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所羅門家的掃把星

一對對情侶蟲撞擊著擋風玻璃,在臨死前享受了最後的歡愉。撞向smart車的蟲子實在太多了,史蒂夫不得不駕著這臺小車左避右閃,試圖躲開這波蟲林彈雨。

下午兩點剛過,他們就到達了舒格洛夫島。博比在副駕上睡得很香,這倒是在狹小的駕駛艙裡消磨時間的好辦法。在南下的路上,史蒂夫演練了一下自己要對父親說的話,但仍然不知道該如何說出口。

該怎麼對老頭子開口呢?「被我抓住把柄了吧」?

史蒂夫花費了幾個小時,從頭到尾看了三場陪審團選任錄影,才把赫伯特·所羅門與陰謀聯絡到一起。起初,史蒂夫犯了一個錯誤,在觀看錄影時僅僅把目光放在了自己父親身上。然而和看橄欖球比賽一樣,你不能只盯著四分衛看。

他父親在這場陰謀中的角色有些微妙。赫伯特全程一個字都不用說。每當問詢完一位候選陪審員之後,粉紅盧貝都會停下來做筆記。這並無反常之處。大多數律師都會在選定陪審員之前記下自己對他們的印象。在研究盧貝的時候,史蒂夫發現了一絲端倪。有些撲克牌選手在偷雞前,喜歡用手指搓籌碼,或者死死盯著對方的眼睛,逼得對方把目光挪開,粉紅盧貝也有類似的習慣。每當在記筆記前,粉紅盧貝都會望一眼法官席,但赫伯特·所羅門從來不會回看他,而是倒一杯水,想必老爺子的膀胱一定是鐵打的,因為盧貝每問完一位候選陪審員,他就會喝一杯水。

直到第三場錄影,史蒂夫才發現了其中的訊號。

錫鉛水壺的蓋子。

當赫伯特開啟蓋子時,粉紅盧貝就留下當前的候選陪審員。當赫伯特關上蓋子時,盧貝就淘汰候選陪審員。每次如此。

史蒂夫記得那個水壺,擺在他父親的法官席上好多年了。水壺配了一個托盤,上面有佛羅里達司法大會刻的「年度最佳巡迴法官」幾個字。也許這個頭銜得重新評估了。

赫伯特·所羅門在這起陰謀中屁股絕對不乾淨。粉紅盧貝之所以能連贏十七場訴訟,靠的是書記員和法官的幫忙,前者負責圈定候選陪審員,後者負責從這些本就嗜血的候選者中挑出推崇私刑的暴民。

這是一場公然違法卻十分巧妙的陰謀。赫伯特·所羅門已經有上百場大案的庭審經驗,他可以比任何檢察官更準確地看清陪審員,因此他的幫助對盧貝而言是無價之寶。而可憐的被告辯護律師只能以一敵三。

這場陰謀被發現的機率幾乎為零。只要陪審團中有非裔美國人,誰會注意到大部分陪審員其實是人為操縱的結果?正所謂鐵打的法官流水的律師,這些辯護律師肯定是發現不了的。只有法官、檢察官和計劃這一陰謀的書記員知道。但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幾年後粉紅盧貝要把赫伯特捲入一場土地規劃醜聞中?雖然赫伯特在那些被操縱的謀殺案審判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但與土地規劃受賄案毫不相干,兩起案子之間似乎並無聯絡。另外,這兩起事件和上訴拿回赫伯特的律師執照究竟有什麼關係?

在史蒂夫還是菜鳥律師的時候,曾被一個案子難住,父親告訴他:「當你找到一根線頭,就拉一拉,看看能把你引向何處。」如今史蒂夫照做了,結果發現陪審團的構成被人為操縱,他父親還有駭人的違法企圖。不過史蒂夫心中的疑問還是多於答案。他開車駛上通往父親船屋的碎石路,心情降到冰點。向父親大聲宣佈「被我抓到把柄了吧」已經沒有任何樂趣可言。赫伯特早已不是完人。但究竟是什麼讓他走上了那條路?為何他要違背自己的誓言?為何他要賭上一切?

