……
一隻強有力的手突然掐住我的肩膀,肌肉發達的身體緊緊壓住了我。我拿槍用力支開他,聽到一聲哀號。
那隻手從我的肩膀移向脖子。
我用膝蓋撞了他一下,又聽到一聲哀號。
我身體一側的某處覺得火燒火燎的。
我又拿槍猛戳了一下——等槍口擺脫那擋住它的軟軟的障礙物以後,我把槍抽回,按下扳機。槍響聲。我聽到了喬普林的聲音,帶著實事求是的驚奇:「他媽的!打中我了。」
我猛地跳起身,向一扇開啟的透出暗淡黃光的門走去。我沒聽到有人走掉,因為我太忙了。不過我知道喬普林壓在我身上時,其他人都趁機溜走了。
我邊跳邊滑,一步幾個臺階地從樓梯上跑下來,一個人也沒看到。我跳到舞廳地板上時,有個小弟擋了我的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我沒問,直接用槍柄打他的臉,然後繼續走。我跳過一條伸出來絆我的腿,到了門外我又打傷了一張臉。
然後我就到了門外半圓形的車道上。車道另一頭,一道紅色車尾燈拐向東,朝鄉間大路開走了。
我朝阿克斯福德的車飛奔時,注意到潘本的屍體已經被抬走了。有幾個人還圍在他躺過的地方,此時他們張大了嘴吃驚地看著我。
車子跟阿克斯福德下車時一樣,引擎還在轉。我開車繞過花圃上了公路,筆直朝東開去。五分鐘後,我又瞥見了車尾燈的紅點。
我開的這輛車比我這輩子需要的馬力都大,超過了我能處理的範圍。我不知道前頭那輛開得有多快,不過我追上去時,感覺它好像一直沒動似的。
一英里半,或許兩英里——
突然,一個男人出現在前邊的路面上,我的車燈還照不著他。但下一瞬間車燈已經照到他了,是豬仔格勞!
豬仔格勞站在路中央看著我,一手一把自動手槍,閃著暗淡的金屬光。
他手裡的槍好像發出微紅,然後又在我車頭燈的照耀下轉暗——先發亮後轉暗,就像廣告招牌上的兩個燈泡一樣。
擋風玻璃在我周圍變得粉碎。
豬仔格勞——這位線民的名字在太平洋海岸由南到北都是懦夫的代號——站在路中心,對著朝他衝去的金屬流星開槍……
我沒看到結局。
我坦白承認,他死灰色的臉出現在我的散熱器上時,我閉上了眼睛。我坐下的金屬怪獸抖了一下——不是很厲害——然後前頭的路又空了,除了那飛馳的紅燈。我的擋風玻璃沒了,風猛吹著我沒戴帽子的頭,吹得我眯起的眼睛流出了眼淚。
沒多久我發現我在自言自語:「那是豬仔,那是豬仔。」簡直不可思議。他出賣我不奇怪,這是意料之中的。他偷偷跟我上樓把燈關掉也不足為奇。不過對他來說,直挺挺地站在那兒,死在——
前頭的車掃來一道橘黃色的光,打斷了我的驚異。子彈離我很遠——從一輛開著的車朝另一輛開著的車射擊,想射準可不容易。不過照我現在的速度看,要不了多久我就會近到成了可以射得到的靶子。
我開啟儀表板上的探照燈。燈光還沒打到前頭的車,不過我可以看清是女孩在開車,科爾克斯坐在她旁邊轉著身看我。那是輛黃色單排座敞篷車。
我慢下來一點。跟科爾克斯對決我處於下風,因為我得一邊開車一邊射擊。我的上策是和他們保持距離,直到抵達某個小鎮——總會到的,現在還不到午夜。隨便哪個鎮,街上總會有人,還有警察。到時候我加速趕上,佔上風的機會比較大。
這樣開了幾里路以後,我的獵物識破了我的策略。黃色敞篷車慢下來,晃了晃,然後橫堵在路上。科爾克斯和女孩馬上下了車,蹲在他們的路障後頭。
我有股衝過去把他們撞成爛泥的慾望,不過那慾望不是很強。等那短短的念頭過了,我踩了剎車,然後摸索著開啟探照燈,讓對方的敞篷車整個暴露在強光下。
敞篷車的輪子附近射來一道光,探照燈猛地晃動,不過沒打到燈玻璃。當然這是他們的第一目標,然後……
我縮在車裡,脫下鞋子和外套,等著擊破燈玻璃的那顆子彈。
第三顆子彈打碎了探照燈。
我關掉其他燈,跳到路上。等我停住腳步蹲下來的時候,已經靠著黃色敞篷車朝我的一邊了。這把戲實在是安全容易。
