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吉米·霍普金斯這輩子最大的獨家新聞。那天晚上,街上的各大報紙都登出了戈爾德斯格林墓園裡瘋狂群眾的駭人照片——蛇發女怪般的人頭特寫驚叫著進入畫面:披頭散髮的復仇女神甩著亂髮,張著的大嘴,怨恨而瘋狂地互相抓扯——記者們都認為自己報道得很好。當然,今天沒有什麼比克雷的葬禮更重要。攝影師拍的照片讓他們引以為傲,他們有理由感到高興。
對霍普金斯來說,他跟蹤格蘭特從威格摩街到東方辦公室,從東方辦公室到坦普爾,再從坦普爾到蘇格蘭場,一路很有收穫。即使在街角歇歇腿,他也派一位親信盯著蘇格蘭場,看到格蘭特離開就給他一個訊號,一路跟蹤格蘭特到西歐佛,這當然是有收穫的。「克雷系遭謀殺!」《前哨》海報上宣告,「克雷系遭謀殺:兇手落網!」興奮的報童身邊圍著一大群人,而其他報社的人則是一頓捶胸頓足。記者們向怒氣沖天的編輯們解釋,蘇格蘭場一有可供釋出的新聞就會告知他們,可沒用。編輯們質問他們拿錢是用來做什麼的?坐等人打電話來,等那些官方垃圾嗎?他們以為自己是什麼?賭場收押金的嗎?
但是吉米卻頗得付給他錢的大老闆賞識。吉米直接搬進了海洋飯店——房間比格蘭特的大多了,格蘭特也在這裡訂了房,但他大多數時間在警察局裡度過——並感謝克莉絲汀·克雷的星座為她註定瞭如此驚人的結局。
不出所料,格蘭特被源源不斷的資訊淹沒了。截至星期二下午,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每一個角落,幾乎都有人見過提斯多。下午茶的時候,蘇格蘭又出現了他的身影。有人看見他在約克郡的橋下釣魚,情報員接近時,他警惕地把帽子拉下蓋住了臉;有人看見他從亞伯利斯威特的一家電影院走出來;他在林肯郡租了一間房子,沒有付房租就跑了(格蘭特注意到他總是不付錢就走人);有人說他在盧斯托夫請求搭船(他也曾在其他六個地方請求搭船;付不起房租想離開這個國家的年輕人的數字讓人真難過);有人發現他死在潘瑞斯的一處沼澤地上(這個訊息大半個下午都佔據了格蘭特心頭);有人發現他醉倒在倫敦的小徑上;他在海斯、格蘭森、盧斯、湯布里奇、多徹斯特、阿什弗、盧頓、愛斯伯裡、萊斯特、查塔姆、東格林斯塔,還有倫敦的四家店裡買了帽子;他還在斯旺和艾德加買過一包安全別針;他在阿爾及街的一家快餐吧裡吃了一份蟹肉三明治,在哈斯廷麵包房吃了兩個麵包卷並喝了咖啡,在海華斯健康館吃了麵包和乾酪;他偷了各個你能夠想象出的地方的各種東西——包括在克勞伊頓的玻璃瓷器店的玻璃水瓶,當問到為什麼提斯多需要一個玻璃水瓶時,情報員說那可以當做很好的武器。
三部電話發狂似的響著,另外,通過郵政、電報、無線電還有親自登門的資訊也如潮水般湧來。百分之九十的資訊是沒有用的,但是警方全都要聽:有些在確定無用之前還需要進行很多調查,格蘭特看著一大堆的報告,也不禁失去了自制力。
「一時疏忽,竟需要這麼大的代價來償還。」他說。
「樂觀點兒,長官,」威廉斯說,「沒出現更糟糕的情況就很好了。」
「更糟的情況!在你看來,會發生什麼使情況更糟?」
「哦,這個嘛,到現在,還沒有什麼瘋子來自首浪費我們寶貴的時間。」
但是第二天早晨瘋子就來了。
格蘭特仔細檢查過一件剛剛送來的被露珠浸溼的大衣,抬起頭,剛好看見威廉斯神秘兮兮地關上門,又神秘兮兮地向他走來。
