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晚上吹起一陣沙漠之風,那乾熱的聖安娜風,翻山越嶺而來,捲起你的髮絲,讓你神經緊張,皮膚髮癢。那樣的夜晚,每個喝酒的聚會最後都以打架收場。溫順的小妻子會感覺像拿著刀刃,打量著老公的脖子。任何事都可能發生。連在雞尾酒吧都可以買到整杯啤酒。
我走進住的公寓對面新開的迷人的酒吧。酒吧大概開了一個星期,沒什麼生意。吧檯後面的小夥子大約二十出頭,看起來好像一輩子都沒喝過酒。
裡面除了我,只有一位客人。一個醉漢歪歪斜斜地坐在凳子上,背靠著門。他前面整齊地排著一堆一毛錢銅板,大概共兩美元。他用小杯子喝著黑麥威士忌,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裡。
我遠遠地坐在吧檯的一端,買了啤酒,說:「老弟,你果真把雲擋在了九霄之外,我沒說錯吧!」
「我們才開張,」小夥子說,「生意得慢慢做。先生,以前來過嗎?」
「嗯哼。」
「住在附近?」
「就在對面的柏格藍公寓,我叫菲利普·馬洛。」
「謝謝你,先生。我叫盧·培卓。」他靠在我對面擦亮的吧檯上,「認識那傢伙嗎?」
「不認識。」
「他應該回家了,我應該叫輛計程車送他回家。他把下禮拜的酒都喝上了。」
「這種夜晚,隨他去吧!」
「對他不好。」小夥子對我皺著眉。
「威士忌!」醉漢頭也不抬地叫喚。他彈彈手指,沒有拍打吧檯,為的是不驚動他那一堆銅板。
小夥子看著我,聳聳肩。「我該不該去?」
「是誰的胃?反正不是我的。」
小夥子替他斟上另一杯威士忌。我想他在吧檯後面加了水,因為他轉過頭來時,一臉罪過,好像踢了他老祖母似的。醉漢絲毫不在意。他從一堆銅板裡拿出一枚,謹慎得好似外科醫生切除腦瘤一樣。
小夥子走回來,替我的杯子添啤酒。外面的風呼號著,偶爾把彩色玻璃鑲嵌門吹開幾英寸,那可是一扇很重的門。
小夥子說:「第一,我不喜歡醉漢;第二,我不喜歡他們在這裡買醉;第三,我從來就不喜歡他們。」
「華納兄弟電影公司可以用你的話來當臺詞。」我說。
「他們已經用過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們多了一位顧客。一輛車嘶鳴著停在外面,店門一推而開。一個看起來有些匆忙的傢伙走進來。他抓著門,迅速地打量整個地方,眼神單調,眼睛閃亮烏黑。他打扮得很體面,面龐黝黑,狹長的臉頗為英俊,嘴唇緊繃;身穿著深色衣服,白色手帕羞答答地探出口袋。他看起來很冷靜,但似乎又有些緊張。我猜是因為熱風的關係吧!我自己也頗有同感,只是少了冷靜。
他看看醉漢的背後,醉漢拿著空杯在玩跳棋。新顧客看看我,然後沿著酒館另一邊一排高背雙人椅看過去,所有的位置空無一人。他走進來——經過那位坐著晃腿、自言自語的醉漢——對著年輕酒保說話。
「老弟,看見一位女士進來嗎?很高很漂亮,棕色頭髮,藍色縐紗絲衣裳罩著印花開襟外套。戴著寬邊草帽,上面綁著絲絨帶子。」他的聲音嚴厲,我不喜歡。
「沒有,先生。沒有那樣的人進來。」小夥子說。
「謝了。威士忌不加水。快點,好嗎?」
小夥子把酒給他,他付了錢,一口吞下,回頭準備離開。剛走了三四步,他止住了步伐,面對著醉漢。醉漢咧著嘴笑,不知從哪裡摸出一把槍,動作飛快如風。他穩穩地抓著槍,看起來比我還清醒。黝黑的高個兒呆呆地站著,然後頭往後微微一仰,依然站著不動。
店外一輛車疾馳而過。醉漢的槍是一把點二二口徑的自動靶槍,有一個大大的準星。槍筒裡發出兩記冷硬的槍聲,一縷青煙翻卷而上,似有若無。
「再見了,華多。」醉漢說。
然後他拿著槍指著酒保和我。
黑傢伙很長時間才倒地,他踉蹌一步,又穩住自己,晃了晃手臂,又踉蹌一步。他的帽子掉下來,然後臉朝地板倒了下去。撞上地板後,就再也不動了。
醉漢滑下凳子,把銅板全部撈進口袋裡,慢慢滑向店門。他側身回頭,把槍橫過身體。我沒有帶槍。我沒想到喝杯啤酒還需要用槍。吧檯後面的小夥子沒有動一下或發出一點聲響。
醉漢用肩膀輕輕頂著門,眼睛一直盯著我們,然後把門往後推。門大開了,一陣強風湧進來,吹起地板上的那個男人的頭髮。醉漢說:「可憐的華多。我打賭我把他的鼻子弄流血了。」
門砰然關上。我開始往門口衝去——總是重複同樣的錯誤。不過在這種情形之下,倒還無妨。外面的車子發出吼聲,等我抵達人行道時,已經閃爍著模糊的紅色尾燈轉過附近的街角。我記下車牌號碼的本事就像我等著拿到生平第一個一百萬一樣不經用。
街道上人車依然川流不息,沒有人看起來像是知道有人開過槍。強風呼號,遮住了槍聲。就算有人聽見動靜,點二二手槍短促的爆裂聲不過就像關門聲一樣。我走回酒吧。
