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神秘森林 塔娜·法蘭奇 第1頁,共2頁

我是警探,我要提醒各位牢記這一點。幹我們這行的,說到底就是追求真相,但我們和真相的關係就好比支離破碎的玻璃,處處都是裂痕,折射出千百種影像,讓人迷惑。窮究真相是警探的終極任務,也是我們一舉一動的最終目的。我們費盡苦心,縝密設計,說謊隱瞞,使出各式各樣的欺騙手段,就是為了觸及真相。真相是這世上最誘人的女子,我們則是善妒的情人,下意識不讓任何人瞄她一眼。我們不斷背叛真相,日復一日沉浸在謊言之中,再沒有感覺,但最後總會回到她身邊,並使出情人最後的撒手鐧:我會這麼做,只因為愛你太深。

我很會用比喻,尤其是拙劣粗淺的比喻。別被我剛才講的給騙了,以為真相有如騎著白馬的淑女,而警探就是身穿盔甲的貴族武士,策馬飛奔,緊隨其後。我們的手法其實很差勁。一個下流男子夜裡搶了都柏林北區的超市,並且刺傷店員,女友為他做不在場證明,我就和她搭訕,說男人有她這樣的女朋友一定足不出戶。其實女人漂染了頭髮,很胖,多年的營養失調讓她身材走樣,魅力盡失。我心想自己要是有這樣的女朋友,就算把我跟綽號剃刀的長毛男關在一起我也願意。我跟她說,我們在男人的白色高階運動長褲口袋裡搜到了一些搶來的美元,他說是你那天晚上出門回來後給他的。

我演得實在太精彩了,透露男人栽贓時的表情既歉疚又同情,拿捏得恰到好處,讓她和男人交往四年間培養出的信任頓時瓦解,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向我傾訴,從男人那一晚何時離開住處到他在床上有什麼缺點全都講了出來。男人和我同事正坐在隔壁訊問室,那男人什麼都沒說,只是不斷地咒罵:「媽的,我明明跟她在家。」我輕輕拍了拍女子的肩膀,給她面巾紙和一杯茶,還有一份筆錄。

這就是我的工作,如果不明白先後緩急,不知道任務的要求,就算你幹上這一行,也做不久。故事開始之前,我想說的就兩件事:我追求真相,我還說謊騙人。

下面是在我成為警探的第二天,我在檔案裡讀到的故事。後頭我還會不斷講到這個故事,只是方式不同。聽起來也許很可憐,但這是我自己的問題:全世界就只有這一個故事,除了我之外沒有其他人能講它。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週二下午,家住都柏林近郊納克拿裡小鎮的三名十二歲兒童傑曼(傑米)·埃莉諾·羅恩、亞當·羅伯特·瑞安和彼得·約瑟夫·薩維奇在住家附近的馬路上嬉戲。當天天氣晴朗且炎熱,許多居民在院子裡做事。午後,許多目擊證人分別在不同時間看到過他們三人,或在騎單車,或在蕩輪胎鞦韆,或在馬路盡頭的矮牆上走平衡木。納克拿裡鎮當時開發得很零散,附近有一大片森林,和鎮子只隔著一道五英尺高的矮牆。下午三點左右,三個孩子將單車留在彼得家前院,彼得的母親安傑拉·薩維奇太太正在院子裡晾衣服,他們告訴她要到森林裡玩。三個孩子常到森林去,對森林瞭如指掌,因此薩維奇太太並不擔心他們會走失。彼得戴了手錶,薩維奇太太要兒子六點半之前回家吃點心。這段對話後來得到鄰居瑪麗·特蕾澤·科裡太太的證實,另外也有幾名證人稱曾看到三個孩子攀過矮牆去森林了。

傍晚六點四十五分,彼得仍未回家。薩維奇太太打電話給另外兩名兒童的母親,認為兒子可能在他朋友家。但那兩名兒童也沒有回家。彼得平時很聽話,家長那時還不擔心,心想孩子們可能玩過頭了,忘了時間。六點五十五分,薩維奇太太沿著馬路圍著森林繞了一圈,並稍微走進林中呼喚兒子和他的同伴,但沒人回應,她也沒聽到或看到任何跡象顯示林子裡有人。

