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不自在地扭扭頭說:「差不多吧。」
「你把酒打翻,」凱茜才開口,馬克立刻抬頭目光銳利地看了她一眼,接著又把視線移開了,「是一種獻祭嗎?」
「應該是吧。」
「我沒聽錯吧?」我說,「你睡在離小女孩遇害地點只有幾碼的地方,然後要我們相信你是去祭神的?」
他突然火了,身體猛然向前,朝我伸出中指,動作又快又野蠻。我不由得身子一縮。「警探先生,你給我聽好,我不信教,聽到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只是讓人乖乖聽話,按時交錢給教會用的。我十八歲那天就脫離教會了。我也不相信政府,政府就跟教會一樣,所有政府,他們只是講的話不同,目的都是一樣的,就是劫貧濟富。我只相信我在那個基址挖出來的東西。」他眯起眼睛,目光炯炯,就像一名死守碉堡、正用槍瞄準的狙擊手,「基址值得崇拜的東西比他媽的教會多太多了,政府竟然想要開發高速公路貫穿過去,根本就是褻瀆。如果他們要拆的是威斯敏斯特教堂,打算建停車場,你會批評去守夜監視的人嗎?不會的話,就不要他媽的在這裡跟我說教。」他瞪著我直到我眨眼睛,之後才「砰」的一聲靠回椅子上,雙臂交叉。
「我想這表示你否認和謀殺有任何關聯。」我確定自己的聲音在控制之下後,淡淡地說道。不知道為什麼,但我必須承認,他這頓咆哮對我的影響出乎我的意料。馬克兩眼一翻,瞪著天花板。
「馬克,」凱茜說,「你說的話我完全瞭解,我也一樣看重自己的工作。」馬克動也不動,狠狠白了凱茜一眼,但後來還是點了點頭。「但你也該明白瑞安警探的想法,大部分人都看不懂你在幹嗎,當然會覺得非常可疑。我們必須排除你涉案的可能。」
「如果你們要我測謊,可以,但我剛剛就說過了,我週二晚上不在那裡,是週一晚上,週一晚上會有什麼問題?」我心裡又是一沉。除非他比我想象得還要精明,否則他怎麼這麼肯定凱蒂是週二晚上死的,就是屍體出現在基址的前一晚?
「好吧,」凱茜說,「這很合理。你有辦法證明自己週二收工之後到週三早上回基址之前這段時間的行蹤嗎?」
馬克咂咂嘴,無聊地啃了啃手上的水泡,我突然發現他其實很困窘,這個動作讓他看起來年輕了不少。「嗯,其實可以。我回宿舍,衝了個澡,跟其他隊員吃晚飯,接著打牌,在院子裡喝了幾罐啤酒。你們可以去問他們。」
「之後呢?」我說,「你幾點上床睡覺?」
「大家差不多都折騰到一點才睡。」
「有人可以證實你之後的行蹤嗎?你有室友嗎?」
「沒有,我自己睡一間,因為我是助理主任。我後來又在院子裡待了一會兒,跟梅爾聊天,我們一直聊到隔天的早餐時間。」他儘可能裝成無聊的樣子,但之前那種傲慢和鎮定已經不見了。他看起來就像一個十五歲的毛頭小子,既莽撞又不自在,讓我看著想笑。我不敢看凱茜有什麼反應。
「你們廝混了一整晚?」我不懷好意地說。
「沒錯。」
「在院子裡?天氣不是有點涼嗎?」
「我們差不多三點回了宿舍,之後在我房間待到八點,我們睡到那時候才起床。」
「嘖嘖,」我對他甜甜一笑說,「這麼享受的不在場證明啊,真是難得。」馬克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回到週一晚上,」凱茜說,「你在森林裡有沒有聽到或看到什麼不尋常的事情?」