那個時候,酒吧小夥子還不敢輕舉妄動。他只是雙手平擺在吧檯上,身子稍微前傾,看著地上的黑傢伙的背。黑傢伙也沒有動彈。我彎下腰,摸摸他脖子的動脈。他不會動了——再也不會。
年輕小夥子臉上的表情好像圓圓的牛排被割了一刀,顏色也差不多。眼睛裡憤怒多於震驚。
我點燃一根菸,對著天花板吐了一口,簡短地說:「快打電話!」
「也許他還沒死。」小夥子說。
「他用點二二表明槍法一流。電話在哪裡?」
「這裡沒電話。我錢已經花夠多了。天哪,我能為損失八百塊朝他臉上踢一腳嗎?」
「這是你的酒吧?」
「對,在這之前。」
他扯掉白外套和圍裙,走到吧檯內側。「我要把這道門鎖上。」說著他把鑰匙拿出來。
他走出去,把門從外面鎖上,扣上門閂。我彎下腰,把華多翻過來。起初我還沒找著中彈的位置,後來才看到。他的外套上有兩個很小的洞,在心臟上方。襯衫上有一些血。
作為殺手,這個醉漢正是一位理想人物。
大約八分鐘之後,巡邏車的兄弟進來了。小夥子盧·培卓這時已經回到吧檯後面,也已經穿上白外套,在收銀機前面查好錢,放進口袋,然後記錄在賬本里。
我坐在一張雙人高背椅的邊緣,抽著煙,看著華多的臉慢慢失去生命的活力。我在猜想穿花外套的女人是誰,為什麼華多沒有把留在外面的車子熄火,為什麼他那麼匆忙,那個醉漢是正等候著他,還是湊巧碰上。
巡邏警察滿頭大汗地進來。兩人都是普通個子,其中一人的鴨舌帽下插著一朵花,帽子有些歪斜。他一看見死者,趕忙把花丟掉,彎下身子去摸華多的脈搏。
「看來已經死了,」他說著把華多再朝上扶起一點,「哦,我看見子彈從哪裡進去了,乾淨利落。你們兩個看見他挨槍了?」
我說是。吧檯後面的小夥子不搭腔。我告訴了他們事情始末,還說殺手好像是坐著華多的車子逃走了。
警察把華多的皮夾抽出來,快速地搜查了一遍,吹了聲口哨,「錢很多,沒駕照。」他把皮夾收起來。「好,我們沒碰他,看見了嗎?只是偶然,我們發現他確實有輛車,而且這車不見了。」
「見鬼了,你們沒碰他?」盧·培卓說。
那警察斜了他一眼。「好吧,老弟,」他輕輕說,「我們碰了他。」
小夥子拿起一隻乾淨的高腳圓肚杯,開始擦拭它。接下來的時間裡,他從頭到尾就在伺候那隻杯子。
又過了一會兒,刑事組的快車鳴著警笛招搖而來,吱的一聲停在外面。四個人走進來,兩個條子,一個攝影師,一個化驗組的人。兩個條子我都不認識。即使你幹偵探這一行很久了,也不可能認識大城市裡所有的警察。
其中一位是矮個子,敏捷,黝黑,安靜,滿面笑容,黑髮鬈曲,眼神聰明柔和。另一位是大個子,骨架粗大,長下巴,鼻子上的血管清楚可見,眼睛亮如玻璃。他看起來像個酗酒之人,很剽悍,而且好像自以為比實際更剽悍。他發出噓聲把我趕到靠牆的最後一張高背椅處,他的搭檔在前門盤問小夥子,兩個藍制服巡警離開了。採集指紋的人和攝影師開始著手工作。
一個法醫走進來,停留的時間只夠他發脾氣,因為他找不到電話叫運屍車。
矮警察掏空華多的口袋,然後掏空他的皮夾,把所有的東西都丟在雙人座位旁的桌子上的大手帕上。我看到有很多現金、鑰匙、香菸、另一塊手帕,其餘沒什麼了。
大個警察把我推進角落。他說:「交出證件,我是柯白尼,刑事警官。」
我把我的皮夾放在他面前。他看了一眼,搜查一番,又丟還給我,在本子上做了些記錄。
「菲利普·馬洛,嗯?私家偵探。你來這兒查案?」
「喝酒,」我說,「我就住在對面的柏格藍公寓。」
「認識前面的小夥子嗎?」
「他開張後,我才來過一次。」
「覺得他有什麼可疑之處沒?」
「沒有。」
「就年輕人來說,他的態度未免太無所謂了,不是嗎?別有所顧忌。只要如實說就好。」
我一共講了三遍。一次給他講個大概,一次給他講細節,一次讓他看看我是否記得滾瓜爛熟。最後他說:「這女人可有趣了。殺手叫這傢伙華多,可是好像不確定他會出現。我是說,如果華多不確定這女人會來這裡的話,也就沒有人能確定華多會現身。」
「你的推理很深奧。」我說。
他打量著我,我沒有笑。「看來像尋仇,不是嗎?不像計劃好的,逃跑只是意外。在這個城市裡,沒有人會不鎖車門。而且殺手在兩個證人面前下手。我可不喜歡這樣。」
「我不喜歡當證人,」我說,「薪水太低。」
他笑笑,露出牙齒上的斑點。「殺手真的醉了?」
「那種槍法?不可能。」
「我也這麼想。嗯,這案子很簡單。這傢伙應該留有案底,而且會留下很多指紋。即使我們現在手頭沒有他的照片,但幾個小時內肯定會有著落。他跟華多有過節,但今天晚上沒指望遇見他。華多隻是進來問問和他錯過約會的女子。這麼熱的夜晚,這種風會毀了一個女人的臉蛋。她一定是在這附近某個地方等他。所以殺手正好乘機餵了華多兩顆子彈,從容逃跑,一點也沒在意你們兩個。就這麼簡單。」
