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萊森把掉在地毯上的子彈撿起,塞進彈匣,把彈匣合起歸位,然後把槍交還給我。我放回腋下。
「今天晚上出去過嗎?」他簡潔地問。
「別太抬舉我,我只是個小人物。」
「機靈的傢伙。」西伯德冷冷地說。他又拍拍頭髮,拉開一個書桌的抽屜,「有趣的事件,專欄的好題材。我喜歡——用我的警棍侍候。」
芬萊森嘆了口氣。「晚上出去過嗎?大偵探。」
「當然有,整晚進進出出。怎麼了?」
他無視我的問題。「去過哪裡?」
「吃晚飯,見客戶什麼的。」
「在哪兒?」
「老兄,很抱歉,每個行業都有秘密。」
「還有客人哩!」西伯德拿起喬治的杯子,聞了一下,「最近的——一個小時之內的事。」
「你還沒那麼聰明。」我諷刺他說。
「坐著大凱迪拉克兜風?」芬萊森糾纏不休,深吸一口氣,「往洛杉磯西邊方向?」
「坐著克萊斯勒——往葡萄樹街方向。」
「也許我們最好帶他去局裡。」西伯德看著指甲說。
「也許你最好省省力氣,少來嚇唬不良少年的那一套,告訴我你肚子裡在想什麼。我和條子相處得很好——除了他們以為法律只是為了保護廣大市民的時候。」
芬萊森打量著我。我所說的話到目前為止沒對他起任何作用,西伯德說的話也沒有打動他。他抱定一個主意,就像生病的小孩那樣緊抓不放。
「你認識一個叫弗瑞斯基·拉文的鼠輩嗎?」他嘆息說,「從前是照顧場子的,後來覺得可以另謀發展,已經幹了有十二年吧。拿著一把槍,頭腦簡單。可是今天晚上大概七點半左右,他再也不會胡鬧了。一身冰冷——腦袋裡裝了顆子彈。」
「從沒聽說過他。」
「你今天晚上幹掉什麼人了嗎?」
「我得查查記事本。」
西伯德禮貌地傾了傾身,問道:「你介意臉上來一下嗎?」
芬萊森迅速伸出一隻手,「西伯德,行了,行了。聽著,馬洛。也許我們這次弄錯了。我們說的不是謀殺,可能還是正當防衛。這個叫弗瑞斯基的傢伙今天晚上在貝爾區的卡維羅道被打死了,就在大街中央。沒有人看見或聽見什麼。所以我們想了解一下。」
「好啊,」我大聲說,「但是關我什麼事?叫那個調音師別碰我的頭髮。他的西裝不錯,指甲也很乾淨,可是他這身皮逼得太近。」
「去你的!」西伯德說。
「我們接到了奇怪的電話,」芬萊森說,「你就是這樣被捲進來的。我們不是捕風捉影,我們要的是一把點四五,他們還不確定是什麼牌子。」
「他很聰明,早就把槍丟到李維酒吧的臺子下了。」西伯德嘲諷地說。
「我從來就不用點四五,」我說,「一個需要那麼大的槍的人應該用鐵鍬才對。」
芬萊森對我蹙著眉,掰著大拇指,然後深吸一口氣,忽然仁慈地對著我說:「當然了,我只是個笨警察,誰都可以在我跟前搗鬼,我甚至不會注意到。我們都少說廢話,談點正經的吧!
「一通匿名電話打到西洛杉磯警察局,結果我們發現這個弗瑞斯基死了,死在一個名叫吉特的人的大房子前。這個吉特擁有成串的投資公司,不會用像弗瑞斯基這種人當擦腳布,所以沒什麼可調查的。他的用人什麼也沒聽到,那條街上的其他四家用人也什麼都沒聽到。弗瑞斯基躺在街上,有人開車碾過他的腳,可是殺死他的是射中臉部的一顆點四五子彈。西洛杉磯警局還沒開始行動,就有人打電話給總局,告訴刑事組如果想知道誰殺了弗瑞斯基·拉文,問問幹私家偵探的菲利普·馬洛,還說了你的住址什麼的,然後很快掛了電話。
「好,組裡給了我這件差事,我根本不認識弗瑞斯基是哪號人物。但我問了檔案組,他們果然找到了他的資料。當時我正在看西洛杉磯來的報告,發現描述好像很接近,所以就湊在一起:果然是同一個人。刑事組組長派我們來這裡,所以我們就來了。」
「所以你們就來了,」我說,「要喝一杯嗎?」
「喝了酒,我們可以搜一下你的窩嗎?」
「當然可以。這是個好線索——我指的是那通電話——如果你們花上六個月追查的話。」
「我們已經想過,」芬萊森怒氣衝衝地說,「可能有一百個人會殺掉這個小癟三,兩三個可能想把事情賴在你頭上,認為這麼做很聰明,就是這兩三個才引起我們的興趣。」
我搖搖頭。
「想不起什麼?嗯?」
「只是說俏皮話在行啊。」西伯德說。
芬萊森雙腳重重一跺站起來。「嗯,我們得四下看看。」
「也許我們應該帶張搜查狀來。」西伯德說,舌尖輕觸了一下上唇。
「我不需要跟這傢伙過招,對嗎?」我問芬萊森,「我是說,如果我不在他的射程之內,不發脾氣,就沒事,對嗎?」
芬萊森看著天花板,冷淡地說:「他老婆前天離開了他,我們都說他只是在找出氣筒。」
西伯德臉色變白了,粗魯地扭著指關節,然後突然乾笑兩聲,站了起來。
他們開始動手。前後花了十分鐘,開關抽屜,搜查櫥架背後,椅子下面,放下床,窺探冰箱。垃圾桶可讓他們倒盡了胃口。
做完工,兩人回來又坐下。「真是瘋了,」芬萊森疲倦地說,「也許哪個小子在電話簿上挑中你的名字,什麼可能都有。」
「我去拿酒。」
「我不喝酒。」西伯德咬著牙說。
芬萊森雙手叉在肚皮上。「小子,那也不意味著好酒就會被倒進花盆。」
我拿了三杯酒,兩杯放在芬萊森旁邊。他一口氣喝了半杯,盯著天花板。「我還有一件兇殺案,」他思忖地說,「你們的同行,馬洛,住在日落大道的胖子,叫阿柏捷,聽過嗎?」
「我聽說他是辨認字跡的專家。」我說。
「這是該警方管的事。」西伯德冷冷地告訴他的搭檔。
「是啊!警方的事,已經上了早報。這個阿柏捷被人用一把點二二射了三次,槍靶似的。你還認識什麼這樣的狂徒嗎?」
我緊緊握著杯子,慢慢吞了一大口。我從沒認為蠟鼻子看起來有多危險,可是這種事也說不準。
「認識,」我緩緩地說,「一個叫泰西羅的殺手,不過他人現在關在佛森,用的槍是柯爾特烏斯曼。」