女孩和科爾克斯一直藉著大燈打出的強光看東西。等那燈突然滅掉,周圍的弱光也跟著沒了,他們就置身於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這一來他們的眼睛至少要花一分鐘才能適應灰暗的夜色。我穿了長襪的腳在碎石路上悄沒聲息,現在我們中間只橫了輛敞篷車——我知道這一點,他們不知道。
科爾克斯在靠近散熱器的地方輕聲說:「我從壕溝過去把他幹掉,你偶爾朝他開幾槍,給他點事兒做。」
「我看不到他。」女孩抗議道。
「你的眼睛馬上就能適應,反正朝車子開槍就是了。」
女孩對著空空的旅行車放槍時,我移向散熱器。
科爾克斯四肢著地,向著這條路南側的壕溝匍匐前進。我站起身,準備跳起來拿槍敲他的後腦勺。我不想殺他,可我想趕緊把他制住。待會兒還有女孩得對付,而她少說也跟他一樣危險。
我鉚足力正要跳,也許是出於獵物的本能,科爾克斯扭過頭來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個很有殺傷力的陰影。
我沒跳,開了火。
我沒去看我是否打中了他,那樣的距離失誤的可能太小。我彎下腰,溜回敞篷車後座我原來待的那個位置,然後等著。
女孩做了我在她那個位置也會做的事:她沒開槍,也沒轉移到開槍的方向。她以為我比科爾克斯搶先到了壕溝,幹掉了他,並以為我的下一步是繞過車子到她後頭去。為了防範這一點,她繞過敞篷車,好從車子靠近阿克斯福德車的那一面突襲我。
等她偷偷繞個彎過來,小巧精緻的鼻子恰巧湊到我伸出去等著她的槍口上。
她小聲地尖叫。
女人有時不講理——槍都抵在身上了,她們可能還不當回事。所以我就攥住她拿槍的手——算我幸運,她扣下扳機的時候我的手正要抓到她的槍,一節食指卡在了扳機和扳機護弓之間。我把槍從她手裡扭出來,解放了我的手指頭。
不過她還沒放棄。我站在那兒,槍口離她身體不到四英寸,她竟然轉過身朝北邊黑洞似的樹叢跑去。
這種不專業的步驟讓我愣住了。等我回過神來,我把她跟我的槍都裝進口袋,起步追她,每跑一步,襪底就多扯破一些。
我抓到她的時候,她正想翻過一道鐵籬笆。
「別鬧了,行嗎?」我生氣地說,左手指鉗住她的手腕,領著她回到敞篷車,「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別跟個孩子似的!」
「你弄痛我的胳膊了。」
我知道我沒弄痛她的胳膊,而且我知道這女孩是四件——也許是五件命案的直接原因,不過我還是鬆了攥住她手腕的力量,差不多就像朋友握著她一樣。她走回敞篷車時還算心甘情願。我一手抓著她的手腕,一手把燈開啟。科爾克斯躺在車頭燈的強光底下,縮成一團,臉朝下,一隻膝蓋壓在身子底下。
我拖著女孩直接對著強光。
「現在就站在那兒,」我說,「乖乖的別動,你動一下,我就打掉你一條腿。」我很認真。
我找到科爾克斯的槍,放進口袋裡,跪在他旁邊。
他死了,鎖骨上方有一個彈孔。
「他——」她的嘴在抖。
「嗯。」
她低頭看他,稍稍哆嗦了一下。
「可憐的費格。」她小聲說。
我已經多次提到這女孩很美,而現在站在車頭燈發出的耀眼白光底下,她看來不只是美。就算在我這種缺乏想象力,每天忙著抓小偷的中年人的腦袋裡,她也會引發瘋狂的想法。她實在是——
總之,我想大概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對她齜牙咧嘴地說道:「對,可憐的費格,還有可憐的胡克,還有可憐的泰,還有可憐的洛杉磯銀行小弟,還有可憐的伯克。」我一一說出我知道的那些因為愛她而死的男人。
她沒有生氣。她灰色的大眼睛抬起來,看著我的目光讓我無法測度。濃密棕發下——我知道是假髮——那張可愛的鵝蛋臉看起來有些憂傷。
「我想你是以為——」她開口道。