「天啊,爸,為什麼?」

***

「為什麼!」赫伯特·所羅門笨拙地想繫上他那破舊毛巾浴衣的腰帶。「你大老遠開車過來把我弄醒,就是為了問我的動機?你是哪兒來的掃把星?」

「所羅門家的掃把星。」

「回家去!別來煩我。」

「小聲點,你會吵醒博比的。」

博比早已被史蒂夫放到了吊床上,正在心滿意足地打著呼嚕。

「我知道你想幹嘛。」赫伯特怒氣衝衝地說,「你就想顯示自己多聰明。那恭喜你了,你是最棒的。」

「我沒那麼聰明,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你要操縱陪審團,為什麼幾年後盧貝說你在土地規劃中受賄?」

兩人站在船屋的走廊裡,赫伯特給自己倒了杯加冰朗姆酒,但沒給兒子倒。「盧貝是因為他兒子巴里才說謊的。」

「我不知道盧貝還有個兒子。」

「巴里因為嗑藥過度死了。當年他就是一個小混混,四處惹是生非,州政府曾指控他吸毒,與此同時,反腐調查盯上了粉紅盧貝,讓他很是煩心。如果他不配合的話,調查人員就會對他兒子下重手。於是粉紅盧貝供出了土地規劃部門內部的幾個小鬼,不過政府還想要更多。問題是,盧貝沒有更多可告發的料了」

「所以他供出了巡迴法院首席法官。」史蒂夫這下明白了,「粉紅盧貝犧牲你來保住他兒子。」

「巴里·盧貝被判了緩刑,粉紅盧貝被判了一年半,而我,用你的話說,被判了終身監禁。」

「這婊子養的混蛋。」史蒂夫恨恨地說。

「血濃於水,兒子,血濃於水。」

兩人對這四個字沉思了一會兒,接著史蒂夫說:「那現在只剩一個問題:二十幾年前,你為什麼要操縱陪審團?為什麼?」

赫伯特沒有回答,而是靜靜喝著自己的朗姆酒。在喝完第三口後,他嘆氣道:「四個字:威利·梅斯。不是那個打棒球的威利·梅斯,是冷血殺手威利·梅斯。」

「我看了庭審文字記錄和錄影,粉紅盧貝有充足的證據給梅斯定罪,他不需要盤外招。」

「是這樣嗎,聰明鬼?那你告訴我,梅斯為什麼可以在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躲過第一次審判?我來告訴你為什麼。當時正值麥克杜菲騷亂之後,自由城裡的所有人都認為白人警察以殺死黑人為樂。黑人陪審員連說‘早上好’的白人都不信任,更不會根據一個白人警察的證詞把一個黑人送上電椅。我不能告訴你我有多麼責怪他們,因為我得去炸魚了,不好意思。」

「你的角色應該是法官,而不是檢察官。」

「檢察官需要幫助。佛羅里達最高法院此前結束了州政府訴尼爾一案,美國最高法院也即將審理肯塔基州政府訴巴特森一案。檢察官不能僅僅因為陪審員的種族而把他們排除在陪審團之外,哪怕陪審員會僅僅因為種族而認定被告無罪。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事。如果我們沒有把梅斯繩之以法,他也許又要出去殺人放火了。」

「如果你真這麼想的話,你應該辭去法官職務,去當警察或者義務警員。」

「你看過案發現場的照片嗎?那人渣割破了前女友的喉嚨,還勒死了他們的小寶寶。然後他竟然若無其事地向他的朋友吹噓這件事。」

「所以,是粉紅盧貝請求你操縱陪審團嘍?」

「當然不是!從一開始就是我的主意。當我被選定為梅斯一案的二審法官後,我馬上把粉紅盧貝和雷吉召集到我的辦公室,向他們說明了我的計劃。雷吉聽到時幾乎嚇暈了,但他是個好孩子,照我說的去做了。他是最佳人選,因為黑人聚居區一半的家庭他都認識。他不僅把我們不想要的黑人排除了,還把那些能幫我們達成定罪的黑人選進來了。」

「這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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