「沒有,但是林子裡很暗,是鄉下的那種暗,不是城市裡的那種,十英尺外就已經一片漆黑,什麼人影都看不到了,不過我好像也沒聽到什麼人聲。林子裡很吵。」林子裡又暗又吵……我想著,背脊又是一陣發寒。
「不只森林,」凱茜說,「還有基址或馬路上呢?比方說十一點半,還有人出沒嗎?」
「等一下,那個,」馬克突然插嘴道,雖然有點不情願,「基址那邊,那邊有人。」
我和凱茜都沒有動,但我感覺兩人就像觸電一樣,整個人都警覺起來。我們本來已經打算放棄馬克了,決定追查他的不在場證明,將他列為嫌疑人,讓他暫時回去跟鋤頭重逢。案子開始的頭幾天是關鍵期,我們沒時間浪費在不重要的人或事上。但這會兒,馬克又抓住了我們的注意力。
「你可以跟我們描述一下嗎?」我問。
他厭惡地瞥了我一眼。「行,他們看起來很像手電筒,夜色實在是太黑了。」
「馬克,」凱茜說,「可以從頭講起嗎?」
「有人拿著手電筒穿過基址,從住宅區走到了馬路上,就這樣。我只看到了手電筒的光。」
「那是幾點?」
「我沒有看錶。一點吧,我想,或是稍微早一點?」
「你再仔細回想一下。你可以想到什麼特徵嗎?比如他們的身高,從手電筒的角度來判斷?」
他眯著眼睛陷入沉思,之後他說:「沒有。手電筒看起來很低,貼著地,不過光線太暗的環境下你的空間感是他媽的整個失靈的,不是嗎?他們動作很慢,但換誰來走都會很慢,你們看過基址了,那裡到處都是牆和壕溝。」
「手電筒是大是小?」
「很小,光不是很強。不是那種有握把的粗手電筒,只是個小手電筒。」
「你發現手電筒的時候,」凱茜說,「它是在住宅區石牆旁邊,就是馬路盡頭那裡嗎?」
「差不多就是那裡,沒錯。我猜他們是從後門出來的,也可能是爬牆過來的。」住宅區的後門就在德夫林家那條路的盡頭,離他家只有三間房子的距離。馬克看到的很可能是喬納森或瑪格麗特,因為拖著屍體或想找地方棄屍,所以移動緩慢。要麼他看到的就是凱蒂,正摸黑溜出來跟人約會,除了手電筒和再也用不到的家門鑰匙之外什麼都沒帶。
「之後他們就走到馬路上了?」
馬克聳聳肩說:「他們是往那個方向走的,斜穿過基址,但我沒看到他們最後走到哪裡,因為被樹擋住了。」
「你覺得有人發現你點的火了嗎?」
「我怎麼知道?」
「好吧,馬克,」凱茜說,「接下來的這個問題非常重要,你看到有車經過嗎?或者有車停在路邊嗎?」
馬克慢慢回想,之後很肯定地說:「沒有,我剛到的時候有一對夫妻經過,但差不多十一點之後就沒人了。這裡的人都睡得很早,半夜之前所有的燈都會熄掉。」
要是他沒說謊,這可幫了我們一個大忙。殺人現場和第二現場(無論週二那天凱蒂的屍體被藏在了哪裡)幾乎都可以確定是在住宅區的步行範圍之內,可能就在住宅區裡。換句話說,大部分愛爾蘭人都不是嫌疑犯了。「你確定有車經過時你一定會看到?」我問。
「我不是看到手電筒了嗎?」
「怕你只記得看到了手電筒。」我說。
馬克撇撇嘴說道:「謝啦,我記性好得很。不過,我當時覺得那並不重要,那天是週一,不是嗎?我當時沒有很在意,我以為只是有人從朋友家回來,或是附近的小鬼跟人約出來碰面,他們有時候會在夜裡到基址鬼混。不管怎樣,都與我無關,他們又沒惹我。」
這時,警隊管理員貝爾納黛特來敲門。我把審訊室的門開啟,她像是遇到了什麼壞事似的說:「瑞安警探,你的電話。我跟對方說你在忙,但她堅持說事情很重要。」貝爾納黛特在組裡已經差不多二十四年了,這裡幾乎是她職業生涯的全部。她有一張易怒的袋鼠臉,五套制服(每天一套,要是你太累記不住今天周幾,這點倒是非常有用),我們都覺得她對奧凱利就像《辛普森一家》裡的秘書史密瑟斯對主任伯恩斯一樣,迷戀得無法自拔。我們組裡的人還打賭,賭他們倆到底什麼時候會在一起。
