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馬蹄鐵

我點點頭。屍檢醫生的報告、門廊裡那兩份報紙,再加上鄰居、雜貨商和肉店的人從星期三以後都沒見過他們,這幾點綜合起來看,星期三晚上——或是星期四一大早——應該是案發時間。

「依我看,兇手把後門撬開,」奧嘉一邊在煙霧繚繞中瞪著天花板一邊說,「到廚房拿了菜刀上樓。他可能直接去了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房裡,也可能沒有,總之沒多久他就去了那裡。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破了的袖子和臉上的傷說明她掙扎過。菲傭跟女僕聽到吵鬧聲——也許是尖叫聲——就跑到她房間去看出了什麼事。很可能女僕到的時候兇手正好出來,就這麼殺死了她。我猜菲傭看到他以後轉身就跑,但兇手在後樓梯口追上了他,把他也幹掉了。然後兇手下樓到廚房洗了手,扔了刀,走人。」

「聽起來很有道理,」我附和道,「不過你沒說兇手是誰,也沒說他殺人的原因。」

「別催我,」他小聲說,「我會說到那兒的。看來只有三種可能:兇手要麼是殺人狂,要麼是入室搶劫犯,因為被發現了所以發瘋;要麼就是哪個人因為什麼事想幹掉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因為被兩個僕人發現,就殺他們滅口。我個人覺得兇手的目標是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不錯。」我喝了聲彩,「現在請你聽著: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有個先生在蒂華納,是個不算太嚴重的癮君子,跟一幫痞子鬼混。她想說服他回到她身邊。他在那兒有個女人——年輕、為他瘋狂,不怎麼會掩飾自己,是一個挺強悍的小女人。他打算丟下那女的回家。」

「然後呢?」奧嘉輕聲說。

「不過,」我繼續說,「前天晚上我跟他還有那女孩都在蒂華納——正是謀殺發生的時候。」

「然後呢?」

敲門聲打斷了我們的談話。是個警員,來告訴我有電話找我。我下到一樓,萬斯·里奇蒙的聲音從電話裡傳來。

「怎麼回事?亨利小姐轉了你的話,可她沒告訴我細節。」

我把事情全告訴了他。

「我今晚就回去。」我講完後他說,「你放手去做,不用有什麼顧忌。」

「好,」我答道,「你回來時我可能已經出城了,可以通過偵探社聯絡我。我會發電報讓阿什克拉夫特北上——以你的名義。」

里奇蒙掛了電話之後,我又打給市立監獄,問監獄長約翰·瑞恩——也就是弗雷德·魯尼,也就是「咖啡」——是否還在那裡。

「不在,聯邦探員昨天早上把他帶去萊文沃思了。」

我又上樓到書房,匆匆告訴奧嘉:「我要搭晚上的火車南下。這案子是蒂華納人乾的,我可以賭上自己的腦袋。我要發電報叫阿什克拉夫特北上,把他從那個墨西哥城支開一兩天。如果他上這兒來,你就盯著他。我會告訴你他的長相,你可以到萬斯·里奇蒙的辦公室接他。」

所剩不多的半小時裡,我擬了三封電報發出去。第一封是給阿什克拉夫特的。

愛德華·博安農,

金色馬蹄鐵咖啡店,

蒂華納,墨西哥。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已死。你能馬上過來嗎?

萬斯·里奇蒙

另外兩封是用密碼寫的,一封發給大陸偵探社堪薩斯分社,要他們派名探員到萊文沃思審問「咖啡」;另一封是要洛杉磯分社隔天派人到聖地亞哥跟我見面。

然後我就衝回我的房間,收拾了一袋子乾淨衣服,又在回聖地亞哥的火車上睡了一天。

第二天下午,我在聖地亞哥下了火車。當地人潮洶湧,熱鬧非凡——那天是新賽季的第一個星期六,很多人從邊境過來看賽馬。還有洛杉磯來的電影攝製組、帝國山谷的農民、太平洋艦隊的水手、賭徒、遊客、小偷,以及全國各地的普通人。我吃了午餐,在一家旅館登記住宿,把袋子擱在那兒,然後就到美國格蘭旅館去接我發電報找來的洛杉磯探員。

我在大廳看到了他——一個滿臉雀斑的小夥子,二十二歲左右,明亮的灰眼睛正忙著看手裡的賽程表,有根手指頭上纏著透明膠。我從他身邊走過,在雪茄攤前買包煙,扯平我帽子上假想的凹痕,然後出門來到街上。透明膠手指和帽子戲法是我們的暗號。有人在內戰前就發明了這些把戲,不過現在仍然行得通,所以它們雖然年代久遠,還沒有遭到淘汰。

