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哦,我只是不喜歡她。我恨她,如果你想知道的話。她的成功、她的長相和她的志得意滿。她是我煩惱的來源,直到有一天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明白了,你能解釋為什麼在你完成完美的謀殺後,還冷靜地來到這裡自投羅網?」

「因為你們弄錯人了。」

「你是說因為我們抓了羅伯特·提斯多。這解釋了一切。既然你已經浪費了我幾分鐘寶貴時間,不妨當做是補償我,同時也讓我歇歇腳,告訴我你對提斯多的瞭解有多少。」

「我只知道他是世界上最不可能殺人的人,不論出於任何原因。」

「那麼你很瞭解他了?」

「不,我幾乎不認識他。」

「你們不是——朋友?」

「不,也不是戀人,如果這是你想說的話。鮑比·提斯多根本不知道有我這個人,除了拿過一杯雞尾酒給我之外。」

格蘭特的語調變了。「但是你還是這麼盡心盡力地替他脫罪?」他很客氣地說。

她對他的客氣很反感。「如果你犯了謀殺罪,你會不會去自首,挽救一個無辜的人呢?」

「那取決於我認為警察有多麼無知。你低估我們了,塞勒斯小姐。」

「我想你們有很多白痴。你們抓住了一個無辜的人,急於要置他於死地,而有一份完美的自白就在你們面前,你們卻不屑一顧。」

「嗯,你看,塞勒斯小姐,一個案件總有一些東西只有警方知道,而報界是不知道的。你所犯的錯誤是:你根據報紙的報道編造了你的故事。有一件事情你不知道,還有一件事情你忘記了。」

「我忘記了什麼?」

「沒有人知道克莉絲汀·克雷待在哪裡。」

「兇手知道。」

「是的,這就是我的重點。現在——我很忙。」

「所以我說的話你一個字也不信。」

「不是,我信的還不少。比如說你整個星期三晚上都在外面,很有可能你去游泳了,你星期四午飯的時候才回家。不過這些都不能證明你殺了人。」

她不情願地慢慢站起來,拿出唇膏,一邊塗一邊懶洋洋地說:「既然連這個小小的見報機會都得不到,我想這輩子我還得繼續演我的金髮傻大姐角色。還好我買的是今天的往返票。」

「你騙不了我的。」格蘭特為塞勒斯小姐開門時,帶著無所謂的笑容說。

「那麼好吧,可能你是對的,不過那又怎麼樣。」她咆哮道,「你肯定錯了,這件案子一結束,你的名譽就會受損。」

她從呆立著的威廉斯和兩名警員身邊走過,然後消失了。

「嗯,」威廉斯說,「這還是第一回。人類很奇怪,是吧,長官?要知道,如果我們宣佈我們要找的大衣上有一個紐扣丟了,就會有人把大衣上的紐扣摘掉送來,僅僅是為了好玩。好像事情還不夠亂一樣。不過,她不是一個尋常的人,是不是,長官?」

「嗯,你是怎麼看她的,威廉斯?」

「像個音樂劇裡的角色,尋求媒體幫助她事業成功,信念像釘子一樣堅強。」

「完全錯誤,正統劇角色,痛恨她的事業,心腸好到不惜犧牲自己。」

威廉斯感到有失顏面。「當然,我沒有機會和她交談。」他想出了一個理由。

「不,從外表就能看出來,威廉斯。我希望我也能正確判斷這個案子。」

他坐下來,手指在髮絲間游移。「你會怎麼做,威廉斯,一旦你成功地從海洋飯店逃脫之後?」

威廉斯明白,假設他是提斯多。

「我會在某個地方搭乘一輛非常擁擠的公交車,見到第一輛就搭,跟隨人群下車,然後信步離開,好像我知道自己要到哪裡去一樣。其實,不管我去哪裡,我都要裝成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的樣子。」

