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起眼的受害人

高雲辰就這麼被陳啟宇打發走了,隨即陳啟宇便被聞人煜催著回房換了身清爽的毛衣,然後就窩在房間裡都不出門了。

「阿煜,你說杭城會有狼嗎?」陳啟宇懶洋洋的問。

聞人煜開著電腦,正在檢視本地論壇上,關於城市有狼這一都市傳說的各種帖子,看的出來,很多都是跟風渾水摸魚,造謠混點選率和評價的,有參考價值的帖子,也就那麼一兩個。

陳啟宇的問題,讓聞人煜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杭城連大型犬都不能擅自養,狼——你當杭城的警察城管都是吃素的?」

聞人煜這麼一說,陳啟宇是沒了聲音,反正這事本就是逗逗那個熊孩子的,他也沒真覺得還能有狼混進杭城來。

不過聞人煜倒是對那個說警方確認的帖子有些興趣,一字一句的看著帖子裡的描述,雖然其中必然有不少發帖人自己腦補和添油加醋的部分。

這個帖子裡的當事人,跟高雲辰一樣,是在某個週五的晚上遇上事情的。當時的時間,比高雲辰的這次還要再晚上一個多小時,是將近十二點了。

帖子裡提到的地點,倒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高架橋的下面,沒有機動車經過的道路附近。

當時這人聲稱見到了如狼巨大的動物身影,帖子裡還配了張圖片,是他對著牆上的影子偷偷拍下的,的確像是犬科動物,形體也比一般的狗要大上許多。

但僅僅憑藉一個影子,要判定這是不是狼,恐怕是需要了解這方面知識的人出馬的。聞人煜翻了翻下面網友的評論,似乎都不敢下定論。

比高雲辰更具體的是,這個發帖的人稱,當時聽到了一聲慘叫,然後他壯著膽子跑過去看的時候,卻沒有看到人了,只有地上有些血跡。

警察是這個博主叫來的,當時警方檢視現場的時候,他留在現場,聽到了一句警員說的「的確是人血」的話。

所以,憑藉這些,這個人在論壇上發了這個帖子,標題雖然說吃了人,文中倒是隻字未提。下面的評論自然是十分的熱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自己再也不要穿捷徑走小道了。

剛才,陳啟宇給吳晨峰打電話詢問的情況,聞人煜自然也都聽到了,看樣子警方這邊,暫時是沒有立案的,不要說子虛烏有的狼,連受害人都沒有,這案子也沒法立。

聞人煜想了想還是給吳晨峰發了訊息,讓他把這個案子的相關口供和現場調查的資料都傳送過來。

臨了,聞人煜還加了一句:「放心,以後有事一定只找你。」

那一頭,吳晨峰看到這樣的訊息,只能笑著搖搖頭,韓碩說的沒錯,果然不能當著這兩兄弟的任何一人說另一個的壞話,這是互動訊息,並且都十分記仇。

吳晨峰的動作很快,一份檔案幾乎是立刻就傳送了過來。內容不多,聞人煜掃了幾眼,就看完了。

報案人的口供比較長,但是基本和論壇上的帖子大同小異,沒什麼值得特別關注的地方。警方的調查主要是針對報案人所說的區域進行了搜尋,除了在地上有一塊大約手掌大小的血跡,沒有發現打鬥或是掙扎留下的痕跡。

不過報告裡提到,現場除了發現不少人的腳印外,也發現了一組動物的腳印,經判斷,應該是大型犬留下的。

「所以根本不是狼,可能只是有人在遛狗?」陳啟宇看著資料插嘴了一句。

聞人煜沒有反駁,從吳晨峰提供的資料看,警方當時對周邊的區域也進行了搜尋,包括水域也適當的進行了打撈,一無所獲。

同時,警方也調取了周邊的監控,因為事發地的區域並沒有監控覆蓋,能找到的也是附近幾條街的,並沒有發現特別可疑的人員或者車輛。

如此排查了一番,沒有出現任何的受害人,警方也特意關注了一個階段裡的報案情況,沒有失蹤人口相關的警情。

到這裡,這件案子才暫時擱置了下來。

不過,大約是因為第一個報案人將這件事情發到了論壇上,還說明了警方的介入。在那之後,還有過兩個路人也曾經報警,表示看到了網上談論的「狼」。

不過,兩人提到的方位卻也不相同。加上這次來委託陳啟宇的初中生,這四個人提到的地方全部不同。相似的地方則是,基本都是高架橋之下,或是橋洞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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