我信步走上第四大街,離開百老匯——聖地亞哥的中軸路。那名探員趕上了我。他叫戈爾曼,我把計劃跟他講了。

「你這就南下到蒂華納,混進金色馬蹄鐵。那兒有個胖嘟嘟的小女生在賣酒——矮矮的,棕色鬈髮,棕色眼睛,圓臉,嘴很大很紅,肩膀很寬。你一定認得出,是個大概十八歲的漂亮妞兒,外號小天使。她就是你的目標,但不要靠近她,不要引她上鉤。你比我先去一個小時,然後我會自己過去跟她談。我要知道等我走開以後她會做什麼,還有她這幾天的行蹤。你要聯絡我可以到這裡——」我給了他我旅館的名字和房號,「每天晚上我都在。不要到別處去找我。」

我們分頭行動。我向廣場走去,在長凳上坐了一個鐘頭,然後又走到轉角,在去往蒂華納的車上搶到一個位子。

三人座的車擠了五個人。車子在一條滿是灰塵的路上走了十五六英里後,在邊境的移民局重重地停下,我在賽馬場入口下了車。馬群已經跑了一陣了,不過旋轉門還在不停地往裡面大量放人。我從門口轉過身來,向停在蒙地卡羅——當地最大的木質結構的賭場——前面的一排小公共汽車走去,上了其中的一輛,一路坐到「老城」。

「老城」好像被遺棄了,幾乎所有人都跑去看賽馬了。我走進金色馬蹄鐵時,戈爾曼的雀斑臉出現在一杯龍舌蘭上方。我希望他體質很好,如果他打算靠著蒸餾過的仙人掌汁辦案的話,他可得有個好體質。

金色馬蹄鐵裡的人給我的歡迎不亞於遊子返鄉,就連那個捲髮貼在頭上的酒保也朝我咧嘴笑了。

「小天使呢?」我問。

「幫愛德華看著你嫂子?」一個大塊頭的瑞典女孩向我拋了個媚眼,「我看看能不能幫你找到她。」

就在這時,小天使從後門進來,整個人趴到我身上,摟著我,用她的臉蹭我的臉,天知道還有什麼。「又來喝酒了?」

「不是,」我說,領著她向後面的雅座走去,「這回有正事兒。愛德華呢?」

「去北邊了。他老婆死了,他收屍去了。」

「你很難過?」

「你說呢?老爹現在有糖了。」

我從眼角看著她——這一瞥可謂意味深長。

「你以為愛德華會把錢帶回來給你?」

她凌厲地看了我一眼。

「你什麼意思?」她質問道。

我意味深長地笑了笑。

「有兩種可能,」我預測道,「愛德華會把你甩了——他原來就有這個意思;要不他就得使盡招數別讓自己給吊——」

「你這該死的騙子!」

她右肩撞上我的左肩,左手飛快地伸到短裙下。我推開她的肩膀,猛地扭開她的身體。她左手從腿部拔出來的刀深深地紮在桌面下方。刀刃厚實,擲出去時可以很好地保持平衡。

她往後踢,一隻尖尖的細鞋跟戳進我的腳踝。我左胳膊繞著她後背,就在她從桌底抽出刀子時,把她的胳膊扭到了背後。

「這他媽的是怎麼回事?」

我抬起頭。

桌子對面有一個男人站在那兒怒氣衝衝地看著我——兩腿分開,雙拳撐在臀部。他個子很高,瘦骨嶙峋,肩膀寬大,一條又長又細的黃脖子撐著一個小小的圓腦袋;在被打歪的小鼻子上面,兩隻眼睛像黑鞋釦一樣捱得很近。

