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口!」彼得說著推了她一下,沒有很用力,「你才不會去,你媽會放棄的。」但傑米的話已經生效了,奪走了暑假的光芒,彷彿一大片烏雲或濃煙遮蓋住了眼前的一切。我們不敢回家,因為冷戰把爸媽氣壞了,也不能去森林或做其他事情,因為我們想出來的點子感覺都很白痴。我們更不敢去找傑米出來,因為她一定會搖搖頭說:「那又怎樣?」結果只會讓我們心情更差。所以,我們只好躺在院子裡,又癢又無聊,生對方的悶氣,氣潛望鏡做不出來,氣全世界幹嗎這麼討厭。彼得像個機器人,不停地拔草,一口一口咬下來吐到空中。我轉身趴著,睜開一隻眼睛看螞蟻在地上忙碌地爬來爬去。陽光照得我頭皮冒汗,這個夏天根本不算夏天,我心想,簡直爛透了!
傑米家的門猛然開啟,她從屋裡炮彈似的衝了出來,她母親帶著遺憾的笑容在她背後喊著,門「砰」的一聲又大力關上了,卡邁克爾家恐怖的傑克羅素梗開始歇斯底里地尖聲狂吠,我和彼得坐起身來,傑米在鐵門前停住,轉頭尋找我們,我們朝她大喊,她立刻跑了過來,跳過彼得家院子的矮牆,往草坪上一趴,雙手勾著我和彼得的脖子往下倒。我們三個人同時大叫,我隔了幾秒鐘才聽出來傑米在喊什麼:「我可以留下來了!我可以留下來了!不用走了!」
夏天一下子就復活了,從灰色瞬間變成耀眼的金藍,蚱蜢和除草機嘰嘰嘎嘎地叫著,枝葉、蜜蜂和蒲公英的種子旋轉飛翔,感覺像鮮奶油一樣又軟又甜。圍牆後面,森林正用最洪亮的靜默呼喚我們,揮舞著最珍貴的寶藏,歡迎我們回家。藤蔓在夏天的鼓動下有如噴泉般恣意蔓延,纏到我們胸前,拉扯我們。夏天重生了,在我們面前展開,彷彿將會持續千百萬年。
我們鬆開彼此,氣喘吁吁地坐了起來,心中依然難以置信。
「真的嗎?」我說,「這次確定了?」
「沒錯。她跟我說:‘再看看吧,我會考慮考慮,我們一起想辦法。’其實她每次這麼說都表示她同意了,只是暫時不想講而已。我哪裡也不會去了!」
傑米找不到話說,就推了我一下,我抓住她的手臂,翻身壓在她上面,戳她的穴道。我臉上掛著好大的笑容,感覺好開心,彷彿微笑再也不會離開我的臉龐。
彼得站了起來。「我們一定要慶祝一下,到城堡裡野餐。現在馬上回家準備東西,然後在這裡集合。」
我像火箭一樣從大門衝到廚房,母親正在樓上用吸塵器。「媽!傑米不會走了,我可以拿點東西去野餐嗎?」我邊說邊抓了三包洋芋片和半包卡士達醬,收在t恤底下,然後就衝出了門,離開前還不忘對站在樓梯迴廊上的母親揮手道別。她一手支著牆,滿臉驚詫。
可樂嘶嘶作響,氣泡四處亂噴,我們站在城堡牆上擊罐慶祝。「我們贏了!」彼得仰起頭朝枝葉和斑駁的光影振臂高呼,「我們成功了!」
傑米大喊:「我要永遠留在這裡!」接著就像精靈一樣在牆上跳舞,「永遠永遠永遠!」而我只是高聲大喊,發出聽不懂的歡呼。森林抓住我們的聲音擴散開來,有如漣漪一般,伴隨著枝葉翻騰婆娑的沙沙聲,河水潺潺奔流的水聲,兔子、甲蟲和知更鳥竊竊騷動的鳴叫聲,還有許許多多動植物的窸窣擾攘之聲,全都匯聚成一首高亢的讚美歌。
往事如煙,就只有這一天的記憶沒有從我指間流逝,每每想起始終會讓我感受到溫暖,歷歷在目,完全屬於我,有如我手中僅存的一枚硬幣,閃閃發亮。我想,若是森林只能在我心裡留下唯一一個片段,那麼這會是個不錯的選擇。
拿到遺囑的人最怕見到附帶條款,刑案偶爾也是這樣。我回局裡上班後不久,就接到了西蒙娜的電話。我給她的名片上有手機號碼,而她一定想不到我已經調到了其他單位,交叉比對著偷車犯、飆車族的供詞,不再跟凱蒂的案子有任何關聯。「瑞安警探,」她說,「我們找到一樣東西,我認為你一定要來看看。」