「去吧,」凱茜說,「這裡我來收尾就好。馬克,我們必須給你做份筆錄,之後就可以順路送你回去工作了。」
「我想搭巴士。」
「不行,」我說,「我們必須跟梅爾確認你的不在場證明,如果你先和她說上了話,那就不算是證明了。」
「他媽的你們到底想怎樣,」馬克火了,一屁股坐回椅子上,「我又沒編故事,你們去問啊,問誰都可以,我和梅爾還沒起床,隊員就都已經知道,傳開了。」
「別緊張,我們會去問的。」我開心地說,然後離開了。
我走進重案室,等貝爾納黛特把電話接過來,結果她做完了手頭上的事才轉,擺明想讓我知道接電話不是她的工作。「喂,我是瑞安。」我說。
「瑞安警探嗎?」對方聲音又喘又帶著歉疚,但我立刻就聽出來是誰了。「我是羅莎琳德,羅莎琳德·德夫林。」
「羅莎琳德,」我邊說邊把筆記本翻開,同時四處找筆,「你還好嗎?」
「哦,我很好,」她不悅地輕笑了一聲,「嗯,其實我不太好,驚魂未定,我想我們全家人都還很驚訝,沒法接受現實。很難想象會發生這樣的事,不是嗎?」
「沒錯,」我柔聲說,「我知道你一定很不好過。有什麼地方需要我幫忙嗎?」
「我在想……你覺得我可以找時間去跟你談一談嗎?如果不麻煩的話。我有件事想問你。」電話那頭傳來車開過的聲音。她人在外面,不是在用手機,就是在用公共電話。
「當然可以。今天下午好嗎?」
「不行,」她匆匆答道,「今天不行,沒辦法。你不瞭解,他們隨時會回來,他們只是去……去看……」她沒有把話說完,「明天可以嗎?比如下午?」
「你想什麼時候見面都行,」我說,「我告訴你我的手機號碼,好嗎?這樣你就能隨時跟我聯絡。你明天先給我打電話,然後我們約地點碰面。」
她壓低聲音,邊念號碼邊把它抄下來。「我得掛電話了,」她急急忙忙地說,「謝謝你,瑞安警探,非常謝謝你。」我還來不及說再見,她就把電話掛了。
我回審訊室看了一眼,馬克在寫筆錄,凱茜不知道說了什麼讓他笑了。我用指甲敲敲門,馬克猛地抬起頭,凱茜對著我淺淺一笑,輕輕搖了搖頭,顯然他們兩個不需要我。各位應該猜得到,我一點也不在乎。索菲應該在等我們答應要給她的血液樣本。我撕了張便利貼,寫上一句「五點回來」,給凱茜貼在審訊室門上,之後就下到地下室去了。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早期證物的儲存方式還很原始,懸案尤其如此。彼得和傑米的相關證物還在高架子上,雖然我從沒拿下來過,但我之前吃力地左搬右移,把主檔案從上面拿下來時,就知道還有其他東西,肯定是基爾南、麥凱布和偵查小組蒐集的證物。當年的案子除了主檔案外,還有四個盒子,全都像小孩收藏東西一樣用黑筆整齊仔細地寫上了名稱:2.調查記錄;3.調查記錄;4.筆錄;5.線索。看來基爾南和麥凱布兩個人之中一定有一個常寫錯字。我把主檔案盒搬下來,扔在地上。在燈泡的微光中,灰塵傾瀉而下。
盒子裡只裝了半盒東西,全都是塑膠證物袋,佈滿灰塵,使得袋子裡的證物看起來暗暗的,像古董一般微微泛黃,有如偶然間在塵封數百年的房間裡發現的神秘器物。我輕輕將袋子一一拿出來,吹掉灰塵,在石板地上擺成一排。
