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

又是新的一天。埃德溫·布林默爵士在進行交叉詢問。他現在一點也不溫和了。他嚴厲地說:

「關於這個我們一再提起的藥箱,六月二十八日那天是整晚都放在h莊園的門廳嗎?」

霍普金斯護士表示同意:「是的。」

「這可太不小心了,不是嗎?」

霍普金斯護士的臉紅了。「是的,我想是這樣。」

「你習慣把這些危險的藥物隨便亂放,讓什麼人都能拿到嗎?」

「不,當然不是。」

「噢!不是?但你那天碰巧忘了是嗎?」

「是的。」

「事實是不是如此,只要願意,房子裡的任何人都能夠拿到那個嗎啡?」

「大概是的。」

「不要猜測。是還是不是?」

「嗯,是的。」

「不是隻有卡萊爾小姐能夠拿到它吧?任何僕人都可以,對吧?或者洛德醫生?或者羅德里克·韋爾曼?或奧布萊恩護士?或者瑪麗·傑拉德自己?」

「大概是,是的。」

「就是如此,是不是?」

「是的。」

「有誰知道你的藥箱裡有嗎啡嗎?」

「我不知道。」

「那你有沒有告訴任何人?」

「沒有。」

「所以,事實上,卡萊爾小姐不可能知道那裡有嗎啡,是嗎?」

「她也許已經看過了。」

「這不大可能的,不是嗎?」

「我不知道,我肯定不知道。」

「有人可能比卡萊爾小姐更清楚嗎啡在哪裡。比如說,洛德醫生。他應該知道。你使用嗎啡是根據他的醫囑,是不是?」

「當然。」

「瑪麗·傑拉德也知道你的藥箱裡有嗎啡嗎?」

「不,她不知道。」

「她經常去你的小屋,不是嗎?」

「不是很經常。」

「我提醒你,她去得很頻繁。而且她比大房子裡的所有人都更有可能猜到你的藥箱裡有嗎啡。」

「我不同意。」

埃德溫爵士暫停了一分鐘。「你在第二天早上告訴奧布萊恩護士嗎啡不見了嗎?」

「是的。」

「我提醒你,你實際上說的是,‘我把嗎啡忘在家裡了。我得回去拿。’」

「不,我沒有這樣說。」

「你沒說嗎啡落在你的小屋的壁爐架上了嗎?」

「嗯,因為我找不到它,所以我以為一定是忘在家裡了。」

「其實,你並不真的知道你把它放哪兒了!」

「不,我知道的。我把它放在藥箱裡了。」

「那你為什麼在六月二十九日早上說你忘在家裡了?」

「因為我想也許有這個可能。」

「那我得說,你是個很粗心的女人。」

「這不是真的。」

「你有時陳述得相當不準確,不是嗎?」

「不,不是的。我對自己說的話很謹慎。」

「你有沒有說過七月二十七日,也就是瑪麗·傑拉德去世的那天你被玫瑰的刺刺到了?」

「我不明白那和案子有什麼關係!」

法官說:「這和案子有關嗎,埃德溫爵士?」

「是的,大人,這是辯護的重要部分,我打算傳喚證人,以證明這種說法是騙人的。」

他繼續問。「你還是堅持在七月二十七日,一棵玫瑰樹上的刺刺傷了你的手腕嗎?」

「是的,我堅持。」霍普金斯護士挑釁地看著律師。

「什麼時候刺到的呢?」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就在離開門房到大房子裡去的時候。」

埃德溫爵士懷疑地說:「那株玫瑰是什麼樣的?」

「攀爬在門房外的花架上,開著粉紅色的花朵。」

「你確定?」

「我相當確定。」

埃德溫爵士停了一下,然後問:「你堅持說六月二十八日你到h莊園來的時候,嗎啡是在藥箱裡的?」

「是的。我隨身帶著它。」

「假定此刻奧布萊恩護士來到證人席,發誓說你說過你可能把它留在家裡了,你要怎麼說呢?」

「它在我的藥箱裡。我十分肯定。」

埃德溫爵士嘆了口氣。「嗎啡不見了,你不覺得不安嗎?」

「不,我沒有不安。」

「是嗎,儘管大劑量的危險藥物不見了,你竟然還是很放心?」

「我當時沒想到是被人拿走了。」

「我懂了。你只是不記得你到底把它放哪兒了?」

「不是。我把它放藥箱裡了。」

「二十片半格令的藥片,也就是說十格令的嗎啡。足以殺死好幾個人了,不是嗎?」

「是的。」

「但是,你沒有感到不安,甚至沒有正式上報嗎啡丟失一事?」

「我認為沒問題的。」

「我請你考慮,如果你真的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那麼嗎啡不見了,你應該正式報失。」

霍普金斯護士的臉很紅,她說:「嗯,我沒有那麼做。」

「這肯定是你的嚴重疏忽。看來你並不怎麼負責任。你有沒有經常把這些危險藥品放錯地方?」

「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

詢問持續了好幾分鐘。霍普金斯護士心慌意亂,面紅耳赤,自相矛盾,輕易地潰敗於埃德溫爵士的老辣技巧。

「七月六日,也就是星期四,死者瑪麗·傑拉德是否立了一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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