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馬蹄鐵

「這回我沒什麼刺激的生意給你,」萬斯·里奇蒙一邊跟我握手,一邊說,「我要你幫我找個人——這個人不是罪犯。」

他的聲音裡帶著歉意。這位身材瘦高,面帶菜色的律師以前給我的工作都涉及槍戰和其他形式的暴力,所以我猜他以為如果工作沒有以前的那麼刺激,我就會睡著的。他這個想法在我二十出頭,剛剛加入大陸偵探社的時候可能是對的。但十五年一晃而過,我對粗暴的東西已經不太有胃口了。

「我要你找的男人,」我們坐下後,律師繼續說,「是個英國建築師,名叫諾曼·阿什克拉夫特。他大概三十七歲,身高五英尺十英寸,體格健壯,白皮膚,金頭髮,藍眼睛。四年前他是個典型的體面英國人,不過現在可能變了——我覺得這四年他吃了不少苦。」

「故事是這樣的。四年前阿什克拉夫特夫婦住在英國的布里斯托爾。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似乎生性善妒,而他又過度敏感,容易激動。另外,他只是工薪階層,而他太太卻從父母那兒繼承了一筆不小的遺產。阿什克拉夫特對有個有錢的太太這件事相當敏感——他想盡辦法來表示自己不花她的錢,對有錢的太太也不是太在意。很蠢,是的,不過這就是他那種個性的男人要擺的姿態。有天晚上她指責他多看了別的女人幾眼,他們吵了起來,他就收拾行李走人了。」

「不到一個星期她就後悔了,尤其是認識到她的疑心除了嫉妒以外毫無根據。所以她就想找回他,不過他已經走了。她從布里斯托爾一路追到紐約,又到了底特律——他在當地酒醉鬧事之類的,因此以妨害治安的罪名被捕並罰了錢。之後他就完全沒了訊息,直到十個月後突然從西雅圖冒出來。」律師翻了翻他桌上的一堆檔案,抽出一份備忘錄。

「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三號,他在當地一家旅館的房間裡開槍打死了一名入室搶劫犯。西雅圖警方好像懷疑事有蹊蹺,不過查無實據。他殺的人確實是入室搶劫犯。接著阿什克拉夫特又不見了,直到一年前才又有了他的訊息。之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美國各大主要城市報紙上的私人廣告欄都登了廣告。」

「有一天她收到了他的一封信,是從舊金山寄來的,內容非常正式,只是要求她別再登廣告了。信中說,雖然他已經不再用諾曼·阿什克拉夫特這個名字,但還是不希望一讀報紙就看到它。」

「她給他寄了封信,地址是西雅圖郵局的郵件領取視窗,又登了個廣告告訴他。他回了信,冷嘲熱諷的。她又寫信要他回家,他拒絕了,不過好像也不再那麼記恨了。他們又通了幾次信,她知道他染上了毒癮,而他殘存的自尊不容許他那樣——至少得恢復到有一點從前的影子才能回到她身邊。她說服他接受她的錢來戒毒。她每個月把錢寄給他——經由這裡的郵件領取處。」

「同時她處理了英國的產業,反正她在那裡也沒有什麼近親值得牽掛了。然後她來到舊金山,等她丈夫準備好回家時迎接他。一年過去了,她還是按月寄錢,她還在等他回心轉意。他多次拒絕見她,而且他的信也閃爍其詞,寫的都是他的痛苦——這個月戰勝了毒癮,下個月又舊態復發。」

「當然,這時候她已經開始懷疑了,懷疑他不想回到她身邊,懷疑他不想戒毒,只是簡單地把她當成銀行。我勸過她暫時不要按月寄錢,她不聽。你知道,她覺得丈夫落到現在這個地步要怪她。她覺得是她當初莫名其妙的妒火害他墮落的,而且也擔心自己做出什麼事的話會進一步傷害他,或者讓他自我傷害。這件事她已經鐵了心要做到底。她要他回來,要他恢復正常;如果他不肯,她也心甘情願地養他下半輩子。不過她想知道等著她的到底是什麼,想結束目前這種痛苦的未知狀態。」

