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神秘森林 塔娜·法蘭奇 第1頁,共2頁

八月一個週三的早上,我們接到了德夫林這個案子。根據我筆記上的記錄,時間是在十一點四十八分,那時組裡其他人都去喝咖啡了,只剩我和凱茜。我們正在我電腦上玩《百戰天蟲》。

「嘿!」凱茜大喊,派出一隻蟲。只見它蹦蹦跳跳地跑到我的蟲旁邊,球棒一揮,把它打下了懸崖。我的「掃地雷威利」直直地墜入海中,對我大叫道:「啊,你這隻軟腳蝦!」

「是我讓你的。」我對凱茜說。

「對啦,對啦,」凱茜說,「男人怎麼可能會被小女孩打敗?連蟲子都知道這個道理,只有沒卵蛋、沒男子氣概的娘娘腔才會——」

「幸好我這個人很有男子氣概,完全不受威脅,光憑——」

「噓!」她伸手把我的臉轉了回去,讓我對著電腦螢幕,說,「乖孩子,別說話,專心玩你的蟲,不然就沒人玩了。」

「我覺得我應該請調到比較親切友善的部門,比如說機動組。」我說。

「親愛的,機動組不要你這種反應慢的,」凱茜說,「要是你連考慮不存在的小蟲該怎麼行動都需要花上半個小時,他們絕對不會讓你處理人質的。」

這時,奧凱利突然衝進辦公室問:「組裡有誰在?」凱茜立刻按了「退出」鍵,之前一直被她派去解決難關的「嗷臭蟲」瞬間消失在電腦的休眠世界裡。

「現在是休息時間。」我說。

「有考古隊員發現一具屍體,誰要去?」

「我們去。」凱茜說,用腳蹬了一下我的椅子,然後連人帶椅滑回了自己桌前。

「為什麼?」我說,「找法醫處理不行嗎?」

按照法律規定,考古人員發現人體屍骨,只要離地面不足九英尺,就必須報警處理。這是為了避免精明的犯人將屍體埋在幾百年前的墓地裡,讓人誤以為是古人的遺骸。我猜,制定法律的人也許覺得如果兇手能夠挖地超過九英尺,而且中途沒被人發現,那麼光憑他這份努力,給一點獎勵似乎不為過。地表下陷或侵蝕偶爾會讓淺埋的屍骨暴露出來,這時候通常會找基層警員和法醫,但也只是走個形式,因為新近的遺骸和古代屍骨其實並不難區分。

警探只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出動,通常是屍骨落在泥煤沼裡,骨肉儲存完好,跟剛死的屍體沒兩樣,才會讓人覺得需要特別處理。

「不行,」奧凱利說,「屍體還很新鮮,年輕女性,看起來是謀殺。警員要我們過去,屍體在納克拿裡,離這兒不遠,所以不用留守或過夜。」

我開始有些呼吸不暢。凱茜開啟書包收東西收到一半突然停住了。我感覺她很快地瞄了我一眼。「抱歉,頭兒,我們實在沒辦法同時調查兩起兇殺案,我們正在追查麥克洛克林那個案子,而且——」

「你們就想成是下午放假不就結了,馬多克斯?」奧凱利說。他討厭凱茜,理由其實很好猜,因為她是女人,還有她的穿著、年紀和之前的英勇事蹟。而對凱茜來說,奧凱利因為這些老套的理由討厭她,比他討厭她這件事本身更讓她生氣。「去這種鄉下地方查命案,再認真,一天也就夠了。鑑證科的人已經出發了。」說完他就離開了。

「哦,臭狗屎,」凱茜說,「就是個臭狗屎,這個欠扁的傢伙。真抱歉,瑞安,我沒想到——」

「沒關係,凱茜。」我說。我最喜歡凱茜的一點就是她知道什麼時候閉嘴,讓你一個人獨處。我們平常都是輪流開車,這回應該由她來開,結果她不但挑了我的最愛(操控自如的九八年薩博汽車),還把鑰匙丟給了我。