薩維奇太太回了家,泡茶給丈夫約瑟夫和彼得的四個兄妹喝,之後約瑟夫又和亞當的父親瑞安先生去了一趟森林,走得更深喊人,但仍沒有回應。八點二十五分,天色漸漸變暗,三個孩子的家長非常焦急,擔心他們可能走失了。傑米的單親母親羅恩女士家裡有電話,便報了警。

森林尋人行動開始,有人推斷三名兒童可能是離家出走了,因為羅恩女士決定送傑米到都柏林讀寄宿學校,只有週末才能回納克拿裡。傑米計劃兩週之後離開,她和亞當、彼得對於即將到來的分別都很不安。然而,對兒童房間的初步檢視顯示,三人的衣服、錢和個人物品都沒有少。傑米的俄羅斯娃娃存錢罐裡有五點八五英鎊,也沒有動過的痕跡。

十點二十分,一名手拿火炬的警員在森林中央的密林區發現了亞當。亞當靠著大橡樹,雙手放在背後,手掌緊貼著橡樹,指甲深深地嵌進了樹幹,斷在樹皮裡。顯然他已經在樹下待了一段時間,但搜尋人員喊他名字時,他卻沒有回應。他被送往醫院。警方出動警犬追蹤另外兩個孩子,一直追到距離亞當被發現地點的不遠處,警犬開始不知所措,氣味線索在此中斷了。

我被人發現時,身穿藍色牛仔短褲、白棉t恤、白色棉襪和白色系帶運動鞋。鞋襪上沾滿血跡,但襪子上不明顯,量也比較少。血跡的分佈顯示出鮮血是從內向外滲出鞋面,卻由外向內浸入棉襪的,這表明運動鞋曾經被脫掉過,鮮血先滲進鞋裡,之後血液開始凝固,鞋子再被穿回腳上,襪子這才沾上了血。t恤上有四道平行抓痕,長度在三到五英寸之間,從左肩胛骨中央斜劃到右後背的肋骨處。

我大致安然無恙,雙腿的小腿肚輕微擦傷,指甲破裂(與橡樹上的痕跡吻合),兩膝蓋嚴重磨傷,後來留下了疤痕。警方無法確定受傷地點是不是森林區,因為有一個在馬路上玩耍的女孩(愛汀·沃特金斯,五歲)說她看到我翻牆時摔了一跤,膝蓋先著的地。不過,愛汀的證詞反反覆覆,因此沒有被採信。此外,我還出現了類似緊張性精神病的症狀:連續三十六小時缺乏自主反應,之後又有兩週不言不語。待我恢復正常,能開口說話了,我卻完全想不起當天的經歷,完全不記得從下午出門到被送往醫院檢查這段時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對運動鞋和棉襪上的血跡進行血型檢驗時(一九八四年愛爾蘭還沒有dna分析技術)結果為a型陽性。我的血型也是a型陽性。不過,雖然我膝蓋上的傷痕很深,但警方判定這並不可能造成大量出血,以至於讓鞋子被血浸透。案發兩年前,傑米曾接受過盲腸切除手術,驗血記錄顯示她也是a型陽性。彼得沒有血型資料,但警方把他排除了,因為他的父母都是o型,所以他不可能是其他血型。由於缺乏確鑿證據,檢驗結果不排除血液可能來自未知的第四人,也不排除血液的來源可能不止一人。

八月十四日當天,尋人行動持續了一整夜。之後的數週裡,搜救人員分組在附近的原野、田地和山丘做地毯式搜尋,就連洞穴、溝渠也不放過,潛水員還在流經森林的河中尋找,但都毫無所獲。十四個月後,當地居民安德魯·拉夫特里先生在林中遛狗時,在距離我被發現的地點約二百英尺處的矮樹叢下看見了一隻手錶。手錶的特徵很明顯,盤面是作勢要踢球的足球員卡通形象,分針是足球。薩維奇夫婦辨認出手錶為彼得所有,薩維奇太太確認兒子失蹤當天戴著它。塑膠錶帶有拉扯過的痕跡,已經和金屬表身分離,很可能是彼得跑動時鉤到低矮的樹枝所致。刑事鑑定科在錶帶和表面提取到幾枚殘缺的指紋,全都和彼得個人物品上的指紋吻合。

