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何靜篇——趕春人

高雪依然半信半疑,但她看了看手錶,覺得自己是時候離開了,就告辭朝門口走去。

「你不想聊聊夢裡的女孩嗎?」何醫生突然發問。

她停下腳步:「哦,那是女孩,就是我閨蜜。」

「我以前也有個閨蜜,但是我怎麼也想不起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的地方,那個地方藏著我最重要的東西和她的秘密,你覺得我能找到她嗎?」何醫生問。

高雪皺起眉頭:「為什麼要問我?」

一場美夢

早上醒來,高雪看到下巴上的痘痘猶如一群小蟲正集體向著臉部蔓延。她心亂如麻,將鏡子狠狠扣上,拿上昨天取得樣本,迅速趕往研究所。

研究所就在s大旁邊,她開車過去的時候要穿過s大的校園。

s大的花還在開著,風中不時飄來花瓣,校園裡情侶一對一對。車上的電臺在討論今年的異象,說花違反花期和季節不停的開放,雖美,但也美得人心惶惶,據說幾年前曾有城市發生過類似事情,大批樹木在拼命開花後枯死……

電臺絮絮叨叨著,高雪的車行進得很慢,她看到一顆碩大的合歡樹,滿樹粉色雲朵,很是唯美。樹下站著一個挺拔的男孩,男孩身穿白色襯衫,淺藍色牛仔褲,正跳躍著想摘下一朵合歡。她看到的只是背影,但這樣的背影讓她的思緒回到了很久以前。

她突然有種強烈的慾望,很希望男孩能轉頭過來,讓她一睹正顏。可惜男孩始終未轉身。

到了研究所,老教授看到高雪提供的樣本有些詫異:「怎麼會是牆皮?」

那天在賓館阿姨的指引下,高雪見到了當年的清掃員,從她手裡得到一塊方形的類似牆皮一樣的東西,牆皮上有著紫色的汙漬,散發著濃郁的香氣。

高雪解釋說:「當年的朋友去世了,這是在她家裡找到的唯一跟樣本有關的。」

老教授正要說什麼,門外進來一個青年,毛茸茸的短髮,似乎還帶著外邊的陽光,明亮的眼睛望上去猶如星辰一般。

老教授介紹說:「這就是電話裡說的小江,年輕有為,年輕有為。」

「高小姐,你好。」他向高雪伸出了手。

高雪看到他左手上拈著一朵合歡花,突然想起何醫生的話:或許你會遇到相似的人,彌補曾經的自己。

老教授將盒子交給小江:「你看這些有沒有辦法用。」

小江開啟盒子,輕輕拈起那塊牆皮說:「交給我吧。」

教授看著被拎起來的牆皮說:「仔細看來,這上面紫色的汙漬看起來特別像一簇丁香花,且每個花朵都是六瓣的。」

小江揚起嘴角說:「被您這麼一說還真像!」

此後幾天,高雪每天來研究所,看一下科研進度,看一下散發著初戀氣息的小江。

或許何醫生的治療真的有效,也或許聽到研究成果有望,她感到自己渾身充滿活力,下巴的顆粒也得到了抑制。她開始喜歡s城這個讓人衝動的荷爾蒙城市。而小江也樂得每天陪金主吃飯,尤其是金主還是位漂亮的國際超模。

每次靠近小江,高雪都能聞到清甜的味道:「你身上這款香水是什麼牌子?」

小江神秘地說:「這是我自己從梧桐花裡提取的激素,專門用來吸引女孩子的。」

高雪笑了:「真的有用嗎?」

小江將自己的t恤下拉了一些,露出肩膀。只見那肩膀上紋了一朵淡淡的梧桐花:「我還用激素在肩膀上種了一朵梧桐花,它可以接收女孩兒們向我發來的荷爾蒙資訊,資訊越強大,我的花顏色就會越深,形狀就會越飽滿。」