不過我已經受夠這些了,我的脊椎不舒服。
「走吧,」我說,「現在我們只能先留下科爾克斯跟敞篷車在這兒不管了。」
她沒說話,跟著我走到阿克斯福德的龐大汽車前。我係鞋帶時她就默默坐著,我在後座幫她找到一件袍子。
「披上吧,擋風玻璃沒了,會很涼。」
她默默地照著我說的做了。可是等我開過敞篷車後面,調直車身,再度上路朝東開以後,她把一隻手放在我的胳膊上。
「不是要回白色木屋嗎?」
「不,紅木城——郡立監獄。」
開了或許一英里遠,我都沒看她,可我知道她正在研究我有些臃腫的側臉。她的手又擱到我前臂上,向我湊過來,呼吸暖暖地吹到我臉上。「你停一分鐘好嗎?有件事——有些事我想告訴你。」
我把車停在路邊一塊堅硬的空地上,在座位上稍稍扭過身子,好更直接地面對她。
「你開口以前,」我告訴她,「我希望你知道,我們停在這兒你只能談潘本,要是岔開話題,我就一路開到紅木城。」
「你連洛杉磯的事都沒興趣嗎?」
「沒有,那個案子已經了結了。你跟胡克·里約丹還有陶泰中、奎爾夫婦對銀行小弟的死負同等責任——雖然是胡克動的手。胡克和奎爾夫婦在我們的土耳其街狂歡夜就死了,泰上個月上了絞刑架。現在我逮著你了。我們有足夠的證據絞死泰,不利於你的證據則更多。那案子結了,完全徹底結了。如果你想告訴我潘本的事,我會聽,否則——」
我手伸向引擎啟動器。
她的手指壓在我的胳膊上止住我。
「我是要告訴你那件事,」她急切地說,「我要你知道事情真相。你會把我帶到紅木城,我知道。不要以為我還指望——我還抱了什麼傻念頭。我只是要你知道這件事的真相。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特別在意你的想法,可是——」
她的聲音小下來,然後聽不到了。
然後她又迅速開口說起來,好像擔心故事沒講完就被打斷似的。她身體微微前傾,所以那美麗的鵝蛋臉都快貼到我臉上了。
「那天晚上我跑出土耳其街的房子以後——當時你還在跟泰奮戰——我打算離開舊金山。我有兩千塊錢,夠我逃到任何地方了。接著我又想到,逃跑可能是你們意料之中的,所以最安全的辦法就是待在這兒不走。女人要改變外貌不難。我以前留的是紅色短髮,白皮膚,穿灰衣服。我只不過染了頭髮,買了這些假髮讓頭髮看起來長一些,往臉上抹了點兒顏色,再買幾件暗色衣服,然後用珍妮·迪蘭諾的名字在阿什伯裡大道租了間公寓,就這樣我成了一個全新的人。」
「雖然我知道自己隨便去哪兒都不會被認出來的,不過我覺得還是暫時待在家裡比較安心。為了打發時間,我讀了很多東西。這也是我碰巧看到伯克的書的原因。你讀詩嗎?」
我搖搖頭。就在這時,一輛朝半月灣開去的汽車躍入眼簾——那是我們離開白色木屋後看到的第一輛車。她等車子開過以後又接著說,速度仍然很快。
「伯克當然不是天才,不過他寫的某些東西有一點……引起了我的共鳴。我寫了張字條告訴他我有多喜歡那些東西,寄給了他的出版商。幾天後我收到了伯克的回信,得知他住在舊金山。之前我並不知道這一點。」
「我們書信往返幾次,他問我能不能來訪,所以我們見了面。我不知道當時我愛不愛他,就連開頭時也不清楚。我很喜歡他,再說他對我熱情無比,而且有這麼個頗有名氣的詩人追我,也叫我受寵若驚。我當時是真的以為我愛他。我答應了嫁給他。」
「我沒跟他提我的任何事。雖然我現在知道他根本無所謂,不過當初我不敢告訴他實情,又不想跟他撒謊,所以我就什麼也沒講。」
「然後有一天費格·科爾克斯在街上看到了我。雖然我換了髮型、膚色和衣服,他還是能認出我來。費格腦子不行,不過眼睛很厲害。我不怪費格,他也是照他的行規做事。他跟蹤我回到了我的公寓。我告訴他我要嫁給伯克,做個受人尊敬的好太太。我太笨了——費格這人很古板,如果我跟他說我打算敲伯克一筆,他會放過我不插手的;可我一跟他說我不打算再招搖撞騙,而是決定改邪歸正,我就成了他的獵物。你知道混混的觀點——全世界的人只有兩種:同行和潛在的受害者。所以如果我不行騙的話,費格就當我是嘴邊的肥肉。」
