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副局長說:「這就是千貓宴傳聞的來歷了。」
宋河說:「難道當初偵辦這起案子時,就沒有一點兒有價值的線索?」
於副局長說:「有。黃海潮的保姆證實,案發當日她親眼看見,黃海潮親手殺死了他女兒的愛貓。他女兒還揚言要替愛貓報仇,讓自己的父親不得好死。不過,黃的女兒當時才九歲,不具備作案的可能。這些卷宗裡都有詳細的記錄。」
宋河說:「就沒有別的嫌疑人?」
於副局長翻開卷宗,指著底腳給宋河看。宋河看到一個再熟悉不過的名字,11年前,此案的偵辦人正是眼前的這位老上司。
於副局長說:「當年我為了這起案子足足奔波了兩年,光是貓穴就去過不下一百次,可惜兇手太狡猾了,我最終還是失敗了!」於副局長突然變得異常激動:「宋河,答應我,一定要將兇手繩之以法。我不想等到脫下這身警服的時候,再對別人說同樣的話。」
宋河站起身來,筆挺有力地向於副局長敬了一個禮。
案件偵破就此展開。
在確立了兩案並一的大方向之後,宋河和範小梵在轄區警方的配合下,分別就黃海潮和馮百富的社會關係進行了大規模排查。三天以後,在新一輪的偵破會議上,於副局長聽取了宋河和範小梵的第一次案情彙報,扼要茲錄如下——
黃海潮案:
黃晴。死者黃海潮獨生女兒,現年20歲,目前從事寵物美容工作。
受憂鬱症困擾多年,曾於本市三院治療數次未果,後定期在本市善美療養所住院,病情有所好轉。據黃晴主治醫生陳某稱,黃晴因為當年目睹黃海潮的殺貓之舉,始終無法放下心結,對報紙及電視上有關虐貓的新聞極為敏感,病情每每加重。經調查,黃晴最近一次前往善美療養所,是在案發前三天,即2000年12月22日。但黃晴此次前去,並非治療,而是歡送一位同病相憐的病友出院。該患者名叫孫秀冉,現年21歲,本市松江區人。
孫於三年前進入善美療養所住院治療,原因為男友李某移情別戀,無法承受打擊終致抑鬱。住院期間,孫在黃的多次鼓勵下漸漸走出陰影,並與之成為知心好友。經對孫的旁敲側擊,發現黃對父親黃海潮之死一直抱有歉疚,黃曾向孫多次提及不該詛咒其父。又,對黃進行了心理測試,無疑點。
二、李逸梅。死者黃海潮生前之家政保姆,現年41歲,目前從事家禽屠宰工作。本市浮山縣天海鎮王家村人,半年前離異。經對李的前夫趙某問詢,雙方離異的原因為李多年不願歸家隨其務農,雙方聚少離多,終致感情破裂。李則稱前夫酗酒成性,動輒打罵,她無法忍受才被迫提出離婚。李的屠宰場同事證實了這一點。
李為人甚念舊情,對於警方問詢黃海潮案極為配合,所述之證言與卷宗記錄無偏差,即當晚10點鐘左右哄黃晴入睡,並經黃海潮同意後才進房入睡,及至第二天早8時上樓喚黃海潮吃早飯,才發現黃被害於二樓客廳,隨即報警。李還稱,死者黃海潮為人大方,每月除去固定工資,還多給獎金。因此在黃被害之後,李多年來一直與其女黃晴保持聯絡。據黃主治醫生陳某證實,李頻繁出入善美療養所,兩者確有如母女。李還告知,死者黃海潮之妻因外遇被李發現,協議離婚後,轉而投入黃之生意對手張某懷抱。黃震怒,曾多次有言,要將張置於死地。又,對李進行了心理測試,無疑點。
三、鍾黎黎。死者黃海潮之前妻,現年38歲,目前從事珠寶設計工作。與黃離婚三年後嫁給張某,即李逸梅所述黃之生意對手,育有一子。鍾與親生女兒黃晴素無往來,對警方之問詢態度冷漠。黃海潮案發時,鍾確係不在本市,證實與張某在海南度假,同卷宗記載完全一致。又,對鍾進行了心理測試,無疑點。
馮百富案:
一、宋秉旺。男,現年43歲,本市近郊大山村人,因拆遷款事宜遲遲無法獲得解決與馮百富結怨,多次揚言要殺馮以洩恨。案發當天,宋曾尾隨至馮的住所,在馮下車之際對其潑灑汽油,但未及點火即被馮的保鏢吳某制止,繼而扭送轄區派出所。宋因過激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目前尚未釋放。無作案時間,可以排除嫌疑。