「是吧!」我說。
「簡單得讓人噁心。」柯白尼說。
他摘下呢帽,搔搔油膩膩的金髮,頭靠在雙手上。他長著一張長長的難看的馬臉。他拿出手帕抹了抹臉,又擦擦頸背和手背,然後拿出一把梳子梳頭——梳完頭看起來更糟糕——最後把帽子戴了回去。
「我只是在想……」我說。
「嗯?想什麼?」
「這個華多知道這位女子穿什麼樣的衣服,所以他晚上一定已經和她碰過面了。」
「所以呢?也許去了趟衛生間,回來時發現她不見了。也許她改變了心意。」
「沒錯。」我說。
但是我想的根本不是那樣。我想的是華多形容那女人衣服的方式不像普通男人會說的:藍色縐紗絲衣裳外罩著印花開襟外套。我連開襟外套是什麼都不知道呢!我可能會說藍衣裳或藍色絲綢衣裳,但絕不會說藍色縐紗絲衣裳。
過了一會兒,兩個人拿著一個籃子進來。培卓還在擦玻璃杯,對著矮個黑警察說話。
我們一起去了總局。
他們調查了培卓,發現他是清白的。他父親在康茶科斯達郡安提俄克附近有一處葡萄園。他給培卓一千塊錢做生意,培卓花了八百塊盤下雞尾酒吧和霓虹燈之類的東西。
他們讓他走人,告訴他要等到做完採指紋的工作後,酒吧才能開門。他揮揮手,笑著說,他猜這起兇殺案對生意一定有好處,因為沒有人相信報紙的報道,都會跑來問他事情原委。他講故事的過程中,他們就會買酒喝。
「這傢伙什麼也不擔心,」柯白尼在他走後說,「一點兒不擔心。」
「可憐的華多,」我說,「指紋管用嗎?」
「有些模糊,」柯白尼不悅地說,「不過我們可以分類,今天晚上電傳給華盛頓。如果沒有符合的,就得花一整天,到樓下的照片檔案裡找他的資訊了。」
我和他及他的搭檔——他的名字叫伊巴拉——握過手,就離開了。他們也還不知道華多是誰。他口袋裡的東西一點兒也沒洩露身份。
2
我回到住的那條街時,大約已經九點。走進柏格藍之前,我四處張望了一下。雞尾酒吧在街對面,裡面一片漆黑。有一兩個人鼻子貼著玻璃往裡看,但那樣的人並不多。人們看到警察和運屍車來了又走,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在街角的雜貨店打彈球的傢伙除外,他們什麼都知道,就是不知道如何保住自己的飯碗。
風仍然吹著,跟烤爐一樣熱,裹挾著塵沙,撕扯著紙屑,拍打著牆壁。
我走進公寓的大廳,乘著電梯到四樓。出了電梯門,我發現一個高個兒女人正站在那裡等電梯。
她的寬邊草帽上扎著一條打了蝴蝶結的絨帶,帽子下是波浪似的褐色秀髮。大大的藍眼睛,長長的睫毛幾乎垂到面頰。她穿著的藍色衣裳可能就是縐紗絲綢,簡單的線條並沒能掩蓋住凹凸有致的身材。外面罩著的可能就是一件印花開襟外套。
我說:「那是開襟外套嗎?」
她冷淡地看了我一眼,做了一個好似撥開蜘蛛絲的動作。
「是。麻煩你——我趕時間。我想——」
我沒有讓步,站在電梯門口擋著她的去路。我們彼此盯著對方,她的臉慢慢漲紅起來。
「最好別穿這些衣服上街。」我說。
「什麼,你怎麼敢這樣說——」
電梯哐啷一聲關起,往下落。我不知道她要說什麼。她的聲音不像啤酒屋女郎那樣尖聲尖氣,而是如春雨般輕柔溫潤。
「我沒有胡說八道。你有麻煩了。如果他們搭電梯上來這層樓,你只有一點兒時間能離開走廊。首先脫掉帽子和外套——快點!」
她沒有移動。那張略施粉黛的臉好像變得更白了。
我說:「警察在找你,因為你穿著這身衣服。給我個機會,我解釋給你聽。」
她立即轉過頭,看著走廊。我不怪她虛張聲勢地嚇唬我。
「不管你是誰,你可真粗魯。我是31號房間的李羅伊太太。我可以保證——」
「那麼你走錯樓了。這是四樓。」
電梯停在了底樓。電梯開門的聲音從下面傳來。
「脫掉!」我大聲說,「現在就脫!」
她摘掉帽子,快速解開開襟外套。我一把抓過來,把它們胡亂捲成一團塞在腋下。我一把扯住她的手臂,急步走向門廊。
「我住在42號,你對面的那間,只是多了一層樓。你聽好了。我再說一次——我不是胡說八道。」
她動作敏捷地理了理頭髮,像極了小鳥整理羽毛,似乎這動作已經練習了上萬次。
「我的。」她說,然後把皮包塞在腋下,很快邁步向前走。電梯停在了下一層樓。她也同時停下腳步,轉過身面對我。
「樓梯在後面電梯間旁邊。」我輕輕地說。
「我在這裡沒有房間。」
「我也認為你沒有。」
「他們在找我?」
「對,但是明天以前,他們不會挨家挨戶地搜,而且要等搞清楚華多是誰,才會開始。」
她瞪著我。「華多?」
「喔,你不認識華多?」
她緩緩地搖搖頭。電梯又開始向下。她的藍眼珠閃起一陣驚慌,好像平靜的水面上泛起了漣漪。
「不認識,」她喘著氣說,「不管怎樣,帶我離開走廊。」
我們剛好到了我家的門口。我插進鑰匙,轉動鎖芯,把門往內推。我伸手進去把燈開啟。她像海浪一樣飄過我身邊進了屋。檀香飄浮在空氣裡,非常清淡。