「他打聽清楚了伯克的家庭背景,然後跟我談條件——給他兩萬,要不他就拆穿我的底細。他知道洛杉磯那趟買賣,也知道我避的風頭有多緊。他就拿那件事要挾我。我知道我沒法躲開費格,他會緊追不捨的。我告訴伯克我需要兩萬塊。我知道他沒那麼多錢,不過我想他應該拿得到。三天以後他給了我支票。當時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湊的,不過就算知道又怎麼樣?我非拿到錢不可。」
「當晚他就說了錢是怎麼來的——他偽造了他姐夫的簽名。他說他左思右想,擔心偽造的事會被人發現,害我跟他一起被捕判刑。我是壞,可還沒壞到讓他為我坐牢。我把整個故事告訴了他,他眼睛都沒眨一下。他堅持把錢付給科爾克斯,好保住我的安全,然後他開始計劃進一步保護我。」
「伯克相信他姐夫不會因為他偽造簽名而告發他。不過為了安全起見,他堅持要我搬家,再改個名字,在我們知道阿克斯福德怎麼處理這件事以前,我先不要拋頭露面。不過那天晚上他走了以後,我另外又有了計劃。我是真的喜歡伯克——喜歡到不願意眼睜睜地讓他代我受過,而且我對阿克斯福德又不是那麼有信心。那天是二號,如果沒出意外的話,阿克斯福德要到下個月初收到兌現支票以後才會發現假造的事,這一來我就有差不多一個月時間可以想辦法了。」
「隔天我把所有的錢從銀行取出,寄給伯克一封信,說我有事得去巴爾的摩,也拋了條線到巴爾的摩:行李、轉信一類的事都由朋友幫我打點。然後我就躲到喬普林那裡。我讓費格知道我在那兒,等他過去後,我告訴他一兩天內就會有錢給他。」
「之後他差不多每天都去,我就天天跟他拖,每一次都要比上次容易些。可我時間不多,用不了多久伯克的信就會從我給他的假地址退回來,到時候我希望我能在他身邊,防止他做傻事。可在還他那兩萬塊以前,我又不想跟他聯絡,只希望在阿克斯福德發現兌現支票以前能擺平偽造的事。」
「費格越來越好應付,可我還沒完全制住他。他不願意放棄那兩萬——那段時間這錢當然都在我手上——除非我答應跟他永遠在一起。可我當時覺得自己愛的是伯克,不想跟費格定下來——暫時的也不行。」
「然後有個星期天晚上伯克在街上看到了我。我太大意了,開了喬普林的敞篷車到城裡——就是後頭那輛。偏有那麼巧,伯克看到了我。我跟他說了實話。他告訴我他剛剛僱了個偵探找我。他有些地方就像孩子:他根本沒想到錢的事,而這種事情不管什麼偵探都會挖出來的!我知道假造的支票頂多一兩天就會被發現,我知道!」
「我跟伯克講明以後,他垮了。他原本認為他姐夫會原諒他,這會兒卻一點信心都沒有了。我不能放著他那樣不管。他會把所有的事跟他碰到的第一個人一股腦兒地講出來。所以我就把他也帶到了喬普林的店。我本想讓他在那兒待幾天,看看事情的發展。要是報紙沒提支票的事,我們就可以認定阿克斯福德不願聲張,伯克就可以回家把事擺平。可話說回來,如果報紙登出整件事,伯克就得找個永久的藏身地,我也一樣。」
「星期二的晚報和星期三的早報都是他失蹤的訊息,不過完全沒提支票。這是好事,不過我們又等了一天,想再確定一下。費格·科爾克斯這時候已經全知道了,所以我得把兩萬塊給他。不過我還是抱有希望,想把錢——或者大部分的錢——拿回來,所以我又繼續跟他周旋。不過要保護伯克可挺費事兒的,因為費格已經開始覺得我多少算是他的人了,嫉妒心一起他就惡語相向。不過我讓錫星嚇唬了他一次,所以我想伯克應該是安全的。」