芬萊森喝完第一杯,又一口氣喝完第二杯,立刻站了起來,西伯德也站起來,仍然火氣很大。
芬萊森開啟門。「走吧!西伯德。」他們出了房間。
我聽到他們的腳步聲走下長廊,電梯再次哐啷哐啷響起。街上一輛車發動引擎,嘶吼著駛進黑夜裡。
「那種小丑不會殺人的。」我大聲說。但事實上,好像他們還是會殺人。
我等了十五分鐘才又出門。等候時,電話響了,可是我沒有接。
我開往米蘭諾,繞了很多圈子,確定沒有人跟蹤我。
6
大廳半點兒沒變。我慢步晃到櫃檯,藍地毯依然搔著我的腳踝,同一個蒼白臉的職員正拿鑰匙給兩個身著粗花呢的馬臉女人。他看見我,又把重心放在左腳上,櫃檯尾端的門立刻彈開,彈出好色的胖子霍金斯,嘴上叼著的好像仍是同一支雪茄。
他搖晃過來,這回送我一個溫馨的大笑臉。他抓住我的手臂,咯咯笑說:「正是我想要見的人。我們上樓去一下。」
「什麼要緊事?」
「要緊?」他的臉笑開了花,好像雙車車庫的門,「沒什麼要緊的,這邊請。」
他把我推進電梯,說「八樓」,聲音甜膩愉快。我們往上升,出了電梯,沿著走廊向前滑行。霍金斯的手強而有力,而且知道該抓胳膊的哪個部位。我興致很高,所以聽任他擺佈。他按了韓翠絲小姐門邊的電鈴,裡面的大鐘響了,門開了。我看見一個面無表情的小丑戴著牛仔帽,穿著晚宴服。他右手放在外套口袋裡,帽子下面一雙帶疤的眉毛,眉毛下面眼睛的表情和瓦斯筒上的蓋子一樣豐富。
那張嘴動了一下,只夠發出「喔?」的音節。
「老闆的客人。」霍金斯殷勤地說。
「哪個公司?」
「讓我來,」我說,「貪心的蘋果股份有限公司。」
「呃?」那對眉毛左右擺動了一下,然後下巴突出來,「這是開哪門子的玩笑。」
「等等,各位——」霍金斯開口了。
牛仔帽後面響起的聲音打斷了他,「畢夫,怎麼回事?」
「他泡在湯裡。」我說。
「你,這混蛋——」
「等等,各位——」霍金斯跟剛才一樣。
「沒什麼要緊的,」畢夫把聲音拋到肩後,好像丟了根繩子,「旅館探子帶了一個人上來,說是客人。」
「畢夫,讓客人進來。」我喜歡這個聲音,平滑安靜,似乎你甚至可以拿一把三十磅的鐵錘和冰冷的鑿子把名字刻進去。
「抬高你的狗腿。」畢夫說著站到一邊去。
我們走進去,我先,霍金斯殿後,然後畢夫像扇門一樣謹慎地跟在後面。我們捱得很近,看起來一定像一個三層三明治。
韓翠絲小姐不在房裡。火爐上的木頭幾乎停止了悶燃。空氣裡還殘留著檀香味,混合著香菸味。
一個人站在長沙發尾端,兩隻手插在藍駝毛料大衣口袋裡,衣領翻得老高,捱到一頂黑寬邊帽。一條圍巾鬆鬆地披在大衣上。他靜立不動,嘴裡的香菸冒著煙霧。他很高,黑髮,優雅,危險。他不吭一聲。
霍金斯捱過去。「艾斯特先生,我跟你提的就是這傢伙,」胖子咕嚕咕嚕,嘴角吐泡,「今天早些時候來過,說是從你那邊來的,差點唬了我。」
「給他十塊,畢夫。」
牛仔帽不知從哪裡伸出左手,掏出一張鈔票,塞給霍金斯。霍金斯拿了錢,臉紅起來。
「這其實沒有必要,艾斯特先生。不過還是謝謝了。」
「滾!」
「呃?」霍金斯一臉錯愕。
「你聽到了,」畢夫蠻橫地說,「要你抬起肥屁股滾到外面去,哼!」
霍金斯強自鎮定。「我必須保護房客。你們各位應該瞭解,這是我分內的事。」
「得了,快滾!」艾斯特嘴一動不動地說。
霍金斯轉過身,迅速地躡手躡腳出去,輕輕闔上了門。畢夫回頭看了一眼,然後走到我後面。
「看他有沒有槍,畢夫。」
於是牛仔帽對我進行了搜身,他拿走魯格,走到一邊。艾斯特不在乎地看看魯格,然後看著我,他的眼底寫著漠然厭惡的表情。
「菲利普·馬洛?私家偵探。」
「所以呢?」我說。
「某人的臉要被某人推到某人的地板上。」畢夫冷冷地說。
「喔,留下你的廢話去煮湯吧!」我告訴他,「今天晚上,我受夠了一堆耍狠的莽漢。我說‘所以呢’,就是‘所以呢’。」
艾斯特看起來和善愉快。「去去,把衣服穿好。我來照顧朋友,好吧?你知道我是誰了。好,我知道你對韓翠絲小姐說了什麼,而且我知道些關於你的事,你卻不知道這點。」
「很好,」我說,「這個肥豬霍金斯下午收了我十塊錢,讓我上來這裡——明明知道我是誰——剛剛又收了你的十塊錢,把我推入火坑。把槍還我,然後告訴我為什麼我的事成了你的事。」
「理由很多。第一,哈麗葉不在家。我們都為了同一件事在等她,可是我不能再等了,得去俱樂部上班。你這次來是追查什麼?」
「找吉特家的少爺。今晚有人對他的車開槍。從此以後,他需要有人跟在他背後。」
「你以為我會玩那種遊戲?」艾斯特冷冷地問我。
我走到一個櫥櫃,開啟,找到一瓶威士忌。我把瓶蓋扭開,從矮几上拿起一隻杯子,倒了些出來,嚐了嚐,味道不錯。
我四處張望著找冰塊,可是沒看到,因為它們早就在冰筒裡融化了。
「我在問你問題。」艾斯特嚴肅地說。
「我聽到了。我正在想。答案是——我自己也想不到——不會。不過事情發生了,我親眼看見,我人就在車子裡——不是吉特少爺。他老爸派人接我去他家討論大事。」
「什麼大事?」
我露出驚訝的樣子,「你手裡握著吉特小子五萬塊的紙頭。如果他出事,你可就難看了。」
「我可不會這麼想。因為這樣我的錢就泡湯了。那老頭不肯付——保證不肯。但我可以等個兩年,從那小子身上收回來。他二十八歲的時候就可以從基金裡領出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現在他一個月領一千塊錢,什麼也擠不出來,所有的錢都還在基金裡。懂嗎?」
「所以你不會做掉他,」我說著,喝了一口威士忌,「但你可能想嚇嚇他啊!」