「然後呢?」

「我很可能不得不再上另一輛公交車,到人煙稀少的地方去。」

「你會避開城鎮地帶,是不是?」

「當然!」威廉斯吃驚地說。

「一個人在空曠的鄉下走動,那不是更明顯?」

「有樹林。事實上,這一帶的某些樹林可以讓一個人無限期地躲藏下去。如果他到了西邊的阿什頓森林那樣的地方,要找到他,可能需要出動一百個人把阿什頓翻個底朝天才行。

格蘭特搖著頭,說:「還有食宿的問題。」

「在外面露宿就行了,天氣很暖和。」

「他已經在外面待了兩個晚上了。如果他逃到鄉下去,現在一定是蓬頭垢面了,但是他有嗎?你注意到沒有人報告說他買剃鬚刀了嗎?只有一種可能,他和朋友在一起。我懷疑——」他的目光轉向剛才朱蒂坐過的椅子上。「可是不會的!她絕不會冒這麼大的險來故弄玄虛,沒有這個必要。」

威廉斯暗自期望格蘭特能到旅館去睡個覺。他為沒有逮到提斯多而自責,但是自責得太過分了。即使是最優秀的人也會犯錯,每個人都知道格蘭特不會有事。他有警方的強大支援做後盾。他何必要為每個人都可能犯的錯誤而介懷到讓自己病倒呢?當然了,一定會有一兩個愛小題大做的人——覬覦他的職位的人——但是那種人根本沒人在意。每個人都知道他們居心何在。格蘭特不會有事,大家都很清楚。為了偶然的失誤就折磨自己,他未免太愚蠢了。

如果一個警察的心會痛的話,那麼威廉斯那顆堅毅的心就在為他的上司而痛。

「你可以把這個討厭的東西扔了,」格蘭特指著大衣說,「它至少是二十年前的大衣,而且十年前釦子就掉光了。你知道嗎,威廉斯,有一件事情一直讓我困惑不解。他在海灘的時候大衣還在,而回來的時候已經不在了。他一定是在途經某個地方時把大衣處理掉的。再怎麼說那條路的範圍不大,而且在時間上他也不可能走遠。他非常急於返回,並掩飾逃跑的錯誤。但是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是沒有找到那件上衣。那裡有兩個很淺的養鴨池,我們都撈遍了。還有三條小溪,連硬幣都藏不住,紙船也浮不起來。其他的大小水溝、花園圍牆、兩座雜木林,也遍尋不著。什麼都沒有!他到底藏到哪裡去了?如果是你的話,你會怎麼處理?」

「燒了它。」

「來不及。而且衣服也是溼的,可能都溼透了。」

「把它捲起來塞到樹杈裡,人們總是習慣於在地上找東西。」

「威廉斯,你真是一個天生的罪犯。把你的想法告訴桑格,讓他今天下午去驗證一下。比起找到提斯多,我寧可先找到大衣。事實上,我非得找到那件大衣不可!」

「說到剃鬚刀,你沒有想到可能他隨身帶了剃鬚刀,長官?」

「我沒想過。他不應該那麼冷靜。不過當時我也沒有想到他居然有膽子逃跑。我滿腦子想的都是自殺。他的東西在哪裡?」

「桑格把它們用箱子帶過來了,他所有的東西。」

「看看他的剃鬚刀在嗎?那就會知道他有沒有刮鬍子。」

沒有剃鬚刀。

「啊!」格蘭特說,「誰能想到!‘你真讓我失望,探長。’他一邊對我說,一邊已經悄悄把剃鬚刀放進口袋,準備逃走了,就在世界頭號傻瓜探長的監視之下。我對這小夥子的看法全錯了,警官。完全錯了。從一開始我帶他從驗屍調查庭上離開的時候,我就以為他是那種歇斯底里型的,行事全憑衝動的傢伙。然後知道了遺囑的事,我改變了看法。不過仍然認為他是個‘可憐的東西’。現在我發現他在我鼻子底下計劃逃走——而且還成功了!窩囊廢不是提斯多,是我!」

「振作一點兒,長官。就算我們目前運氣不佳好了。不過你跟我,就我們兩個,一定會讓那個冷血畜生束手就擒。」威廉斯熱情地說,完全不知道將讓殺害克莉絲汀·克雷兇手現身的人是堪薩斯市一個傻乎乎的小女人,而她對這裡的一切根本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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