路上,凱茜從書包裡掏出光碟盒遞給我——開車的人挑音樂。我假裝自己忘了帶cd,看到盒子裡第一張像是重低音的音樂就挑出來播放,同時把音量調大。

那年夏天出事後,我離開了納克拿裡鎮,之後就再也沒有回去過。傑米的寄宿學校開學日來了又過了,幾周後,我去了寄宿學校,但不是傑米原本要讀的那所。我讀的學校在威爾特郡,是我父母親所能負擔的最遠的學校。聖誕假期時我會回家,但我們家已經搬到了萊克斯利普,在都柏林的另一邊。我們一開到中央有隔離帶的複式馬路,凱茜就掏出地圖,找到正確的出口,並且一路指示方向。車行駛在坑坑窪窪的馬路上,路兩旁綠草叢生,樹籬護欄沒有修剪,枝丫不停啪啪地敲打著車窗。

我當然希望自己還記得當時在森林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少數知道這件事情的人,全都不約而同地建議我嘗試催眠迴歸法,但我就是很排斥那麼做。我不喜歡「新世紀」的東西,只要察覺到一點跡象馬上就心生戒備。我不是討厭它的學說或做法,起碼我從旁觀察,覺得還挺有道理的。我討厭的是搞「新世紀」運動的那群人,他們老愛在宴會上把你逼到角落,大談特談他們怎麼發現自己是僅存的幸運兒,又為什麼應該得到幸福。我很擔心做了催眠之後,會像第一次讀到美國作家凱魯亞克小說的十七歲少年那樣喜不自禁,滿足地以為發現了真理,開始在酒吧裡四處拉人傳教。

納克拿裡地處一大片原野之上,始於山丘側邊一處緩坡。放眼望去,整塊地都被剷平,土壤也被翻攪過了,到處都是考古隊員留下的神秘記號:壕溝、巨大的土丘、活動房屋、零零星星的粗糙石牆,看起來很像瘋子搞出來的迷宮,非常超現實,又宛如核彈爆炸現場。原野一邊是茂密的樹林,另一邊是一道牆,從樹林一直延伸到馬路,牆外可以看到樓房整齊的三角牆。緩坡頂端接近矮牆的地方,鑑證科的人已經拉了一圈藍白警用隔離帶隔離現場,所有人正圍著不知道什麼東西。這些傢伙我差不多全都認識,但他們身穿白色連身服,戴著手套東翻西找,再加上一堆不知名的精密儀器,整幅場景看起來非常詭異,充滿了不祥的氛圍,讓人懷疑是不是和cia(美國中央情報局)有關。環顧四周,只有兩樣東西像兒童繪本似的,一眼就認得出來,讓人安心。一個是馬路旁邊低矮的石灰白小房子,黑白兩色的雜毛牧羊犬趴在房子前,腳掌不時微微抖動一下。另一個就是爬滿常春藤的石塔,微風吹來,常春藤翻動飛舞,有如陣陣波浪。沉鬱的河水切過原野一角,河面上波光粼粼。

(腳踩運動鞋踏進岸邊的土裡,紅色t恤上葉影斑駁,用樹枝和細線做成魚竿,看成群的小蟲在魚竿四周飛舞:噓!你會把魚嚇走的!)

二十年前,原野還是一片森林,如今只剩幾排樹木。牆後是房屋,我當年就住在其中一間裡。

我沒想到這裡會變成這樣。我從來不看愛爾蘭新聞,永遠都是同一群反社會政客反覆說著讓人頭痛的陳腔濫調,嘰嘰咕咕,有如唱片轉得太快後發出的噪音。我只看國際新聞,距離會讓事情變得單純,給你幻覺,讓你心安,認為世界不盡然和愛爾蘭一個樣。我確實輾轉聽說過有考古隊員在納克拿裡附近挖掘、勘探,引起不少爭議,但我沒有注意詳細情形,也沒打聽確切地點。我沒想到這裡會變成這樣。

我把車開到活動房屋對面隔了一條馬路的空地上,停在鑑證科的廂型車和一輛黑色大賓士中間。那是州首席法醫庫珀的車。我們下了車。我停下來檢查佩槍:清潔過,上了子彈,保險關著。我把槍收進肩頭的皮套裡,放在其他地方都太明顯了,很笨拙,感覺就跟直接亮警徽沒什麼兩樣。