「我們想請你找到阿什克拉夫特。我們想知道他有沒有一點點可能再回歸正常生活,還是已經完全無可救藥。這就是你的工作:找到他,儘可能瞭解他的情況。我們會根據那些訊息來決定是想辦法安排他們會面,期待她可以影響他,還是完全沒必要見面。」

「我試試看吧,」我說,「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每個月什麼時候寄錢給他?」

「每月一號。」

「今天是二十八號,這樣我就有三天時間來處理我手頭的工作。有他的照片嗎?」

「很不幸,沒有。他們大吵一架以後,她氣得把所有會讓她想到他的東西全毀了。」

我站起來,伸手去摘我的帽子。

「二號見。」我離開辦公室時說。

一號下午,我去郵局找勒斯克,他是負責分領處的警察。

我告訴勒斯克:「我聽說有個從北方來的小偷要到這邊的視窗拿信,你能幫忙讓我看他一眼嗎?」

郵局警察要遵守嚴格的規章制度,不允許協助私家偵探,除非重大刑事案件。不過如果遇到一個和氣的警察,你就可以矇混過關了。跟他編個謊話,萬一事發了他也有藉口。至於他認為你說的是真是假,那是無所謂的。

所以不一會兒我又下了樓,在能看到a—d視窗的範圍內晃悠。視窗工作人員也接到指示,有人來領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時給我訊號。現在還沒有他的信,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寄的信當天下午不太可能送到。不過我為了預防萬一,一直溜達到所有視窗都關上了為止。

第二天早晨,十點過後不久我又開始行動了。有個工作人員給了我訊號。一個身穿藍色西裝,頭戴灰色軟帽的小個子男人拿著封信從那個視窗往外走。那個人大概四十歲,不過看起來很顯老。他臉色蒼白,走路也不利索,衣服很久沒有洗熨過了。

他徑直朝著我翻弄檔案的臺前走來,從口袋裡掏出一隻大信封。我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信封正面已經貼好郵票並寫好地址了。他把有地址那面朝著他自己,把他才從視窗拿來的信放進去,反著舔封口,這樣誰都不可能看到信封正面了。然後他又小心翼翼地壓平封口,轉身走向郵箱。我跟在後面。此時除了摔跤這種百試不爽的老辦法之外,也沒別的好把戲了。

我超過他,緊貼過去,假裝不小心在大理石地板上滑了一下,撞到他,假裝為了保持平衡而一把將他抓住。我的特技表演中途出了差錯,還真滑倒了,結果兩人像摔跤選手一樣雙雙倒地。

我七手八腳地爬起來,把他也拉起來,含糊地說抱歉。為了搶先摸到正面朝下的信封,我幾乎把他推開了。我把信封交給他時還得翻個面才能看到地址:

愛德華·博安農先生

金色馬蹄鐵咖啡店

蒂華納,加利福尼亞低地

墨西哥

我看到了地址,不過也露了餡。這名藍衣小個子絕對知道了我是為了那個地址才去撞他的。

我撣了撣身上的灰,他把信投進郵箱。他沒有回頭從我身邊走,而是徑自向通往教會街的出口走去。我可不能這樣放過他,在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以前我不能把他嚇跑。我得再試一個跟滑倒在地板上一樣古老的伎倆,於是我跟上了這個小個子。