我關上門,把帽子丟在椅子上,看著她信步走到牌桌旁,桌上有一著棋我不知道該怎麼走。一旦進了公寓,門關上,她的驚慌便不見了。
「所以你下棋囉!」她的聲音充滿警戒,好像是來看我家的裝飾畫似的。我倒寧願那樣。
我們兩人都靜靜站著,聽著遠處電梯門開闔的聲音,還有腳步聲——走往另一個方向。
我笑了笑,不是因為高興,而是因為緊張。我走進小廚房,抓了兩隻玻璃杯,方才發現腋下還夾著她的帽子和開襟外套。我走到壁床後面的更衣間,把它們塞進一個抽屜,又走回小廚房,拿出格外高階的威士忌,調了兩杯酒。
等我拿著酒回來,她手上多了一把槍。這是把小自動槍,槍柄鑲著珠貝,槍口衝著我,她的眼睛裡充滿恐懼。
我停下腳步,一隻手一個杯子,說:「也許熱風把你也逼瘋了。我是個私家偵探。如果你願意,我就證明給你看。」
她輕輕點頭,臉色蒼白。我緩緩湊過去,把酒杯放在她旁邊,退回來,把我的杯子也放下,拿出一張沒有折角的名片。她坐下來,左手蹭著自己的膝蓋,另一隻手抓著槍。我把名片放在她的酒杯旁,拿著我的酒杯坐下。
「千萬別讓男人靠你那麼近,」我說,「除非你玩真的,還有你的保險沒開。」
她垂下眼睛,顫抖著,把槍放回皮包。她一口氣喝下半杯酒,用力放下杯子,拿起名片。
「我可不隨便請人家喝這酒,請不起。」
她的嘴唇翹了翹,「我猜你是想要錢了。」
「啊?」
她沒說什麼。手又放在皮包上。
「別忘了保險。」我說。她手上的動作停住了。我繼續說:「我說的華多這傢伙相當高,大概五英尺十一英寸,瘦瘦黑黑,有一雙亮晶晶的褐色眼睛。但他鼻樑太寬,嘴唇太薄。他穿著深色西裝,胸前口袋露出白手帕,急著要找你。我說的話你可摸得著頭緒?」
她又拿起玻璃杯,說:「這人確實就是華多。喔,他怎麼了?」她的聲音現在聽起來似乎帶著酒氣。
「嗯,有趣。對面有一家雞尾酒吧……你整晚都到哪裡去了?」
她冷冷地說:「大部分時間都坐在車子裡。」
「你沒看見剛才對街的熱鬧嗎?」
她的眼神想要抵賴,卻被嘴巴出賣了。她說:「我知道有些騷動。我看見警察和紅紅的搜尋燈,以為有人受傷了。」
「是有人受傷。這個華多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到酒吧找過你,他描述了你和你的衣服。」
她的眼睛此刻宛如鉚釘般死死地盯著我,表情也一樣呆滯;不過嘴角開始顫抖,不停地顫抖。
「我在那裡跟開店的小夥子聊天。裡面還有一個醉漢坐在凳子上,除此之外,沒有別人。然後華多走進來找你,我們說沒看到你,他便轉身要走。」
我啜著酒,享受著這種效果。她的眼神想要吃掉我。
「他正要離開的時候,那個誰也不理的醉漢叫了他一聲華多,掏出槍,給了他兩下,」——我彈了兩次手指——「就這樣,死了。」
她對我說的嗤之以鼻,大笑起來,「原來是我丈夫僱你監視我,」她說,「我早該知道整件事都是在做戲,你,還有你的華多。」
我呆呆地看著她。
「我從來沒想到他會嫉妒。」她嚷道,「起碼不會嫉妒一個當過我們司機的人。史丹的話——那還情有可原。可是約瑟夫·寇茲——」
我抬手揮了揮。「小姐,我們其中一人翻錯書了,」我沒好氣地說,「我不認識什麼叫史丹或寇茲的人。幫幫忙!我連你有個司機都不知道呢。這裡的人可用不起他們。至於丈夫嘛——有,偶爾會有個丈夫來跟我談這種生意,不過這種情況不多。」
她緩緩地搖搖頭,手仍然靠在皮包邊,藍色的眼睛閃閃發光。
「馬洛先生,你做得不夠好,一點兒都不好。我知道你們這些私家偵探,把戲爛透了。你把我騙到你的公寓——如果這是你的公寓的話。這裡恐怕還住著哪個可怕的傢伙,為了騙幾塊錢什麼話都說得出口呢!你現在嚇唬我,想勒索我——一邊還可以從我丈夫那裡收錢。好吧!」她氣呼呼地說,「我得付多少錢?」
我把空杯子放到一旁,往後靠去,「對不起,我得點一根菸。我的魂都嚇散了。」
我點菸的時候,她毫不畏懼地看著我。「原來他叫約瑟夫·寇茲,」我說,「在酒吧裡殺他的傢伙叫他華多。」
她帶著一絲厭惡,但勉強笑著說:「別拖拖拉拉的,多少錢?」
「你為什麼要見這個寇茲呢?」
「我要向他買他從我這裡偷走的東西。還算值錢,大概價值一萬五千塊。我愛的男人送給我的。但他已經死了。對,他死了。他死在起火燃燒的飛機裡。好,回去告訴我丈夫吧!你這下流的小鼠輩!」
「我不小,也不是老鼠。」我說。
「你還很下流。不用麻煩你告訴我丈夫,我自己會說。反正他恐怕也已經知道了。」
我咧嘴笑笑。「英明的決定。那我應該調查什麼呢?」
她抓起杯子,喝完裡面的酒,「原來他以為我和寇茲約會嘍?哼,就算是,也不是為了談情說愛。我才不會和司機,一個我從門口撿回來、賞給他工作的混混戀愛。如果我想玩,還不用這麼飢不擇食。」