是凱蒂的日記,羅莎琳德說她妹妹很快就懶得寫而扔掉的那本。卡梅倫舞蹈教室的女清潔工那天心血來潮,把教室徹底打掃了一遍,結果發現日記本被用透明膠帶粘好,固定在牆上俄國芭蕾舞女演員安娜·巴甫洛娃用畫框裝裱過的海報後面。她一看到封面的署名,就立刻興奮地給西蒙娜打了電話。我應該直接把薩姆的號碼給她,然後結束通話,可是我卻扔下手上還沒看完的供詞,一路開車開到斯蒂洛根。
我到的時候是早上十一點,班上只有西蒙娜一個人。陽光灑滿整間教室,凱蒂的照片已經從佈告欄上取下,但空氣中的那一絲舞蹈教室才有的氣息——松香、意味著努力的乾淨的汗水味和地板蠟的味道——卻將一切喚回眼前:滑板小子在樓下幽暗的街道喊叫,芭蕾舞鞋的窸窣聲,走廊的聊天低語,凱茜在我身旁的說話聲,還有我們帶進教室裡的激昂與急迫。
海報正面朝下,沾滿灰塵的紙頁用膠帶粘在背面,做成了一個臨時的袋子,日記本就裝在裡面,不是專用日記本,而是普通的習字簿,小孩在學校裡用的那種,紙上有橫線,封面是髒髒的橘色再生紙。「發現日記本的是葆拉,但她已經去別處忙了,」西蒙娜說,「我有她的電話號碼,如果需要的話。」
我拿起日記本。「你讀過了嗎?」我問。
西蒙娜點點頭說:「讀了一些,但是夠了。」她全身素黑,一條窄褲和輕柔的套頭衫,反倒比芭蕾舞裙和連身衣還要特別。不過她的眼神依然沒變,還是跟我們上回告知凱蒂的死訊時一樣僵凝著不動。
我找了一張塑膠椅子坐下。凱蒂日記/隱私/別碰/就是你!封面這麼寫著,但我還是把它翻開了。日記本寫滿了四分之三,字跡圓滑整齊,剛開始出現一點個人特色:小寫的y和g的尾巴特別花哨,大寫的s又高又彎。西蒙娜坐在我對面,雙手交疊放在腿間,看我讀日記。
日記記載的時間前後將近八個月,起初很規律,差不多一天半頁,但幾個月後就開始變得斷斷續續的,變成一週兩次,甚至一次,不過絕大部分都和芭蕾舞有關。「西蒙娜說我展翅舞步跳得比較好了,但我還是必須想象是全身動作,而不是隻有一條腿在動,而且左腳腿線一定要拉直。」「練新舞,年底要表演,音樂是‘吉賽兒’+我跳了連續單腳旋轉,西蒙娜要我記得這是吉賽兒在向男朋友表達他讓她心碎了+她會很想念他,因為這是她唯一的機會,我跳的舞就是要傳達這一切,其中一部分像這樣。」接著就是幾行筆法拙劣的神秘記號,很像密碼樂譜。收到皇家芭蕾舞學院入學通知的那一天,她興奮地寫了一大堆粗體字、驚歎號和很像星星的圖案:「我要去讀了真的要去讀了真的真的!!」
日記也記了她和朋友做的事:「我們到克里斯蒂娜家過夜,她媽媽給我們吃了味道很怪的橄欖比薩+我們玩真心話大冒險,貝絲暗戀馬修。我沒有暗戀誰,舞者通常都要等舞蹈生涯結束之後才結婚,所以我可能要等到三十五歲或四十歲。我們幫瑪麗安娜化妝,她看起來真漂亮,但克里斯蒂娜眼影塗太多了,看起來好像她媽!!」她家人頭一回準她和朋友一起進城去玩:「我們搭巴士+到塞爾弗裡奇百貨血拼,我+瑪麗安娜買了同一款上衣,但她的是粉紅色加紫色字,我的是淺藍色加紅字。傑茜卡不能來,所以我幫她買了小花髮卡。然後我們去麥當勞,克里斯蒂娜用手指挖我的烤肉醬,我就把醬擠到她的冰激凌裡,我們笑得好大聲,保安過來說再不停就要把我們請出去,貝絲問他想不想吃烤肉醬冰激凌?」
她試穿過路易斯的芭蕾舞鞋,討厭萵苣,上愛爾蘭語課傳字條給貝絲被趕出教室。她是一個很幸福、開心的小孩,各位可能會這麼覺得,喜歡笑,有決心,粗枝大葉,除了會跳舞就沒有其他長處,但她很安於現狀。然而在這樣的生活之間,恐懼卻像汽油味緩緩浮現,刺鼻又讓人暈眩。「我要去芭蕾舞學院,傑茜卡很難過,她哭了。羅莎琳德說如果我跑去讀,傑茜卡就會自殺+那就是我害的,我不應該老是這麼自私。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我去問爸爸媽媽,他們可能就不讓我去了。我不希望傑茜卡死掉。