他說得似真似假。

高雪笑個不停:「難道愛情的資訊還能化成實體被捕捉嗎?」

小江一臉認真:「那當然,萬物都有形。只不過我們感官有限,無法感知他們罷了。比如s城的樹木,正是捕捉到了大量荷爾蒙資訊,所以不停的開放。」

高雪笑得更厲害了:「我們年輕的博士還挺幽默。」

夢醒時分

初三那年,高雪坐在一樓教室裡考試。她早早做完了試卷,卻不敢動身提前交卷。百般無聊中,她望向窗外。窗外的青石板路上有一棵盛開的合歡。一高一矮兩個男孩,正在跳起來夠樹上的花朵。高個男孩正是她苦苦喜歡的人。她永遠也忘不了陽光下那個縱身起跳的身影——清澈美好。

小江干淨的氣質,像極了那個人。如果當年那個人長大成年,一定就是小江這樣子。高雪心裡這樣認定。

這段時間是高雪過得最滋潤的日子,研究所每天都有好訊息傳來,跟小江的感情日益增進,臉頰旁的痘痘也逐漸消散了。

轉眼又過了個把月,s城的花還在開著。只是細心的人會發現,這些花朵遠不如當初水靈舒展了,更像一群氣若游絲的老人。

高雪沒有心思去留意這些,她只在意今晚的自己是不是最漂亮。

小江約了她在s城的天璽大廈頂層見面。天璽是s城最高的建築,其頂層餐廳是情侶定終身的必選之地。

當她坐著觀光電梯,穿越100多層空間來到頂層餐廳時,發現整個餐廳僅坐了小江一個人。

「坐。」今晚的小江穿著白色西裝,整個人顯得成熟貴氣。

她滿臉嬌羞的坐下。

小江解開西裝釦子,露出肩膀。高雪隱隱看到他肩膀上的紋身已經變成了一朵鮮活的紫色梧桐,甚至還能聞到紋身散發出來的陣陣清甜。

「你看,我說得都是真的吧。」小江揚了揚嘴角說。

高雪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接著,小江拿出一個戒指盒,開啟,裡面是一枚閃亮的鑽戒。

「喜歡嗎?」小江邊問邊將戒指送到她面前,她點點頭,伸出自己的手指。

小江輕輕將戒指套在她的無名指上,突然用力一按,戒指劃破了她的手指,鮮紅的血液瞬間迸出來,小江從地上拿上來一個盒子,正是高雪的樣本盒子。

血液順著戒指上源源不斷滴入盒子中,盒中牆皮上紫色的印記如同活了一般立刻充盈起來,宛若一簇紫色的丁香花!

高雪掙扎著大喊:「你在幹什麼?」

「還記得一個叫丁婉香的女孩嗎?」小江問。

這個名字,對高雪講如同詛咒一般。

「十年前她也在b大」小江說,語氣不急不慢,卻寒氣逼人「她哪裡都好,就是聖母心太重,以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可以被拯救被改變。她可憐你,想幫助你,沒想到卻招來一場農夫與蛇的悲劇。」

小江沒有再說下去。整個空間寂靜的可怕。

高雪低著頭,牙齒因為顫抖而無法合攏。隨著小江的話,她不得不回憶起過往。經歷了初戀的打擊後,她發現自己越來越不合群,更無法與人相處。在別人眼裡她成了一個寡言少語,毫無感情可言的怪人。到十六歲,她開始不停地長痘,長得滿臉都是,逐漸成為一個看一眼就會被嫌棄厭惡的人。上了大學,她的狀況不僅沒有改變還成了校園人人皆知的一個活體笑話:看背影迷倒千軍萬馬,一回頭嚇死各路諸侯。

直到遇到丁婉香,一個身上總是充滿丁香香氣的神秘女孩。

丁婉香說在她身上聞不到少女該有的荷爾蒙氣息,說明她滿臉痘痘是因為長期壓抑情緒,最終導致身體內部系統紊亂,從而內環境失去平衡的原因。丁婉香的話聽起來荒謬而有道理,但她受夠了被人當怪物一樣的看待,所以半信半疑中接受了丁婉香亂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直到有一天丁婉香割破了自己的手腕,流出的血竟然是紫色的。她才真正相信丁婉香真的不是一個普通人。她喝下了丁婉香遞給自己的血,第二天臉上的痘痘竟然減少了許多。