「小姐,你確實沒有。」
「好,我要走了,如果你敢攔我就試試看。」她掏出皮包裡珠貝槍柄的手槍。我沒有動。
「呸,你這可惡沒用的小混混!」她怒吼著,「我怎麼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私家偵探呢?你可能是個惡棍。你給我的這張名片不能代表什麼,誰都可以印發名片的。」
「當然。我覺得我在這裡住了兩年實在是明智的決定,我就等你今天光臨寒舍,這樣可以勒索你。因為你和一個叫寇茲的男人約會,而那傢伙在街對面被以華多的名義幹掉了。你用來買那價值一萬五的東西的錢帶來了嗎?」
「喔!你以為你可以搶劫我嘍?」
「喔!」我模仿她說,「這會兒我變成搶劫專家了?小姐,請你要麼把槍收起來,要麼把保險開啟好嗎?看著一把好槍這樣被糟蹋,實在有傷我的職業感情。」
「你真是個討厭的傢伙。別擋我的路!」
我沒動,她也沒動。我們兩人都坐著——並沒有捱得很近。
「你走之前,告訴我一個秘密吧!」我請求道,「你在下面一層租公寓究竟為了什麼?只是為了見街上的那個男人?」
「別傻了,」她怒聲反駁,「我沒租房子。我說了謊,那是他的公寓。」
「約瑟夫·寇茲的?」
她用力地點點頭。
「我對華多的描述聽起來像約瑟夫·寇茲嗎?」
她又快速地點點頭。
「好,終於搞清楚一件事了。你不知道華多挨槍之前,怎麼形容你穿的衣服——這個描述傳到了警察耳朵裡——警察不知道華多是誰——現在正在找穿著那些衣服可以幫他們指認他的人。這樣你懂了嗎?」
槍開始在她手裡顫抖。她低頭看槍,神情有些茫然,然後緩緩地把槍收進皮包。
「我真傻,」她喃喃地說,「居然會和你搭話。」她盯著我良久,然後深抽一口氣,「他告訴我他住在哪裡。他好像什麼都不怕,我猜勒索犯都是這樣的嘴臉。他原來要在街上和我碰頭,可是我遲到了。我到達時,到處都是警察。所以我又回到車上坐了一會兒。然後我就來到寇茲的公寓敲門,發現門鎖著,於是又回到車上等候。我總共上來三次。最後一次我特意搭電梯多上了一層樓,因為我已經在三樓被人看到兩次。後來我就遇見你了。就這樣。」
「你剛才說起你丈夫,」我咕噥道,「他人在哪裡?」
「他在開會。」
「嗯?開會。」我不懷好意地說。
「我丈夫是個有頭有臉的人,有很多會要開。他是個水力發電工程師,到過世界各地。我得告訴你——」
「省省吧!我改天請他吃午飯,讓他自己告訴我他的身世。不管你有什麼把柄留在寇茲手上,現在都沒價值了。跟死了的寇茲一樣。」
「他真的死了?」她喃喃說,「真的?」
「他死了,死了,小姐,死得透透的。」
她終於相信了。我沒想到她最終還是相信了。沉默中,電梯停在了我的這層樓。
我聽到腳步聲朝這邊走廊靠近。我們都有不祥的預感,我把手指豎在嘴唇上示意她不要出聲,她動也不動。她的表情凝固,大大的藍眼睛像眼底的陰影一樣烏黑。熱風拍打著緊閉的窗戶。不管熱不熱,吹起聖安娜風時,窗戶都得關得死死的。
走廊傳來的腳步聲像一個男人隨意走動的聲音,但是在我的門前停了下來,接著是一陣敲門聲。
我指指壁床後面的更衣間。她靜悄悄地站起來,把皮包緊緊地夾在身側。我又指指她的玻璃杯。她輕巧地拿起來,躡腳走過地毯,穿過門,悄然把門拉上。
我不知道自己如此大費周章所為何來。
敲門聲又響起來。我的手上全是汗。我壓了一下椅子站起來,大聲地打著哈欠,然後走過去開門——居然沒有拿槍,那真是一個錯誤。
3
我起先沒認出他來。也許華多沒認出他來是因為不認識他。他在酒吧時,一直戴著帽子,而現在沒戴。之前以為他的頭髮完全被帽子遮蓋住了。現在才發現他是個禿頭,帽子擋住的部分全是光亮乾燥的白色頭皮,好像疤痕一樣觸目驚心。他不僅看起來老了二十歲,而且像完全變了個人。
但我認出他手裡拿的是點二二自動靶槍,前端有大大的準星。而且我認出了他的眼睛,明亮,脆弱,眼皮薄薄的,淺淺的,好似蜥蜴的眼睛。
他單獨一人。他輕輕地把槍頂在我臉上,從齒縫裡擠出幾個字:「沒錯,是我。進去。」
我往後退了幾步,然後停住,按照他的意思,好讓他可以毫不費勁地關上門。我從他的眼睛裡看出這是他的意思。
我並不害怕,只是動彈不得。
他關好門,又指揮我慢慢再往後退,直到有東西抵住我的腿。他的眼睛逼視著我的眼睛。
「一張牌桌,」他說,「誰在這裡下棋。你自己嗎?」
我嚥了咽口水。「不算下棋,只是玩玩。」
「那表示有兩個人。」他的聲音有種粗啞的柔和,好像曾經被警察用皮棍打在喉結上似的。
「這是個待破的棋局,不是比賽。看看那些棋子。」
「我不懂。」
「我只有一個人。」我說。我的聲音發抖得恰到好處。