「西蒙娜說我不能再生病了,所以晚上我跟羅莎琳德說我不要再喝了。羅莎琳德說我非喝不可,不然我就再也跳不好了。我真的好害怕,因為她好生氣,但我也很生氣,所以我就說不要,我才不信,說我覺得喝那個只會讓我身體不舒服。她說我一定會後悔+她不準傑茜卡跟我說話。
「週二克里斯蒂娜過來找我時對我發脾氣了+羅莎琳德跟她說我說進了芭蕾舞學院之後,她就沒資格跟我做朋友了+克里斯蒂娜不相信我沒說。現在,克里斯蒂娜和貝絲都不跟我說話了,除了瑪麗安娜。我討厭羅莎琳德,討厭討厭討厭。
「昨天日記還在我床底下,跟以前一樣,但後來我卻找不到了。我什麼都沒說,但之後媽媽帶羅莎琳德和傑茜卡去了薇拉阿姨家,留我在家裡+我在羅莎琳德的房間四處找,結果在她衣櫃的鞋盒裡找到了。我不敢拿走,因為這樣她就會知道,一定會氣炸,但我不管。我要把日記放在西蒙娜那裡,我一個人練舞的時候可以順便寫。」
最後一則日記寫於凱蒂遇害的三天前:「羅莎琳德跟我道歉,說因為我要離開,她才變得這麼惡劣,她只是很擔心傑茜卡+擔心我去那麼遠的地方,她會很想念我。她說她想送我幸運禮物補償我,讓我跳舞跳得更好。」
看著凱蒂圓滑的圓珠筆筆跡,我彷彿聽見了她爽朗輕柔的聲音,在被陽光照亮的點點灰塵間迴盪。她已經死了一年了,屍骨被埋在納克拿裡灰色幾何教堂的墓園裡。坦白說,即便是辦案期間,她在我心中的分量也沒有各位所想的那麼重。死者對我們來說永遠是個謎,只是一堆幾乎透明、彼此衝突的影像,通過他人的描述呈現出來。這些影像對她沒有任何意義,只對她的死亡和死後留下的有如煙火稍縱即逝的線索有意義。她在基址停留的幾分鐘徹底改寫了她的一生。我想象她在這裡,趴在金黃的教室地板上振筆疾書,鎖骨隨之上下起伏,音樂在她四周繚繞。
「要是早點發現日記,事情會不會不一樣?」西蒙娜問。她的聲音讓我身體猛然一顫,心跳加速,我差點忘了她在這裡。
「應該不會。」我說。我不知道自己說得對不對,但她就是想知道。「日記裡沒有羅莎琳德直接涉案的證據,只提到她逼凱蒂喝東西,但她一定會設法解釋過去,說是維生素飲料,或是能量飲料之類的。幸運禮物也一樣,什麼都證明不了。」
「但要是我們在她遇害之前找到日記,」西蒙娜輕聲說,「那——」這我當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一點也不知道。
我把日記本和紙袋裝進證物袋,託人拿給薩姆。這兩樣東西應該會直接裝箱放到地下室,擺在我當年那些衣物附近。案子已經結束,新證物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除非(或直到)羅莎琳德再找人下手。我其實很想把日記寄給凱茜,當作無言又無用的道歉,但這件案子也已經跟她無關了,再說我也沒法像從前那樣確定她會明白我的心意。
這件事過去幾周後,我聽說凱茜和薩姆訂婚了。貝爾納黛特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希望大家出錢合買禮物。那天晚上,我跟希瑟說某人家的小孩得了猩紅熱,接著就把自己鎖在房間裡喝伏特加,我喝得很慢但沒有停,直到凌晨四點。然後,我撥了凱茜的手機。
手機鈴響到第三聲,我聽見她口齒不清地說:「喂,我是凱茜。」
「凱茜,」我說,「凱茜,你該不會真的要嫁給那個無聊的鄉巴佬吧?是嗎?」