凱茜說去他媽的笨拙,如果你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又是年輕女性,稍微亮出點身份沒什麼不好。她把槍佩在腰間。我和她在這個問題上的差別其實挺有用的,別人常常不曉得應該怕誰,是帶槍的嬌小女人呢,還是看起來沒帶槍的大個子?對方光是看到我們就會分心,摸不著頭腦。

凱茜靠著車,伸手從書包裡把煙掏了出來。「要不要來一根?」

「不用,謝了。」我說。我檢查著皮套帶子,將帶子收緊,確定沒有翻折。我感覺自己的手指又腫又笨拙,好像跟身體分了家。就算凱茜不說我也知道,不管那個女的是誰,什麼時候被殺,殺人兇手都不可能躲在活動房屋後頭等我們拿槍對著他。凱茜仰頭朝頭上的枝葉吐了一口煙。這天是標準的愛爾蘭夏日,神秘難測得讓人心煩。雖然現在藍天白雲,微風徐徐,輕拂過肌膚,卻可能轉眼間驟雨傾盆或烈日當空,甚至大雨和豔陽同時出現。

「走吧,」我說,「該我們上場了。」凱茜把煙踩熄,把菸屁股收回煙盒裡,和我一起走到馬路對面。

活動房屋中間的通道里有一名中年男子正走來走去,好像迷路了。男人穿著脫了線的工作服,一看到我和凱茜就立刻精神抖擻。

「警探,」他說,「你們一定是警探,對吧?我是亨特博士……呃,伊恩·亨特,考古隊負責人。你們想從哪裡,呃,辦公室、屍體,還是……你們知道,我不是很清楚,關於通報規定之類的。」像亨特博士這樣的人,你一眼就會聯想到卡通人物,加上羽毛和鳥喙,噹噹,他就是啄木鳥博士啦。

「我是馬多克斯警探,這位是瑞安警探,」凱茜說,「亨特博士,可以麻煩您找一位同事過來給瑞安警探介紹下挖掘現場的情況嗎?同時請您帶我去看下屍體。」

小賤人,我心裡咒罵了一句。我覺得自己現在有些神經過敏,又有點頭暈目眩,就像嗑藥嗑過頭,需要猛吞咖啡因讓自己清醒。滿是輪胎印的地上,雲母碎片閃閃發光,看起來很刺眼,很燙,很狡猾。我不需要保護,但我和凱茜之間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不頂撞、反駁對方,起碼在外人面前絕對不會。所以,我和她有時都會用這一點來佔對方便宜。

「呃……好的。」亨特說,眼鏡後方的眼睛對我們眨了一下。我說不上來,但他就是給人一種拿不住東西的感覺,明明雙手空空,卻讓人覺得好像有東西(黃色條紋紙、看起來用過的面巾紙或半開包裝的喉糖)正要從他手上掉出來一樣。「好的,當然沒問題。他們都……呃,馬克和達明通常負責導覽,但你們也知道達明——馬克!」他伸手指向一間開著門的活動房屋,我瞄了一眼,只見式樣簡單的桌子前圍了一群人,軍裝外套,三明治和冒著熱氣的馬克杯,地板上都是泥塊。一個男的把手上的牌一丟,從塑膠椅上站了起來。

「我要所有人都待在那裡,」亨特對我們說,「我不大清楚……證據什麼的。腳印,還有……纖維。」

「太好了,亨特博士,」凱茜說,「我們會清理現場,讓你們儘快回去工作。」

「我們只剩幾周了。」剛剛的那個男的站在活動房屋的門邊說道。他個子很矮,但很結實,如果穿上厚重的套頭毛衣,會很像瘦弱的小男孩。不過,他這會兒穿著t恤、沾滿泥土的野戰褲和馬丁鞋,袖子底下肌肉線條突出,有如羽量級拳擊選手。

