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婭懶散地享受著淋浴,希望熱水能沖走心中的怨氣。
毛巾擦乾身子,頭髮捆在腦後,匆忙套上衛衣。
還不到中午。漫漫長日打著空虛的呵欠,時間黑洞肥胖冷漠,把幾個小時就那麼彎曲返回。漫步進了廚房。那盒方糖還在吧檯上。她伸進盒裡,取出一塊扔進嘴裡。
吮吸著方糖,滿嘴充塞著甜甜的感覺。拖著腳步返回臥室,拿起電話,檢視電話答錄機。剛聽見有一條新資訊,興奮就一下子穿透全身。哇歐,小女子!她想道,要是一條電話資訊就是我一天生活中的高潮,那我肯定是被打得落到了最底層!
那個女人的聲音並不熟悉。「我——我希望沒撥錯號碼。我叫克拉克。」喬治婭一下子僵住了。「我一直都想著這件事——你找到了前幾天在尋找的那個女人了嗎?我——呃,我想聽到你的訊息。」她背出了一個號碼。市中心的區號。
砰的一聲放下電話:這個女人怎敢如此大膽,破壞我的清靜?隨即抓起電話,回撥克拉克的號碼;撥了一半,又停了下來:我反應過度了吧?刪了那條資訊,忘了這事就行了。於是把話筒放回基座。
雙手沿身子兩側撫過,似乎在撫平衣服上的皺褶。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要是除了馬特以外,就算和其他任何人有什麼關係,哪怕是和一個女人,她至今還會是一個警察。
她一屁股坐到了沙發上。四堵牆壁,包圍攏來。馬特還在上班。她也應該在上班,因為他們正需要人手。
無法檢測的毒藥。攝入,吸入,現在看來,很可能是注射。應該有人查詢所有的可能性。她抬起雙肘,凝視著旁邊桌上馬特的臺式電腦。有了筆記型電腦以後,馬特就很少用這臺電腦。
***
兩小時以後,她依然埋頭於鍵盤滑鼠之上;開始搜尋「無法檢測的毒藥」,就出現一個長長的下拉選單,於是對照著那三具屍體的特徵與症狀相互檢視。這個選單長得令人生畏,不可能全部看完。重新搜尋,鍵入「毒藥-攝入」;這次好些了,開始讀了起來;同樣地,依次鍵入「毒藥-吸入」和「毒藥-注射」;逐漸地,顯示的條目少得多了,但還是有數百條,不過似乎出現了一個共同點:符合這三種方式的絕大部分毒素大多來自於植物或動物!
尤其是,有一種毒素不只出現一次:生物學的,容易獲得,也容易加工製作!她繼續查詢。
毒性是根據引起致命反應所需的用量劃分等級的。她知道,大麻、泰勒諾屬於低毒;令人吃驚的是,阿司匹林屬於第四級;但羅曼諾這種屬於第六級——引起死亡級別的,就像鈽和腐肉中毒,毒性比氰化物還強6000倍,如果大面積擴散至居民區,就有可能導致數以千計的死亡人數,毒性之強位居世界第三——她頓時冷遍全身!
切換到新聞資料庫,再鍵入毒藥名稱,一下子跳出三十多篇文章。dea和atf擔憂國內恐怖主義組織具有製造那種毒藥的材料,曾就此事向地方執法機構發出過警告。薩達姆·侯賽因政府顯然大量種植過這種植物並獲得豐收。美國陸軍的一個部門應該正在研製一種對付該毒素的疫苗,恰好就在芝加哥。
待到抬起頭來,才發現太陽早已落山,窗戶一團黑色,於是趕緊下載了這幾篇文章,把網頁加上書籤,然後撥通局裡馬特的電話。
「儘快回電,」馬特不在,只好留言。「有情況告知。。」等著來電期間,她在客廳裡踱來踱去。那種毒藥還不僅僅是無法檢測,而且還無法治療,或者說,沒有解藥;無論什麼方式,只要中毒,都會導致緩慢而痛苦的死亡,正如馬特那次因過失而致死的嫌犯那樣。
***
那天下午,馬特接到了卡麗·內爾松來電。
「我有所發現。」
「你在哪兒?」
「格倫布魯克,路易斯·西蒙的診所。」
20分鐘以後,馬特看著一個白色信封,收信人:路易斯·西蒙大夫。接待員說,這信到達時,是在西蒙死前大約一週,郵政送達,但接待員把它扔在了一堆垃圾郵件裡。馬特戴上手套,開啟信封,取出一張黑白照片,照片裡是一片空曠的原野,樹叢裡伸出一座尖塔——他立刻渾身發冷!
***
已經很晚了,馬特和斯通還在會議室討論羅曼諾、西蒙、蘭登三人之死的聯絡。照片的發現證實了羅曼諾與西蒙案確有聯絡,馬特確信蘭登也與此案有聯絡。
但斯通還不能肯定蘭登;因為他曾搜查過蘭登的公寓,並沒找到任何照片。
「他的辦公室呢?」馬特問道,「照片就是在西蒙的診所發現的。」
「明天上午就去費爾德曼開發公司。」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馬特看著斯通,「萬·託森說過,殺手智商很高而且老謀深算,如果他故意誤導我們呢?」
斯通眉頭一皺:「怎麼?」
「行動不可預測,建立一個模式然後打碎它——就要我們處於不斷的猜測之中。」
「他們為什麼要那樣做呢?」
「就是不要我們把這三具屍體聯絡起來。」
「但我們還是做到了!」
「但還是沒找到與蘭登有關的線索。」
「你覺得他們就像是看著我們在黑暗中跌倒?」
「嗯。」
斯通想著工地上那條死狗。沒有紙條說明、也沒人宣稱對此負責。要真是殺手精心策劃的呢?除了想迷惑警方不可能有其他理由。他站了起來,雙手插進衣兜。「好吧,我們假設兇手此刻正看著我們洋洋得意地大笑:這兒留一點線索迷惑我們,那兒設定一點障礙把我們絆倒;那麼,這說明了殺手的什麼呢?」
「殺手在玩一個遊戲:賭我們無法破案。」
「如果這是一個遊戲,他們的終極目標又是什麼呢?」
「人生的贏家,心理上的滿足感!」
斯通走過房間:「他們不是已經贏了嗎?已經殺了兩人,很可能是三人。」他研讀著用膠帶貼上在牆上的案件一覽圖:那是一張北岸地圖,用圖釘標出了三具屍體的位置,受害者家在何處、工作地點。一條時間線標明發現每一具屍體的日期,詢問受害者的家人,鄰居,以及其他人的清單。另外的線索用藍色標註,包括髮現照片的日期、馬特找到布倫達·哈特曼的日期;斯通增加了兩點:發現狗屎和死狗的日期。
斯通轉身面向馬特:「贏了又怎麼樣?」
「就可以宣稱勝利,就獲獎,淹沒於榮譽之中——」馬特幾乎要跳起來。「就那麼回事:要麼名噪一時,要麼聲名狼藉。對手b就是想要/b我們知道他們的厲害。」
「b還有/b他們為何要這樣幹!」斯通一根指頭猛戳在桌上。「可後來為什麼他們要變換模式呢?這就使得案子更難偵破。」
「因為事情還沒完,」馬特說道,「他們想要我們一直猜測,以便順利完成既定目標。」
斯通轉回到一覽圖,繼續研讀:「10天。」
「10天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