「你從哪兒學的這一招?」這個可愛的人對我喊道。

他太強悍了,一點兒講理的可能也沒有。

「如果你是服務生,」我告訴他,「給我拿瓶啤酒,給這孩子拿點兒別的。如果你不是服務生——滾。」

「我會給你拿——」

女孩從我手裡掙開,打斷了他的話。

「我要烈酒。」她尖聲說。

他吼了一聲,來來回回地看我們倆,又齜了一次他骯髒的牙齒之後,走開了。

「你這位朋友是誰?」

「你最好別管。」她提出忠告,沒回答我的問題。然後她便把刀塞回她裙底原本藏刀的地方,轉過身面對我。「你說愛德惹了麻煩是怎麼回事?」

「你看到報紙上命案的訊息了?」

「嗯。」

「那你就不用問了,」我說,「愛德唯一的出路就是把罪名栽給你,不過我懷疑他是否辦得到。如果辦不到的話,他就死定了。」

「你瘋了!」她叫道,「你還沒醉到不記得命案發生時我們倆都跟你在這兒吧?」

「我還沒瘋到把那個當成證據。」我糾正她,「不過我是瘋到想要把兇手拎回舊金山。」

她對著我笑,我也笑了,站起來。

「我們還會再見面的。」我一邊說,一邊向門口踱去。

我回到聖地亞哥,發了電報到洛杉磯,要求再派一名探員。接著我吃了點兒東西,整晚都在旅館房間裡等戈爾曼。

他到的時候已經很晚了,聞起來好像從聖地亞哥到聖路易再回來,一路上都在喝龍舌蘭。不過他的腦子還算清醒。

「看來你需要花天酒地一下。」他咧嘴笑道。

「少囉唆,」我命令道,「你的工作就是盯梢,沒別的。你發現什麼了?」

「你走了以後,女孩跟那個大個子把腦袋湊到一塊兒。他們好像生氣了——至少可以說挺激動的。大個子溜了出去,所以我就扔下女孩一路跟在他後頭。他來到城裡,發了封電報。我近不了身,所以看不清是發給誰的。然後他又回酒吧了。」

「大個子是誰?」

「從我聽來的看,他可不是善茬,外號叫‘鵝脖子’,名片上的名字是弗林。他是酒吧的保鏢兼打雜。」

看來這位鵝脖子先生是金色馬蹄鐵的清道夫。可為什麼我縱酒的那三天都沒見過他的人影?我總不至於醉到連他那麼醜的人都記不住,而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和她的下人就是那三天裡頭的某一天給幹掉的。

「我發電報到你們分社又要了個人,」我告訴戈爾曼,「他會跟你聯絡的。把女孩交給他,你就專盯鵝脖子。我想他身上有三條人命案,所以你要謹慎行事。」

「遵命,老大。」他回去睡覺了。

第二天下午我在賽馬場看比賽,等著天黑。

最後一場賽馬結束後,我在日落客棧吃了點東西,然後晃盪到大賭場去——在同一棟建築的另一頭。起碼有一千多各色人等在那兒擠來擠去,捧著賭馬剩下或贏來的錢,爭著要玩撲克、梭哈、擲骰子、幸運輪、俄羅斯輪盤賭,還有二十一點。這些玩意兒我都沒碰,我的遊戲時間已經過了。我在人群中四處走動,找我需要的人。

我看到了第一個——一個曬得很黑的男人,雖然穿著他最好的行頭,但明顯是個莊稼漢。他朝門口擠去,臉上帶著那種特殊的空洞表情,一看就知道是比賽還沒完就輸光了。這種懊惱的神情與其說是因為輸掉的錢,不如說是因為必須走人。

我擋在莊稼漢和門之間。

「都輸光了?」他擠過來時,我很同情地問。

他害羞地點了點頭。

「你想不想在幾分鐘內賺五塊錢?」我利誘道。

他表示有興趣,但想知道是什麼工作。

「我要你跟我到老城去找個男人,看到他你就拿到錢了,沒有其他條件。」

這話沒能讓他完全滿意,不過五塊錢畢竟是五塊錢,而且如果看到事情不對,他完全可以隨時開溜,於是他決定試一試。

我讓莊稼漢在一扇門邊等我,又去找下一個——一個小個子胖男人,圓圓的眼睛挺樂觀,嘴巴看得出意志不堅定。他願意按照我提供的簡單又容易的辦法去賺五塊錢。我找的下一個人太膽小了,不敢冒險。我又找了個菲律賓人——一身棕色西裝耀眼奪目;還有個很壯實的希臘小夥子——不是服務生就是理髮師。

四個人足夠了,我對我的四人團非常滿意。就我要的效果而言,他們看來不算太聰明,可也不像混混騙子之流的。我把他們讓到小公共汽車上,領著他們去老城。

「事情是這樣的,」到了以後我教導他們說,「我要去轉角的金色馬蹄鐵咖啡店。給我兩三分鐘,你們再進去叫酒喝。」我給了莊稼漢五元錢紙鈔,「這錢你們拿去買酒,不算在工資裡頭。那裡面有個寬肩膀大個子男人,脖子又長又黃,臉又醜又小,你們一定認得出。我要你們把他看清楚,但不能讓他發現。等確定了你們到哪兒都認得出他以後,跟我點個頭,然後回這兒拿錢。點頭的時候要小心,我可不希望那兒有誰發現你們認得我。」