「沒什麼差別。我反正豁出去了。不是明天就是下個禮拜,總歸有人會找到我的。有什麼區別呢?只是我不喜歡你的長相,老兄。還有那個髒臉娘娘腔的臭酒保,以前大概是福德漢姆什麼隊裡的左前鋒。你們這些傢伙都見鬼去吧!」
我沒說話也沒動彈。大槍口輕輕掃著我的臉,幾乎像撫摸似的。他臉上泛起了笑意。
「為了以防萬一,這也是樁好差事。像我這樣的老江湖是不會留下完整指紋的,不利於我的就只剩兩位證人了。去你媽的!」
「華多對你做了什麼?」我故意說得好像我想知道,其實只是不想刺激他。
「在密歇根搶銀行,害我坐了四年牢。他自己倒脫身了。密歇根四年可不是乘坐夏日遊船。他們能把你整治得乖乖的。」
「你怎麼知道他會來酒吧?」我問。
「我不知道。喔,我四處找他,一直想要見他。前一天晚上我在街上看到他,可是沒追上。之後我又開始找。華多,可愛的傢伙。他怎麼樣了?」
「死了。」
「我的槍法還不錯,」他咯咯笑起來,「酒醉也好,酒醒也好。嗯,那都不關痛癢了。警察在四處找我嗎?」
我回答得不夠快,他把槍戳進我的喉嚨,我嗆了一下,差點本能地去伸手搶槍。
「別這麼幹,」他輕輕地警告我,「不行,你還沒那麼笨。」
我縮回手,放在身體兩旁,攤開手心,手掌朝向他。這正是他想要的。除了用槍,他沒碰過我。他好像不在乎我有沒有槍。他不會在乎的——如果他一心想要幹掉我的話。
從街上跑回來後,他好像什麼都不在乎,也許因為吹了熱風招了邪。風像碼頭下的巨浪拍打著緊閉的窗戶。
「他們找到指紋了,」我說,「只是不知道夠不夠完整。」
「夠完整——不過沒法電傳。他們需要花上航空郵件往返華盛頓的時間才能查清楚。老兄,說說看我為什麼來這裡。」
「你聽到我和年輕小夥子在酒吧裡的談話。我告訴了他我的名字還有我住的地方。」
「那是如何找到這兒,老兄。我問的是為什麼。」他對我微微一笑。如果這是你生前最後看見的笑容,那真是糟透了。
「省省吧!」我說,「劊子手不會要你去猜他為什麼在那裡。」
「嘿,你夠硬氣。料理完你,我再去拜訪那小子。我從總局一路跟蹤他回家,不過我想應該先解決你。我開著華多租來的車子從市政廳跟到他家。老兄,從總局開始哦——那些可笑的條子。你就算坐在他們的大腿上,他們也認不出你來。成天開車招搖過市,亂開機關槍,殺掉兩個路人——一個是在車子裡睡覺的計程車司機,一個是在二樓擦地的清潔婦。結果跟丟了追緝的犯人。這些條子簡直爛透了。」
他扭扭抵在我脖子上的槍管。眼神比先前更瘋狂。
「我有的是時間,」他說,「華多租的車子一時半會兒不會有人報失,而且他們一時之間也搞不清楚華多是誰。我認識華多,很聰明利落的傢伙。」
「如果你的槍不離開我的喉嚨,」我說,「我就要吐了。」
他微笑著,把槍下移到我的心臟下方,「這樣行嗎?隨時奉陪。」
我說話的聲音一定比我想的還大聲。壁床旁邊更衣間的門露出一道縫隙,有一英寸寬,然後是四英寸。我看見一對眼睛,但沒有盯著它們看。我緊緊盯著禿頭的眼睛,目不轉睛。我不想讓他把目光從我身上移開。
「害怕了?」他輕聲問。
我靠在他的槍上,開始發抖。我想他會樂意看到我發抖。女郎從門裡走出來,手上還握著槍。我真替她難過極了。她可能想要去開門,或者尖叫。但不論怎麼做,對我們兩個人來說都是死路一條。
「嘿,別整晚嘮叨個不停。」我嘀咕著,聲音很遙遠,宛如對街收音機傳來的廣播聲。
「很好,我喜歡,老兄,」他微笑著,「我喜歡這調調兒。」
女郎仿若飄在空中,飄到他身後某處。沒有什麼比她移動的聲音更輕的了,但是這仍沒有什麼用。他根本不會拿她當回事兒。我已經看透了這種人,雖然我只盯了他的眼睛五分鐘。
「我要喊救命了。」我說。
「嘿,你要喊救命?儘管叫啊!」他帶著殺手的笑容說。
她沒有走向門邊,她就站在他身後。
「嗯——我馬上就喊人了。」我說。
那好像是一句暗號,她無聲無息地把小槍用力戳進他短短的肋骨之間。
他好像膝跳反射般不得不做出反應。他嘴巴大張,兩隻手臂從兩側抬起,背部稍微躬了一下。槍指向我的右眼。
我身子往下一沉,膝蓋使盡全力踢向他的要害。
他的下巴往下跌,我用力揮了一拳,那架勢好像是要把最後一顆道釘釘進第一條州際鐵道一樣。我放鬆指關節後仍然可以感覺到餘下的勁道。
他的槍掃過我的臉,但沒有發射。他已經癱軟倒地,扭曲著,苟延殘喘,左側身體靠在地板上。我用力踢了他的右肩一腳——非常兇狠。槍從他手上滑落,滑到了椅子下的地毯上。我聽到身後棋子散落在地上的聲音。
女郎俯身看他,又抬起驚恐圓睜的大眼緊盯著我。
「這下我被征服了,」我說,「我的就是你的——從現在直到永遠。」
她好像沒聽到我說的話。她的眼睛緊張地瞪著,露出了藍眼珠下面的眼白。她拿著小槍,很快地退到門邊,摸摸背後的門把,扭了一下。她把門拉開,溜了出去。
門關上了。
