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神秘森林 塔娜·法蘭奇 第2頁,共2頁

「女人怎麼能進組,你是問這個?」

「不是,我是說你還這麼年輕。」我說,但我心裡想的當然兩者皆有。

「湯姆昨天還叫我‘小夥子’呢,」凱茜說,「‘做得很好,小夥子。’說完他就緊張得結巴了。我猜他可能怕我告他。」

「換個角度看,說不定他是在恭維你。」我說。

「我就是這麼想的。他很貼心,其實……」說完她塞了一根菸到嘴裡,對我伸手示意,我把打火機扔給她。

「有人跟我說你之前做臥底當妓女,結果釣到了大官。」我說。凱茜聽了沒說話,把打火機丟回給我,咧嘴笑了。

「奎格利,對吧?他跟我說你是mi6的間諜。」

「什麼?」我說,氣得忘了自己才是設局的人,「奎格利這個白痴。」

「哦,是嗎?」說完她就笑了。我愣了一下,也跟著笑了。間諜這事讓我很在意,因為如果組裡有人相信了,就不會對我知無不言了。把我說成是英國人更讓我氣得火冒三丈。不過他們竟然認為我是007,這想法雖然離譜,但還挺讓人開心的。

「我是都柏林人,」我說,「我的口音是當年在英國念寄宿學校時學的。那個沒腦子的傻帽明明知道的。」他是真的知道。我進組後的頭幾周,他一直在我身邊唸叨,說英國人幹嗎來當愛爾蘭警察,感覺就像小孩一直戳你的手臂問你:「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最後實在是受不了了,只好打破除非必要絕對不說的原則,跟他解釋清楚。看來我當初應該說得更簡單一點。

「你跟他搭檔,感覺怎麼樣?」凱茜問。

「我在悄悄地瘋掉。」我說。

這時,凱茜突然做了決定。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為什麼。總之,她身體側向一邊,馬克杯也換到另一隻手上(她後來發誓說我們那時喝的是咖啡,她說我之所以會誤認為是熱威士忌,是因為那年冬天我們經常喝它。但我知道不是,因為我還記得舌尖上那股濃濃的丁香味和猛烈的後勁),一把將上衣拉到乳房下。我嚇呆了,過了好一陣才明白她想讓我看什麼:一道長長的傷疤,仍然紅腫著,縫合線像蜘蛛般攀附在肋骨上方。「被人刺的。」她說。答案其實非常簡單,結果竟然沒有一個人想到,這真讓我覺得很尷尬:因公受傷的警探可以自選單位。我想,大家之所以會漏掉這點,是因為刺傷這種新聞通常應該是一眨眼就通過小道訊息網傳開了才對,但我們卻沒有人聽說過這件事。

「天哪,」我說,「這是怎麼回事?」

「我本來是在都柏林大學做臥底的。」凱茜說。這解釋了她的服裝和傳言為什麼會失真,因為臥底非常重視保密。「所以我才會這麼快就升為警探。有幫派在校園裡販毒,緝毒組想抓出幕後主使,需要有人混進學校,於是我就喬裝成心理系研究生。我考進警校前,在三一學院唸了幾年心理學,所以講話很像那麼回事,而且我看起來很年輕。」

的確。她的臉很特別,有一種清新純淨的感覺,我從來沒在其他人臉上看到過。她的皮膚像孩子般光滑細緻,看不到毛孔,大嘴巴,高且圓的顴骨,挺翹的鼻子,睫毛又長又彎,突出的五官讓旁人相形見絀。我記得她從來不化妝,只會偶爾塗一塗肉桂香味的紅色唇膏,使她看起來更加年輕。不會有人說她漂亮,但我這人一向更喜歡私人定製,而非品牌,雖然雜誌老是不識相地諄諄教誨金髮巨乳才是上選,但我得說,比起盯著那些彷彿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美女,欣賞凱茜是更大的享受。