艾斯特皺起眉頭,把香菸丟到菸灰缸裡,看著煙霧繚繞,然後又撿起來捻熄,搖搖頭。
「如果你要當他的保鏢,幾乎是幫我的大忙,不是嗎?簡直就是。幹我這行的,沒有能耐照管每件事情。他已經成年,他愛跟誰跑是他的事。例如,女人。好女孩為什麼就不能從五百萬裡分一杯羹呢?」
我說:「這主意好極了。那現在告訴我,有什麼是你知道,我卻不知道你知道的事?」
他微微一笑。
「你等著要告訴韓翠絲小姐什麼事——出了什麼事?」
他又微微一笑。
「聽著,馬洛,玩遊戲有很多種方式。我只要坐收抽頭就贏了,為什麼要耍狠呢?」
我拿著一根新的香菸在手指上滾動著,試圖用兩根手指夾著香菸繞著玻璃杯轉,「誰說你狠來著?我總是聽說你的好話。」
艾斯特點點頭,看起來有些開心。「我有訊息來源,」他安靜地說,「當我投資五萬塊在一個小子身上的時候,我當然會調查一下他的事。吉特僱了一個叫阿柏捷的傢伙做事。阿柏捷今天在辦公室裡被殺了——一把點二二乾的。那可能和吉特的事情毫無關聯,但有人跟蹤你到過那裡,你沒告訴警察。這下我們可以做朋友了嗎?」
我舔舔玻璃杯緣,點點頭。「好像可以。」
「從現在開始別再騷擾哈麗葉,行嗎?」
「好。」
「所以現在我們彼此認識了?」
「嗯。」
「好,我要上路了。畢夫,把槍還給人家。」
牛仔帽走過來,把槍摔在我手上,力氣大得可以砸爛一根骨頭。
「待一會兒?」艾斯特問,走向門口。
「我想多留一會兒,等霍金斯上來再向我揩十塊錢。」
艾斯特笑笑。畢夫木然地走到他前面,開啟門。艾斯特出去了,門關上,房間一片沉寂。我嗅一嗅消失的檀木香水味,一動不動,四處張望。
有人瘋了,我是瘋子,每個人都是瘋子。沒有一件事合情合理,沒有一件事有價值。按照馬蒂自己說的,他沒有謀殺任何人的合理動機,因為這樣一定會殺了他下金雞蛋的母雞。即使他有殺人動機,蠟鼻子和弗瑞斯基看來也不會是他挑選來幹活兒的人。我和警察交惡,花掉二十元零花錢裡的十塊錢,可還是沒找到一根槓桿可以撬動雪茄櫃檯上的一毛銅板。
我喝完酒,放下杯子,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抽著第三根香菸,看看我的表,聳聳肩,心情很糟糕。套房裡的門都關著。我走到其中一扇前,心想那個下午小吉特一定是從那裡溜出來的。開啟門後,我看到裡面的臥房是象牙和粉玫瑰顏色,一張很大的雙人床沒有腳墊,蓋著緹花布。化妝用品放在連壁的化妝臺上,在燈光下閃閃發光。燈亮著,床邊的桌子上有一盞小燈,也亮著。化妝臺旁邊的一扇門後面露出清涼的綠色的浴室瓷磚。
我走過去,看看裡面,是鍍鉻框的玻璃沖澡間。架上掛著繡著名字的浴巾,浴缸下面有一個玻璃架子擺著香水和浴鹽,東西都很美觀精緻。韓翠絲小姐混得很不錯,我希望她是自己付房租,雖然誰出錢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區別,可是我喜歡那樣。
我走回客廳,停在門口,回頭再愉快地看一眼,忽然注意到我早在踏進房間時就該注意到的東西。我聞到空氣中一絲尖銳的火藥味,還未完全消散。然後我又注意到別的東西。
床被移動過,床頭卡著一扇沒有完全關緊的衣櫥門。床頂著門,不讓門開啟。我走過去,試圖找出這扇門關不上的原因。我緩緩地走過去,走到一半,才發現自己手裡還握著槍。
我斜靠在衣櫥門上,門沒有移動。更用力些,還是沒有移動。我靠著門,用腳把床推開,慢慢地挪出一點空間。
一股很重的力量壓向我。在事情可能發生之前,我往後退了一英尺左右。接著事情突然發生了。他出來了——側著身子,像是要滾出來。我用力頂著門,同時稍微扶他一下,看了看他。
他塊頭還是很大,頭髮仍是金黃,仍然穿著粗紋休閒衣,戴著絲巾,穿著開領襯衫。可是他的臉不再紅潤。
我又挪了一步,他從門後滾下來,好像游泳的人在波濤裡翻轉一下,摔在地板上,躺在那裡,背部著地,依然看著我。床邊的燈照亮他的頭。粗紋外套上有燒焦粘溼的汙漬——大概是心臟的地方。所以他還是拿不到那五百萬了。沒有人拿得到一分錢,艾斯特也拿不到他的五萬塊,因為年輕的傑羅先生下了地府。
我察看他待過的衣櫥,現在櫥門大開。裡面的架子上都是衣服,女人的衣服,上好的衣服。他被塞在衣服後面,可能是雙手高舉,胸前頂著一把槍,然後被槍殺的。不管是誰幹的,那人不是手腳不夠快就是力氣不夠大,無法把門完全關上。或者嚇壞了,然後把床拉過來頂住,匆忙離開了。
地板上有樣東西發亮,我撿了起來,是一把小型自動手槍,點二五口徑,女人放在皮包裡的槍。槍托雕著美麗的紋飾,鑲著白銀和象牙。我把槍放進口袋裡。這又是一樁奇怪的事。
我沒碰他,他卻和阿柏捷一樣丟了性命,而且看起來死得更慘。我沒有關門,屏息凝神,很快穿過房間,走回客廳,關上臥室門,然後擦抹門把手。
門鎖處響起鑰匙開門的聲音。霍金斯又回來了,看看我為什麼逗留。他用通用鑰匙進來的。
他走進來時,我正在倒酒。
他走到房間中央,雙腳站定,冷冷地打量我。
「我看見艾斯特和他的人走掉了,沒看到你離開,所以上來瞧瞧。我必須——」
「必須保護客人。」我介面說。
「沒錯,我必須保護客人。你不能待在這裡,老兄——房子的女主人不在家。」
「可是艾斯特和他的驢子可以。」
他靠近一些,眼睛散發出兇狠的光芒。他可能早就如此,只是我現在才注意到。
「你不想拿這件事大做文章吧?」他問我。
「不想。每個人都有缺點。喝一杯吧!」
「那不是你的酒。」
「韓翠絲小姐給了我一瓶,我們是老交情,艾斯特和我也是老交情,每個人都是老交情,你不想套老交情嗎?」
「你不是在耍我吧?」