當我湊到他旁邊時,他正扭過頭來看是不是有人跟蹤。

「嗨,米基!」我招呼道,「芝加哥一切都好?」

「你認錯人了。」說話時,他灰色的嘴唇基本沒怎麼動,也沒停下來,「我不知道芝加哥的什麼事情。」

他的眼睛是淡藍色的,瞳孔像針眼——長期使用海洛因或者嗎啡的結果。

「少裝蒜,」我說,「你今天早上才從車上下來。」

他在人行道上停下來,面對著我。

「我?你以為我是誰?」

「你是米基·帕克。荷蘭佬招出你來這兒了。」

「你有病,」他不屑地笑道,「我不知道你他媽的在扯什麼!」

這沒什麼——我也不知道。我的右手插在長外套口袋裡,向著他抬起來。

「現在我來告訴你。」我吼道。

他躲開了我鼓囊囊的口袋。

「唉,聽著,老哥!」他哀求道,「你弄錯人了——說正經的,我不叫米基·帕克,我在舊金山已經整整一年了。」

「你得證明給我看。」

「可以,」他興奮地說,「你跟我從這邊走,我帶你去看。我叫瑞恩,一直住在第六大街拐角處。」

「瑞恩?」我問。

「對——約翰·瑞恩。」

這下我可要扣他幾分。這個國家裡一次都沒有用過這個假名的老痞子不超過三個,這簡直就是痞子的註冊商標!

這位約翰·瑞恩帶我走到了位於第六大街的一所房子前。房東太太五十歲左右,臉部線條像用斧子劈出來的,露出來的胳膊上汗毛很重,肌肉發達,好像一個鄉下鐵匠。她明確地告訴我,她的房客的確在舊金山待了好幾個月了,而且她記得這兩個月來她每天至少看到他一次。就算我真的懷疑這位瑞恩是我捏造出來的那個來自芝加哥的米基·帕克,我也不會相信這個女人的話。但正因為不是這樣,我也就裝作對這個答案很滿意。

看起來好像一切都沒問題了,瑞恩先生被我騙住了,真的相信我把他錯當成了另外一個混混,而對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沒興趣。事情就這麼算了的話,我的事應該很保險——相當保險。不過某些細節還是讓我很煩惱:這小子吸毒,而且給我的名字聽起來假兮兮的,所以……

「你靠什麼生活?」我問他。

「我好幾個月都沒事做了,」他侃侃而談,「不過我打算下星期跟個哥兒們合夥開個小餐館。」

「咱們上你房間去,」我提議道,「我想跟你談談。」

他不怎麼熱情,不過還是帶我上去了。他在三樓有兩個房間和一個廚房,都又髒又臭。

「阿什克拉夫特人呢?」我劈頭問他。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他嘟囔道。

「你最好想清楚了,」我奉勸道,「否則精神病院裡可是有很不錯的牢房等著你呢。」

「你從我身上什麼也得不到。」

「是嗎?把你當流浪漢關上一兩個月怎麼樣?」

「流浪漢?去他媽的!」他吼道,「我口袋裡可是有五百塊錢的!」

我對他咧咧嘴。

「瑞恩,你應該知道,在加州就憑一點兒零錢是沒法混的。你沒有工作,不能證明你的錢從哪兒來。流浪罪就是專門為你這種人量身定做的。」

我覺得他販賣毒品。如果是這樣的話——或者做其他什麼違法生意——一旦被當成流浪漢抓起來,他的身份就會曝光。他八成會出賣阿什克拉夫特保住自己,特別是就我所知,阿什克拉夫特沒幹過犯法的事兒。

「如果我是你,」當他瞪著地板考慮時,我繼續說道,「我會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人,現在就乖乖招了。你是——」

他在椅子上左右扭動,一手探到背後。

我把他踢下椅子。

我們中間隔著桌子,否則我會夠得到他的。結果我打他下巴的那一拳打到了他胸脯上,將他打倒在地。晃動的椅子倒在他身上。我拎起椅子,下了他的槍——是一把廉價的點三二口徑鍍錫手槍——然後回到桌邊我的位子上。