這話聽起來很奇怪,不過既然我答應給每人五塊錢,而賭場那邊的賭局還在進行,五塊錢是有可能帶來一連串好運的,所以——後面的事你們也知道了。他們問了問題,我拒絕回答,不過他們決定照辦。

我進門的時候,鵝脖子在吧檯後面幫酒保的忙。他們需要幫手,酒吧裡擠滿了人。

人群裡我找不到戈爾曼的雀斑臉,不過我看到了胡博蒼白瘦削的面孔——他是洛杉磯分社的另一名探員,收到我的第二封電報後被派來的。小天使在酒吧另一頭陪一個小個子男人喝酒,此人溫馴的臉上露出的表情,就像是模範丈夫決定放肆一下時掛上的「他媽的,大爺豁出去了」。她朝我點點頭,不過沒離開她的顧客。

鵝脖子朝我蹙起眉,把我點的那瓶啤酒遞給我。不一會兒,我僱的四個人都進來了,他們的演技實在了不起。

他們先是在烏煙瘴氣中往外看,一張張臉看過去,一對上別人眼睛就馬上調開視線。如此這般一會兒之後,其中一個——那個菲律賓男孩——看到了我說的那個男人站在吧檯後面。他發現了寶藏,興奮得跳了一尺高,然後一瞧鵝脖子正瞪著他,馬上轉過身哆嗦起來。其他三個人這會兒也瞥見鵝脖子了,全都斜著眼瞧他,偷偷摸摸的樣子和一群假人一樣扎眼。鵝脖子對他們怒目而視。

菲律賓人轉身看我,利落地低下頭往街上衝去。剩下的三個把酒灌進喉嚨,尋找著我的眼神。我這會兒正在看吧檯後牆上掛的高高的牌子:

此處只供應如假包換的

戰前美國與英國威士忌

我想算出這兩行字裡能找出多少謊言,可是才數出四個;肯定不止四個。我的一個同夥——那個希臘人——此時用汽油引擎爆火般的噪聲清起嗓子來。鵝脖子擠出吧檯,手裡拎了個開桶器,臉都紫了。

我看著我的幫手們。如果一個一個地來的話,他們點頭的樣子肯定不會那麼恐怖,但他們擔心我又望向別處,所以一定要抓住機會彙報。三個腦袋一起點頭——在二十英尺內沒有一個人能錯過這一訊號,也沒有一個人錯過——他們還小跑著溜出大門,因為害怕長脖子男人手中的開桶器。

我幹了那杯啤酒,若無其事地走出酒吧繞過轉角,他們全聚在我要他們等的地方。

「我們會認得出他!我們會認得出他!」他們一起說。

「很好,」我誇他們說,「做得好,我看你們都是天生的偵探。工資拿去。我要是你們,經過這件事,恐怕我會避開那個地方。雖然你們掩飾得很漂亮——非常體面得當——他還是有可能起疑心。沒必要冒這個險。」

他們搶過工錢,還沒等我的話說完就跑光了。

第二天凌晨快到兩點時,胡博走進了我在聖地亞哥旅館的房間。

「你一齣門鵝脖子就溜了,戈爾曼在盯他。」他說,「之後那女孩跑到鎮邊的一棟土坯房去了,我離開的時候她還沒走。那地方挺黑的。」

戈爾曼沒現身。

旅館小弟早上十點把我吵醒了,他拿了一份電報,來自墨西卡利:

昨晚開車到此

和友人在一起

發了兩封電報

戈爾曼

這是好訊息。長脖子男人中了我的圈套,把我找來的四名受挫的賭徒當成四名證人了,以為他們點頭是在指認他呢。動手殺人的是鵝脖子,而鵝脖子正在逃命。

小弟又拿了另一封電報過來時,我已經脫了睡衣褲,正伸手要拿我的西裝。這封是奧嘉通過偵探社發的:

阿什克拉夫特昨天失蹤。

我打電話叫胡博起床。

「去蒂華納,」我告訴他,「盯住昨晚那女孩去的那幢房子,除非你在金色馬蹄鐵撞上她。待在那兒,等著她出現。一直跟蹤她,直到她和一個高個子的金髮英國人碰面,然後改盯英國人。這人不到四十,高高的,金髮碧眼。別跟丟了——他可是這場熱鬧的主角。我也會過去。要是英國人和我在一起時那女孩走掉了,就盯她的梢,要不就還是跟定那個男的。」