「你臥底身份洩露了?」

「怎麼可能?」她憤憤地說,「我查出幕後主使是誰了,一個有錢人家的腦殘小孩,住黑巖區,在都柏林市郊,念商科。當然了,我花了幾個月跟他交朋友,聽他講一些爛笑話,幫他修改論文。後來我跟他提議,說讓我去和女孩子打交道,女孩子跟女孩子買毒品不會太緊張,對吧?他覺得這點子很棒,一切都進展得很順利,於是我開始往外放訊息說直接找供應商拿貨會比通過這個小鬼來得簡單。只是這小鬼不知道是嗑藥嗑太多了還是怎樣,當時是五月,考試快到了,他竟然疑心病發作,覺得我想搶他生意,就捅了我一刀。」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接著說:「不過,你別跟奎格利講。這案子還在進行中,照理說我應該閉嘴。就讓那個可憐的蠢蛋繼續幻想吧。」

儘管我沒說出口,但心裡對她真是刮目相看,不只是因為她捱了那一刀(畢竟,我跟自己說,她也沒幹什麼特別勇敢或者機智的大事,只是閃得不夠快而已),而且想到了做臥底的陰暗,那種靠腎上腺素過活的日子,而她在講起往事時一派輕鬆,完全不當回事。我靠著百般努力才學會那種輕描淡寫的說話腔調,現在看到真格的了,當然一眼就認出來了。

「天哪!」我又說了一次,「我猜他被抓之後,一定有他好受的。」我從來沒有揍過嫌疑犯,你只要讓他們覺得你會揍他們就夠了,沒有必要真的動手。不過有人會這麼幹。通常,敢捅警察的人在被送到警局之前,身上往往會多出幾道淤青。

凱茜挑起一邊眉毛看著我,顯然被逗樂了。「他們沒有抓他,否則計劃就完不成了。他們還要靠他抓到供應商。他們只是又找了另一個人去做臥底,就這樣。」

「可是,你不想抓住他嗎?」我說。我慢慢察覺到自己的無知,和她的冷靜相比,我感到很有挫敗感。「他捅了你啊。」

凱茜聳聳肩說:「其實回想一下,他這麼做也有道理。我的確是假裝和他交朋友,實則是想讓他完蛋。而且他自己既吸毒又販毒。吸毒又販毒的人通常都是這樣。」

接下來發生了什麼,我又有點記憶模糊了。我只知道我想讓她也對我印象深刻,但我沒捱過刀子,也沒遇上過槍戰之類的場面,只好跟她說我還在家暴組時,勸阻了一名帶著嬰兒從頂樓往下跳的父親。我的故事拖得很長,又不連貫,但大體上是準確的。(真的,我想我那時應該有點醉了,這讓我又多了一個理由相信我和凱茜喝的是熱威士忌。)我記得聊到詩人迪倫·托馬斯時,我們倆聊得興高采烈的(我是這麼覺得)。凱茜跪坐在沙發上,雙手比畫著,香菸被遺忘在菸灰缸裡,兀自燃燒著。我和她像兩個自閉害羞的小孩,互相說笑,言談機智而曖昧,卻不忘在心裡暗自斟酌一字一句,確定沒有人越線或感覺受傷。我們聊到了「火光」和「煙槍牛仔合唱團」,凱茜用她沙啞但甜美的聲音輕輕哼唱著。

「你從販毒小子那兒拿到毒品之後,」後來我問她,「真的轉賣給學生了?」

凱茜起身去燒開水。「有時候。」她說。

「你會覺得不舒服嗎?」

「做臥底的所有事情都讓我不舒服,」凱茜說,「全部。」

第二天早上上班時,我和她已經是朋友了,就這麼簡單。兩個人都無心插柳,醒來卻發現友誼早已綠意成蔭。休息時間,我和凱茜四目相接,我做了個抽菸的動作,兩人便一起走到室外,蹺著二郎腿,像書擋一樣各自坐在長條椅的兩端。值班結束,她等我下班,對著空氣抱怨著我收東西怎麼收得這麼慢。(「我是在跟《慾望都市》裡的薩拉·傑茜卡·帕克約會嗎?甜心,別忘了唇線筆,我可不希望司機還要回來再拿一趟。」)下樓的時候她說道:「喝一杯?」我無法解釋兩人之間的化學變化,為何一晚的相處就能生出這麼多年的淡淡情誼。我唯一能想到的說法是,我們都發現彼此非常契合,雖然完全出乎意料,卻十分確定。