雖然警方多次呼籲,媒體也大幅報道,請求民眾提供線索,卻還是沒有追蹤到任何蛛絲馬跡,傑米和彼得就此下落不明。

我做警察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當警探。受訓和幹基層警員那幾年——坦普爾莫爾警察學校,做不完的複雜的體能訓練;穿著很卡通的反光外套在小鎮巡邏,調查三名小混混是誰昏了頭,竟然打碎了麥克斯威尼太太家花園儲藏室的玻璃。我感覺自己就像法國劇作家約內斯科筆下的難堪角色,為了從事真正想做的工作,不得不忍受無聊的考驗,只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官僚政治的理由。我從來不回想那段日子,那時的記憶也已經模糊了。我當時沒有結交任何朋友,我感覺自己對外界的疏離既是被迫,也是無可避免,就像鎮靜劑的副作用。不過,在同學和同事眼中,我是在故意怠慢,是在瞧不起他們根深蒂固的鄉下人習氣和往上爬的野心。可能吧。我最近讀自己警校時期的日記時,看到裡面有這樣一段形容我同學的話:「一群嘴巴大開、沒救欠扁的傢伙,腦袋都被陳腔濫調毒壞了,說出來的話臭氣熏天,淨是培根、包心菜、牛屎和祭壇蠟燭的臭味。」就算我那天心情惡劣,這樣說還是太過分了,看來我對文化差異真是一點也不尊重。

我在進重案組前,就已經買好了工作裝:精緻的藍綠細紋襯衫,輕柔有如兔毛的羊絨圍巾和剪裁合身的西裝。西裝是上好的面料,摸起來彷彿會呼吸。這些衣服在我的衣櫥裡躺了快一年才派上用場。這套已成慣例的警探行頭真是深得我心,想我當初會對這份工作情有獨鍾,穿著絕對是原因之一。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那些含義深遠、外人難窺堂奧的暗號密碼:指紋、微量痕跡和刑事鑑定,令我心嚮往之。警校畢業後,我被派駐過幾個地方,全是像斯蒂芬·金小說場景的小鎮。其中一個小鎮出了個命案,其實不過是常見的家庭暴力導致的意外,就連兇手本人都沒想到後果會這麼嚴重。不過,由於這名男子的前任女朋友死因不明,因此重案組還是派了兩名警探過來。他們在鎮上待了一週,我總是一邊工作一邊盯著咖啡機,他們一走到咖啡機旁,我就跟過去慢慢加牛奶,順便偷聽他們不帶感情的簡潔對話:局裡送來的毒物鑑定之後如何如何,實驗室辨識出的鋸齒狀痕跡怎樣怎樣。喝完咖啡,我會點根菸,這樣才能跟他們一起到停車場。我會離他們幾步之遙,一邊抽菸一邊茫然地看著天空,一邊聽他們說話。他們會漫不經心地對我微笑,偶爾拿出生鏽的芝寶打火機幫我點菸,然後微微聳肩示意我離開,接著又開始討論縝密複雜的多方位的偵查計劃:先傳喚嫌疑犯的老媽,讓他獨自在家裡擔心他老媽會抖摟出什麼,接著再把他找來。另外還要重建現場,帶嫌疑犯去走一遍,但不讓他有時間細看。

你們中或許有人會猜想,我幹警探這一行是為了當英雄,想破解童年的謎團。你們錯了。我升任警探的那天就已經把檔案翻出來看過了,就那一次。那時,組裡只剩我一個人,只剩我桌上的一盞燈(遺忘的名字蝙蝠般在我腦海中盤旋,手寫的證詞已經褪色變淡,證人表示傑米曾經踢過她的母親,因為她不想去寄宿學校,而另外兩名「長相兇惡」的少年經常傍晚時分在森林四周遊蕩,彼得的母親顴骨上有過淤青),我只看了一遍,之後就再沒讀過。我渴望的是探尋犯罪的奧秘,那些如同盲文字母般的隱約可辨的蛛絲馬跡。當年那兩名警探就像警界的貴族,大駕光臨了這個鳥不生蛋的小鎮,又像技巧完美的飛人,在空中熠熠發光。他們只玩賭注最大的,是賭局的專家。