我穿好衣服,胡亂吃些早點,然後搭輛馬車到了墨西哥城。駕車的男孩速度不慢,不過當我們在棕櫚城附近看到一輛茶色單排座敞篷車從身邊駛過時,簡直覺得相比之下我們就是站著沒動。開敞篷車的是阿什克拉夫特。

我再次看到敞篷車時,它停在那棟土坯房前,裡頭沒有人。前面再過一個街口,裝醉的胡博正在跟兩個穿了墨西哥軍裝的印第安人講話。

我敲敲土坯房的門。

小天使的聲音:「哪位?」

「是我——帕克,剛剛聽說愛德回來了。」

「噢!」她叫了一聲,停頓了一下,「進來吧。」

我推開門進去。英國人側坐在椅子上,右胳膊肘架在桌上,右手插在外套口袋裡——如果裡面有槍的話,瞄準的就是我了。

「哈囉,」他說,「聽說你一直在打聽我的事。」

「隨你怎麼說吧。」我把椅子推到他前面幾英尺遠,坐下來,「不過咱們也不用裝傻了。你找鵝脖子解決你老婆,你好接收她的財產。你犯的錯就是選了鵝脖子那樣的孬種動手——這孬種瘋狂殺人,然後又嚇破了膽。就因為有三四個人指認他,他就跑了!還只跑到墨西卡利!可真會挑地方!我看他真是嚇糊塗了,以為坐了五六個鐘頭的車子翻過山,就到了世界盡頭呢!」

我繼續說下去。

「你不是孬種,愛德華,我也不是。我想銬了你北上,不過我也不急。要是我今天帶不走你,我願意等到明天。反正我會看著你死,除非有人先我一步——不過我不會傷心的。我背心口袋裡有一把槍,你可以讓小天使把它抽出來,那咱們就可以按著我想的來談判了。」

他緩緩地點了點頭,眼睛一直看著我。女孩繞到我背後,一隻手探過我肩膀,伸進背心裡,我的老黑槍就這麼離了身。她走開前還用刀尖在我脖子後面頂了一下——溫柔的提醒。

她把我的槍遞給英國人,他左手把槍放進口袋,我接著說:「好,我的提議是這樣的:你和小天使跟我搭車過邊境——這樣我們就不用操心什麼引渡檔案了——然後我把你們送進牢裡。咱們可以在法庭上繼續鬥爭。我不是完全確定我可以把命案算到你們倆任何一個的頭上。要是我搞砸了,你們就恢復了自由;要是我中獎了——如我所願——你們就理所當然地上絞刑架。」

「逃亡有什麼好處?下半輩子都用來躲警察?到頭來還不是束手就擒——或者在逃命時就給宰了?你們也許可以逃過一死,但你太太留下的錢怎麼辦?你搞這把戲為的就是錢——你叫人殺你老婆就是為了這筆錢。接受審判,你還有機會得手;跑掉的話——你就得跟它說再見了。」

我這會兒的把戲是要說服愛德華跟他女友逃命。如果把他們丟進大牢,我是有可能定其中一個的罪,不過機會不大。那要看以後事情的發展,要看我能否證明命案當晚鵝脖子人在舊金山。但我想他肯定準備好了一籮筐的相反的證據。在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的住處,我們沒找到兇手的任何指紋。就算我真能說服陪審團鵝脖子當時在舊金山,我還得證明兇手確實是他才行。那之後這工作最難的地方還在等著我——證明鵝脖子是為這兩個中的一個殺人,而不是為他自己。

我現在的算盤就是要這一對兒拍屁股走人。他們上哪兒或者幹什麼我都不在乎,只要他們走人就行。我會在混亂中靠著運氣和我的腦袋從中得利——我還想攪和攪和。

英國人在努力思考著。我知道我說的話讓他擔心了——主要是因為我提到了鵝脖子弗林。然後他咯咯笑了起來。

「你真好心,老好人,」他說,「不過你——」

我不知道他想講什麼——到底我是贏還是輸。

前門被撞開了,鵝脖子弗林走進了房間。

他的衣服滿是灰塵,都變成白色的了。他的臉往前伸著,直到那又黃又長的脖子伸到了極限,鞋釦一樣的眼睛定在我身上。他兩手一翻——那就是你能看到的全部,簡單地兩手一翻——然後手上就各握了一把很重的左輪手槍。