她沒戴帽子,沒穿開襟外套。
她只有一把槍,保險仍然扣著,她無法開槍。
那時儘管外面熱風呼嘯,房內已然一片沉寂。然後我聽到他在地板上喘息,臉色發青。我走到他背後,搜他的身,看看是否還有其他的槍。但是沒有找到。我從書桌裡拿出一副手銬,把他的雙手拉到前面,銬住他的手腕。只要他不拼命拉扯,還是可以維持一陣子的。
儘管痛苦難耐,他依然目露兇光,似乎想要把我送進墳墓。他依舊躺在地板中間,左側著身體,扭曲、頹敗、禿頭,嘴唇上翹,牙齒鑲著廉價的銀色補牙料。他的嘴巴看起來像個黑洞,呼吸微弱,嗆幾下停住,又嗆幾下,氣若游絲。
我走進更衣室,開啟櫃子抽屜。她的帽子和外套都躺在我的襯衫上面。我把它們放到抽屜後面,順平上面的襯衫。然後我走到小廚房,倒了一杯純威士忌喝下,又放下酒杯,站著聆聽熱風對著窗戶玻璃咆哮。一扇車庫門砰砰作響,一條電纜捶打著建築物牆壁,聲音就像有人在鞭打地毯。
那杯酒發生了效力。我走回客廳開啟一扇窗戶。地板上的傢伙沒聞出她的檀香味,但可能有人會聞出來。
我又把窗戶關上,擦擦手掌,拿起電話撥給總局。
柯白尼還在那裡,他自以為聰明地說:「誰?馬洛?別說。我敢打賭你又在打什麼主意。」
「找到殺手了嗎?」
「馬洛,我們不說非常抱歉之類的話。你知道的。」
「好吧!我不在乎他是誰。只要快來把他從我家地板上弄走就好!」
「皇天在上!」他的聲音忽然變得很低沉,「等一下,等一下。」我好像遠遠地聽到關門聲,然後電話裡又傳來他的聲音,「開槍了?」他輕聲說。
「被銬著呢。都是你的了。我踢了他兩下,不過他沒事。他來這裡是想殺人滅口。」
又是一陣沉寂,接著他用抹了蜜一般的聲音甜甜地說:「聽著,好傢伙,你那裡還有誰?」
「還有誰?誰都沒有,只有我!」
「保持原狀,老兄。別聲張,好嗎?」
「你以為我想請附近所有的混混來看風景嗎?」
「別生氣,老兄。別生氣。好好坐著別動。我馬上就到,什麼都別碰,知道嗎?」
「知道了。」我又告訴了他一遍住址和公寓號碼,替他節省時間。
我可以想見他皮包骨的大臉一定神采飛揚。我把椅子下的點二二靶槍拿出來,握著槍坐下,直到腳步聲敲打門外的走廊。接著門上響起指關節輕輕的敲門聲。
柯白尼獨自一人前來。他迅速擋住門口,把我推回房間,笑容不自然地關上門。他背對著門站著,一隻手放在外套左側的口袋裡。他身材高大,強悍瘦削,眼神殘酷無情。
他緩緩地垂下眼睛,看著地板上的人。那人的脖子稍微扭了一下,眼珠拼命轉動想看清來人——那是一雙病態的眼睛。
「確定是這個傢伙?」柯白尼的聲音粗啞。
「確定無誤。伊巴拉呢?」
「喔,他很忙。」他說這話時,沒看著我,「那是你的手銬?」
「對。」
「鑰匙呢?」
我把鑰匙丟給他。他敏捷地彎下一個膝蓋,蹲在殺手旁邊,把手銬解開,丟在一旁。然後從屁股後面拿出自己的,把禿子的手扳到後面,咔嚓一聲銬上了。
「好,你這混蛋。」殺手冷冷地說。
柯白尼笑笑,握緊拳頭,一拳乾淨利落地打在戴手銬的人嘴上。他的頭往後翻仰,脖子差點斷掉,鮮血從嘴角滴下來。
「拿條毛巾來。」柯白尼命令說。
我拿了一條擦手毛巾遞給他。他把毛巾惡毒地塞在戴手銬的傢伙牙齒之間,站起來,瘦骨嶙峋的手指梳著亂糟糟的金髮。
「好了,說吧!」
我把整件事說了一遍——完全跳過了那女孩兒的部分,所以聽起來有些奇怪。柯白尼看著我,什麼也沒說。他搓搓青筋畢露的鼻翼,然後拿出梳子打理頭髮,就像那天晚上在酒吧裡所做的一樣。
我走過去,把槍交給他。他不在意地看了一眼,把槍丟進口袋。他的眼神里藏著某種東西,臉上露出嚴厲而得意的笑容。
我彎下腰,開始把棋子撿起來放在盒子裡,然後把盒子放在壁爐架上,把牌桌的彎腿弄直,東摸西摸了一番。柯白尼從頭到尾看著我。我想讓他自己發現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他終於發現了。「這傢伙使用點二二槍,因為他槍法很好,本事很大。他敲開你的門,拿把槍戳著你的肚子,把你推回房間,聲稱他是來殺你滅口的——可是你卻撂倒了他。你沒有槍,赤手空拳獨自收拾了他。老兄,你的本事也真不小。」
「聽著,」我低頭說,又撿起一枚棋子,拿在手指間把玩,「我正在破解一個棋局,必須儘量排開一切雜念。」
「老兄,你心裡有事,」柯白尼輕聲說,「你不會想瞞騙一個老警察吧?」
「我把他交給你已是一樁不小的功勞,你他媽還想怎麼樣?」
地板上那傢伙塞著毛巾的嘴裡吐出模糊的聲音,腦袋上滲著汗水,泛著亮光。
「怎麼?老兄。你在打什麼算盤?」柯白尼的聲音幾近耳語。
我很快看他一眼,又把目光移開,「好吧!你很清楚我沒辦法單獨拿下他。當時他拿槍對著我,而且他眼睛看哪裡就射哪裡。」