我知道他們手段殘忍。人類本就殘忍野蠻,通過心無旁騖的冷眼靜看和仔細操控,逼對方徹底放下心防和自我保護的本能,更是野蠻的極致,是最純粹、最高明細緻的暴力。

凱茜·馬多克斯加入重案組前,我們就聽說過她這號人物了,也可能更早,在她接受調任之前,我們就略有耳聞。這裡小道訊息傳起來快得離譜,跟三姑六婆一樣有效率。重案組人少壓力大,只有二十名常任組員,任何風吹草動(誰要走,誰要來;工作太多,工作太少),組裡都會像幽居症患者一樣陷入歇斯底里的狀態,開始結黨分派,流言四起。通常遇到這種事情,我都置身事外,但凱茜要來重案組的這個訊息實在太轟動了,我想不知道都難。

別的不談,光凱茜是女的這一點,就已經讓同事們憤怒難抑了。我們都被教得很好,對於偏見之惡唯恐避之不及,但心底還是有個根深蒂固的想法,就是希望重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美好時光(連我的同輩也不例外。對絕大多數愛爾蘭人來說,五十年代要到一九九五年才算結束,撒切爾夫人的八十年代則根本不存在)。那時,警察可以恫嚇嫌疑犯逼他們招供,或是威脅嫌疑犯要讓他們的老媽知情。五十年代,在愛爾蘭的外國人只有醫學院的學生,工作場合還可以痛罵女性。凱茜是第四位進重案組的女警官,之前的三位中至少有一位犯下了天大的錯誤,雖然有人說她是被設計的。那位女警官在逮捕過程中竟然嚇得將佩槍朝嫌疑犯的頭部扔了過去,結果差點害死自己和搭檔,從此成為組裡的奇談。

凱茜是女的也就算了,問題是她才二十八歲,剛從警校畢業沒幾年。在警界,重案組是精英中的精英,能進組的沒有一個是三十歲以下的,除非他老爸是議員或是大官。基層警員必須先輪派兩年,替人跑腿幹外勤,之後再到其他單位歷練,至少待過一兩個組,才有資格進我們這裡。凱茜只在緝毒組待過,而且還不滿一年,因此想想也知道,組裡的小道訊息不會是什麼好話,要麼說她睡了某個大官,要麼說她是某人的私生女,比較有創意一點的說法是,她逮到達官顯貴買毒品,進重案組算是給她的封口費。

凱茜要進重案組,我一點意見也沒有。我進組才幾個月,就已經對同事老是在更衣室裡自吹自擂的原始人行徑深惡痛絕。他們不是比車,比鬚後水,就是講些自以為「諷刺」的笑話,讓我每回都很想跟他們長篇大論,告訴他們什麼才是諷刺。基本上,我喜歡女人多過男人,而且私底下對自己能進組也有一種說不上來的不安全感。我就快三十二歲了,輪派過兩年,又在家暴組待了兩年,因此比凱茜夠格一點,但有時我卻覺得上級似乎認為我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就好比男人看到高挑苗條的金髮女子,就算她臉蛋長得像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火雞,也會覺得對方是美女。理由很簡單,因為該有的都有了。我講得一口標準的bbc(英國廣播公司)英語,這是我在寄宿學校為了保護自己學來的偽裝。抹去殖民效應需要時間,因此雖然愛爾蘭人永遠都會把英格蘭球隊看作對手,我也知道有幾家酒吧,我只要開口點酒,就得小心有人用酒杯敲我後腦勺,但我的同胞還是覺得緊抿上唇代表有智慧,受過良好教育,講話很可能是對的。除此之外,我高高瘦瘦,手長腳長,穿上合身的西裝,看起來就很苗條優雅,甚至有種不落俗套的俊俏。選角導演一定會認為我是一名出色的警探,可能還是個機智的獨行俠,總是不畏生命危險,對付犯人永遠都能手到擒來。

其實我完全不是這樣的人,但我覺得好像都沒有人發覺。偶爾一個人猛灌伏特加之後,我會像偏執狂一樣產生鮮明的幻覺:主管(奧凱利)發現我其實只是納克拿裡小鎮的公務員之子,便把我調去了智慧財產權部門。我心想,凱茜來了之後,長官和同事就不會花太多時間揣測我的出身了。