「把你的爪子擱在桌上,愛德!」他吼道。

愛德華的槍——如果他口袋裡是那玩意兒的話——給一側桌角擋住了,沒法向門邊的男人開槍。他從口袋裡抽出手,空空的,然後兩手掌心朝下放在桌面上。

「站著別動!」鵝脖子朝女孩嚷道。

鵝脖子朝我怒目而視了將近一分鐘。他再開口時,是在跟愛德和小天使講話。

「看來你們發電報要我回來就是為了這個,啊?陷阱!我替你們背黑鍋,當替死鬼!我要說個清楚再離開這兒,就是把他媽的整個墨西哥佬軍團都殺光了,我也不在乎。我是殺了你老婆——還有她的幫傭,就為一千塊錢殺了他們——」

女孩朝他走了一步,扯著嗓子喊:「你他媽的閉嘴!」

「你才給我閉嘴呢!」鵝脖子吼道,他的大拇指按在瞄準她的那把手槍的保險上,「現在是我在說話!我殺她是為了——」

小天使彎下腰,左手伸到襯裙裡,手抬起來——空的。鵝脖子開槍的光照亮了一把飛著的鋼刀。

那個女孩轉身想穿過房間,一顆顆穿過她胸膛的子彈又把她推了回來。她後背撞上牆,向前栽倒在地板上。

鵝脖子停止了射擊,想說話。女孩那把刀的棕色刀柄插在他黃色的脖子上,他沒辦法透過刀刃發聲。他扔掉一支槍,想攥住那凸出的刀柄,手往上抬到半路就垂了下來。他緩緩下滑——膝蓋著地——手和膝蓋一起著地——往一邊滾去,然後躺在那裡不動了。

我起身跳向英國人,誰知道鵝脖子的左輪手槍掉到了我腳底下,我滑了一下側著摔倒了。我的手掠過英國人的外套,不過讓他掙開了,還掏出兩把槍來。

他的眼睛又冷又硬,嘴巴緊閉著,幾乎連條縫都看不到。當我在摔倒的地方一動不動地躺著時,他慢慢地倒退著穿過房間。他一句話也沒說,在門口猶疑了一下。接下來門猛地開了又關上,他走了。

我撿起那把讓我滑倒的槍,躥到鵝脖子身邊,從他僵死的手裡拔出另一把,然後飛身上街。茶色敞篷車屁股冒煙地衝進沙漠。離我三十英尺遠的地方停了輛滿是灰塵的黑色旅行車,應該是鵝脖子從墨西卡利開回來的車。

我躥過去,飛身上車,打著火,衝著前面的灰雲開去。

我發現我屁股底下這輛車雖然外表破舊,但引擎效能相當好——好到我知道它是闖邊境的專用車。我一路小心地開著,沒有亂使勁。在大半個小時裡,前頭的灰雲始終跟我保持一定距離,然後我發現自己開始佔上風。