他只有那麼點兒一閃即過的鬥志,然後哭著站起來。

「我都告訴你,我不想惹麻煩。這個阿什克拉夫特告訴我他只是在哄他太太。他要我每個月幫他拿封信,寄到蒂華納,寄一次給十塊錢。我是在這兒認識他的,六個月以前他往南去了蒂華納,他在那兒有個女人。我答應幫他。我知道這裡面牽扯到錢——他說是贍養費——但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問題。」

「這個阿什克拉夫特是什麼人?在幹什麼不法勾當?」

「不知道。有可能是個騙子——他長得一表人才。他是英國人,大部分時候都用愛德華·博安農當假名。他嗑藥,我可不像他。」——虧他說得出來——「不過你也知道這種地方,什麼樣的人都有可能碰到。我不知道他有什麼打算。」

我從他嘴裡知道的就這麼多。他不知道——或是不願意——告訴我阿什克拉夫特在舊金山時住在哪裡,跟什麼人混。

等瑞恩一聽我還要把他當成流浪漢送進大牢,他開始大喊大叫。

「你說過我要是招了的話,你就放我一馬。」他哭喊道。

「我可沒說過。就算我說過,你剛才亮出的槍也把咱們所有的協議一筆勾銷啦。上路吧。」

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以前,我可不敢讓他四處亂跑。如果我不抓他,還沒等我走出三個街區他就會發電報通知我的獵物。不知道我的獵物會高高興興地往東、往南、往西,還是往北跑呢?

抓住瑞恩不放,這步棋還真走對了。他在警局按指紋時,我才發現他叫弗雷德·魯尼,外號「咖啡」,是毒販兼走私販,從萊文沃思的聯邦監獄逃出來,還有八年刑期沒服呢。

「你可不可以把他嚴加看守幾天?」我問市立監獄的監獄長,「只要他不能出去通風報信,我的事就會辦得順利一點。」

「沒問題,」監獄長答應道,「聯邦人員兩三天內還不會過來拿他,我會把他的嘴封到那個時候。」

我離開監獄直接去了萬斯·里奇蒙的辦公室,把我查到的事情告訴他。

「阿什克拉夫特在蒂華納收信。他用愛德華·博安農的名字住在那兒,也許還有個女人。我剛剛把他的朋友——一個幫他寄信的在逃犯——送進了大牢。」

律師伸手拿起聽筒,撥了個號碼。「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嗎?……我是里奇蒙先生……沒,還沒找到他,不過我想我們知道他人在哪裡……嗯……十五分鐘以內。」

他掛上電話站起來。

「咱們上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那兒去。」

十五分鐘後,我們在傑克遜街靠高甫區的地方下了里奇蒙先生的車。房子是三層高的白色石頭建築,前面有圍著鐵欄杆的小草坪,精心打理過。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二樓的客廳接待了我們。她個子很高,不到三十歲,一襲灰裙子將她襯托得苗條優美。最適合她的形容詞是清亮:眼睛湛藍,皮膚白裡透紅,頭髮是淡棕色。

里奇蒙把我介紹給她,然後我就告訴她我查到的訊息——略過了蒂華納的女人那一段,也沒說她丈夫現在八成是個江湖騙子。

「有人告訴我阿什克拉夫特先生在蒂華納。他六個月前離開了舊金山。他的信是由蒂華納的一家咖啡店轉寄的,收件人的名字是愛德華·博安農。」

她的眼睛快樂地亮起來,但她沒有大呼小叫。她不是那種人。

她對律師說:「是我去看看呢,還是你去?」

里奇蒙搖搖頭。

「都不行。你當然不該去,而我——目前是不能去。」他轉向我,「你去。你會處理得比我好。你知道該做什麼,怎麼做。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不希望勉強他,不過她也不希望錯過幫助他的機會。」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向我伸出一隻纖細但有力的手。

「你覺得怎麼好就怎麼做。」

這話一半是疑問,一半是託付。

「我會的。」我承諾道。

我喜歡這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蒂華納跟兩年前我在的時候沒什麼差別。那條六七百英尺長,滿是塵土的骯髒街道一如往昔,兩邊幾乎都是酒吧。還有更髒的小巷,裡面都是無法在大街上容身的低階酒館。