恰好那幾天一家模特經紀來學校招人,考核官說她的五官和身材都可以當超模,只是臉上的痘痘太可怕了。眼看著經紀公司就要離開了,丁婉香卻說要等一個人來才能真正解決痘痘的問題,所以堅持隔一天才會送小半碟的血,痘痘雖然少了,但仍然零散的佈滿全臉。

於是,在招聘期限最後一晚,她約丁婉香來君豪酒店看碟,給這個女孩下了重重的安眠藥,然後割開她的手腕,將嘴巴湊上去了,如野獸般吸食她散發著丁香香氣的紫色血液。

她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直到實在喝不下去。離開之前,她看到她的手腕還在像個小噴泉一樣在汩汩湧著紫色的血液。

第二天臉上的痘痘全部消失了,她通過了面試,忐忑的過了幾天後跟著經紀公司飛往了歐洲,帶著淡淡的丁香香氣,開始了t臺生涯。

從此以後她沒有,也不敢打聽丁婉香的訊息。

七年後她突然想知道丁婉香的血液是什麼成分,如果好好研發,會不會成就一個護膚品牌。於是她在s城成立了科研所,並將自己的血液作為調研樣板。

只是沒想到,研究還未有什麼成果。她的血液成分發生了變化,臉上的痘痘又開始冒出來了,而且偏偏發生在她即將結婚的時候。她萬分恐慌,她深知李喆為什麼娶她為妻——不過沖著名模的身份和顏值。

與其婚後就被拋棄,然後顏面盡喪失去一切,不如先下手為強。於是早就知道李喆跟秘書有一腿的她和助手策劃了那場捉姦戲碼。讓李喆心甘情願把大半財產分給她,而她也保留了好名聲。

以後的人生,有錢的話自己也可以好好的活吧。她本來是這樣打算的。

只是沒想到遇到了一個小江,給了她希望,如今又將她毀滅的人。

高雪仰起頭,嚥了一口唾沫:「這些事情你怎麼知道的?你是誰?你想幹什麼?」

「你還是那麼沒有耐心。」黑暗中響起一個似曾相識的聲音。

一個滿頭銀髮的女人走出來。

「何醫生?」高雪吃驚極了。

「丁婉香,才是我真正的名字。」女人盯著她的臉蛋說:「知道為什麼你的臉又開始冒痘了嗎?因為我的血只能救你一時,並不能救你一世。」

滿頭銀髮的丁婉香坐了下來:「這世上萬物分陰陽,至陰肯定要至陽來調和。雖然我們是不同物種,但根本上都是陰。我的血只能借你在體內執行幾年,耗完之後你還是會迴歸到原來的狀況。」

丁婉香看了小江一眼:「他是我哥哥。對你來說他的陽性血才是真正的藥引子。只要他的血融入你的身體會充分啟用你被壓抑的荷爾蒙,讓它們自由執行,新陳代謝,源源不斷,可惜當年的你就是等不及。」

高雪冷笑了一聲:「機會不等人。如果沒有通過那次招聘,就算變美了,我也不過是個普通人。」

丁婉香沒有理會她:「一位哲學大師說,女人都是可愛的,如果她變得可恨,那一定是男人所致。我在b大修心理學,一直對你的故事感興趣。你的故事還真是個經典案例,因為慾望傷害別人,最終反噬自己。你不可愛,也不可恨,可怕。」

「你又比我好到哪裡去?」高雪反問:「你接近我也不過是對我的故事感興趣。現在你知道了我的故事,又利用我的故事來給我下圈套。」她的頭轉向小江,眼神哀怨,她在爭取最後一絲希望:「如果說我一直是可怕的,至少在你這裡我是可恨的吧。」