「今晚錫星的一個手下過來告訴我們,有個叫豬仔格勞的人在這兒晃盪了兩個晚上,說了幾句笑話,意思好像是對我們有興趣。有人把格勞指給我看,我就冒了個險在這兒的公開場合露了面,坐在他附近一張桌子旁。他一看就是個小丑——我猜你也知道——不到五分鐘我就引他坐了過來,半小時以後我就得知他跟你通風報信,說了伯克和我在白色木屋。這些話他不是直接講出來的,不過他說的已經足夠讓我拼湊出全域性。」
「我上樓告訴了其他人。費格想馬上把格勞和伯克一起做掉,被我勸住了。那樣做對我們沒好處,再說格勞現在連為我跳海都願意。我原以為我已經勸住了費格,可沒想到……我們最後決定伯克和我先開敞篷車走,等你到了這兒,豬仔格勞會假裝吸毒昏了頭,隨便指認一男一女——不管是誰,只要剛好在他手邊——說是我們兩個。我起身去拿披風和手套,伯克一個人出門先上車——結果費格殺了他。我不知道他有這個打算!如果知道,我會阻止他的!請你相信這一點。我沒有當初想的那麼愛伯克,可是請你相信,在他為我付出那麼多以後,我不會眼睜睜地任他們傷害他!」
「之後不管我願不願意,也只能跟其他人在一起了。我只好這麼做了。我們哄著格勞告訴你,伯克遇害時我們三個全在後門廊上,另外我們也找了不少其他人編了同樣的故事。然後你上樓來認出了我。真倒霉,剛好就是你——全舊金山唯一認識我的偵探。」
「其他的你都知道了:豬仔格勞跟著你上樓把燈關掉,我們跑到車上時喬普林跟你拖時間。然後,你飛車要追上我們時,格勞提議由他擋著你讓我們脫身,而現在……」
她的聲音消失了,稍微哆嗦了一下,我給的袍子已經從她雪白的肩頭滑了下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緊貼在我肩上,我也哆嗦了一下。我的手指在口袋裡摸香菸,拿出來一看,已經揉爛了。
「你答應要聽的部分就這些了。」她輕聲說道,把臉轉開一點,「我希望你知道,雖然你心腸很硬,可不知怎麼我——」
我清清嗓子,擺弄著那根揉爛的香菸的手指陡然穩定下來。
「別這麼沒品位,小妹妹,」我說,「你到目前為止幹得都挺精細,不要粗裡粗氣砸掉自己的招牌。」
她笑起來——短促的一笑,帶著怨氣、率性,外加一點點倦意。然後她把臉又向我靠近一些,灰色眼睛柔和平靜。
「不知名的小胖偵探,」她的聲音裡有種疲倦的嘶啞和疲倦的嘲諷,「你覺得我在演戲,對不對?你覺得我在演戲換自由。也許吧。要是你真肯給我自由,我當然會接受。可是——男人都覺得我美麗,我也玩弄了他們。女人就是這樣。男人愛過我,而我任性地玩弄他們以後,會覺得他們卑鄙可恥。然後來了這麼個我不知道名字的小胖偵探,把我當成一個又老又醜的婆娘。我因此而被他激發出感情不是再自然不過的嗎?女人就是這樣。難道我的容貌平常到男人看了我卻沒半點興趣?我很醜嗎?」
我搖搖頭。「你挺漂亮的。」我說,努力讓我的聲音聽起來像我的用詞一樣隨意。
「你這禽獸!」她啐了一口,然後笑容又溫和起來,「可就因為你的這種態度,我才能坐在這兒跟你說幾句心裡話。要是你把我摟進懷裡,把我緊緊貼到你的胸膛上——此刻我已經靠在那裡了;要是你這會兒告訴我前頭沒有監獄在等我,我會很高興,這是理所當然的。可這麼一來,你雖然可以抱我那麼一會兒,但你也就變成了我熟悉的眾多男人之一:會愛、會被利用,又會被別人取代的男人。可就因為你不做這些事,就因為你像個木頭人,我才想要你。如果我在演戲的話,小胖偵探,我會告訴你這些嗎?」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聲,努力剋制不去舔我乾燥的嘴唇。
「如果你還是那個男人,那個激得我對你無情無意的耳朵吐露愛意的狠心男人,我今晚就會坐牢。可是在那之前,難道我就不能聽到一句全心全意的保證,說你覺得我不只是‘挺漂亮’而已嗎?或者至少給我一個暗示,說如果我不是犯人,那麼或許在我碰你的時候,你的脈搏會跳得快一點?我就要坐很久的牢——或許得上絞刑架,難道我就不能帶著完整的虛榮上路嗎?你難道就不能稍稍費點神,好讓我事後不會覺得我所有的心裡話都講給了一個聽得很無聊的男人嗎?」