午後不久,從聖地亞哥拉我過來的公共汽車把我扔在市中心。這是一天剛剛開始的時刻——我是說,大街上只有兩三名酒鬼在狗群和流浪的墨西哥人中間晃悠,買醉的人群還在酒吧忙進忙出呢。

在下一個街區的中段,我看到一個很大的鍍金馬蹄鐵招牌。我沿著那條街走下去,進入那個招牌後面的酒吧。這是一個典型的當地酒吧,進去後左手邊是吧檯,佔了這建築的一半長,另一頭有三四臺老虎機。吧檯對面靠右手的牆壁邊有個舞池,一直從前面的牆壁伸展到一個臺子上,那上面有個髒兮兮的樂團正準備演出。樂團後頭是一排低矮的隔間或者雅座之類的,朝著舞臺開放,每一間裡頭都擺了一張桌子和兩條長凳。

時候還早,只有幾個顧客在場。我發現有個酒保在看我,他體格壯碩,臉色通紅,是個愛爾蘭人,紅棕色的頭髮抹了油,打成卷蓋在他原本就狹窄的前額上。

「我想找愛德華·博安農。」我小聲對他說。

他對我翻了個白眼。

「我不認識什麼愛德華·博安農。」

我拿出鉛筆和紙,潦草地寫上「咖啡被捕」,然後把紙推給他。

「如果有人說他是愛德·博安農,想要這個訊息,你能轉達吧?」

「我想可以的。」

「很好。」我說,「我在這兒待一會兒。」

我朝裡走,坐在其中一個隔間的桌子旁。一個瘦高的女孩在我還沒坐穩時就一屁股坐在我旁邊,她的頭髮不知怎麼弄成了紫色的。

「請我喝杯酒?」她問。

她對我扮了個鬼臉,可能是想朝我笑笑的。但那張臉太嚇人了,我只好從命,以免她再笑一次。

「好。」我說。服務生已經站在我身後了,我也給自己點了瓶啤酒。

我身旁的紫發女人一口喝乾了她的威士忌,正要張嘴提議再來一杯——這兒的娼妓真是半點時間也不浪費——有個聲音從我背後傳來。

「科拉,法蘭克找你。」

科拉蹙起眉頭,朝我肩後望去,然後露出那個嚇人的笑容,說道:「好吧,小天使,那就請你照顧我這位朋友了?」然後她離開了。

「小天使」滑進我旁邊的位子。她個頭不高,長得很結實,大概十八歲——一天都不會多,還是個孩子。棕色的短髮捲曲著蓋在一張男孩子氣的圓臉上,眼睛在肆無忌憚地笑。

我給她買了杯酒,自己又點了瓶啤酒。

「你想什麼呢?」我問。

「烈酒。」她朝我咧嘴笑笑——這笑跟她直勾勾看人的棕色眼睛一樣男孩子氣,「好幾加侖烈酒。」

「還有呢?」我知道這會兒在我身邊換人肯定有什麼目的。

「聽說你在找我的一個朋友。」小天使說。

「有可能。你有什麼樣的朋友?」

「呃,有這麼個愛德·博安農。你認識愛德嗎?」

「不,還不認識。」

「但你在找他?」

「嗯。」

「什麼事?也許我可以傳話給他。」

「別費心了,」我虛張聲勢地說,「你這位愛德可不是一般的難以接近。也好,反正吃虧的不是我。我再給你買杯酒,然後走人。」

她一躍而起。

「等等,我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你叫什麼名字?」

「就叫帕克吧,其他的也行。」先前我跟瑞恩編的名字頭一個蹦進我腦子裡。

「你等著,」她一邊朝後門走,一邊回頭嚷道,「我想我可以找到他。」

「我看也是。」我表示同意。

十分鐘過去了,有個男人從酒吧前面走到我桌旁。他是個金髮英國人,不到四十歲,身上所有紳士的特點都消失了。不過他也不是完全不可救藥。你可以從他空洞的藍眼睛、眼袋和嘴巴旁邊模糊的皺紋和鬆弛的線條,還有灰暗的膚色中清楚地看到他走下坡路的證據。他外表還算有吸引力——殘存的健康還足以撐起場面。