「是誰啊,威廉斯?」他問道,聲音因期待而尖銳。
「瘋子。」威廉斯說。
「什麼?」
「來自首的人,長官。」威廉斯的語調流露出一種罪過,好像他昨天的話招來了厄運。
格蘭特咕噥了一聲。
「不是那種尋常的人,長官,非常有趣,非常時髦。」
「外表還是性格?」
「哦,我是說她的衣服,長官。」
「她的?是一個女人?」
「是的,一位女士,長官。」
「把她帶進來。」他全身因憤怒而起了雞皮疙瘩,居然有個瘋女人敢浪費他的時間,來這裡滿足她變態而醜惡的慾望。
威廉斯開啟門,傳喚進來了一個光鮮入時的身影。
來者是朱蒂·塞勒斯。
她一聲不吭,神情陰沉而從容地走進了屋子。雖然見到她很驚訝,格蘭特還是覺察到她精心打扮的外表下的強烈叛逆。他很熟悉那種憤世嫉俗,對她的身世也不陌生。
格蘭特默不作聲地拉出一把椅子,他很善於嚇唬人。
「好了,警官,」格蘭特說道,「你可以出去了。」在威廉斯離去後,他對朱蒂說:「難道你不認為這有點兒不公平嗎,塞勒斯小姐?」
「不公平?」
「一天二十四小時,我要做二十三小時極其重要的工作,而你卻用假自首來浪費我的時間。」
「這倒沒錯。」
「錯到我現在就很想請你出去,一個字都不用多說。」
她制止了他開門的動作。「你不能那樣做。我會到另一個警局自首,他們還是會把我送到你這來。是我乾的,你明白吧!」
「哦,不,不是你乾的。」
「為什麼不是?」
「一方面,你不在案發現場附近。」
「你怎麼知道我在哪兒?」
「你忘了,根據星期六晚上的談話內容,很明顯,星期三的晚上你在切爾西濟慈小姐的家裡。」
「我只是到那裡喝雞尾酒。我離開得很早,因為莉迪亞要到河邊參加一個派對。」
「即使是這樣,你要在第二天早晨黎明時分出現在西歐佛附近的海灘,這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在第二天早晨出現在英格蘭北部,這一點兒也不令人驚訝。我是開車去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話。你可以到我的公寓去詢問。和我一起住的女孩會告訴你們說我直到星期四的午飯時間才回家。」
「那也不能證明你的行為和謀殺有關。」
「不過事實就是這樣。我開車去峽谷,躲在樹林裡,然後等著她過來游泳。」
「當然了,你穿著一件男人的大衣?」
「是的,儘管我不知道你是怎麼知道的。開車很冷,我穿上了一件放在車裡的我哥哥的大衣。」
「你是穿著大衣走向海灘的嗎?」
「是的,冷得讓人發抖。我不喜歡在黎明的時候游泳。」
「你下水了!」
「當然。我不能在岸上淹死她,是吧?」
「你把大衣留在岸上了?」
「哦,沒有,」她用深思熟慮過的諷刺口吻說道,「我穿著它游泳。」
格蘭特又吸了一口氣,有一刻他確實嚇了一跳。
「那麼你換上了泳裝,外面穿上你哥哥的大衣下了水,然後——怎樣呢?」
「她已經遊了有一段距離了。我下了水,游到她跟前,把她淹死。」
「怎麼做的?」
「她說:‘你好,朱蒂。’我說:‘你好。’我輕輕拍了拍她的下巴。我哥哥教過我如何敲擊一個人的下巴會把人弄暈。然後我潛到她的下面,拖起她的腳跟,把她拉進水裡直到把她溺死。」
「很利落,」格蘭特說,「你全想清楚了吧?有沒有也為自己編出一個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