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全部事實

通往法庭的走廊是條大約四層樓高的狹窄天橋。史蒂夫正等著被傳喚出庭作證,他的西裝外套搭在臂彎裡,一道道汗水順著面頰流到了頸託上。酷熱似乎給他帶來了陣陣頭痛。

法庭的門猛地開啟了,萊斯特·羅賓遜快步走了出來。他嘴裡嘀咕著髒話,臉部扭曲得像要咆哮。他低著頭走向電梯,差點兒就撞上了史蒂夫。

很好。非常好。

史蒂夫暗想,維多利亞一定已經把他抽筋扒皮了。她是一個優秀的律師,比他在這個年紀的時候更加出色。維多利亞能有這樣的成就,一部分要歸功於她並不知道自己多麼優秀。這一點小小的不自信讓她沒有自命不凡。她對於被人喜愛的渴望——一種他無法體會到的苦惱——讓她更加……可愛。

當然,史蒂夫認為他們的區別不止於此。他有著市井的小聰明,而她擁有真正的大智慧。他舞一口大刀,她使一把輕劍。

也許這就是我們如此契合的原因。也許等這個案子了結了,我們又會成為一個團隊。也許我們會分享同一個法庭,甚至同一間臥室。

正當史蒂夫想著所有可能的「也許」時,法警從法庭的門後探出頭來,用街頭公告員的腔調喊道:「所——羅——門——先生!史蒂夫·所——羅——門——!」

「我就是。」史蒂夫說。

史蒂夫站上證人席,宣誓要說出事實,說出全部事實,並且只說事實。

他旁聽過上千遍宣誓程式,但自己做起來卻是另一回事。作為律師,你不應該公然說謊。但你可以跨過黑白之間那條模糊的界限。你大可戴上大禮帽拿著文明棍跳踢踏舞,分散注意力,娛樂大家。正如大律師比利·弗林說的那樣,「讓他們眼花繚亂」。你可以弱化事實,也可以添油加醋。但作為證人的時候,你就必須……

說出全部事實。

這其實承認了事實是有不同層次的。

只說事實。

這代表著你也許說的大部分都是事實,但在邊邊角角的地方進行一些塑造。史蒂夫坐上了證人席,但還不知道自己將要說出哪種層次的事實。

維多利亞起身走向證人席,臉泛紅暈:「請說出你的名字和職業,以供記錄。」

「史蒂夫·所羅門。專職出庭律師。」

他總覺得「法律代理人」這個名號聽起來有點裝腔作勢。

「你和被告哈羅德·格里芬是什麼關係?」

「在被他炒魷魚之前,我曾是他的代理律師。或者說炒掉我的人其實是你。這事兒說起來就複雜了。」

而且那時我們都光著身子。不過沒必要用那種八卦來挑逗陪審員。

「你為什麼被解僱?」

「我指控格里芬先生的兒子朱尼爾犯了謀殺罪,格里芬先生就不樂意了,你也不樂意。順便說一句,我錯了。」

「你為什麼指控格里芬先生的兒子?」

「我們必須討論這個問題嗎?」史蒂夫懇求說,「實在是有些丟人。」

「請說。」

「跟你有關。那時我嫉妒朱尼爾·格里芬。」

沃德爾高聲說:「法官大人,我們這是在解決一樁謀殺案還是夫妻情感諮詢?」

「我馬上就結束。」維多利亞說。

「快點。」斐澤斯法官說。

「所羅門先生,你是否經歷了被一輛摩托車撞下橋的意外事故?」

「是否經歷了……」是律師們口頭禪之一。類似的還有:「難道不是……?」「請你回憶那天晚上……」「你說我的代理費太高是什麼意思?」

「是的。」史蒂夫說,「我的凱迪拉克老爺車淹水裡了。」

「警察查出這場襲擊的肇事者了嗎?」

「一個名叫切斯特·李·康克林的人。又叫‘逃兵康克林’。」

「你後來有沒有再遇到過康克林先生?」

「昨天遇到了。他用一把來復槍朝我和克萊夫·福爾斯射擊。」

幾個陪審員騷動了起來。只要證詞裡提到槍擊就會有這種效果。

「為什麼切斯特·康克林想要殺你?」

「反對!這是誘導結論。」沃德爾需要製造一點噪音來擾亂節奏,「據我所知,康克林先生和本次訴訟無關。」

「他是有關的。」維多利亞說,「因為萊斯特·羅賓遜承認康克林曾是他的員工,而被告人哈羅德·格里芬是他的商業對手。」

「反對暫時無效。」法官說。

史蒂夫說:「康克林先生不想讓克萊夫·福爾斯告訴我誰是殺害本·斯塔布斯的真兇。」

「反對,我方提出刪除動議。」沃德爾說,「這只是猜測,不是在作證。法官大人,我不知道邁阿密的規矩是什麼,但我從沒遇到過辯方律師來當證人的案子,而且……」

「是前辯方律師。」維多利亞說。

「有區別嗎。這位律師站上了證人席,侃侃而談是誰殺了死者。」

「檢察官說得有理。」法官轉向了法警,「讓陪審員們離開一下。我們要在不影響記錄的前提下解決這件事。」

待陪審員們魚貫進入他們的小房間後,斐澤斯法官問維多利亞:「你到底想從你的合夥人那裡引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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