他和我面對面坐下。

「你找我?」

「你是愛德·博安農?」

他點點頭。

「咖啡幾天前給抓起來了,」我告訴他,「現在沒準兒已經坐上開往堪薩斯大牢的囚車。他知道我來這邊辦事,要我把這訊息告訴你。」

他皺起眉毛看著桌子,又抬起頭來看我,眼神凌厲。

「他還跟你說別的了嗎?」

「他什麼也沒跟我說。這是別人傳話給我的,我可沒見到他。」

「你會在這兒待一陣子?」

「嗯,兩三天吧。」我說,「我有一些緊急的事情要辦。」

他笑了笑,伸出手來。

「謝謝你通知我,帕克。」他說,「如果你願意跟我走幾步的話,我請你喝真正的好酒。」

這我不反對。他領著我走出金色馬蹄鐵,拐進一條小巷子,向小鎮和沙漠交匯處的一棟土坯房走去。進了前屋,他揮手招呼我入座,然後走進另外一間房。

「你想喝什麼?」他隔著門叫道,「麥酒、杜松子酒、蘇格蘭威士忌——」

「就最後那個。」我打斷了他的分類廣告。

他拿來一瓶黑白牌威士忌、一根虹吸管,還有幾個杯子。我們坐下來喝酒,喝一會兒,說一會兒,再喝一會兒,再說一會兒。兩人都在裝醉——雖然不一會兒我們就跟一對山羊似的,快撐死了。

最後變成了一場純粹的喝酒大賽。他想把我灌成一攤爛泥——爛醉到可以毫無顧忌地吐出所有秘密,而我打的也是這個主意,所以兩人都沒多大進展。

「你……知道,」天快黑時他說,「我他媽的實在夠賤。有個老婆——全世界最好的女人——要我回到她身邊,諸如此類的。可我卻賴在這裡,成天喝得爛醉還吸鴉片。我原本會有大作為的。建……建……築師喲,你知道——做得還很好呢。可我掉進了泥坑,跟這些人混一起,好像脫不開身了。不過我是有打算的——可不是隨口說說而已。回到我老婆身邊,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鴉片什麼的統統要戒掉。你瞧瞧我,我看起來像鴉片鬼嗎?當然不像!我在自我治療,就是這麼回事。我要你瞧瞧,我這就吸點鴉片,讓你瞧瞧,吸不吸鴉片我自己可以做……做主。」

他迷迷糊糊地從椅子上站起來,走進隔壁房間,又蹣跚地走回來,捧著一個銀盤,上面是一套抽鴉片的精緻裝置——全是白銀跟烏木材質的。他把東西撂到桌上,攥了支鴉片煙管朝我晃了晃。

「我請你抽一管,帕克。」

我告訴他我還是喝我的蘇格蘭威士忌好了。

「不然吸點兒可卡因吧。」他邀請道。

我回絕了可卡因,所以他就自顧自舒舒服服地癱在桌旁的地板上,捲上煙燒起鴉片來。我們的同樂會繼續下去——他吸他的毒,我灌我的酒——兩人還是互相誇讚對方,為的是要對方漏個口風給自己。