她的眼簾垂下,半掩住她銀灰色的眼睛。她的頭往後仰著,直到白色的脖子現出跳動的脈搏。最後一個字出口時,她的嘴唇覆在稍稍分開的牙齒上。我的手指深深掐進她白嫩的肩膀裡。她頭仰得更厲害了,眼睛合上,一隻手搭上我的肩膀。
「你和地獄一樣漂亮!」我對準她的臉狂吼,然後一揮手把她甩到車門上。
我摸索著啟動器和排擋,感覺好像搞了一個鐘頭才把車開回路上,轟隆隆地駛向聖馬提歐郡立監獄。女孩又坐直身子,縮在我給她的袍子裡頭。我眯著眼睛面對前頭狂掃著我頭髮和麵孔的風。消失了的擋風玻璃——我的思緒又回到豬仔格勞身上。
豬仔格勞膽小懦弱的惡名從西雅圖到聖地亞哥都傳遍了。這樣一個人,站在路上一動不動地等著金屬怪獸向他衝來,一手一把完全沒有抵抗力的槍。是她使豬仔格勞這麼做的——坐在我旁邊的這個女人,是她使豬仔格勞這麼做的。他甚至連人都算不上,就是一條卑鄙的蟲子,最大的想法也就是痛快地把毒品吸個夠。可是為了她能夠逃命,他居然不惜慘死在車輪下——為了她,這個我剛抓過她肩膀的女人,嘴唇緊緊貼在我嘴邊的女人!
我又加大了馬力,可還沒到超速的地步。
我們開過一個小鎮,行人匆匆避開以防萬一,一張張駭異的臉龐上雙眼紛紛瞪著我們。街燈照亮了我被風吹出來的眼淚。我盲目地錯過了我要走的路,又折回去,開到鄉間。
在一座又長又矮的山的山腳下,我踩了剎車,車猛地停下來。
我把我的臉靠近女孩的臉。
「而且,你還是個騙子!」我知道我吼得很蠢,不過我無法降低音量,「潘本從來沒有把阿克斯福德的名字寫到那張支票上,那件事他根本不知情。你跟他搞上是因為你知道他姐夫是百萬富翁。你套他的話,挖出所有他知道的關於他姐夫在金門信託戶頭的事。你偷了潘本的存摺——我搜他房間時沒找到——然後偽造阿克斯福德的支票存進他戶頭。你知道在那種情況下,支票不會引人起疑。隔天你把潘本帶到銀行,說你打算存款。你帶他去,是因為有他站在旁邊,偽造是他簽名的那張支票就不會有人懷疑。你知道他是紳士,無論如何都不會去看你存了什麼的。」
「然後你就捏造了個巴爾的摩之旅。他跟我說了真相——他所知道的真相。結果星期天晚上你碰到了他——也許是意外,也許不是。總之,你把他帶到喬普林那兒,編了個離譜到家的故事叫他能聽進去,又能說服他在那兒待上幾天。這可不難,因為那兩張兩萬塊支票的事他毫不知情。你跟你的同夥科爾克斯知道,如果潘本失蹤的話,沒人會知道阿克斯福德的支票不是他偽造的,也沒人會懷疑那第二張支票是假的。你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幹掉,可是豬仔跟你透露我已經上路了,你就只好加快行動——所以你開槍殺了他。這就是事情的真相!」我大聲嚷道。
整段時間裡,她就瞪大她寧靜溫柔的灰眼看著我,不過這會兒它們稍微矇矓起來,兩道眉毛痛苦地擰成一團。
我猛抬起頭,發動車子。
就在我們衝進紅木城以前,她的一隻手又搭上我的前臂,在那兒停了一秒鐘,輕輕地拍了兩次,然後縮回去。
她被收押時,我沒看她,而且我想她也沒看我。她給的名字是珍妮·迪蘭諾,並說在看到她的律師前她拒絕吐露半個字。整個過程只花了短短幾分鐘。
在她就要被帶走時,她停下來問能否跟我私下談談。
我們一起走到房間遠處的一角。
她的嘴湊近我的耳朵,所以她的呼吸又像在車裡時一樣,暖暖地吹到我臉上。然後她小聲說出了英語裡最最惡毒的字眼。
之後她便向牢房走去。
在俚語中杜鵑有瘋子的意思。
聖馬提歐(sanmateo)和前文的紅木城(redwoodcity)是兩個相鄰的城市,均屬於舊金山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