我聽見她吸了一口氣,似乎想說什麼,但過了一會兒,她又把氣吐了出來。
「對不起,」我說,「所有事情,真的很對不起,我愛你,凱茜,求求你。」
我又等她回話。過了很久,我聽到了金屬的碰撞聲,接著是薩姆的聲音從某處傳來:「是誰打來的?」
「打錯電話了,」凱茜說,聽上去不在手機旁邊,「某個醉鬼。」
「那你幹嗎跟他說這麼久?」他聲音裡帶著笑意,顯然在逗她。然後是床單的窸窣聲。
「他說他愛我,所以我想知道是誰,」凱茜說,「結果他是要找小甜甜布蘭妮。」
「大家都愛小甜甜。」薩姆說。「哦!」凱茜咯咯地笑著,「你怎麼咬我鼻子!」
「你罪有應得。」凱茜說。又是低低的笑聲,窸窣聲,接吻聲,滿足的一聲長嘆。薩姆溫柔開心地說:「寶貝。」後來就沒有聲音了,只剩兩人的呼吸,聲音越來越協調,緩緩沉迴夢鄉。
我呆坐良久,看著窗外燈火微亮的天空,想著凱茜一定是把我的名字從手機裡刪除了,才會一開始不知道來電的人是誰。我感覺伏特加開始在血液裡發威,頭也疼了起來。薩姆在打鼾,聲音非常輕。無論當時或現在,我都不知道凱茜是忘了結束通話,還是想讓我痛苦,還是她其實想送我最後一份禮物,讓我最後一次在夜裡傾聽她的呼吸。
當然,高速公路最後還是照原定計劃開工了,不過「反高速公路」抗爭確實讓工程拖延了許多時間,又是禁令,又是憲法解釋,我猜他們甚至一路告到歐洲高等法院。還有一群骯髒邋遢的男性示威者組成了「解放納克拿裡」小隊(我猜馬克一定在裡面),在基址上搭帳篷,阻止推土機開過,結果又讓工程延遲了幾周,直到政府取得法院命令要求他們離開。他們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半點機會。我好希望可以有機會問問喬納森·德夫林,根據過去的抗爭經驗,他真的覺得這一回民意能扭轉局勢嗎?還是他心裡有數,卻仍然勇往直前?無論如何,我都很嫉妒他。
高速公路動工當天,我在報紙上讀到了訊息,就去了納克拿裡一趟。我其實應該到特雷納做挨家挨戶訪查,找出附近居民有誰目擊了搶匪使用的贓車,但我想蹺班一小時左右應該無所謂。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想去,絕對不是「畫下完美的句點」之類的想法,我只是有股遲來的衝動,想去看看,再看一眼。
基址簡直是一團混亂。老實說我並不意外,只是沒想到會亂成這樣。我還沒開到山頂就聽見了機器無情的巨吼聲,整片基址已經面目全非,到處都是穿著反光服的工人,有如螞蟻軍團,萬頭攢動,頂著噪聲嘶啞地大喊聽不清楚的指令。爬滿汙漬的巨型推土機將成堆的泥土傾倒在兩旁,帶著緩慢殘酷的優雅駛向挖掘出土的古牆垣。
我把車停在路旁,走出車外。一小群沮喪受挫的示威人士在路肩(這地方還沒動到,橡樹又開始掉橡果了)揮舞著手寫標語——拯救古蹟遺產,歷史不容販賣——期待有媒體出現。翻攪過的土壤似乎一路延伸到遠方,感覺比基址還要大上許多,我過了好一會兒才明白是怎麼回事:僅存的那一小片森林也幾乎被剷平了。眼前只剩蒼白的斷枝殘幹,樹根暴露在外,張狂地伸向灰沉的天空。電鋸轟鳴著向最後剩下的五六棵大樹進發。
回憶突然襲向我的太陽穴,讓我無法呼吸:我們手忙腳亂爬上城牆,洋芋片包裝在我的t恤底下沙沙作響,遠處河水潺潺。彼得穿著運動鞋在我上方,想找踏腳的地方,傑米的金髮馬尾在翻舞的枝葉間飛揚。我體內的記憶全都活了過來,掌心又感覺到了石牆的粗糙,大腿肌肉因為往上爬而緊繃,眼前是滿天的綠葉和耀眼的陽光。這麼多年了,我始終把森林當成敵人,不斷逼近,無可抵擋,在我心靈深處覆上陰影,卻完全忘了在彼得和傑米失蹤之前,它一直是我們現成的遊樂場、心愛的避難所。直到現在,我眼前空無一物,才恍然想起森林原本多麼美麗。