半夜小天使進來時,我正灌下一大口好酒。

「看來你們兩個過得不錯。」她笑起來,俯身吻吻英國人亂蓬蓬的頭髮。

她坐在桌上,伸手拿起威士忌。

「一切都好得很。」我向她保證道——雖然我的口齒可能沒那麼清楚。

「矮個子,你一直醉醺醺的就好了,顯得可愛多啦。」

我不知道我回應了那句話沒有。我只知道,自己不久以後躺在地板上的英國人身邊睡著了。

後面的兩天跟第一天基本一樣。阿什克拉夫特和我每天二十四小時膩在一起,那女孩一般也在。我們不是喝酒就是因為喝太多而睡著了。那三天我們大部分時間裡都待在這座土坯房或者金色馬蹄鐵,不過我們還是抽空逛了鎮上的大部分酒吧。周圍發生的事有些我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不過我想每件事我應該都還至少知道一點點。

表面上,阿什克拉夫特和我都跟小偷一樣假裝痴呆,不過不管我們醉得多厲害,都沒有懈怠猜忌對方的心——而且我們醉得真是可以。他定時抽他的鴉片煙管,我覺得那女孩不抽,但她喝烈酒真是海量。

過了三天這種日子,酒醒以後我搭車回舊金山,把我對諾曼·阿什克拉夫特——又名愛德華·博安農——所瞭解和猜測的事情列出了一張清單。

清單大致如下:

一、他就算不知道,至少也懷疑我南下看他是因為他太太。他的態度太輕鬆自然,招待我又太不遺餘力,所以這一點毋庸置疑。

二、他顯然已經決定要回太太身邊了——不過是否會付諸行動還不一定。

三、他的毒癮還不至於無可救藥。

四、他有可能在太太影響之下振作起來,不過難說:身體上他雖然還沒有沉淪到底,不過他已經嘗過墮落的滋味,而且好像還挺享受。

五、小天使為他痴狂,不過他只是喜歡她,還沒到交心的地步。

我在從洛杉磯到舊金山的火車上好好睡了一覺,所以在唐森街和第三大道交叉口的車站下車時,腦袋和胃都基本恢復了正常,神經也沒有太大的問題。我吃了比過去三天吃得都多的早餐,向萬斯·里奇蒙的辦公室走去。

「里奇蒙先生在尤里卡。」他的速記員告訴我。

「可以給他打個電話嗎?」

她同意了,也打了。

我跟律師說了我知道的還有猜測的事情,但沒有提任何名字。

「我明白了。」他說,「你先去他太太家吧,告訴她我今天晚上給她寫信。我大概後天就回城了,我想我們那時候再採取行動也不遲。」

我搭上一輛街車,在凡尼斯大道轉車,然後走到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家。按鈴沒人應。我又按了幾次,才注意到門廊裡有兩份早報。我看了看日期——一份是當天早上的,一份是前一天早上的。

有個身穿退色工作服的老人正在隔壁澆草坪。

「住這兒的人是不是出門了?」我問道。

「我看沒有,後門開著呢,我今早看到的。」他停下來撓撓下巴,「不過也有可能出去了,」他緩緩說道,「仔細一想,我有好長時間——昨天起我就不記得看到過他們。」

我離開前門臺階繞到屋後,爬過後頭的矮籬笆走上後門臺階。廚房門大概開了一英尺寬,裡頭不見人影,不過有水流聲。

我重重地敲了敲門,沒人應。我把門推開,走了進去。水聲來自洗碗池,我往裡看了看。

其中一個水龍頭開著,在那細細的水流下面躺著一把刻刀,鋒利的刀刃有將近一英尺長。那把刀是乾淨的,不過陶瓷洗碗池內側——四散的小水花濺到的地方——佈滿了紅褐色的斑點。我用手指甲摳了摳——是幹了的血。

除了那個洗碗池,我沒看出廚房裡有什麼不對。我開啟餐具室,裡邊看起來好像什麼事都沒有。房間對面另外有道門通向前屋。我開啟門,步入走廊。廚房裡的光線太弱了,照不到那裡。我在暮色中摸索著我知道的電燈開關,結果踩到一個軟綿綿的東西。