「喝杯酒,一筆勾銷。」
我找了一隻杯子,替他倒酒。他接過去。
「如果有人聞出來,就說是工作需要。」他說。
「嗯哼。」
他緩緩地喝了一口,在舌頭上咂了一咂。「好酒。」
「不會是第一次品嚐吧?」
他又開始兇狠起來,不過馬上又放鬆下來,「去你的,我看你只是愛說笑。」他喝完酒,把杯子放下,拿出一條很皺的大手帕拍拍嘴,嘆了口氣。
「好了,」他說,「我們該走了。」
「沒問題。我想她一時半會兒不會回來。你看見他們出去的?」
「她和男朋友。沒錯,很長時間了。」
我點點頭。我們走向門口,霍金斯看著我走出去,看著我下樓,看著我離開他的地盤,但是他沒看到韓翠絲小姐臥房裡有什麼。我猜他會再回去。如果他回去了,那瓶威士忌大概會讓他什麼也發現不了。
我坐進車,開回家——回去打電話給安娜·哈西。現在沒有案子了——對我們來說。這次我把車子好好地停在街邊,感覺卻並不輕鬆。我乘電梯上樓,開了門,開啟燈。
蠟鼻子坐在我最好的一把椅子上,指間夾著一根手卷的褐色香菸,沒有點著,瘦骨嶙峋的膝蓋交叉著,長筒的烏斯曼穩穩地放在腿上。他微笑著,不過並不是我見過最美的微笑。
「嗨,老兄,」他慢吞吞地說,「你的門還是沒修好,關不緊,哼?」他的聲音儘管慢吞吞,卻可以致命。
我關上門,站在那兒看著房間那頭的他。
「是你殺了我的搭檔。」他說。
他緩緩地站起來,慢慢走過來,把點二二靠在我的喉嚨上。他微笑著,薄薄的嘴唇儘管在笑,卻好像白蠟鼻子一樣毫無表情。他一聲不響地伸手進我的大衣,拿出魯格。我看從此以後,還是把這支槍留在家裡算了。城裡的每個人好像都有本事從我手裡把它拿走。
他又往後退到房間那頭,坐在原先那把椅子上。
「放鬆,」他的聲音幾近溫柔,「朋友,坐下來。別亂動,千萬別動。你和我都在起跑線上,時鐘滴答響,我們隨時準備開跑。」
我坐下來,盯著他。怪鳥一隻。我潤潤乾裂的嘴唇。「你說他的槍沒有撞針。」我說。
「是啊!他騙了我,這個小癟三。我還告訴你別管吉特小子的事。現在他死透了。我想弗瑞斯基瘋了,不是嗎?竟然為個傻瓜操心,帶著他到處跑江湖,結果還是讓他被人給幹掉了。」他嘆了口氣,簡單的補充道,「他是我弟弟。」
「我沒殺他。」我說。
他的笑容更加燦爛。他一直在笑,嘴角也越陷越深。
「是嗎?」
他把魯格的保險扳開,謹慎地放在椅子右邊的扶手上,手伸進口袋,拿出來的東西叫我手腳發冷。
那是一根金屬管,黑黑的,看起來很粗糙,大約四英寸長,上面鑽了很多小洞。他舉起左手的烏斯曼,開始漫不經心地把金屬管裝到槍口上。
「消音器,」他說,「我猜你們這些聰明鬼認為這是唬人的,這一支可不唬人——連發三槍都可以。我很清楚,因為是我自己做的。」
我又舔舔嘴唇,說:「我看只能發一槍,然後就會卡住。這支看起來像鑄鐵,可能還會打爛你的手。」
他笑了笑,依然是白蠟般的微笑,緩緩地、滿懷憐愛地把消音器裝上,很用力地最後一轉,然後又悠閒地坐回去。「這個寶貝不會,裝了鋼絨,可以射三發,就像我說的。然後你得重新裝上,這玩意沒有足夠的後勁卡住槍。你感覺不錯吧?我希望你感覺很好。」
「我覺得好極了,你這狗孃養的虐待狂。」
「等一下,我要你躺在床上,你不會有感覺的。我對殺人有些挑剔。我想弗瑞斯基沒感覺到痛苦。你乾得很利落。」
「你沒看清楚,」我冷笑著說,「是那個司機拿史密斯&威森點四五幹掉他的。我的槍都沒開火。」
「嗯哼。」
「好,你不相信我。你為什麼殺死阿柏捷?你殺他的時候,手法可一點都不挑剔。他就在辦公桌前面被殺,一支點二二,連開三槍,他倒在地上。」
他把槍舉起來,但是笑容依然,說:「你有種。這個阿柏捷是誰?」
我說給他聽。我慢慢地、認真地說給他聽,鉅細靡遺。我說了很多,他看起來似乎有些焦慮。目光對著我閃爍,然後移開,又移回來,蠢蠢不安,好像蜂鳥。
「我不認識什麼叫阿柏捷的人,老兄,」他緩緩地說,「沒聽過這號人物,而且我今天沒射殺什麼胖子。」
「你殺了他。你還殺了小吉特,在米蘭諾一個女孩的公寓裡。他死了,現在就躺在那裡。你替馬蒂·艾斯特工作。殺了那個人會讓他後悔至極。動手吧!試試你那三槍連環炮。」
他的臉僵住了,笑容終於退去,現在整張臉都像白蠟。他張大嘴呼吸,不停地發出焦慮不安的呻吟。我可以看出他前額的汗珠微微發光,也可以感覺到從我的身體流出的冷汗。
蠟鼻子非常輕柔地說:「朋友,我沒有殺人,一個也沒有。我不是被僱來殺人的。在弗瑞斯基吃那顆子彈之前,我想都沒想過。這是實話。」
我忍住不去看那把烏斯曼尾端的金屬管。
他的眼底閃起一絲火苗,小小的,微弱的,迷茫的火苗。火苗好像越燒越大,越來越清晰。他低頭看著兩腳之間的地板。我轉頭看看電燈開關,開關太遠。他又抬起頭,緩慢地擰下消音器,放在手裡,丟進口袋,站起來,握著兩把槍,一隻手一把。然後他又想到什麼,重新坐下來,很快把魯格內的子彈都掏出來,連槍一起統統丟到地上。
他輕輕穿過房間朝我走來。「我想今天是你的幸運日。」他說,「我得去一個地方,看一個人。」
「我一直都知道今天是我的幸運日,我感覺良好。」
他敏捷地繞過我身邊,走到門口,開啟一英尺寬的縫,正要從這個窄縫鑽出去,這時臉上又堆起了笑容。
「我得去看一個人。」他非常輕聲地說,舌頭沿著嘴唇舔了一圈。
「現在還不行!」我說著跳了起來。
他握槍的手就在門邊,可以說幾乎伸出門外了。我用力把門推上,他沒來得及把手縮回來,他出不去了。我把他卡在門口,使盡吃奶的力氣。這真是瘋狂的舉動。他饒了我,我只要乖乖站著,讓他走人就好。但我也有人要見——我要第一個見到他。