地面很顛簸,我們原本開過的路都逐漸消失了。我稍稍加大馬力——不過換來的代價是巨大的噪聲。

我躲過了一塊有可能把我拍成肉醬的巨石——只有毫髮之差——然後抬頭向前看。茶色敞篷車不再揚沙了,它停下了。

敞篷車裡沒人,我繼續往前開。

在敞篷車後面,一把手槍對著我開火,連開了三次。要把我放倒也真需要很好的槍法才行。我在車座上顛上顛下,好像一個緊張兮兮的男人掌中的一滴水銀。

他又在車子的掩護下開了一槍,然後衝向左手邊一條狹窄的幹河溝——那是地面上一條十英尺寬的整整齊齊的裂縫。到了溝邊,他又轉身朝我開了一槍,然後往下一跳不見人影了。

我使勁轉了轉手裡的方向盤,猛踩剎車,把黑色旅行車滑到我最後一次看到他的地方。溝邊的土在我的前輪碾壓下開始往下落,我放開剎車,翻身出去。

車子在他身後衝向了峽谷。

我四肢著地,一手一把鵝脖子的槍,從溝邊慢慢地探出頭往下看。英國人正在連滾帶爬地躲開車子。車摔得稀爛,不過引擎還在響。男人的一隻拳頭裡緊緊地握了把槍——我的。

「放下槍,站起來,愛德!」我大聲喊。

他比蛇還快,在谷底坐著轉過身,突然抬起槍,但我發的第二槍把他的前臂打得皮開肉綻。

我滑到他旁邊時,他正用左手捧著受傷的胳膊。我撿起他扔下的槍,又搜了搜他身上,看看是否還有別的武器,然後弄了條手帕當做止血帶,扎住他的傷口。

「咱們上去談。」我提議道,攙著他走上峽谷陡峭的一面。

我們爬進他的敞篷車。

「來吧,你儘可以說個夠,」他邀請道,「不過可別指望我給你提供談資。你沒有我的把柄。你看到了,是小天使幹掉了鵝脖子,好叫他閉嘴,不說出她的秘密。」

「你打的就是這主意?」我問道,「那個女孩發現你打算甩了她回到原來的世界,所以就僱了鵝脖子殺掉你太太——因為嫉妒?」

「完全正確。」

「很不錯,愛德,不過有個大漏洞: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他跳起來,然後大笑。

「這會兒你是興奮過度昏了頭吧!」他取笑我,「我騙得過別人的老婆嗎?你沒想想她的律師里奇蒙應該會要我驗明正身?」

「聽我說,愛德,我覺得我比他們兩個都高明。要是你有很多阿什克拉夫特的東西——比如檔案、信件、有他筆跡的東西之類的,只要你還會用筆寫字的話,你就可以唬住他太太。至於律師——他要你證明身份只是走形式而已,他根本沒想過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起先你只是盤算著吸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一點血——拿點兒錢去戒毒。不過等她把英國的事情了結,到了這兒以後,你就決定除掉她,好接收所有財產。你知道她是孤兒,沒有近親會插手這件事;你還知道在美國不太可能有人認出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依你說,我在花阿什克拉夫特的錢,那他人呢?」

「死了。」我說。

這話擊中了他的要害,不過他沒露聲色。只是在笑容背後,他的眼睛顯示他開始思考了。

「當然,你有可能說得對。」他拿腔拿調地說,「不過就算這樣,我還是搞不懂你能把我怎樣。你能證明小天使知道我不是阿什克拉夫特嗎?你能證明她知道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為什麼寄錢給我嗎?你能證明她知道我在搞什麼鬼嗎?我看不能。」

「你也許可以逃過去,」我承認道,「陪審團常常誤判,而且我也不介意告訴你,如果我能把那些無頭公案弄得清楚一點,我會高興很多。你介不介意告訴我,你跟阿什克拉夫特交換身份的來龍去脈?」

他撅起嘴巴聳聳肩。「告訴你好了,反正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莫名頂替的事我本來就得說,所以再多承認一次小偷小摸也無妨。」

「我原本專偷旅館。」英國人停頓了一下之後說道,「我是在英國跟歐洲都不好混了以後才來到美國的。有一天晚上在西雅圖一家旅館,我探測好地形以後就溜進四樓一個房間。我門還沒關利索呢,就有另一把鑰匙在鎖裡響。房間裡太黑了,我不得不冒險開啟手電筒照一照,選了個衣櫃,開門鑽了進去。」

「我挺幸運的,那個衣櫃裡什麼也沒有,房客也就沒有理由來開門拿東西。他——是個男的——當時已經開了燈。」

「他開始踱步,踱了整整三小時——來來回回,來來回回,來來回回——而我就攥著槍站在櫃子門後頭,以防萬一他拉開門。整整三小時他就在踩那該死的地板。然後他坐下來,我聽到筆在紙上寫字的聲音。寫了十分鐘後,他又回去踱步。不過這一回只持續了幾分鐘,我就聽到旅行箱鎖發出咔啦的聲音,還有一聲槍響!」

「我從櫃子裡躥出來。他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腦袋一側有個窟窿。我還真倒霉,不是說的。我可以聽到走廊上熙熙攘攘的聲音。我跨過死人,在寫字檯上找到他剛寫的信。收件人是英國布里斯托爾市酒街某某號的諾曼·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我把信撕開,信上說他打算自殺,名字籤的是諾曼。我覺得好過了一點,有這封信我就不會被扯上謀殺案了。」

「不過話說回來,我拿著手電筒、萬能鑰匙,還有一把槍在這房裡——更別提我在三樓摸到的一把珠寶了。而有人正在外面敲門。」

「叫警察!」我隔著門喊,想拖延時間。

「然後我轉向那個致我於如此困境的男人。即使沒看他信上的地址,我也可以推斷他是英國人。我們這樣的人物有成千上萬個——金頭髮、高個子、身材健美。我抓住了我僅有的機會。他的帽子和長外套還在他剛才扔衣服的椅子上。我穿上他的衣服,戴上他的帽子,把我的帽子扔在他旁邊。我跪下來清空了他的口袋和我的口袋,把我的全給他,把他的全裝進我兜裡,然後跟他換了槍,把門開啟。」