基址外圍靠近馬路邊的地方,一名工人從橘色背心底下撈出一包壓扁了的香菸,然後逐一拍打了一遍口袋找打火機。我拿著打火機走到他面前。
「謝了,小子。」他叼著煙,一手擋著火說。他看上去有五十多歲,矮小精瘦,臉看上去像小狗:表情和善但不熱切,眉毛濃密,留著山羊鬍。
「工程還順利吧?」我問。
他聳聳肩吸了一口煙,把打火機還給我。「啊,那還用說。我遇到過更糟的,這裡算不錯的了,就是大石塊多了點。」
「我想應該是城堡的關係。這裡之前是考古基址。」
「嗯,如你所說。」說著他朝示威人士撇撇頭。
我微笑著說:「挖到了什麼好東西嗎?」
他突然轉頭看向我,我看得出來他匆匆地打量了我一眼:來示威的?考古的?還是政府派來盯梢的?「比如說呢?」
「我也不知道,古文物之類的?或是獸骨、人骨。」
他皺眉說:「你是警察?」
「不是。」我說。空氣溼沉,充滿土壤翻動過後和大雨欲來的氣息。「我有兩個好朋友在這裡失蹤了,二十多年前。」
他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毫不意外的樣子。「我還記得,沒錯,」他說,「兩個小孩。你是跟他們在一起的那個孩子嗎?」
「沒錯,」我說,「是我。」
他優哉地深吸了一口煙,眯起眼睛有點好奇地看著我說:「你一定不好受。」
「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說。
他點點頭。「我們沒挖到骨頭,起碼就我知道沒有。兔子或狐狸還有可能,我想,但更大的就沒有了。有的話,我們一定會報警。」
「我知道,」我說,「我只是問問。」
他想了一會兒,扭頭看著基址。「剛才有個傢伙找到了這個,」他說著開始翻找口袋,這回從下往上找,最後從背心底下掏出一樣東西,「你覺得是什麼,嗯?」
他把那東西扔到我掌心裡。樹葉形狀,平平窄窄,差不多我拇指的長度,用軟金屬做成,表面因為年代久遠顯得黯然無光。一角有裂痕,表示它應該是某樣東西的一部分,很久以前被扯下來的。他清理過,但縫隙間還是卡著粘得很緊的泥土。「不知道,」我說,「可能是箭頭,我猜,或是墜子的一部分。」
「那人休息時間在靴底的泥巴里發現的,」工人說,「他拿給我,讓我拿回去給我女兒的小兒子,標準的考古迷,那小子。」
這東西在我掌心裡冰冰涼涼的,比想象的重,一邊有花紋,但已經磨掉一半,只剩纖細的紋路。我把它對著光:圖案是人,瘦得跟棍子差不多,頭上是張揚的鹿角。
「你要的話可以給你,」他說,「反正那小子不知道,也就不會難過。」
我收起手指將東西握緊,金屬邊緣刺著掌心,我感覺脈搏壓著墜子一跳一跳的。這東西或許應該送到博物館,馬克知道一定會瘋掉。「不用了,」我說,「謝謝,我想還是給你孫子好了。」
他聳聳肩,眉毛一挑。我拎起東西放在他手裡。「謝謝你拿給我看。」我說。
「哪裡,」他說著把東西收回口袋,「祝你好運。」
「你也是。」我說。開始下雨了,綿綿細雨,彷彿薄霧,他將菸蒂扔到車轍裡,轉身返回工地,順手將領子立了起來。
我點了一根菸,看著他們工作。墜子在我掌心留下了細細的紅印。兩個小孩,差不多八九歲,肚子撐在住宅區的圍牆上,伸直身體。工人隔著機器的轟隆聲朝他們揮手大喊,小孩跑開了,但沒過多久又跑了回來。示威人士撐起雨傘,開始分三明治。雨勢越來越大,我看了很久,很久,直到手機在口袋裡瘋狂地振動個不停。我捻熄香菸,扣好外套,走向車。
作者「塔娜·法蘭奇」的其他小說
《看不見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