蠟鼻子斜眼瞪了我一眼,咕嚕了一聲,用扳在門外的手拼命撐開門。我挪開一步,用盡力氣打中他的下巴。這樣就夠他受的了。他身子一軟,我又打了他一拳,他的頭撞在木頭上。我聽到門邊響起輕輕的撞擊聲。我給了他第三拳,我從來沒有這麼用力地打過什麼東西。
我把重心從門上收回來,他倒向我,眼眶青腫,膝蓋發軟。我抓住他,把他空空的雙手扭到身後,讓他摔倒在地。我站在他身邊喘息了一會兒,接著走到門外,他的烏斯曼就躺在門檻上。我撿起槍,放進口袋——不是放韓翠絲小姐手槍的那個口袋。他甚至沒發現那支槍。
他躺在地板上,很瘦,沒有重量。但我照樣氣喘如牛。過了一小會兒,他睜開眼睛向上看著我。
「狡猾的傢伙,」他疲憊地低語,「我幹嗎放了你呢?」
我把手銬銬在他腕上,拖著他的肩膀進了穿衣間,用繩子綁住他的腳踝。我讓他揹著地躺著,稍稍側一點身子,他的鼻子還是一樣白,但眼神現在變得空洞了,他的嘴唇動了一下,好像在自言自語。奇怪的傢伙,並不壞,但還不至於無辜到讓我為他落淚的地步。
我給我的魯格上了子彈,帶著三把槍離開。公寓外面沒有任何人。
7
吉特大宅坐落在山丘上,佔地大約九或十畝,一棟殖民風格的龐然大物,一排粗壯的白色柱子,半圓形的大窗戶,到處都是木蘭花,一間容納四輛車的車庫。車道頂端有一個環形停車場,上面停了兩輛車——一輛是我先前乘過的無畏戰艦,另一輛是我先前見過的金絲雀黃敞篷跑車。
我按了一下銀幣大小的電鈴。門開了,一個高個,長著一雙窄窄的冷酷眼睛,身著一身黑衣的傢伙探出頭看著我。
「吉特先生家嗎?老吉特先生。」
「請問您哪位?」口音有些重,似乎是蹩腳的蘇格蘭口音。
「菲利普·馬洛。我在為他工作,也許我得從僕人的通道進去。」
他一根手指摸摸翹著的領結,看著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喔,可能。你可以進來。我這就去通知吉特先生,我相信他現在正忙著,請你在大廳等一下。」
「裝得真爛,」我說,「現在的英國管家不會說‘你’,他們說‘您’。」
「耍聰明,嗯?」他怒斥說。那個發音不可能是渡過大西洋來的,我看最遠不會超過新澤西。「在這裡等。」他走開了。
我坐在雕花的椅子上,覺得口渴。過了一會兒,管家沿著大廳躡手躡腳回來,不悅地對我抬抬下巴,示意我過去。
我們走過一英里的長廊。走廊盡頭的空間豁然開朗,四面無門,是一間偌大的陽光房。管家走到房間另一邊,開啟一扇大門,讓我進去。裡面是一間橢圓形格局的房間,鋪著黑銀相間的橢圓形地毯。地毯中間立著一張黑色大理石餐桌。僵硬的高背雕花椅靠牆擺著。一個偌大的橢圓形凸鏡把我照成腦袋進水的小矮人。房間內還有三個人。
在我進來的那扇門對面,司機喬治筆挺地站立著,他一身整齊的暗色制服,手上拿著鴨舌帽。韓翠絲小姐坐在一張最不舒服的椅子上,手裡拿著一個酒杯,裡面還剩半杯酒。在那塊橢圓形地毯的銀色邊緣,老吉特先生擺出一副要出門慢跑,卻被事務纏身,因而怒火中燒的樣子。他的臉漲得通紅,鼻子上的血管也向外突出。他雙手插在絲絨家居外套的口袋裡,穿著一件打褶襯衫,胸前有一顆黑珍珠,戴著黑色蝙蝠翼狀領結,一隻名牌牛津皮鞋沒綁鞋帶。
他對我背後的管家又吼又叫:「滾出去!把那些門都關好!誰來都說我不在家,知道了嗎?我誰都不見!」
管家關上門。他應該走了。我沒聽到他的腳步聲。
喬治拋給我半個冷笑,韓翠絲小姐在杯子上方冷冷地瞪了我一眼,「你回來得正好!」她端莊地說。
「你冒險把我一個人留在你的公寓,」我告訴她,「我可能會偷走一些香水。」
「哼,你要什麼?」老吉特對我吼道,「你可是了不得的大偵探。我派你做保密工作,你卻大剌剌地走進韓翠絲小姐家,把整件事解釋給她聽。」
「起作用了!不是嗎?」
他瞪著我,他們都瞪著我。「你怎麼知道?」他又咆哮起來。
「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好女孩。她來這裡就是要告訴你,她覺得自己之前的想法不太好,希望你不要再擔心。傑羅先生在哪裡呢?」
老吉特停住了,狠狠瞪我一眼。「我仍認為你是個無能之輩,」他說,「我兒子失蹤了。」
「我不替你工作,我替安娜·哈西工作。有任何抱怨,你應該告訴她才對。我自己倒杯酒,還是要你穿紫衣的奴才替我倒?還有你說你兒子失蹤了,是什麼意思?」
「要我收拾他嗎?」喬治安靜地問。
吉特揮手指指黑色大理石桌子上的盛酒器、蘇打水和杯子,又開始繞著地毯走,「別犯蠢。」他怒斥喬治。
喬治臉紅了,面頰紅撲撲的,嘴唇抿得緊緊的。
我替自己調了一杯酒,坐下來品嚐;接著又問了一次,「吉特先生,你說你兒子失蹤了,是什麼意思?」
「我付給你的可是好價錢。」他又開始衝我吼起來。
「什麼時候?」
他停在盛酒器前,又看著我。韓翠絲小姐輕輕笑了起來。喬治陰沉著臉。
「你以為我是什麼意思——我兒子失蹤了,」他反唇相譏,「我認為這句話足夠清楚,特別是對你來說。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韓翠絲小姐不知道,我不知道,沒有人知道他可能去哪裡。」
「可是我比他們聰明,」我說,「我知道他在哪裡。」
整整一分鐘都沒有人動。吉特眼珠凸出,瞪著我。喬治瞪著我,女孩瞪著我。她滿臉疑惑。另外兩個人只管瞪著我。
我看看她,「願意的話,請你說說你們出門後,去了哪裡?」