「我原本以為第一批到的人可能沒見過他,要不就是沒熟到可以馬上認出他,那樣我就可以有幾秒鐘偷偷溜走。不過一開啟門,我就發現我的計劃行不通。安全主管在場,還有個警察。我知道這下我慘了,不過我還是盡力而為。我告訴他們我上樓回房,發現這傢伙正在地板上翻我的東西。我逮住了他,兩人格鬥的時候開槍把他打中了。」

「那幾分鐘過得好像好幾個小時,不過也沒人拆我的臺。大家都叫我阿什克拉夫特先生。雖然冷汗直流,但我的冒名頂替竟然成功了。不過等事後對阿什克拉夫特瞭解更多以後我才恍然大悟。他當天下午才到旅館,而且有人看到他的時候,他都穿著外套戴著帽子——就是我身上這套衣帽。我們體型模樣都差不多——典型的金髮英國人。」

「然後我又有了新的驚喜。安全主管檢查死者衣物時,發現標籤都被扯掉了。等我後來抽空看了他的日記,才知道原因。他在丟硬幣,猶豫著是該下定決心自殺,還是改名換姓開始新生活。在考慮第二個計劃時,他把所有衣物上的標籤都拆了。不過當我站在人群中時,我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奇蹟正在發生。」

「當時我不能多說,不過等我翻過死者所有的東西以後,我對他的裡裡外外、前前後後都一清二楚了。他有差不多一簍子檔案,還有本日記寫了他所有想過和做過的事情。我頭一天晚上全花在研究這些事情上了——背下來——還練習他的簽名。我從他口袋掏出的東西里有一張一萬五千塊的旅行支票,我想第二天早上去換現。」

「我在西雅圖待了三天——以諾曼·阿什克拉夫特的身份。我無意間挖到了金礦,肯定不想放棄。要是出了什麼岔子,他寫給他太太的信也可以免掉我殺人的嫌疑,而且我知道撐過這件事要比溜掉安全。風波平息後,我打包來到舊金山,重拾本名——愛德華·博安農。不過我還是想霸住阿什克拉夫特的所有家當,因為我已經知道他太太有錢,而且我知道要是玩對了的話,我還可以拿到不少錢。她省了我的麻煩,我無意中在《檢查報》看到她登的廣告,回了信,然後——就是現在這樣了。」

「可是你沒找人去殺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他搖搖頭。

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包煙,擺了兩根在我們中間。

「我們玩個遊戲,純粹是為了自我滿足,不會影響誰的——也不能證明什麼。要是你做了些什麼,就撿起靠我這邊的香菸。要是你什麼都沒做,就撿靠近你的那根,玩嗎?」

「不,我不玩,」他強調說,「我不喜歡你的遊戲,不過我還真想抽根菸。」

他伸出他沒受傷的胳膊,撿起靠我這邊的香菸。

「謝了,愛德,」我說,「這話我還真說不出口,不過——我得送你上絞刑架。」

「你可真逗,小子。」

「你想的是舊金山命案,愛德,」我解釋道,「可我說的是西雅圖。你當時是旅館慣偷,被人發現和一個腦袋中槍剛剛死去的男人同處一室。這事兒你說陪審團會怎麼想,愛德?」

他對著我笑。然後那笑容突然不對勁了,它蛻變成一抹病容。

「信你當然毀了,」我說,「當你開始計劃殺掉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好繼承她所有的財產時,頭一件事就是把她先生的遺書毀掉。不管你藏得多麼小心,總有可能會有人誤打誤撞發現那封信,讓你的計劃泡湯。那信已經完成使命——你用不上它了。冒險讓它現身可太不明智。」

「我沒辦法因為你在舊金山主使的命案把你定罪;不過我可以把你在西雅圖沒做的案子安到你頭上——如此一來,正義就得到伸張了。你這就要去西雅圖了,愛德,阿什克拉夫特的自殺案,你得上絞刑架償命。」

他確實償了。

愛德華的暱稱。

龍舌蘭酒是用一種和仙人掌近似的植物龍舌蘭草榨汁發酵後釀製而成的。

歐美俗語中把花錢養年輕情人的老年男人叫做「蜜糖老爹」。

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亞州的首府,北面接壤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東北面為亞利桑那州。

這裡原文是hotel-detective,過去在一些硬漢類偵探小說中指酒店僱用的安全人員,職能與保安相近,但也負責調查酒店內發生的案件,而非全部交給警方。此類人員現已不常見,為便於理解,本書統一以安全主管來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