凱茜一結束科斯特洛的新人培訓,就馬上和我成了搭檔。奧凱利反對了一下,因為他實在看不慣兩隻剛入門的菜鳥湊成一對,而且這表示他得另外想辦法安頓奎格利。但是我真走運,雖然偵探鼻子不夠靈敏,卻意外地找到了某個曾聽到過有人吹噓自己殺了一名流浪漢的人,因此奧凱利對我印象不錯,而我也充分發揮了這一點優勢。他叮囑我和凱茜說,他只會給我們最簡單、最沒有希望的案子,「完全不需要任何警探的本事」。我們順從地點點頭,再次向他道謝,心裡明白殺人兇手哪會這麼精明,複雜的案子絕對不可能按照我們組裡的值勤順序發生。凱茜把東西搬到我旁邊的座位上,科斯特洛則被迫和奎格利一組,這讓他一連好幾周都像被背叛的拉布拉多犬一樣,用哀傷怨懟的眼神望著我們。

我想,我們剛進組的頭兩年應該建立了很好的名聲。我們抓到了在小巷裡打人的嫌疑犯,連續審訊了六個小時,直到他招認為止——雖然我覺得去掉「哦」「×」「媽的」之類的對話之後,訊問錄音可能就剩了不到四十分鐘。嫌疑犯是個癮君子,名叫韋恩。(我們拿了一罐雪碧給他,接著就到隔壁屋透過單面鏡看他摳青春痘。我跟凱茜說:「韋恩?他爸媽生他的時候幹嗎不直接在他額頭上刺一個‘我家沒人初中畢業’。」)這傢伙把一個名叫「大鬍子埃迪」的流浪漢痛揍了一頓,就為了偷一條毯子。他在筆錄上簽名後,還問可不可以把流浪漢的毯子要回來,我們把他交給警員,跟他說他們會處理,之後就回了凱茜家,開了一瓶香檳,一直聊到第二天早上六點。我和她上班都遲到了,整天昏昏沉沉的,而且不時哧哧地傻笑。

不用說,奎格利和少數幾個同事都問過我有沒有上過凱茜,還問她好不好上。他們發現我真的沒上過她後,就猜她很可能是個同性戀。(我一向覺得凱茜很女人,而且很明顯,但我能理解對某些人來說,特別的髮型、不化妝和愛穿男孩的燈芯絨褲都代表有同性戀傾向。)凱茜後來被煩夠了,決定匡正視聽,於是趁聖誕晚會穿了一襲黑色露肩天鵝絨晚禮服,還帶了一位身材魁梧的英俊的橄欖球員當男伴。男伴名叫格里,其實是凱茜的表弟,已婚,婚姻幸福,但為了保護心愛的表姐,助她工作一臂之力,他二話不說,披掛上陣,含情脈脈地看了凱茜一整晚。

那天之後,傳言便少了,其他人也不怎麼管我們了,我和凱茜都覺得很自在。其實凱茜不像外表看上去那麼合群好相處,我也好不到哪兒去。她人很活潑,說笑反應很快,跟誰都可以談得來,但如果各位要她在一大群人和我之間做選擇,那她寧可跟我在一起。我常常在她家沙發上過夜。我們的破案率不錯,而且還在不斷提高,因此即使遲交報告或公文,奧凱利也不再威脅要拆散我們。我們一同出庭,看韋恩因殺人而被定罪(「哦,×,媽的」)。薩姆·奧尼爾畫了兩張很棒的漫畫,把我們畫成了「x檔案」中的探員馬爾德和斯庫利(那張畫我還留著,應該在某個地方)。凱茜把漫畫粘在電腦旁,跟寫著「爛警察!不給甜甜圈!」的車尾貼紙擺在一起。

現在回想起來,對我而言,凱茜出現得正是時候。沒進重案組前,我對重案組有很多炫目迷人的幻想,但其中可不包括奎格利、飛短流長和沒完沒了的審訊,還有老是得跟滿口髒話、口齒不清的毒犯乾耗。我心裡想象的是緊張刺激的生活和一觸即發的感覺,結果現實卻讓我感到困惑、失望,就好像小孩開啟閃閃發亮的聖誕禮物後,只看到兩隻羊毛襪。要不是凱茜,我想我最後很可能會變得跟《法律與秩序》裡得了胃潰瘍的警探一樣,覺得一切都是政府的陰謀。

1英尺合0.3048米。

1英寸合2.54釐米。

即軍情六處,英國對外間諜情報機構。


作者「塔娜·法蘭奇」的其他小說

看不見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