她深藍的眼睛清澈如水。「這沒什麼不能說的。我們一起出去——坐計程車走的。傑羅交通違章太多次,駕照被吊銷一個月。我們往海灘去——你可能猜到了,我改變了心意。我承認自己不過是個騙子,但我不是真的要傑羅的錢,只是為了報復。報復吉特先生毀了我父親,當然手段完全合法。但是弄了半天,我發現自己恨不起來,也不像個騙子,所以我告訴傑羅去找別的女孩。他很惱火,我們吵了一架。我在比弗利山下了車。他繼續往前,我不知道他去了哪裡。後來我回到米蘭諾,從車庫取車來了這裡。告訴吉特先生忘了整件事,別再費心去找私家偵探跟蹤我。」
「你說你和他坐計程車走,」我說,「如果他不能自己開車,為什麼不叫喬治載他呢?」
我盯著她,但話不是說給她聽的。吉特冷冷地回答我:「喬治要載我從辦公室回家。那個時候,傑羅已經出去了。這有什麼重要的?」
我回頭看他。「有。接下來很重要。傑羅先生在米蘭諾。公寓保安霍金斯告訴我,他回去等韓翠絲小姐,霍金斯讓他進她的公寓等。只要施以小惠——給他十塊錢,霍金斯會幫這類忙。他可能還在那裡,也可能不在。」
我一直看著他們,要同時看住三個人很不容易,但他們都沒動,只是看著我。
「哎——很高興聽你這麼說,」老吉特說,「我以為他跑到哪裡去買醉了。」
「不,他沒到哪裡去買醉,」我說,「還有一件事,你打電話到處找他,有沒有給米蘭諾打?」
喬治點點頭。「有,我打了。他們說他不在那裡。看起來這個公寓保安買通了接線女孩。」
「他不需要那麼做。她儘可把電話接上去,只是傑羅當然不會接電話。」我又冷酷地看著老吉特,興趣濃厚。承受這些對他來說不容易,但他必須受著。
他竭力控制著,先舔了舔嘴唇,「為什麼是‘當然’,我能問嗎?」他冷冷地說。
我把杯子放在大理石桌上,靠牆站著,雙手閒著。我仍然要看著他們——三個人。
「讓我們回顧一下這件事,」我說,「大家都很清楚情況。我知道喬治清楚,雖然作為一個用人,他不應該清楚。我知道韓翠絲小姐清楚。當然你也清楚,吉特先生。所以來看看我們到底掌握了些什麼。很多線索沒有被湊到一塊,但我很聰明,能把它們湊起來。首先是一堆艾斯特先生那邊來的銀行支票影印件。傑羅否認了這些錢,吉特先生您不肯付錢,但找了筆跡鑑定專家阿柏捷鑑定那些簽名,看看是不是真的。它們看起來像是傑羅的,事實上也是。這個阿柏捷可能還幹了別的事,對此我一無所知。而且現在沒辦法問他了。我見到他時,他已經死了——吃了三顆子彈——我聽說是把點二二乾的。沒有,吉特先生,我沒打電話給警察。」
這個銀髮的高個兒看起來一臉驚駭,瘦削的身子搖晃得像風中草。「死了?」他低喃,「被謀殺的?」
我看看喬治,對方一塊肌肉也沒動。我又看看女孩,她靜靜地坐著,嘴巴閉得緊緊的。
我說:「他的死要是和吉特先生的事有關的話,那就只有一個原因。他被一把點二二口徑的槍射死——這個案子裡剛好有人攜帶點二二的槍。」
他們繼續聽著,沒有說話。
「我一點也想不通他為什麼被殺。他對韓翠絲小姐或艾斯特都沒什麼威脅。他胖得都走不動路。我猜他就是聰明過了頭。他接了一個識別簽名的簡單案子,可是他就此發現了一些他不該知道的事。等他發現更多不該知道的事後——他猜到不該猜的事——大概還想幹點勒索的勾當。今天下午有人用一把點二二把他解決了。好,這我能受得了。反正我跟他不熟。
「所以我就去見韓翠絲小姐。經過與這個貪婪的公寓保安好一番周旋之後,終於見到了她。我們聊了一會兒,然後傑羅先生悄悄地從躲藏處出來,狠狠打在我下巴上,我摔倒了,頭撞到了椅子腳上。等我醒來,房間裡已經沒有人,所以我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碰上了拿著點二二的傢伙和他的笨蛋跟班弗瑞斯基·拉文,那傢伙嘴巴很臭,拿著一把很大的槍。這些都無關緊要。他今天晚上在你家門前被一槍崩死了,吉特先生——因為想攔截你的車子。警察知道這起命案後來盤問我——因為另一個傢伙,拿點二二的那個,小笨蛋的哥哥,以為我殺了那個笨蛋,想要給我好看,可是沒成功。這是第二起殺人案。
「現在說到第三起,也是最重要的一起。我回到米蘭諾,因為傑羅先生不能再到處亂跑,他好像有些敵人。今天晚上弗瑞斯基開槍時,他本應該在車子裡——當然那只是個事先設好的局。」
老吉特兩道白眉糾在一起,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喬治看起來可不迷惑,他兩眼空洞,一張木訥的臉像雪茄店的木刻印第安人。女孩現在看起來有些面色蒼白,有點緊張。我繼續說下去。
「到了米蘭諾,我發現霍金斯讓艾斯特和他的保鏢進入韓翠絲小姐的公寓等她回來。馬蒂有話對她說——關於阿柏捷被殺的事,她最好放開小杰羅一陣子——至少等警方的風聲平靜下來。馬蒂是個心思周密的傢伙,比你想的還周密。例如他知道阿柏捷的事,知道吉特先生早上去過安娜·哈西的辦公室,不知他怎麼知道的——也許是安娜告訴他的,我認為她完全可以說——我正在辦這件案子。所以他派人跟蹤我到阿柏捷的辦公室。後來他又從他的警察朋友那裡得知阿柏捷被謀殺,他知道我沒告訴警察,所以當下就和我套上了交情。跟我說完這些後,他就離開了,我再度單獨被留在韓翠絲小姐的公寓裡。不過這一次,我毫無理由地到處刺探了一番,發現小杰羅先生在臥室裡——大衣櫥裡。」
我很快走到女郎身旁,把手伸進我的口袋,掏出美麗的點二五自動小槍,放在她的膝蓋上。
「以前見過這個嗎?」
她的聲音裡有種奇怪的緊張,但深藍的眼睛直視著我。
「沒錯,是我的。」
「你放在哪裡?」
「床邊小桌子的抽屜裡。」
「確定?」
她陷入沉思。兩個男人仍然沒動。
喬治開始抽動他的唇角。她忽然頭向旁邊一偏。
「不對。我現在想起來了,我拿出來給別人看過——因為我不太懂槍——就放在客廳的爐架上,我想沒錯,我拿給傑羅看過。」