我後退一步,從口袋裡摸出火柴,點上一根。在我前面有一個人的頭和肩膀攤在地板上,屁股和腿則在樓梯的下面幾層——是那個菲律賓男孩,只穿著內衣褲。

他死了;一隻眼被挖掉,脖子緊接下巴處被劃了一道。我就算閉上眼睛也可以看到謀殺過程。在樓梯頂上,兇手的左手伸向菲傭的臉,拇指指甲挖入眼睛,把棕色臉龐往後推開,捏緊了他的棕色脖子湊向刀鋒,狠狠一劃,猛力把他推下樓梯。

我點的第二根火柴照到了開關。我開了燈,扣好我的外套走上樓梯。到處都是幹了的血跡,二樓的桌布沾上了一大片血汙。我在樓梯口發現了另外一個開關,按了下去。

我走進走廊,探頭看了看兩個房間,裡面好像沒什麼異常。然後我拐了個彎——猛一抽身,險些就要踩到一個躺在那兒的女人。

她臉朝下倒在地板上,兩腿蜷起來,雙手也蜷在胃部;穿著睡袍,頭髮紮了條辮子垂在背後。

我伸出手指頭摸了摸她脖子後面,像石頭一樣冷。

我跪在地上看她的臉——我不想把她翻過來——是四天前給里奇蒙和我開門的女僕。

我又起身四下看看。女僕的頭幾乎碰到一扇關著的門。我繞過她把門推開。一間臥室,不是傭人的,佈置得奢華精美,奶油色和灰色相間,牆上掛了法國版畫。房裡除了床鋪外都井然有序。床罩、被子和床單皺成一團,高高堆在床鋪正中——很大的一堆。

我彎下腰,開始拉床罩。沾了血的床單滑開了,我把被子整個掀起。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死在那裡。

她的身體蜷成一小團,腦袋耷拉著,脖子上的傷口深及骨頭。她臉上有四條很深的抓痕,從太陽穴一直到下巴。藍色真絲睡衣的一隻袖子也被扯下來了,褥子和睡衣褲都泡在血裡——她身上堆的東西太多,血幹不了。

我把毯子給她蓋上,側著身繞開走廊內的屍體,從前面的樓梯走下來,開啟更多的燈尋找電話。我在樓梯腳旁邊找到了一個,先打電話到警察局,再打到萬斯·里奇蒙的辦公室。

「傳話給里奇蒙先生,說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遇害。」我告訴他的速記員,「我在她家裡,他可以打這裡的電話聯絡我。」

然後我就走出前門,坐在最高一層臺階上,一邊吸菸,一邊等著警察過來。

我感覺糟透了。我這輩子見過很多死人,有時候遠遠多於三個,可是這次對我的影響很大。經過那三天的花天酒地,現在我的神經很脆弱。

我還沒抽完第一根菸,警車就在轉角呼嘯而來。裡面的人下了車,負責兇殺案的警探奧嘉第一個走上臺階。

「嗨,」他跟我招呼道,「這回你逮到了什麼?」

「我發現了三具屍體,沒再接著找。」我領他進門時說,「沒準兒你這樣的正宗探長可以找到更多。」

「你表現得已經不錯了,小夥子。」他說。

我頭昏腦漲的感覺過去了,開始急著想幹活。

我先帶奧嘉去看菲律賓男孩,然後是那兩個女人。我們沒再發現更多的屍體。其後的幾個小時裡,我們——奧嘉、他手下的八個人,還有我——都在忙具體工作。房子要從屋頂查到地窖,鄰居得全部盤問,當初介紹僕人過來的職業介紹所也要一一稽核;菲律賓男孩和女僕的親戚朋友都要找到並問話;報童、郵差、雜貨店送貨員、洗衣工人也得一一找到、盤問、調查。

等成堆的報告送上來之後,奧嘉和我偷偷溜到書房,反鎖了門。

「應該是前天晚上,是嗎?星期三晚上?」當我們舒服地坐在皮椅上點著煙時,奧嘉嘟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