當年這是件大案子,證物卻很少:小孩手錶、平底玻璃杯和暗黃色「大金剛」遊戲卡,全部都沾著應該是指紋提取粉的東西。另外是幾份痕跡物證,主要是枯葉和樹幹的殘片。一雙白色運動襪,上面有斑斑的棕色血跡,還割了幾個工整的方洞,應該是送去化驗了。一件髒兮兮的白色t恤和一條褪色的牛仔短褲,褲腳已經抽絲。幾隻運動鞋,因為小孩子拖著腳走路,磨得到處都是刮痕,鞋面變黑、變硬,也變彎了。鞋子都有襯裡,但都被血浸透了,深色斑點從鞋帶孔向外散佈到鞋面上,鞋子上部有血液潑灑的痕跡,內側則是一片片淺棕色的血漬。
其實,我一直在逼自己做好心理準備。我覺得自己有種淡淡的預感,重見當年的證物會讓回憶蜂擁而出。雖然我沒想到得像胎兒一樣躬著身子縮在地下室裡,但還是挑了個沒有人會找我的時候下來。只是結果很掃興,所有證物除了彼得的「大金剛」遊戲卡,沒有一樣是我熟悉或似曾相識的。遊戲卡會被當作證物,應該是為了指紋比對,而它也讓我突然想起一段短暫卻毫無意義的往事:我和彼得坐在被陽光照亮的地毯上,一人按一個按鈕,全神貫注,胳膊肘不時撞來撞去;傑米在我們背後伸長脖子興奮地大喊大叫,指揮我們。回憶來得又強又猛烈,讓我耳中再度迴盪起遊戲機尖銳又輕快的嗶嗶聲。我知道衣服是我的,卻已經沒有半點印象了,很難想象自己曾經穿過它們。t恤是那麼小,其中一隻運動鞋上還有米老鼠圖案,看到後只讓我哀傷:我們那時都覺得十二歲已經非常大人了。
我用拇指和食指拎起裝著t恤的證物袋,將它翻了過來。我之前在檔案中讀到過:t恤背後裂了幾個口子,卻從來沒實際看過,沒想到它們比那幾只恐怖的鞋子還嚇人。裂口很不尋常,幾道淺弧線彼此平行,看起來很誇張。是樹枝?我愣愣地看著裂口,這麼想著。當我從樹上跳下來或是在樹叢中閃躲時,t恤被四根尖銳的樹枝同時劃破?我的肩胛骨處一陣瘙癢。
突然,我有一股難以抑制的想要離開這裡的衝動。低垂的天花板,壓抑得彷彿會讓人患上幽閉恐懼症,空氣汙濁得令人難以呼吸,房間裡很靜,很沉重,只有當外面有巴士經過時,牆面才會傳出詭異、不詳的震動。我真的是把證物全部扔回去的,再將盒子放回架子上,只留下鞋子,準備拿給索菲化驗。
直到這時,我才明白(在冷颼颼的地下室裡,身旁都是幾近被遺忘的懸案,證物袋在剛放回原位的盒子裡咔咔作響)自己這麼做可能會造成多大影響。我心裡一直千頭萬緒,來不及想到這點。當年的案子就像是隻屬於我一個人的,讓我忘了它很可能跟其他人有關。但我(他媽的,我心想,我之前在想什麼啊?)現在就要將鞋子帶到嘈雜的重案室,放進泡沫信封裡,交代支援刑警拿給索菲,讓它們重見天日。
不過,反正這也是遲早的事——兒童失蹤案永遠不會塵封,早晚會有人想到用新科技分析舊案的證物。然而,要是實驗室真的從運動鞋上取得dna樣本,並且跟祭壇的血跡樣本吻合,這就不只是德夫林命案的一小條線索,或者說是我和凱茜、索菲姑且一試的推測了。當年的案件馬上會起死回生,奧凱利級別以上的官員會大談這條依賴高科技找到的新線索:警署從不放棄,懸案永不塵封,民眾可以放一百萬個心,警察永遠都在默默辦案。媒體會緊抓著連環殺童魔的可能不放,我們警方只好朝這個方向追查,找彼得的父母和傑米的母親採集dna樣本,哦,天哪,還有亞當·瑞安的父母。我低頭看著那幾只運動鞋,腦袋裡突然浮現出一輛剎車失靈的車正朝山下滑的畫面:開始很慢,看起來沒什麼危險,甚至有點好玩,但之後卻越來越快,最後像滾雪球一般,無情地橫掃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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