「所以如果有人要整他,他可以拿到這把槍自衛,對嗎?」
她不解地點頭。「你是什麼意思——說他在衣櫥裡?」她小聲地急促地問。
「你知道的。這房間裡的每個人都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他們都知道我為什麼拿槍給你看。」我從她身邊走開,面對喬治和他的老闆,「他死了。子彈射穿心臟——可能用的就是這把槍。槍是故意留在那兒的。」
老人往前走了一步,停下來,身子撐在桌上。我不確定他的臉色是變白了,還是原來就很蒼白。他木然地瞪著女孩,一字一句地從牙縫間擠出話來:「你這該死的兇手!」
「不會是自殺嗎?」我冷笑著說。
他轉過頭來看著我,輕輕點了點頭,看得出來這想法吸引了他。
「不,」我說,「不可能是自殺。」
他一點都不喜歡我的話。他的臉好像滲出了血,鼻子上的血管變得粗大。女孩摸著膝上的槍,然後鬆鬆地握住槍柄。我看見她的拇指輕輕釦向保險。她不太懂槍,不過起碼知道這一招。
「不可能是自殺,」我又很慢地說了一遍,「如果只是這一件事,還有可能。但是加上其他的事情,就不成了。阿柏捷、卡維羅道的打劫——就在這房子外面,跑進我公寓的笨蛋,點二二口徑槍的把戲……」
我又把手伸進口袋,拿出蠟鼻子的烏斯曼,隨意地擺在左手掌心裡,「奇怪的是,我想的不是這把點二二,雖然這個槍手剛好也有一把點二二。沒錯,我也拿下了這個槍手。他被綁在我的公寓裡。他回來要崩掉我,可是我說服他別殺我,我很會說話。」
「只是你說得太多了。」女孩冷冷地說,把槍舉起了一點點。
「很明顯是誰殺了他,韓翠絲小姐,」我說,「問題很簡單,只要有動機和機會。艾斯特沒有,不是他叫人殺的。那會毀掉他五萬元進賬的機會。弗瑞斯基的同夥沒殺他,不管他是替誰賣命,我想他都不是替艾斯特幹活的。他不可能進入米蘭諾做這件事,當然更進不了韓翠絲小姐的公寓。不管是誰幹的,對他一定有什麼好處,而且有機會進入兇案現場。好,誰會有好處可得呢?兩年後信託基金會給傑羅五百萬。在此之前他一毛錢也拿不出來。所以如果他死了,他的自然繼承人就可以得到。誰是他的自然繼承人?你們一定很驚訝。你知道在加州和其他一些州——但不是所有的州都這樣,一個人可以自行變成一個自然繼承人嗎?只要收養有錢但沒子嗣的人就行!」
喬治行動了。他的動作再次宛如水上漣漪般優雅滑順。史密斯&威森在他手上幽幽發光,但他沒開槍。女孩打響了手裡的小自動槍。鮮血從喬治硬朗的棕色手上迸濺出來。史密斯&威森掉在地上。他咒罵著。她不太懂槍——真的不太懂。
「當然了!」她陰沉地說,「如果傑羅在公寓裡,喬治進去當然沒有問題。他可以經由車庫,穿著制服,搭著電梯上去敲門。等傑羅開啟門,喬治就拿著槍逼他進去。可是他怎麼知道傑羅在那裡呢?」
我說:「他一定跟蹤了你們的計程車。他從我那兒離開後,不知道去了哪些地方。既然他開車,警察會查出來的。喬治,這裡面你可以分多少?」
喬治用左手緊緊抓住右手手腕,他的臉扭曲狂怒,一言不發。
「喬治用史密斯&威森逼他進去,」女孩疲憊地說,「然後看到我留在爐架上的槍,於是他就用了那把。用那把會更好些。他把傑羅逼到臥室,遠離走廊,逼進衣櫥,在那裡,悄無聲息地殺掉他,然後把槍丟在地上。」
「喬治也殺了阿柏捷。他用一把點二二殺了他,因為他知道弗瑞斯基的哥哥有一把點二二,因為他僱用了弗瑞斯基和他的哥哥去嚇唬傑羅——所以阿柏捷被謀殺的話,看起來會像是艾斯特乾的。因此我今天晚上才會坐吉特的車來這裡——這樣那兩個被利用的笨蛋才可以演戲,還有如果我太難纏的話,也許可以殺了我。只有喬治喜歡殺人。他漂亮地槍殺了弗瑞斯基,子彈直接穿過了他的臉。打得太準了。開始我以為他故意打偏的。怎麼樣,喬治?」
沉默。
我終於看著老吉特了。我原來以為他自己也會拔槍,可是他沒有。他只是站在那裡,嘴巴張得斗大,心驚膽破,靠著大理石黑桌,全身顫抖。
「我的天!」他喃喃道,「我的天!」
「你沒有天——只有錢。」
身後的門吱呀一聲響,我立即轉身,其實多此一舉。一個冷硬的聲音,帶著濃重的好像大英帝國的阿莫斯和安迪的英國腔說:「把手舉起來,老兄。」
那個管家,那個非常英式的管家站在門口,手上拿著一把槍,嘴巴緊緊閉著。女孩手腕一轉,隨便朝他開了一槍,打在了肩膀或是哪裡。他像待宰的豬一樣尖叫起來。
「走開,你打擾我們了。」她冷冷地說。
他跑了,我們聽到了他的腳步聲。
「他要跌倒了。」她說。
我的右手拿著魯格,跟平常一樣,有些跟不上節奏,但我還是舉起了它。老吉特抓著桌子,臉色發灰,像水泥地一樣,膝蓋發軟。喬治站在那兒,流血的手腕纏著一條手帕,嘲諷地看著老人。
「幹掉他,」我說,「地獄才是他該去的地方。」
老人倒下了,頭扭曲著,嘴巴鬆開,側著身子撞在地毯上,滾了一下,膝蓋往上彎曲,嘴角淌出一些口水,皮膚慢慢變紫了。
「去打電話給警察,天使,」我說,「我看著他們。」
「好,」她說著站了起來,「不過馬洛先生,你的私家偵探生意實在需要很多幫助。」
8
我已經在那裡單獨待了整整一個小時。房子中間放著一張斑痕累累的辦公桌,另一張桌子靠著牆,一塊墊子上有個黃銅痰盂,牆上掛著個警察用的揚聲器,上面有三隻被打爛的蒼蠅。室內充斥著冷雪茄和舊衣服的味道。兩張硬木扶手椅上鋪著絨墊,兩張硬木直椅沒有墊子。電燈罩的灰塵從八十年前就沒清理過。
門被一把推開,芬萊森和西伯德走進來。西伯德依然穿著整潔,脾氣暴躁,但芬萊森看起來老了很多,也疲憊了很多,更加少言寡語了。他手上拿了一疊紙,坐在我對面的桌前,冷酷無情地看了我一眼。