二、吳天。男,現年34歲,死者馮百富之私人保鏢,本市松江區人,退役軍人,半年前應聘至馮處。據吳稱,馮此前並無保鏢,但因大山村棚戶區改造專案多次受到村民宋秉旺威脅,為保障人身安全,故而聘用了吳。馮平日裡極少應酬,有著良好的作息習慣,工作時間以外從不談公事。案發當天,生意合作伙伴張某曾來到馮住處,就拆遷款事宜找馮進行商議,馮拒絕與之磋談。張某悻悻離開。馮於晚6時左右接到一個電話,而後一反常態離家外出,且並未讓吳跟隨。吳隨即回到松江區家中。經調查,吳無作案時間。又,馮外出時沒有開車,留在家中的手機顯示,來電號碼是公用電話亭打來的。
三、張劍鋒。男,現年44歲,死者馮百富之生意合作伙伴,死者黃海潮前妻鍾黎黎之現任丈夫。據張稱,案發當天他確係與馮碰過面,所述之內容與保鏢吳天證言一致。張還稱他與馮保持了多年良好的合作關係,雙方於是年三月共同接手了大山村棚戶區改造專案。但由於資金問題,兩人漸生嫌隙。案發當天,張之所以找到馮,是因為得知馮欲單方面撤資放棄專案。張在離開馮住處之後,驅車歸家。經查,張此後再未外出,其妻鍾黎黎證實了這一點。又,對張進行心理測試,無疑點。但不排除其有買兇殺人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對比兩起案件,宋河做出了大膽的推斷:死者黃海潮與死者馮百富皆與張劍鋒相識,這是目前為止兩起案件唯一的共通嫌疑人。張劍鋒與黃海潮有「奪妻之恨」,黃曾多次有言要將張置於死地,張會不會害怕黃報復,故而先下手為強,買兇殺人?馮百富與張劍鋒為大山村棚戶區改造專案的合作伙伴,由於馮欲撤資而棄張於不顧,張又會不會因此懷恨在心,於是仿造11年前的犯罪手法,再次買兇作案?
宋河的推斷讓辦案刑警們眼前一亮。範小梵甚至激動地站起身來,表示要立即對張劍鋒進行提審。
於副局長示意眾人少安毋躁。他點起一支菸,有條不紊地對宋河的推斷進行了反駁:「張劍鋒不是傻瓜,假設他11年前真的買兇殺了黃海潮,那麼11年後他買兇殺馮百富,就絕不會用同樣的作案手段,因為這樣無疑會讓我們增加對他的懷疑。凡是殺人者,永遠都在面對同樣一個問題,如何淡出警方視線,最終逍遙法外。試問張劍鋒如果智商正常,又怎麼會如此掩耳盜鈴、引火燒身?這並不符合邏輯。」
宋河辯解道:「於局,您還記得1999年那起特大連環錘殺案吧?犯人李小柱對三名受害人實施作案的手段可是一模一樣。因此我有理由認定,黃案與馮案具備連環殺人案特徵,所以張劍鋒絕對有重大嫌疑。」
於副局長說:「先不要過早地下結論。根據案發現場我們掌握的情況,顯然兇手對死者的犯罪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兇手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在於昭示而不是掩飾。兇手是在通過死者表達著一種心理,或者說一種情緒。從這一點來看,結束死者的生命對於兇手而言並不意味著徹底終結,而是階段性過渡。但反觀你提出的推斷,張劍鋒對兩名死者的犯罪動機,是根本無法支撐既定事實的。換句話說,如果真兇確係張劍鋒,他只需要結束死者的生命,無須再畫蛇添足搞出一個人體時鐘來。」
範小梵接話道:「那就找出張劍鋒與之相配的犯罪動機來!」
於副局長笑道:「衣服可以反穿,案子要是這麼查,非得多上十個八個竇娥不可。」
範小梵還要說些什麼,宋河瞪了她一眼,她當即閉上嘴巴。
此時宋河陷入了長久的沉思,雙眉緊蹙。可以看出,於副局長的一番分析已經讓他對自己之前的推斷有所動搖。會議室的氣氛由此開始變得緊張,範小梵覺得空氣都在凝滯,她被悶得有些喘不過氣來,嗓子發乾。
「要是弗蘭克還在江城就好了,也許……他會給咱們一些啟發什麼的。」幾乎是出於習慣,範小梵小聲嘟囔了這句話之後,連忙望向宋河。
宋河面無表情,端起桌上的茶杯喝水,卻不知為何突然大聲咳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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