凱茜進組的那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鏡。之前傳言傳得天花亂墜,我還以為她會像電視劇裡的女警官那樣,長腿,有洗髮水廣告般的秀髮,甚至穿著緊身衣。週一早點名,奧凱利介紹凱茜給我們認識,凱茜站起來,說了些場面話,比如很高興加入重案組,希望能做到組裡的高標準之類的。她約莫中等身材,深色鬈髮,肩寬身瘦,很像小男生。她不是我喜歡的型別,我喜歡小女人,甜甜的,小鳥依人,一隻手就可以舉起來抱著轉的那種。然而,她有一種獨特的魅力,也許是因為她的站姿,重心側向一邊臀部,身體挺直卻放鬆,很像體操選手;也許只是那種單純的神秘感。

「聽說她是梅森家的人,他們放話說如果不讓她加入,就要施壓解散重案組。」薩姆·奧尼爾在我身後說道。薩姆來自戈爾韋,長得粗粗壯壯,個性沉著樂觀,我從來不覺得他是容易聽信謠言、會被漫天大謊拖著走的人。

所以我信了他的話。「哦,拜託。」我說。薩姆搖搖頭對我咧嘴一笑,靠回椅背上。我又轉頭去看凱茜,只見她已經坐下,一隻腳抵著前面的椅子,將筆記本放在大腿上。

她穿得一點也不像重案組的警探。幹這一行的很快就會知道規矩,開始被同化,因為所有人都期望你看起來很專業、有教養。希望保持個人特色不是不行,但只能有一丁點,而且不準過頭。我們要符合納稅人心中的刻板印象,這樣他們才會覺得錢交得值。我的同事大多會趁打折的時候到布朗托馬斯百貨置裝,因此偶爾會出現撞衫的尷尬情況。凱茜來之前,組裡的頭號怪胎是一個叫奎格利的傢伙,他說話時聽起來像有多尼戈爾口音的達菲鴨,西裝裡面穿著寫有「神經病」字樣的t恤,因為他覺得這樣夠大膽。他後來發現我們都沒被嚇到,甚至覺得有點好玩,於是馬上要他老媽找一天到都柏林來,陪他到布朗托馬斯百貨買衣服。

我第一天看到凱茜時,就覺得她是奎格利的同類。她身穿野戰褲,酒紅色套頭毛衣,袖子長過手腕,腳下踩著一雙厚底運動鞋。我認為她這麼做純粹是為了虛張聲勢,想對我們說:喂,我可跟其他人不一樣喲。她的這絲敵意反而燃起了我的興趣,讓我覺得她很迷人。我就是有這樣的毛病,女人越是惹惱我,我就越愛她。

接下來的兩週,我沒有很留意凱茜。一群男人中間突然冒出一個姿色普通的女人,這難免引人側目,但我對她的注意也就僅限於此。組裡的灰髮老鳥湯姆·科斯特洛負責帶她這個新人,而我則忙著處理流浪漢在小巷被人毆打致死的命案。流浪漢生前的遭遇已經夠悲慘了,就連死亡也無法擺脫相同的命運,不由得令人感嘆世道無情。這樣的案子從一開始就註定無望,沒有線索,沒有目擊者,也沒有人聽到什麼動靜,殺人兇手很可能是個喝得爛醉或嗑藥過頭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因此和我一起辦案的新人的辦案熱度很快就消退了。更慘的是我還和奎格利搭檔,兩人完全合不來。他老是愛模仿《超級無敵掌門狗》裡的情節,一演就是一整段,演完還會學卡通啄木鳥的笑聲,告訴你剛才的情節很好笑。我忍不住猜想,他們讓我跟他同組絕不是因為他對新人很好,而是因為沒有人想跟他搭檔。命案加上奎格利,這使得我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認識凱茜。現在偶爾回想起來,我還是覺得,當時我跟她很可能會一直那樣陌生下去。雖然我們組很小,但你跟某些同事永遠就只是走廊上的點頭之交,因為彼此間沒有交集。

不過,我還是跟凱茜成了朋友,而這都要歸功於她那輛一九八一年的乳白色韋士柏摩托車。車雖然是經典款,但我就是覺得它像有邊牧血統的雜種狗。我總是叫它高爾夫球車,故意惹凱茜生氣,而她則笑我買的那輛白色路虎是為了彌補男子氣概,還不忘補上「我很同情你女朋友」之類的鬼話。要是她心情不好想找人吵架,就會譏諷我的車是「環保小破車」。九月的一天,狂風暴雨,她的高爾夫球車偏偏選在那個時候出了故障。我當時正要開車離開停車場,就看見一位全身溼漉漉的小姑娘穿著紅色雨衣,跟《南方公園》裡的肯尼一個模樣,站在同樣溼淋淋的小摩托車旁,因為被剛剛開過的巴士濺了一身水,而氣得對巴士破口大罵。我把車停在她面前,搖下車窗問:「需要幫忙嗎?」