「你這種傢伙老是惹麻煩。」芬萊森沒好氣地說。西伯德靠牆而坐,把帽子斜推到眼睛上面,打了個呵欠,看著他手上新的不鏽鋼表。
「找麻煩是我的職業,」我說,「否則我怎麼賺錢呢?」
「隱瞞了這麼多事,我們應該把你丟到大牢裡。這樁事情你賺了多少?」
「我替安娜·哈西做事,她替老吉特做事,這次我虧大了。」
西伯德對我露出他那梅花傑克式的笑容。芬萊森點了一支雪茄,舔舔旁邊的撕痕,試圖黏回去,但他抽起來的時候,煙還是會漏出來。他把那堆紙推給我。
「籤三份。」
我簽了三份。
他拿回去,打了個呵欠,撓了撓一頭白髮。「老傢伙中風了,」他說,「沒戲可唱了。等他醒過來,恐怕不知道幾點了。喬治·哈特曼,這個司機,只管嘲笑我們吧。可惜他中了彈,本來我還想和他較量一番。」
「他是個狠角色。」我說。
「是啊!好,你現在可以走了。」
我站起來,朝他們點點頭,走向門口。「晚安了,各位。」
他們兩人都沒有回答。
我沿著走廊,坐電梯到市政廳的樓下大廳。出來走到泉街旁,走下長長的空蕩的階梯,風吹得冷颼颼的。我在階梯下點了根菸。我的車仍在吉特家。我抬起腿,正要走向停在半條街外的計程車時,一輛停著的車子裡傳出一個刺耳的聲音。
「過來一下!」
那是一個男人的聲音,嚴厲,僵硬,是馬蒂·艾斯特的聲音。來自於一輛大轎車,前排坐了兩個人。我走過去。後窗搖下,艾斯特戴著手套的手斜搭在上面。
「進來吧!」他推開門。我上了車,累得什麼都不想說。
「走吧!老皮。」
車子穿過幽暗、靜謐、整潔的街道往西行駛。夜晚的空氣不太清新,但很涼爽。我們翻過一座山丘,車子開始加速。
「他們得到了什麼資訊?」艾斯特幽幽地問。
「沒告訴我。他們還沒問到那個司機呢!」
「在這座城裡,你是沒辦法給一樁兩百萬的謀殺案定罪的。」叫老皮的司機頭也不回地笑著說,「也許我現在也沒辦法拿到我的五萬塊了……她喜歡你。」
「嗯哼。所以呢?」
「別碰她。」
「我能落到什麼?」
「如果你不聽話,看看你會落到什麼下場。」
「啊,當然了,」我說,「去死吧!勞駕。我累了。」我閉上眼睛,靠在車子的角落裡,就這樣睡著了。有時候一陣緊張後,我就可以那樣睡著。
不知過了多久,我被搖醒了。車子已經在我公寓門口停下。
「到家了,」艾斯特說,「記得,別碰她。」
「為什麼送我回家?就為了告訴我這個?」
「她叫我照顧你,所以你才沒事。她喜歡你,但我喜歡她,懂了嗎?你不要自找麻煩。」
「找麻煩是——」我正要說,又打住了。那天晚上我已經說膩了那句話,「謝謝你的車,此外都是廢話。」我轉身,走進公寓上樓。
門鎖還是松的,但這次沒有人等我。他們早就帶走蠟鼻子了。我沒關門,把窗戶都推開。電話鈴響的時候,我還在嗅著警察的雪茄煙蒂的味道。電話裡是她的聲音,冷靜,有些無情,不被任何事情所感動,幾乎有些頑皮。嗯,她可能經過太多風浪,才變成這個樣子。
「嗨,大褐眼,安全返家了?」
「你的朋友馬蒂載我回家的。他讓我別碰你,如果非要說點什麼,那我真心感謝你。但請你別再打電話給我了。」
「害怕了?馬洛先生。」
「不是。等我打電話給你,」我說,「晚安,天使。」
「晚安,大褐眼。」
電話咔嚓結束通話了。我放下電話,關上門,把床拉下來,脫掉衣服,在寒冷中躺了一會兒。
然後起身,喝了一杯酒,衝過澡才去睡覺。
他們終於撬開了喬治的嘴,但他沒有完全交代。他說他們為了這女孩大吵了一架,小吉特抓起爐架上的槍,喬治上去和他搶,結果槍走火了。當然這些聽起來都有可能——尤其是登在報紙上的時候。他們一直沒辦法把阿柏捷的兇殺案算到他頭上或任何人頭上。他們沒找到殺人的槍,但確定不是蠟鼻子的槍。蠟鼻子消失了,我沒聽說他去了哪裡。他們沒碰吉特那老頭,因為他中風後,始終沒有恢復神志,只是躺在床上,被人照顧,講述他在經濟大蕭條的時候,如何一毛錢也沒丟掉。
馬蒂·艾斯特找了我四次,要我別碰韓翠絲。我有些替這可憐的傢伙難過,他受了很大的刺激。我和她出去過兩次,在她家又坐了兩次,喝她的威士忌。這很美好,但我沒錢,沒衣服,沒時間,也沒紳士風度。隨後她不住米蘭諾了,聽說搬去了紐約。
我很高興她離開了——雖然她連再見都懶得對我說。
註釋
fredallen,美國著名播音員、幽默表演家、電影演員。
紐約揚基隊(newyorkyankees),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中隸屬於美國聯盟東區的棒球隊伍之一。
韓翠絲(huntress),意為女獵人。
《菸草路》(tobaccoroad),歐斯金·考德威爾寫的一部長篇小說。是一部用幽默筆調錶現當時美國南方生活的貧窮、愚昧、落後的傑作。
原文為drawsalotofwater,意指一個人很有權勢,非常富有。
yakima位於美國華盛頓州,其所在的亞基馬谷地以生產蘋果馳名。
本書第四個故事《紅風》中的殺手。
畢夫(beef)在英語中是牛肉的意思,馬洛故此調侃。
《阿莫斯和安迪》(amosandandy)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美國很流行的情景喜劇,聘用了兩位能講非洲裔美國黑人土語的白人演員。他們學著黑人歌手的土腔,唱得怪里怪氣,具有種族侮辱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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