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擔心我們,」莉芭轉向萊拉。「不過,一把隱蔽防身刀對你們以後是沒什麼用的,他們正等著你用它呢。你需要更加……厲害的東西。」
「如果你說的是槍支的話,」達爾插話道,「還是算了吧。」
莉芭和萊拉相互使眼色。
「也許你們倆應該進裡屋去,」莉芭對達爾和茜茜說道。「萊拉,你跟我來。」
「太可惜了,那個刻名的手鍊居然消失!」茜茜說道。
這時他們已在客廳裡安坐了下來。「還有沒有別的東西?任何能夠證明泰迪捲入爆炸案的都行?」
「你們六個人在公園裡合影的照片行不行呢?」萊拉問道,「就是我在父親電腦裡找到的那張?」
「我還以為全都在大火中毀掉了呢。」茜茜說道。
「雨彩列印了的,也可能有一張流落在外。」達爾說道。
「一張照片什麼也證明不了,」莉芭眉頭一皺。「只能說明你們幾個拍照的時候在一起。老城區你們當時的公寓呢?房租合同上有沒有泰迪的簽名?雖然那也證明不了多少,但總還能說明一些問題。」
「租房合同上只有亞力克詩的簽名。我們離開以後,就四處為家。」
「泰迪當時有沒有工作?有沒有他的打工記錄?」
達爾搖搖頭:「除了學生運動,他和佩頓什麼也不幹。」
「你們裝配炸彈的時候呢?他有沒有因為什麼簽過名——比方說,使用信用卡?」
「我們當時沒有信用卡;就算有,也不會那麼愚蠢。」
「就算使用信用卡,購買燃油也不算犯罪。」本尼說道。
萊拉站起來,開始踱著步子。「我們需要物證。見鬼!時間不多了。」
「你們第一次懷疑泰迪是什麼時候?懷疑他表裡不一?」莉芭問道。
「說實話,我從沒懷疑過他。」達爾看著萊拉說道。「但雨彩從不信任他。有天晚上,她直接給我說過。」他一手摸過前額。「我當時以為是她自己的疑心太重,對泰迪有偏見。」
「也許你應該去見見這個雨彩,」莉芭說道,「她可能知道一些你所不知的情況。」
「太晚了。」片刻之後達爾才說,「她和我相見之後才過了幾周,就在公路上開車時車子爆炸而身亡了。」
一時間,人人沉默。
達爾瞪著地板;片刻之後:「等一下,就一分鐘!」
萊拉看過去。
「我剛剛記起了什麼。」
「什麼?」
「那次和雨彩相見,她說佩頓曾寄給她什麼東西。和泰迪有關的。她說如果我需要的話,就應該知道那東西。」
萊拉的心臟狂跳起來。「究竟是什麼?」
「不知道。」
一時間,無人開口。
「那麼,依我看,你必須把它查明白。」莉芭說道。
294號州際公路:代號i—294,為收費公路,位於伊州北部,從南荷蘭(伊州庫克郡一小鎮)的80號州際公路&94號州際公路開始,到諾斯布魯克再接入94號州際公路結束,全長85.9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