她瞪著我大吼:「你覺得我需要嗎?」說完,完全出乎我意料的是,她竟然開始大笑。大約五分鐘,我發動了那輛韋士柏,也愛上了凱茜。她穿著特大號雨衣,看起來只有八歲,感覺腳上應該套一雙瓢蟲圖案的長雨靴才對。紅色的帽簷下是一雙棕色的大眼睛,雨水沾溼的睫毛細細的、尖尖的,還有一張小貓臉。我好想拿一條大毛巾,在熊熊柴火前溫柔地擦乾她的身子。這時,她開口了:「好了,讓我來,你得先知道怎麼扭開這個玩意才行。」我眉毛一挑說:「玩意?真是的,你們女孩子。」

我話一齣口就後悔了。我從小就沒有開玩笑的天賦,而且誰知道她是不是死硬派的女性主義者,會不會在雨中跟我大談特談第一位橫越太平洋的女飛行員阿梅莉亞·埃爾哈特。不過,凱茜只是側頭意味深長地瞄了我一眼,朝掌心吐了一口口水,雙手交握,學瑪麗蓮·夢露用氣音說道:「哦,我朝思暮想,就是希望有位穿著金盔金甲的騎士來救我!只是沒想到他這麼醜。」

我頓時對她另眼相看,就好像萬花筒一轉,她在我眼中的形象又變了。我對她的感情從愛情變為了無限大的欣賞。我看著她的雨衣外套說:「天哪,肯尼快死掉了。」說完就把高爾夫球車抬進我的後備廂,送她回家了。

凱茜在桑迪芒特一棟半荒廢的喬治王朝時期風格的公寓頂樓租了一間單人套房,照房東的說法,這叫臥室兼起居室,正好夠凱茜有朋友來過夜。街道很安靜,從框格窗看出去是層層疊疊的屋頂,再遠一點就是桑迪芒特的海灘。房間裡,木頭書架上塞滿了舊的平裝書,維多利亞式矮沙發套了一個噁心的青綠色罩布,地板上有一張大床墊,上頭鋪著拼接羽絨被。沒有擺飾,也沒有海報,只有窗臺上放了幾個貝殼、石塊和栗子。

那天晚上的細節我記不清了,凱茜也說她想不大起來。兩人聊了不少,我只記得其中一些,還有幾幕鮮明的影像,但實在說不上來到底講了什麼。這樣的失憶讓我想起心理學所謂的神遊症,給我一種詭異甚至非常神奇的感覺。幾百年來,人們始終認為神遊症是精靈、巫師或外星人搞的鬼,沒有人經歷了還能安然脫身,毫無改變。這樣的心靈空白通常唯有獨處時才會發生,但是我和凱茜卻同時經歷到了。我覺得我們就好像一對雙胞胎,在寂靜的無重力太空中伸著雙手,盲目而緩慢地摸索著對方。

我記得我留下來吃了晚飯,很學生化的一餐,新鮮的義大利麵配肉醬罐頭,用陶瓷杯喝威士忌。凱茜有一個大衣櫃,幾乎佔了一整面牆。我記得她開啟櫃子,撈了一條毛巾給我,讓我擦頭髮。有人(應該是她)在衣櫃裡開了幾個槽做書架,但高度根本不對,東西雜七雜八塞得滿滿的。我沒仔細看,但記得有幾隻龜裂的琺琅燉鍋、大理石花紋筆記本、淺寶石色工作服和一堆寫了字的紙。我感覺自己好像走進了舊的童話故事書,看到了小木屋門後的樣子。

我記得自己最後還是問了:「那你是怎麼進組的?」我們之前在聊她的適應情況,我自認為問得相當隨意,但她卻帶著淘氣的表情,回了我一個淺淺的微笑,彷彿我們在玩跳棋,她發現了我試圖在下了一步爛棋後轉移她的注意力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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