「那你最好動作快點,帶我同事去兜一圈。」凱茜對他說。

「馬克,」亨特說,「馬克,這位警探先生需要導覽,就像平常那樣,你知道,到基址參觀參觀。」

馬克又瞄了凱茜一眼,接著朝她點了點頭。看來她通過了他心裡的某種測驗。他走到我面前,年紀大約二十五歲,長長的馬尾辮,尖細精明的臉上有一雙深邃的綠色眼眸,這種男人一看就知道他不在乎別人怎麼想他,只在乎他怎麼看別人。我就怕這種男人,總會讓我覺得很沒安全感。他們對事情有近乎迴轉儀般的確信,讓我覺得自己很失敗、軟弱,容易受影響,好像穿錯了衣服,來錯了地方。

「你需要一雙長雨靴。」他瞄了一眼我的鞋子說,眼神充滿嘲諷。就是這樣。他講話時有很重的邊境小鎮的口音。「工具間有閒置的。」

「我這樣就好。」我說。我知道考古挖掘通常在幾英尺深的泥濘壕溝裡,但要我一整天西裝筆挺卻套著別人不要的雨靴,動作可笑地跟在這個傢伙後頭跌跌撞撞,我死也不肯。我想找個東西,一杯茶或一根菸都好,只要讓我有藉口拖延五分鐘,想出來該怎麼做就好。

馬克揚起一邊眉毛說:「隨你,走這邊。」

說完他就徑自沿著活動房屋間的通道前進,完全不管我有沒有跟在後頭。我快步跟上,凱茜突然對我咧嘴一笑,一副「我贏了」的調皮表情,讓我好過了一點。我衝著她摳了摳臉頰——用中指。

馬克帶我沿著狹長的小徑穿過基址,路兩旁是神秘難解的土壘和石堆。他走路的樣子既像功夫高手又像偷獵者,腳步輕盈穩健,大開大闔。「中世紀的排水溝。」馬克指著一處說道。被人棄置的手推車裡裝滿泥土,其上的兩隻烏鴉應聲振翅,察覺我們沒有威脅之後,又飛回原地啄土覓食。「那是新石器聚落,這裡從石器時代開始就斷斷續續有人定居,到現在還是。看到那間小屋沒?十八世紀蓋的,是一九七八年起義抗英的密謀地點之一。」他回頭瞄了我一眼,我突然有股荒謬的衝動,想跟他解釋我的英國口音,跟他說我不但是愛爾蘭人,而且就住在前面轉角處,就在那裡。「小屋現在的主人是當年小屋建造者的後代。」

我們走到基址中央的石塔邊,茂密的常春藤下隱約可見箭鏃形的切口,塔側還有一段傾倒的斜牆。石塔感覺很眼熟,但我就是想不起來它是什麼,印象很模糊,這讓我頗為沮喪,而且我也說不上來,這種感覺究竟是因為我確實記得看過,還是我覺得自己應該知道。

馬克從野戰褲裡掏出一包菸絲,開始捲菸。他雙手手指根部都纏了紙膠布。「十四世紀沃爾什家族興建了這座堡壘,兩三百年之後又蓋了一座城堡,」他說,「這裡是他們的領地,從那幾座山丘——」他朝遠方樹木蓊鬱的層層疊嶂匆匆扭了下頭,「到灰色小屋後方的河灣處都是。他們都是反叛者、入侵者。十七世紀,他們經常策馬殺進都柏林,直抵拉斯莫恩斯的英國軍營搶奪槍支,見到士兵一律斬首,然後揚長而去。英方集結好部隊出發追人時,他們早在返回此地的半路上了。」

馬克是說故事高手,我眼前不禁浮現出馬蹄雜沓、火炬熊熊、豪笑震天和戰鼓頻催的景象。在他身後,我看見凱茜在緩坡頂端的犯罪現場隔離區一邊跟庫珀交談,一邊做著筆記。

「不好意思打斷你,」我說,「但我想我的時間不夠,沒法全部聽完,我只要簡單繞一圈就好。」

馬克舔了舔瑞茲拉煙紙,把菸捲好,摸出打火機。「隨你,」他開始邊指邊說,「新石器聚落,青銅時代祭壇,鐵器時代圓屋,維京人村落,十四世紀堡壘,十六世紀城堡和十八世紀小屋。」凱茜和鑑證科的人在「青銅時代祭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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