柯白尼閉上一隻眼睛,另一隻親切地對我眨了一眨。「說吧!老兄。我猜也是如此。」
我又假意推脫了一下,以便把故事編得更圓些,「有一個少年在這裡,他在波爾區幹了一件案子,搶劫案,沒有成功。搶了一家加油站。我認識他家人,他其實並不壞。他來這裡跟我要火車票錢。敲門聲響起時,他溜進了裡面——那裡。」
我指著壁床和旁邊的門。柯白尼的頭緩緩地轉過去,又緩緩地轉回來。他的眼睛又眨了眨。
「這小孩有槍。」他說。
我點點頭,「少年溜到他後面。柯白尼,那可需要膽量。你必須放那孩子一馬,不要把他牽扯進來。」
「這小子被通緝了嗎?」柯白尼溫和地問。
「他說還沒有。不過恐怕很快就會了。」
柯白尼笑了笑。「我是刑事組的人,我不知道——也不在意。」
我指指地板上被塞嘴、銬住的傢伙。「是你拿下他的,不是嗎?」我輕聲說。
柯白尼繼續微笑,吐出泛白的大舌頭舔著厚厚的下唇,「我怎麼辦到的呢?」他喃喃說。
「取出華多的子彈了嗎?」
「取出來了。長長的點二二的子彈。一顆擊碎了肋骨,一顆儲存完整。」
「你是個謹慎的傢伙,連犄角旮旯都不放過。你並不十分了解我,所以來我這兒看看我用的什麼槍。」
柯白尼站起來,又彎下一條腿,蹲在殺手旁邊。「好傢伙,你聽得到我說話嗎?」他的臉緊挨著地上的傢伙的臉。
那人模糊不清地咕噥了幾句。柯白尼站起來打了個呵欠,「誰他媽在乎他說了什麼?老兄,繼續說下去。」
「你不指望在我這裡找到什麼,可還是想四處看看。當你在這裡察看時——」我指著更衣室的門「——我什麼也不肯說,可能還有些惱火。這個時候響起敲門聲,他進來了。過了一會兒,你悄悄地走出來拿下了他。」
「啊!」柯白尼咧著大嘴微笑,牙齒多得跟馬一樣,「說對了。我揍了他,把他踢倒在地,最後拿下了他。你沒有槍,這傢伙突然朝我轉身,我的左勾拳把他打得滿地找牙。行嗎?」
「行!」
「你就這樣告訴局裡?」
「是的。」
「老兄,我會保護你的。你對我夠意思,我就對你仁義。別擔心那孩子,如果他需要幫忙,就說一聲。」
他走過來伸出手,我握了握。他的手跟死魚一樣黏糊糊的。這雙手和它們的主人一樣叫我倒胃口。
「還有一件事,」我說,「你的那個搭檔——伊巴拉。你沒帶他一起來辦這件事,他不會不高興嗎?」
柯白尼甩甩頭髮,拿著一條發黃的絲手帕擦著帽圈。
「那隻小老鼠?」他哼了一聲,「去他媽的!」他靠近我,對著我的臉吐氣,「老兄,我們的故事別說錯!」
他的口氣很臭,正如我所料。
4
柯白尼訴說前後因果時,刑事組組長辦公室裡只有我們五個人:一個速記員、組長、柯白尼、我和伊巴拉。伊巴拉坐在一張斜靠在牆邊的椅子上,帽子低垂,蓋住眼睛,但仍然可見柔和的目光,稜角分明的拉丁風格嘴角邊掛著安靜的淺笑。他沒直視柯白尼,柯白尼也根本沒看他。
柯白尼和我在走廊上握手,有人給我們拍照,柯白尼的帽子戴得端端正正,手握著槍,臉上的表情莊嚴又意味深長。
他們聲稱已經知道華多是誰,但不能告訴我。我不相信他們能查出來,因為刑事組組長的桌上有一張華多在陳屍間的照片。他被收拾得乾乾淨淨,頭髮梳得整齊,領帶打得整齊,燈光打在他的臉上,讓他的眼睛閃著光芒。沒人看得出這是心臟中兩槍的死人。他看起來像舞廳的浪子,正在思量要選擇金髮還是紅髮的女郎。
我回家時大約已經午夜。公寓大門已經鎖上,我正摸索鑰匙時,一個低沉的聲音在黑暗中對我說話。
它只說了:「拜託!」但我聽出來了。我轉過身,看見一輛深色的凱迪拉克雙門跑車停在卸貨區旁邊。車子沒有亮燈,街上的光線輕柔撫摸著一個女人明亮的眸子。
我走過去。「你真是笨蛋!」我說。
她說:「上車。」
我爬進去,她啟動車子,沿著富蘭克林開了一個半街區,轉入金斯利大道。熱風依然焚燒咆哮。一間公寓的窗戶傳出廣播聲。這裡到處都停滿了車,不過她還是找到了一處停車位,就在一輛嶄新的帕卡德小敞篷車後面。車子的擋風玻璃上貼著經銷商的貼紙。我們停靠在街邊,她往後靠在座位上,戴著手套的雙手擱在方向盤上。
她現在一襲黑衣(或者深褐色),戴著一頂可笑的小帽。我聞到她身上的檀香味。
「我對你不太客氣,是不是?」她說。
「你救了我的命。」
「後來呢?」
「我打電話給警察,對一個我不喜歡的警察撒了幾個謊,讓他撈到了所有抓人的功勞,就是這樣。你把我從他手裡救出來的傢伙就是殺害華多的人。」
「你是說——你沒有對警察說起我?」
「小姐,」我又說了一遍,「你所做的就是救了我一命。你還要我說什麼?我真心誠意準備隨時為你效勞,而且,我會赴湯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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