小江厭惡地搖搖頭:「婉香在給你進行心理治療時遞給你一杯水,那杯水含有我的血液,是它解鎖了你的荷爾蒙,而你對我所有的好感也不過是因為我的言行舉止,像極了你心底那個人。至於你以後是可愛還是可恨的,全看你自己。因為剛才我已經從你身體裡取回了所有不屬於你的血液因子。」小江指了指肩膀:「這些血液加上你積攢了三十多年的荷爾蒙,是啟用婉香命花的關鍵。封鎖多年的荷爾蒙,應該是你身上最寶貴的也是僅存的純潔了。」

高雪張張嘴,卻發現自己無話可說。

小江露出自己的肩膀,將盛開的梧桐劃破滴入盒子中。他站起身走到玻璃窗前:「s城的花,今晚開到期了。」

他深吸了一口氣,唸叨了幾句。只見一道道閃著五彩的光從玻璃縫隙中源源不斷的衝進來,然後在盒子中匯聚。

s城的花就像人死之前的迴光返照,鼓足力氣開放了一瞬間後,花瓣離開花托,為整個城市下了一場震撼的花雨。

花雨落下的同時盒子裡的丁香綻放了,小江拿起它,念著咒語將它按入丁婉香的後背。丁婉香的身體發著光,一刻功夫,她白髮轉黑變成了十年前那個鮮豔欲滴的女孩。

一切完成後,小江拉起丁婉香的手:「我們該離開這個城市了。這個城市的愛情充滿了銅臭的味道,已經不適合我們呆下去了。」於是,兩個神仙一般的人朝著門口走去。

「為什麼?」高雪朝著他們的背影瘋狂地喊:「你們這兩個妖怪,為什麼不殺了我!」

丁婉香回頭看了她一眼:「你連死都不怕,為什麼怕活著?」

「你不是恨我嗎?為什麼要我活著?」

丁婉香厲聲回答她:「當年我被你弄得失血過多,丟掉命花,極其僥倖才從垃圾堆裡逃生。這麼多年哥哥一邊尋找你,一邊帶著只剩半條命的我滿世界追趕春天。只有在春天,人們和植物才會散發出更多更純粹的荷爾蒙,只有荷爾蒙才能讓我血液流通苟活於世。為了不讓別人發現,十年來我們從未停過腳步,那樣的累,讓我們感到活著是件多麼艱難的事情。對以後的你來講,死不過解脫,活著才是懲罰!」

尾聲:

昏暗的路燈下,一個包著紗巾的女子被一群騎著摩托的男人圍在中間,他們用棍子挑開她的紗巾:「就這臉還當超模,哈哈哈,那池子裡的癩蛤蟆可真冤枉。」他們朝她吐著口水,用棍子把她打倒在地,她抱著頭,卻一聲不吭。

後來,一個大肚男人走到她跟前說:「高小姐這次沒帶拍照的吧。跟我玩仙人跳,我好怕怕。」

男人就是李喆。他走過來用腳踩著高雪的頭。

「原來打人的感覺這麼爽,太解恨了。」他蹲下來:「要說這個創意來自我一個初中女同學。你知道她為什麼找人打我嗎?因為她暗戀我。那一頓打讓我第一次認識到女人的可怕。但是當時捱打的心情很奇怪,我竟然不怪她,還覺得欠她的。所以雖然捱了打,還想著在同學面前維護她。」

高雪的心在滴血。

「那時候我還不叫李喆,叫孟子云。高中到美國後,那些老同學就都失去了聯絡,現在想想真想他們啊,也想念那個女同學。」他似乎陷入回憶當中,口氣頗有些惋惜:「當年真好,戀愛只受荷爾蒙支配,跟金錢沒有半毛錢關係。」

地上的高雪將自己蜷縮起來,無聲的哭了。

b《異人志》上有云:趕春人,面容清麗,身有命花,借控花開花落,催化世人動情,汲愛戀情絲以養命花,多縱橫於春,多長壽。/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